刘之杨+孙志国
摘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位于武陵山片区,拥有20种国家地理标志产品、14个国家地理标志商标、6种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阐述了恩施州特产地理标志现状,分析了其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地理标志;特产;保护;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中图分类号:F327.8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0439-8114(2014)08-1980-05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Protection of the Enshi Specialty in the Wuling Mountain Areas
LIU Zhi-yang,SUN Zhi-guo
(Centre for Cultural Studies on Southern Hubei Province,Hube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Xianning437100,Hubei,China)
Abstract: There are 20 kinds of national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14 national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trademarks, 6 kind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with national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in the Enshi Tujia and Miao Autonomous Prefecture. The main problems were analyzed. Some advices and measures for protecting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ies in Enshi prefecture were put forward.
Key words: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specialty;protection;Enshi Autonomous Prefecture
地理标志是世界贸易组织(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规定的7种独立的知识产权之一,为多哈回合知识产权谈判的三大议题之一[1-3],是当今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普遍关注的一大热点。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源于法国,有100多年的历史[4],但其在中国是一种新型知识产权制度,实施时间不久,始于1995年。这种新型知识产权主要是针对名优特产(农产品、酒类、食品、工艺品、纺织品等广义的特产),是农业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5],能构建“地理标志”区域公用品牌,从而带动特产产业集群发展[6,7],尤其适用于民族工艺品、民族传统医药等地理标志权的保护[8,9],从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因此,地理标志具有经济、社会、文化等综合价值[10-14]。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将武陵山片区等连片特困地区定为中国未来十年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并确定了新阶段扶贫方面特色优势产业的主要任务,专项扶贫中产业扶贫的思路,行业扶贫中发展特色产业的方法。2011年2月16日,湖北省率先启动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强调以大别山区、武陵山区、秦巴山区和幕阜山区为扶贫攻坚主战场。
如何利用TRIPS协议中规定的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等培养特产品牌[15],提升特产竞争力,是武陵山片区特产产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问题,也是产业扶贫的重要问题。将武陵山片区特产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是农业扶贫的关键。因此,分析了武陵山片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简称恩施州)特产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1恩施州特产地理标志保护现状
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目前存在3个主要系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国家工商总局的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农业部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
1.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国家质检系统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始于1999年,1999-2005年称为原产地域产品。恩施州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种,具体如表1所示。
1.2地理标志商标注册
国家工商总局的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工作始于1995年,恩施州有国家地理标志商标14件,具体如表2所示。
1.3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
农业部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开始不久,始于2008年。恩施州有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6种,具体如表3所示。
2恩施州地理标志保护存在的问题
2.1地理标志保护不全面
恩施州目前已实施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的特产还不到该州名优特产的10%,许多区域性特色名优农副产品与农副产品基地尚未实施地理标志保护。食用油、纺织品、饮料、调味品、花卉等特产尚未实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水产品、调味品、花卉、纺织品、食用油、酒类、饮料、烟草等特产尚未注册国家工商总局的国家地理标志商标;饮料、水产品、烟草、棉麻、调味品、花卉等特产,尚未登记农业部的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恩施州的红茶、贝母、续断、窑归、百合、鱼腥草、天麻、首乌、竹节参、金银花、板栗、核桃、白果、薇菜、香菇、魔芋、茶油、烤烟、白肋烟、马头羊等名优特产,均未实施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
2.2地理标志保护系统分工不明
由于行政体制分管问题,地理标志保护存在的3个主要系统。结果是同一特产不得不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同时又注册地理标志商标,还得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在不同地理标志保护系统中,同一特产存在同物异名、同物地理标志保护范围有异等现象。如同一种桐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系统中称“金丝桐油”,而在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中系统称“来凤金丝桐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伍家台贡茶”保护范围为,宣恩县万寨乡伍家台村、板场村、马鞍山村,椒园镇香树林村、红岩卡村,晓关侗族乡小溪村、覃家村现辖行政区域,而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伍家台贡茶”保护范围则为,宣恩县万寨乡、晓关乡、椒园镇、珠山镇、长潭河乡、沙道沟镇。
2.3部分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狭窄
我国藏毯地理标志保护范围为青海省现辖行政区域及西藏自治区现辖行政区域;普洱茶的是云南省昆明市、楚雄州、玉溪市、红河州、文山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大理州、保山市、德宏州、临沧市11个市州部分现辖行政区域,地理标志保护范围都较大。然而,恩施州地理标志的保护范围则一般不超过一个县域,有的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太小,只有一个乡镇。如板桥党参地理标志保护范围,仅为恩施市板桥镇现辖行政区域;超过一个县域的仅有恩施黄牛肉和恩施黑猪肉2种。
2.4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缺失
保护与利用地理标志这种无形知识产权,必须对其载体地理标志特产有严格的质量技术要求,制定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恩施州国家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特产,只有地方质量标准,目前尚无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
2.5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情况较差
为了维护地理标志的合法权益,可合法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我国3种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中国家质检总局的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最早、最好。截至2013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共核准了4 760家企业使用526种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数最多的10种地理标志产品依次为:武夷岩茶、盘锦大米、阳澄湖大闸蟹、龙井茶、安溪铁观音、浏阳花炮、洞庭(山)碧螺春茶、郫县豆瓣、龙口粉丝和五常大米,其使用企业数分别为255、212、180、172、129、124、112、104、101和92家。然而,恩施州“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情况较差(表4),20种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中,12种尚无企业使用,另8种的使用企业数均在1~13家,远不及武夷岩茶等的使用情况。
2.6缺少少数民族工艺美术品的地理标志保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均适用于工艺品,但农业部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则仅面向农业的初级产品。恩施州有土家族、苗族、侗族、白族等世居少数民族,具有丰富的少数民族工艺美术品资源,包括土家织锦、挑花、刺绣、制陶、印染、雕刻、编织等多种门类,但其地理标志保护尚处于空白状态。
2.7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地理标志保护未受重视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传统医药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的一大类。少数民族传统医药保存着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其相关产品具有地理标志人文因素特征。恩施州有土家医药、苗医药、侗医药等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相关药品(非农业初级产品)可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相关药材(农业初级产品)还可另外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但目前该州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尚未受到重视。
2.8特产富硒地理标志自然因素特征不突出
恩施州硒资源极为丰富,分布广、含量高,居世界之首,2011年恩施市被国际人与动物微量元素大会(TEMA14)组委会授予“世界硒都”称号,恩施天然富硒农产品为世界70%以上缺硒地区带来了福音。产自富硒环境中的特产(尤其是农产品)常具富硒这种地理标志自然因素特征,而恩施州地理标志名称中含硒极少,仅1个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恩施富硒茶),完全没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与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显然,该州特产富硒地理标志自然因素特征在国家地理标志名称上未能得到很好的体现。
3恩施州地理标志保护对策
3.1推行“一县八品”的地理标志特产政策
大力推进恩施州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实行一县(区、市)八种国家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政策。突破“一村一品”的老观念,尽量扩大地理标志保护范围,最好以一个或几个县(区、市)为范围,利用WTO十分认同的地理标志制度,实现地理标志特产区域化、专业化,从而发展县域特色优势产业。
3.2深入研究名优特产的地理标志人文因素与自然因素特征
地理标志特产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决定,其中自然因素是指原产地的气候、土壤、水质、天然物种、特产立地农业地质背景等;人文因素是指原产地特有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配方、生产历史、文化遗产等。恩施州可以借助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相关专家之力,深入研究名优特产的地理标志人文因素(尤其是文化遗产)与自然因素(尤其是特产立地农业地质背景)特征,做好地理标志特产保护工作。
3.3构建地理标志区域公共品牌
构建地理标志区域公共品牌,需要加强跨县域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协作,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实现跨省域地理标志保护合作。还应该联合统一恩施州区域性名优特产地理标志名称,如恩施魔芋、恩施薇菜、恩施魔芋粉、恩施油茶、恩施竹笋、恩施银杏、恩施桐油、恩施乌桕油、恩施生漆、恩施西兰卡普等。
3.4建设地理标志特产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大力推进恩施州地理标志特产标准化,制定各种地理标志特产的相应国家质量标准,通过实施各个环节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规范生产过程,开展全程质量控制,构建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推行地理标志管理、产品条形码制度,做到质量有标准、过程有规范、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测,打好地理标志特产品牌发展的基础。大力开展恩施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中药材GAP等认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加快发展绿色食品与有机农产品。
3.5坚持地理标志战略品牌
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集团性和商品独特性,应该从地理标志申报、质量控制、专用标志使用、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等方面,完善恩施州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系统。应充分利用地理标志品牌效应,鼓励与支持地理标志特产保护范围内的更多企业使用其相应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结合中华老字号认定、中国特产之乡命名、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等,在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对现有品牌进行整合,切实解决地理标志“多、乱、杂、弱、小、散”的现状,培养地理标志特产的区域公共品牌,推出一批影响大、效益好、辐射带动力强的名牌地理标志特产。
3.6依靠地理标志权保护发展特色农业及农林产品加工业
深入研究恩施州各种名优农产品,尤其是茶叶、中药材、果品、蔬菜、油茶、烤烟、家禽、牲畜、蚕茧等的自然因素与人文因素特征,揭示其地理标志特征。并结合《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加快推进油茶基地、茶叶基地、蚕茧基地、烤烟基地、高山蔬菜基地、魔芋基地、柑橘基地、中药材基地(尤其是GAP生产基地)、干果基地、肉类基地等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实施粮食产能工程、油茶示范工程、优质茶叶工程、优质烤烟工程等。申报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从而发展恩施州特色农业(茶产业、中药材种植业、果业、蔬菜业、粮油业、烟草业、畜牧业、蚕茧业等)以及农林产品(茶油、茶叶、蚕茧、蔬菜、猕猴桃、魔芋、柑橘、核桃、竹木和畜禽产品等)加工业。
3.7建立完善的农业知识产权体系
农业知识产权特指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包括涉农专利、商标、版权以及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农业生物遗传资源与传统知识、农业商业秘密等。其中,农业生物遗传资源包括畜禽遗传资源、水产种质资源。应该将地理标志与农林植物新品种景阳鸡(九斤黄鸡)、中蜂(华中中蜂)等畜禽遗传资源,清江白甲鱼等水产种质资源以及涉农的中国驰名商标等相结合,建立完善的农业知识产权体系,为恩施州农业科技创新护航,促进农业现代化。
3.8加强民族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
收集与整理恩施州土家医药、苗医药、侗医药等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对相关药品(非农业初级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对相关药材(农业初级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实施少数民族传统药材与药品的地理标志权保护,加强少数民族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
3.9重视地理标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双重保护
其实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是与特产无关的,和地理标志也没有明显联系,但传统技艺类、传统美术类、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则常与地理标志的人文因素密切相关。有些传统特产具有地理标志特性,并包含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国家地理标志特产“湖北第一历史名茶”恩施玉露,其传统制作技艺是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且地理标志名称“恩施玉露”为农业品牌类非物质遗产。因此,应该对恩施州传统特产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地理标志的双重保护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传承地理标志特产的传统加工工艺。
3.10挖掘地理标志资源的旅游扶贫意义
开发恩施州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特产、中国名牌农产品、中国特产之乡等的旅游资源,结合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中国传统村落、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等,加快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促进旅游扶贫工作的开展。
3.11促进农业知识产权融入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支持恩施州龙头企业,尤其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尤其是中国50佳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地理标志,创建新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地理标志+特产之乡+驰名商标+龙头企业+专业协会+农户”,加强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知识产权融入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参考文献:
[1]田芙蓉.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
[2]王笑冰,万怡挺.我国参加WTO地理标志谈判的立场和对策[J].知识产权,2010,20(1):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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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孙志国,钟儒刚,刘之杨,等.武陵山片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J].重庆与世界(学术版),2012(9):10-15.
[9]孙志国,钟儒刚,刘之杨,等.武陵山片区特产与遗产优势资源的保护及扶贫开发对策[J].重庆与世界(学术版),2012(10):12-15,26.
[10]孙志国,钟儒刚,刘之杨,等.武陵山片区特产资源的地理标志保护与特色产业扶贫对策[J].山东农业科学,2012,44(12):11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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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游泓.地方特产的地理标志与地方性文化知识保护——对湖北省西部利川市农业经济发展的思考[J].湖北社会科学,2009(2):69-72.
[13]王笑冰.地理标志的经济分析[J].知识产权,2005,15(5):20-26.
[14]孙志国,王树婷,黄莉敏,等.武陵山民族地区茶叶地理标志与茶文化遗产保护[J].陕西农业科学,2012,58(2):143-147,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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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特产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决定,其中自然因素是指原产地的气候、土壤、水质、天然物种、特产立地农业地质背景等;人文因素是指原产地特有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配方、生产历史、文化遗产等。恩施州可以借助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相关专家之力,深入研究名优特产的地理标志人文因素(尤其是文化遗产)与自然因素(尤其是特产立地农业地质背景)特征,做好地理标志特产保护工作。
3.3构建地理标志区域公共品牌
构建地理标志区域公共品牌,需要加强跨县域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协作,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实现跨省域地理标志保护合作。还应该联合统一恩施州区域性名优特产地理标志名称,如恩施魔芋、恩施薇菜、恩施魔芋粉、恩施油茶、恩施竹笋、恩施银杏、恩施桐油、恩施乌桕油、恩施生漆、恩施西兰卡普等。
3.4建设地理标志特产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大力推进恩施州地理标志特产标准化,制定各种地理标志特产的相应国家质量标准,通过实施各个环节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规范生产过程,开展全程质量控制,构建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推行地理标志管理、产品条形码制度,做到质量有标准、过程有规范、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测,打好地理标志特产品牌发展的基础。大力开展恩施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中药材GAP等认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加快发展绿色食品与有机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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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集团性和商品独特性,应该从地理标志申报、质量控制、专用标志使用、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等方面,完善恩施州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系统。应充分利用地理标志品牌效应,鼓励与支持地理标志特产保护范围内的更多企业使用其相应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结合中华老字号认定、中国特产之乡命名、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等,在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对现有品牌进行整合,切实解决地理标志“多、乱、杂、弱、小、散”的现状,培养地理标志特产的区域公共品牌,推出一批影响大、效益好、辐射带动力强的名牌地理标志特产。
3.6依靠地理标志权保护发展特色农业及农林产品加工业
深入研究恩施州各种名优农产品,尤其是茶叶、中药材、果品、蔬菜、油茶、烤烟、家禽、牲畜、蚕茧等的自然因素与人文因素特征,揭示其地理标志特征。并结合《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加快推进油茶基地、茶叶基地、蚕茧基地、烤烟基地、高山蔬菜基地、魔芋基地、柑橘基地、中药材基地(尤其是GAP生产基地)、干果基地、肉类基地等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实施粮食产能工程、油茶示范工程、优质茶叶工程、优质烤烟工程等。申报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从而发展恩施州特色农业(茶产业、中药材种植业、果业、蔬菜业、粮油业、烟草业、畜牧业、蚕茧业等)以及农林产品(茶油、茶叶、蚕茧、蔬菜、猕猴桃、魔芋、柑橘、核桃、竹木和畜禽产品等)加工业。
3.7建立完善的农业知识产权体系
农业知识产权特指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包括涉农专利、商标、版权以及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农业生物遗传资源与传统知识、农业商业秘密等。其中,农业生物遗传资源包括畜禽遗传资源、水产种质资源。应该将地理标志与农林植物新品种景阳鸡(九斤黄鸡)、中蜂(华中中蜂)等畜禽遗传资源,清江白甲鱼等水产种质资源以及涉农的中国驰名商标等相结合,建立完善的农业知识产权体系,为恩施州农业科技创新护航,促进农业现代化。
3.8加强民族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
收集与整理恩施州土家医药、苗医药、侗医药等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对相关药品(非农业初级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对相关药材(农业初级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实施少数民族传统药材与药品的地理标志权保护,加强少数民族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
3.9重视地理标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双重保护
其实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是与特产无关的,和地理标志也没有明显联系,但传统技艺类、传统美术类、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则常与地理标志的人文因素密切相关。有些传统特产具有地理标志特性,并包含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国家地理标志特产“湖北第一历史名茶”恩施玉露,其传统制作技艺是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且地理标志名称“恩施玉露”为农业品牌类非物质遗产。因此,应该对恩施州传统特产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地理标志的双重保护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传承地理标志特产的传统加工工艺。
3.10挖掘地理标志资源的旅游扶贫意义
开发恩施州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特产、中国名牌农产品、中国特产之乡等的旅游资源,结合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中国传统村落、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等,加快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促进旅游扶贫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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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缺少少数民族工艺美术品的地理标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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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地理标志保护未受重视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传统医药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的一大类。少数民族传统医药保存着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其相关产品具有地理标志人文因素特征。恩施州有土家医药、苗医药、侗医药等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相关药品(非农业初级产品)可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相关药材(农业初级产品)还可另外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但目前该州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尚未受到重视。
2.8特产富硒地理标志自然因素特征不突出
恩施州硒资源极为丰富,分布广、含量高,居世界之首,2011年恩施市被国际人与动物微量元素大会(TEMA14)组委会授予“世界硒都”称号,恩施天然富硒农产品为世界70%以上缺硒地区带来了福音。产自富硒环境中的特产(尤其是农产品)常具富硒这种地理标志自然因素特征,而恩施州地理标志名称中含硒极少,仅1个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恩施富硒茶),完全没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与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显然,该州特产富硒地理标志自然因素特征在国家地理标志名称上未能得到很好的体现。
3恩施州地理标志保护对策
3.1推行“一县八品”的地理标志特产政策
大力推进恩施州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实行一县(区、市)八种国家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政策。突破“一村一品”的老观念,尽量扩大地理标志保护范围,最好以一个或几个县(区、市)为范围,利用WTO十分认同的地理标志制度,实现地理标志特产区域化、专业化,从而发展县域特色优势产业。
3.2深入研究名优特产的地理标志人文因素与自然因素特征
地理标志特产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决定,其中自然因素是指原产地的气候、土壤、水质、天然物种、特产立地农业地质背景等;人文因素是指原产地特有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配方、生产历史、文化遗产等。恩施州可以借助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相关专家之力,深入研究名优特产的地理标志人文因素(尤其是文化遗产)与自然因素(尤其是特产立地农业地质背景)特征,做好地理标志特产保护工作。
3.3构建地理标志区域公共品牌
构建地理标志区域公共品牌,需要加强跨县域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协作,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实现跨省域地理标志保护合作。还应该联合统一恩施州区域性名优特产地理标志名称,如恩施魔芋、恩施薇菜、恩施魔芋粉、恩施油茶、恩施竹笋、恩施银杏、恩施桐油、恩施乌桕油、恩施生漆、恩施西兰卡普等。
3.4建设地理标志特产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大力推进恩施州地理标志特产标准化,制定各种地理标志特产的相应国家质量标准,通过实施各个环节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规范生产过程,开展全程质量控制,构建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推行地理标志管理、产品条形码制度,做到质量有标准、过程有规范、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测,打好地理标志特产品牌发展的基础。大力开展恩施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中药材GAP等认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加快发展绿色食品与有机农产品。
3.5坚持地理标志战略品牌
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集团性和商品独特性,应该从地理标志申报、质量控制、专用标志使用、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等方面,完善恩施州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系统。应充分利用地理标志品牌效应,鼓励与支持地理标志特产保护范围内的更多企业使用其相应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结合中华老字号认定、中国特产之乡命名、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等,在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对现有品牌进行整合,切实解决地理标志“多、乱、杂、弱、小、散”的现状,培养地理标志特产的区域公共品牌,推出一批影响大、效益好、辐射带动力强的名牌地理标志特产。
3.6依靠地理标志权保护发展特色农业及农林产品加工业
深入研究恩施州各种名优农产品,尤其是茶叶、中药材、果品、蔬菜、油茶、烤烟、家禽、牲畜、蚕茧等的自然因素与人文因素特征,揭示其地理标志特征。并结合《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加快推进油茶基地、茶叶基地、蚕茧基地、烤烟基地、高山蔬菜基地、魔芋基地、柑橘基地、中药材基地(尤其是GAP生产基地)、干果基地、肉类基地等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实施粮食产能工程、油茶示范工程、优质茶叶工程、优质烤烟工程等。申报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从而发展恩施州特色农业(茶产业、中药材种植业、果业、蔬菜业、粮油业、烟草业、畜牧业、蚕茧业等)以及农林产品(茶油、茶叶、蚕茧、蔬菜、猕猴桃、魔芋、柑橘、核桃、竹木和畜禽产品等)加工业。
3.7建立完善的农业知识产权体系
农业知识产权特指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包括涉农专利、商标、版权以及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农业生物遗传资源与传统知识、农业商业秘密等。其中,农业生物遗传资源包括畜禽遗传资源、水产种质资源。应该将地理标志与农林植物新品种景阳鸡(九斤黄鸡)、中蜂(华中中蜂)等畜禽遗传资源,清江白甲鱼等水产种质资源以及涉农的中国驰名商标等相结合,建立完善的农业知识产权体系,为恩施州农业科技创新护航,促进农业现代化。
3.8加强民族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
收集与整理恩施州土家医药、苗医药、侗医药等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对相关药品(非农业初级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对相关药材(农业初级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实施少数民族传统药材与药品的地理标志权保护,加强少数民族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
3.9重视地理标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双重保护
其实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是与特产无关的,和地理标志也没有明显联系,但传统技艺类、传统美术类、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则常与地理标志的人文因素密切相关。有些传统特产具有地理标志特性,并包含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国家地理标志特产“湖北第一历史名茶”恩施玉露,其传统制作技艺是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且地理标志名称“恩施玉露”为农业品牌类非物质遗产。因此,应该对恩施州传统特产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地理标志的双重保护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传承地理标志特产的传统加工工艺。
3.10挖掘地理标志资源的旅游扶贫意义
开发恩施州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特产、中国名牌农产品、中国特产之乡等的旅游资源,结合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中国传统村落、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等,加快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促进旅游扶贫工作的开展。
3.11促进农业知识产权融入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支持恩施州龙头企业,尤其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尤其是中国50佳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地理标志,创建新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地理标志+特产之乡+驰名商标+龙头企业+专业协会+农户”,加强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知识产权融入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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