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美之名,重读达尔文

2014-08-07 07:56苗德岁
求知导刊 2014年3期
关键词:小枝达尔文起源

苗德岁

凝视纷繁的河岸,

覆盖着形形色色茂盛的植物,

灌木枝头鸟儿鸣啭,

各种昆虫飞来飞去,

蠕虫爬过潮湿的土地……在世界经典著作中,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是少有的(如果不是仅有的话)一部跨越科学和人文两大领域的巨著。不像有些科学元典到如今仅有少数专家们还在研读,《物种起源》则是一部常读常新的“大众”读物,出版150多年来,一直经久不断地被印行、翻译成各种语言、为大家阅读甚至于激烈辩论。单就中译本来说,就有很多版本仍在市面上发行,我所翻译的译林版(2013),不仅是回归为当今学界所推重的初始版本(第二版),而且使用的是半文半白的汉语,试图反映相应的维多利亚时代英语的特点以及着力再现该书的文学性。这种在译界被称为功能对等的尝试,自然是见仁见智,还要诚请方家教正。

不少人或许有过这样的经历,即多次试图阅读《物种起源》,却又多次中途放弃,甚至于看不了几页就欲 “读”还休。如果说是由于译本质量不高的话,那么我可以告诉大家,母语是英语的人在读该书的英语原著时,也常常会有这样的经历。为什么呢?因为《物种起源》原本就不是一本好读的书,更不是一本消遣的书,它像瓦格纳的长达数小时的歌剧一样,需要你从头至尾的耐心和专注,这样一来,经过剧中的高潮迭起,及至达到剧末最高峰时,你突然领悟到:哇噻,这几个小时真的没有白坐哦!因此,我劝那些只想欣赏贝多芬的“赠爱丽丝”那样的钢琴小品的朋友,请放下你手中的《物种起源》——这本书需要你用初恋中的那种青涩、真诚、追求、执著与专情来读。

首先,达尔文写这本书不只是给专家们看的,他旨在说服所有的人。甚至于有研究者指出,达尔文非常希望他的父亲和舅舅兼岳父能喜欢这本书,因为毕竟是他们提供了他写作此书的雄厚的经济实力(尽管他们最后都没有等到《物种起源》的面世)。因此,他不能把该书写成学术专著,尽管他有这个能力(如他的藤壶专著)。其次,他深知不寻常的理论要有不寻常的证据,方能令人信服,因此,在书中他要列举无数方方面面的证据。那么,如何把千头万绪的证据以及他称之为“一部长篇的论争”的全书,用讲故事的手法、引人入胜地组织在一起,达尔文是煞费苦心的。不特此也,他凭借自己对弥尔顿和莎士比亚文笔的熟稔,在结构和修辞上都采用了文学手法。《物种起源》与狄更斯的《双城记》同年在伦敦出版,均为当年的畅销书!

从结构上讲,《物种起源》除了开头的《绪论》与结尾的《复述与结论》,由13章组成,可分成三部分:第一部分包括头四章,达尔文用来介绍他的理论,类似于开庭陈述;接下来五章,是化解他的理论可能会遭遇的诘难;在第三部分的四章中,他像律师出庭辩论那样一一出示支持他理论的证据。他就好像推理侦探波罗那样,运用严密的逻辑和各种修辞手段,来说服读者。因此,我们阅读《物种起源》时,不能把它当做学术专著来读,要当侦探推理小说来读,如果遇到什么悬念,要耐心读下去——“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下面我将援引书中的少许精彩片段,以展示达尔文的文学造诣。首先,请看书中对生物之间协同适应的描述:

“我们目睹这些美妙的协同适应,在啄木鸟和檞寄生中,最为清晰;仅仅略逊于如此清晰的,则见于附着在哺乳动物毛发或鸟类羽毛上的最低等的寄生虫、潜水类的甲壳虫的结构、随微风飘荡的带有冠毛的种子;简言之,我们看到这些美妙的适应无处不在,在生物界随处可见。”【译林版(下同)第50-51页】

达尔文在此处用了两个“美妙的”形容词来修饰生物“适应”性,他想让读者们在领悟大自然无与伦比的美妙和富饶的同时,也要理解这种美丽属于生物界的每一个成员(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不管其表面看起来是像鸟类羽毛那样美丽,抑或像寄生虫或甲壳虫那样“不起眼”。

还有全书最后一段的开头对生物多样性的“白描”:

“凝视纷繁的河岸,覆盖着形形色色茂盛的植物,灌木枝头鸟儿鸣啭,各种昆虫飞来飞去,蠕虫爬过潮湿的土地……”(第389页)

他对生存斗争的描述,则采用了“反直觉” (counterintuitive)的手法:

“我们目睹自然界外表上的光明和愉悦,我们常常看到食物的极大丰富;我们却未注意到或是遗忘了那些在我们周围安闲啁啾的鸟儿,大多均以昆虫或种子为食的,因而它们在不断地毁灭着生命;我们抑或忘记了这些唱歌的鸟儿,或它们下的蛋,或它们的雏鸟,也多被鸷鸟和猛兽所毁灭;我们亦非总能想得到,尽管眼下食物很丰富,但并非每年的常年四季都是如此丰富的。”(第52页)

请看他用“拟人”的手法对自然选择的描述:

“也可用隐喻的言语来说,自然选择每日每刻都在满世界地审视着哪怕是最轻微的每一个变异,清除坏的,保存并积累好的;随时随地,一旦有机会,便默默地、不为察觉地工作着,改进着每一种生物跟有机的与无机的生活条件之间的关系。我们看不出这些处于进展中的缓慢变化,直到时间之手标示出悠久岁月的流逝。然而,我们对于久远的地质时代所知甚少,我们所能看到的,只不过是现在的生物类型不同于先前的类型而已。”(第68页)

他对生命之树理论的描述中,所用的比喻和隐喻以及处理文字的声韵和节奏的老道,不输于任何一位维多利亚时代的文豪:

“同一纲中的所有生物的亲缘关系,有时已用一株大树来表示。我相信这一比拟在很大程度上道出了实情。绿色的、生芽的小枝可以代表现存的物种;往年生出的枝条可以代表那些长期以来先后灭绝了的物种。在每一生长期中,所有生长着的小枝,都试图向各个方向分枝,并试图压倒和消灭周围的细枝和枝条,正如物种以及物种群在生存大战中试图征服其他物种一样。主枝分为大枝,再逐次分为越来越小的枝条,而当此树幼小之时,主枝本身就曾是生芽的小枝;这种旧芽和新芽由分枝相连的情形,大可代表所有灭绝物种和现存物种的层层隶属的类群分类。当该树仅是一株矮树时,在众多繁茂的小枝中,只有那么两三个小枝得以长成现在的大枝并生存至今,支撑着其他的枝条;生存在遥远地质年代中的物种也是如此,它们之中极少能够留下现存的、变异了的后代。自该树开始生长以来,许多主枝和大枝都已枯萎、折落;这些逝去的大小枝条,可以代表那些未留下现生后代而仅以化石为人所知的整个的目、科及属。诚如我们偶尔可见,树基部的分叉处生出的一根细小柔弱的枝条,由于某种有利的机缘,至今还在旺盛地生长着;同样,我们偶尔看到诸如鸭嘴兽或肺鱼之类的动物,通过亲缘关系,在某种轻微程度上连接起生物的两大分支,并显然因为居于受到庇护的场所,而幸免于生死搏斗。由于枝芽通过生长再发新芽,这些新芽如若生机勃勃,就会抽出新枝并盖住周围很多孱弱的枝条。 所以,我相信这株巨大的‘生命之树的代代相传亦复如此,它用残枝败干充填了地壳,并用不断分杈的、美丽的枝条装扮了大地。”(第104页)

而最为频繁引用的书末这句话,简直是神来之笔:

“生命及其蕴含之力能,最初由造物主注入到寥寥几个或单个类型之中;当这一行星按照固定的引力法则持续运行之时,无数最美丽与最奇异的类型,即是从如此简单的开端演化而来、并依然在演化之中;生命如是之观,何等壮丽恢弘!”(第389页)

记得著名达尔文学者乔治·莱文曾发过此番高论:“如果让我们来评选19世纪最重要的英语文学作品的话,恐怕不会是狄更斯和乔治·艾略特的小说,也不会是华兹华斯的诗歌,而是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我想,不管你同不同意莱文的这一观点,但美国作家亚当·高普尼克所描述他初读《物种起源》时的情景,却至少令我感同身受:

“我是在夏日的海滩上第一次读《物种起源》的……那就像打了一针维多利亚幻觉剂,眼前的整个世界突然活跃起来,一切都开始移动,以至于沙滩上海鸥和矶鹞之间的相像,突然变得不可思议般地活泛起来,变成了一个躁动整体的一部分,鸟类的巨型蜥蜴远祖们,宛若幽灵一般萦绕在它们的上空。先前看似一成不变的孤寂的海洋和沙滩,蓦然复活,融入到无尽的变化和运动之中。这是一本让整个世界颤动的书。”(Adam Gopnik, 2009, “Angels and Ages”,p.9)

我几年前看到这里时曾思忖:倘若我今生今世未把《物种起源》从头至尾至少读了一遍的话,那么真可说是枉在世上走一遭了。昨天,当我重读这段文字时,对译林出版社的感激之情油然而生,感谢她给了我一次对《物种起源》做字斟句酌地深入研究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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