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栋梁
青岛2013年“11·22”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当即作出重要批示。1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救治,专题听取汇报并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贯穿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崇高执政理念,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最新要求,是落实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新形势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遵循。
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重点要在以下3个问题上加深对讲话精神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自觉性。
深刻理解总书记关于红线的论述,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总书记要求,这个意识和理念,一定要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红线是什么?红线就是带电的高压线,是绝对不能触碰的,碰了就要付出惨痛的代价。目前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薄弱,其主要表现:
——安全生产摆位出现偏差。许多地方至今仍以GDP论英雄,按产值排座次。一些地方领导抓经济满腔热情、心急火燎;抓安全生产消极被动、不在状态。一些同志不出事不重视,有的甚至出了事故仍然不重视。
——招商引资、上项目不能严把安全生产关。一些地方对招商引资项目优惠过度,没有依法履行安全评估和审批核准程序,上了一些安全隐患严重的项目,致使一些地方的工业园区、开发区成为事故多发区。
——规划设计没有遵守“安全第一”原则。更多地考虑生产和生活,而忽略安全因素,埋下许多隐蔽性致灾隐患。如发生“11·22”事故的青岛市黄岛开发区,输油管线与生活管线叠压交叉,原油泄漏之后顺着雨水管线蔓延到生活区,爆炸发生后居民生命财产损失惨重。“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青岛事故暴露出这方面的问题目前很严重。
——整顿、关闭、淘汰落后产能的决心不大。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小煤矿、小矿山、小化工、小烟花爆竹等姑息迁就。
——对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非法违法导致的各类事故居高不下。一些地方对非法违法行为熟视无睹,造成事故发生。
要守住“红线”,必须牢固树立以下3个观念:
一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红线”意识说到底,是一个发展观问题。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实质上就是要坚守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立场。我们必须牢牢站稳这个立场,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半步也不能退让。
二是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安全生产旨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权益。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就是要坚守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坚守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守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良心底线。
三是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正确政绩观。经济发展是政绩,安全生产同样也是政绩。任何时候都不能为了一时的经济发展而降低安全标准。谁踩了“红线”谁就要承担后果和责任。
深刻理解总书记关于责任的论述,抓紧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跨越经济、民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以及意识形态等多个领域,不仅政府要抓,党委也要抓。党的领导是搞好安全生产最大的政治优势。实践表明,凡是党委重视,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动手抓的地方,安全生产就能得到切实有效的加强改进。
总书记要求:各级党委要抓住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领导。什么是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粗略考虑有5条: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凝聚全党全社会的共识。二是监督保证党和国家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三是把安全生产纳入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四是指导协调打击非法违法、关闭整顿、重大隐患整改治理、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等关系重大的安全生产事项。五是教育、管理和监督安监队伍。抓住了以上5条,地方党委就能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总揽全局。
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的要求,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创新。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组成部分。要把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布局,按照三中全会《决定》和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创新监管模式,提升安全监管能力。一是实施分类指导、特殊监管。组织好50个煤矿重点县、50个非煤矿山重点县、60个危化品重点县、22个烟花爆竹重点县的安全生产治理整顿攻坚战。二是突出抓好煤矿安全这个重中之重,刚性执行煤矿安全“双七条”(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七条规定,煤矿安全治本攻坚七条措施),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和“千名安监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活动。三是规范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暗查暗访等制度,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巡视制度。五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追责制度。典型重大隐患要通报各地和同类企业,做到“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