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层层落实主体责任

2014-08-05 01:34杨传堂
紫光阁 2014年7期
关键词:内设部党组党风廉政

杨传堂

交通运输部党组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党组带头,用“责任归位”促进“责任到位”

强化部党组主体责任。部党组会、部务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的数量、频率均大幅提高。每年的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同时召开,实现业务工作与廉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时,由驻部纪检组组长主持会议、党组书记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所有部属单位和各省区市交通运输部门也都参照部党组做法,层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一级抓一级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了反腐倡廉重要工作由部党组统一部署、党组成员分工负责、职能司局组织实施、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监督协调的工作格局和齐抓共管的局面。

实化抓手,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在“谋实”上下功夫。部党组制定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明确提出统筹抓好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败等三项任务,根据新的情况和问题,每年开辟几个重点“工作面”,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二是严明组织纪律,在“肃纪”上见真格。组织开展了“严明组织纪律,克服软弱涣散”专项整治活动,严肃处理了个别单位领导退休前突击调整、聘用干部问题,大力推动纠正干部兼(挂)职取酬和个人因私护照专项清理,今年已责成26名部机关干部退还了在部属企事业单位挂职期间领取的报酬,将3194本因私护照收归统一管理。

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正风”上求实效。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3年部三类会议同比减少34%,信息简报减少30%,“三公”经费支出减少23.2%,严肃查处3起局处级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及时制止并通报批评了3家部属单位的违规问题,召开1次警示教育大会,以党组文件印发3份案情通报,并在部网站上公布。

四是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固本”上花气力。2013年,部党组部属开展了深化工程治理、清理涉企收费、规范经营活动和严肃财经纪律四个专项治理,并推动海事执法与经营活动彻底脱钩,执法人员待遇与经济实体收入彻底脱钩。

五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清源”上做文章。切实加快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构建了涵盖工程管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各领域各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警示教育机制。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

全力支持,为纪委执纪监督提供有力保障

大力支持纪检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将原来驻部组局牵头和参与的32个议事协调机构,撤销和退出18个,把不该管的职责交给部内主责单位。在部党组的支持和推动下,2013年驻部组局和部各级内设纪检机构初核案件线索12件,立案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其中局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6人。初核、立案、处分人数分别比上年有较大增长。

全力保障纪检机构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职权。一是强化建议权,明确驻部组局和内设纪检组(纪委)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同级党组(党委)会等会议并充分发表意见,监督中央和部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强化督促权,支持驻部组局和内设纪检组(纪委)监督所在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分解、考核和追究,推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三是强化审查权,支持驻部组局和内设纪检组(纪委)对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和廉政勤政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四是强化否决权,在涉及“三重一大”问题上支持驻部组局和内设纪检组(纪委)参与把关,并可就反腐倡廉问题行使否决权。

(作者为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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