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返乡女性农民工的创业态度及心理预期分析

2014-08-03 06:31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农民工政策

李 玫

(贵州财经大学,贵州 贵阳 550025)

为了解民族地区返乡女性农民工对创业的态度,2011年初,“民族地区女性农民工返乡创业问题研究”项目组在贵州、广西、内蒙古、新疆部分地区对返乡女性农民工作了问卷调查以及走访调查,其对创业的态度总结如下。

一、目前对创业的态度

(一)对创业的关注不足

对大多数年轻一点的女性来说,虽然务工期间学到了一点技术也想自己创业,但是首先单靠打工的钱不够,其次也找不到什么适合自己且较容易创业的项目;对年纪稍大的女性来说,她们比较熟悉农业,但只限于传统的农业,很多人并不懂得大型或者新型的种植、养殖技术,她们会认为创业的行为离她们很远。因此,对创业,关注者不多。

(二)创业意愿较低

就创业意识以及创业意愿的问卷调查情况来看,在所有的被调查者中, 61.11%的人认为,如果有较稳定或者是较满意的工作,她们不会选择创业。而这些人大多数都是文化较低、年龄偏大且已经结了婚的人。“如果不是万不得已,不会选择创业”,我们对女性创业意识做调查时,已经创业的和没创业的,包括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大都这么说。这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民族地区女性的创业动机多是生存性创业这一事实。在城镇,由于经济不发达,工作岗位不充足,社会资源较差,文化较高的人们倾向于到机关及事业单位或者较稳定的企业里任职,只有极少数有一定社会资源的女性有主动创业的意愿和机会。在乡村,如果没有一个创业成功者的示范作用,农民们看不到显著效益,没有政府的引导,没有好一点的项目,没有家人的帮助,不是生活经济来源窘迫,女性们的创业主动性也不会高。

(三)创业的困惑

创业作为一种行为,追求的目标就是创业成功。而民族地区较多的女性农民工在是否创业的问题上的犹豫,一方面说明生活的压力需要她们创业,但是另一方面,她们还没有具备可以创业的基本条件。如资金、技能、工作经验、创业项目等无论哪项的缺乏,都有可能导致她们创业的不成功。

表1是全国范围的民族地区女性与男性以及浙江的女性农民工对创业犹豫的数据。从中可以看出,创业作为一种追求成功的行为,很多人因为种种原因会在其面前犹豫。这是因为缺乏创业的条件而产生了不自信,不敢实施创业行为。综合而论,她们可能既缺少技能、工作经验、资金、项目,还可能缺少信息、学识,更缺少社会网络关系等等。

表1 创业犹豫女性人数比较

注:带*的数据来源于全球创业观察中国报告(2007)。

二、对创业的预期

(一)自我创业预期

对于是否有具体的创业实施计划,她们自我创业的预期如下:

1.创业预期。(1)创业的打算。女性农民工返回家乡以后,因为家庭或者其他原因,有些人不能再外出打工,没有了经济来源,创业是其解决问题的方法之一。调查发现,有18.56%的人准备“自己创业”,即返乡以后不再外出打工。下一步有创业打算的人,是想具体找一点事情做的人。(2)创业行业选择。1980后出生的女性选择工作的特点与上辈不大相同,喜欢做轻松的活,而不喜欢辛苦,更不愿意所创之业仍然局限在农业。因此,假如她们创业,拟选择服装、商品零售等行业创业,这比起已经成功创业的前辈们,在这个行业上的人数增加了14.82%,而选择在养殖业创业的则减少了12.38%,其他行业的选择变化不是很大。(3)创业首选地点。谈到创业地点的选择,“回家乡”仍然是她们绝大多数人创业首选的地点。这是因为“人缘熟悉”(占50.57%),还“能够就近照顾家庭”(占48.29%),也有11.43%的人是因为家乡“有合适的项目”,只有25.14%的人选择了在外面创业。这部分人基本上是90后的未婚年轻人,她们的想法显然与80前的女性有所不同。她们认为,在外面创业,主要是“外面有利于发展”(占70.45%),或者“已经适应了当地”(占38.63%),也有的认为“当地有合适的项目”(占35.23%)。

2.规模大小预期。一般来说,女性的创业规模都不是很大,尤其是女性农民工。对于多数人来说,创业的目的主要是解决温饱问题,而且一般情况下,持这种创业动机的人所拥有的自有资金都不会太多,所选择的项目就比较小,其投资的规模就不会大。由于缺少社会资源,她们创业的自有资金占总投资的比重较高,因此,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自有资金加上创业所能够贷到款的额度就是其拟创业的投资规模,其预期创业规模一般在3万元左右。

3.收入预期。绝大多数女性农民工创业的目的是希望借此解决温饱或者是发家致富问题,因此对自己的创业收入是有预期的。我们把创业者们当年的打工年收入与现在创业以后的年收入做了一个对比,虽然有物价上涨因素,但仍然可以看到她们基本上都实现了自己的创业目标,达到了自己的预期。创业之前,她们的打工年收入最多也就只能是5万元,3万元以上者只占到总人数的5%,而3万元以下的却占了95%。然而创业成功以后,她们的收入则大大地超过她们当初打工收入的最高值。年收入超过5万元的占了89%,而超过20万的达到了14.21%。绝大部分人实现了致富的目标。

(二)对创业政策的预期

1.对奖励政策的预期。国家的奖励政策通常是有针对性的,一般来说是有门槛的,只有达到政府规定的标准才有可能得到奖励。相对较大的企业来说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而对于女性创业的微型企业或者是个体经营来说,显然可能性不大。因此,大多数女性农民工并没有对奖励政策寄予太大希望。

2.对优惠政策的预期。对国家相关的优惠政策,女性农民工期待比较多。问卷调查显示,在需要国家“贷款、减免税收、技术培训、提供项目、信息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或者是帮扶的预期上(注:可以多选),选择优惠政策“减免税收”的只有55%,选择比例少于需要帮扶政策“贷款”的比例(78.95%)。她们认为,地方政府采取的减免税收的力度以及持续性,对她们的创业虽然有影响,但不是很大。因为她们的创业规模较小,减免税收的额度不是太大,而政府的低息或者免息贷款对她们的帮扶作用最大。

3.对帮扶政策的预期。在女性创业的许多研究中都提到了女性创业比较困难,为此我们就女性创业是否需要国家专门制定支持政策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资料显示,对“同是农民工,在创业问题上,您认为需要国家支持方面,女性应该比男性享有特殊待遇吗?”这一问题,66.93%的女性认为“应该有”。因为,她们认为女性“获取资金较难”(占31.11%),并且她们“有家务拖累”(占24.44%),“人脉资源少”(占18.7%),而且还“缺少技术”。有意思的是,在同一个问题上,男性反而更加认为女性需要这一特殊政策。如 81.67%的男性认为女性特别需要这一针对性的特殊政策,而71.43%的浙江女性农民工也认为她们自己很需要这一针对性的特殊政策。

三、促进创业的建议

(一)充实完善国家、地方创业政策体系

创业政策的本质是用来减少初创企业面临的不确定性并刺激创业,是直接影响一个国家或地区创业活动水平的手段或策略。因而哪些是创业的促进因素,以及如何通过合理的政策来促进这些因素形成并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是各地区在响应国家创业政策的同时,有必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创业政策的主要依据。因此,要建立创业政策的理论框架,并重视政策的着力点和对象,以驱动关键变量来刺激创业活动,把减少创业障碍,促进创业活动[2],实现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目标建立在科学的理论基础和政策体系上。

(二)建立健全地方创业机制

首先,要建立健全各级地方政府的行政、保障、制约体制。运行行政机制,以行政的手段调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运行指导、服务的机制,针对不同目标服务对象尤其是女性农民工群体的特点,出台专门的扶持政策,并加强培训与指导工作;在体制上设置监督岗位,制定相应制度,确保各职能部门的政策到位,并且协调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的关系,积极解决各方的利益纷争。其次,要通过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体制和制度建设,实现各机制的整合。地方政府提供的优惠以及扶持政策要能够更进一步激发创业者的创业激情。因此,各职能部门需要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以保障各项激励、服务、指导等工作落到实处[2]。

(三)积极拓宽女性农民工社会网络

受阶层、地位的限制,个人和群体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不同,所拥有的社会资本也不同。因此,要使她们成功创业,就需要拓宽她们的社会网络,来帮助她们获取需要的社会资源[1]。这就需要搭建服务于返乡女性农民工创业的平台,以拓宽其社会网络,在信息、决策咨询、企业经营管理、行业行规、法律法规等方面提供各类指导与服务,帮助其减少创业过程中的困难与障碍。

(四)积极扩展小额信贷资金扶持模式

小额信贷目前较受创业者们欢迎,因为其扶持对象是全社会中相对比较弱势的群体,是针对小型创业项目所提供的短期周转的资金扶持模式。但目前创业者申请小额贷款需要担保和抵押,对于一些女性农民工来说,还是有一定的门槛。而云南省在2009年4月出台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中,首次提出的“贷免扶补”这种扶持创业的模式,不但继承了小额信贷的特点,还在此基础上有所创新,扩展了小额信贷资金扶持模式。该模式的特点,就是强调为有创业能力的初次创业者提供无门槛进入,对创业者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免担保、抵押、利息的同时,承办单位为创业者在创业期间,从项目扶持到跟踪服务给予有效的监督[2]。

从对民族地区女性农民工的调查分析得出,除了不多的稍微大一点的实体企业所需贷款较多以外,大多数女性初期创业的规模都不大,所需要的贷款资金并不高,但是进入门槛要很低,这将有助于她们的创业决策。而云南省的扶助创业政策“免担保、抵押、利息”的低门槛,是比较适合她们的,这也是为什么该省“贷免扶补”模式大受欢迎的主要原因[2]。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从“建设”到“建成”,是质的飞跃,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目标就是到2020年 “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也为地方政府提出了一个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阶段性目标。就业是民生之本,而促进民族地区女性农民工创业并带动就业,不仅是走近这个目标的重要工作之一,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

参考文献:

[1] 李玫.影响民族地区返乡女性农民工创业因素分析——基于微观、中观、宏观视角[J].贵州社会科学,2012,(2)

[2] 李玫.民族地区返乡女性农民工创业动机与创业规模[J].理论与当代,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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