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女性政治参与平等的制度设计研究

2014-08-03 06:31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配额制选区议会

焦 佩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山东 威海 264209)

一、引言

综观全球,女性的社会参与度明显低于男性,特别是在政治领域更是如此。在韩国,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思想在女性和政治之间筑起了无形的壁垒,造成了女性政治参与积极性不高和女性政治人饱受偏见的状况。为了改变在政治参与中的严重性别不平衡现象,韩国开始在政治制度上引入保障女性政治参与的机制,以此来大幅提高女性政治地位和女性政治人的比率。2000年2月,韩国在修改后的《政党法》中规定,在国会议员和广域地方议会议员的比例代表制选举中,政党推荐的女性候选人必须占到30%以上。2002年3月,韩国进一步修改《政党法》和《公职选举法》,将广域地方议会议员比例代表制选举中政党推荐的女性候选人比例提升到50%,并规定在政党的推荐名单中逢单数位置必为女性,同时还要求各政党在广域地方议会的选区选举中尽可能使女性候选人占30%以上,并保障每个选区都至少有1名女性候选人。2004年3月,政党在国会议员的比例代表制选举中也被要求至少推荐50%以上的女性候选人。

韩国国会和地方议会选举中女性候补配额制的实施,显著提升了女议员在各级议会中的比例。然而,这种通过制度上的强制安排来提升女性政治参与的做法却值得商榷,特别是要考虑其对公平选举产生的影响。换句话说,就是要考虑该制度是否会妨碍男女政治人之间的公平竞争,是否会导致对男性政治人的歧视,又是否会降低政治人的整体参政议政水平。

二、韩国的女性政治参与保障制度

(一)女性候选人配额制

女性候选人配额制是指一种为了实现男女政治参与平等,在选举中为女性预留一定比例候选人位置的选举制度,目前已经在欧洲许多国家实行,在我国也是一项保证女性参政的重要制度[1]。

韩国的女性候选人配额制是2000年后的产物,目前在议会选举中普遍使用。韩国的议会分为国会和地方议会两种,地方议会又分为广域地方议会和基础地方议会两种。韩国国会采取一院制,国会议员由小选区制度和比例代表制度相结合的混合选举制度产生,共299名,其中224名议员通过小选区选举制度产生,75名议员通过比例代表制产生,任期均为4年(议席数每届会有一定变化)。所谓的小选区制度是指把全国划分为224个小选区,每区得票最高的候选人当选的制度。而比例代表制是指,按照各政党在选举中的得票率来分配剩余的75个国会席位的制度,当选者又被称为全国区代表。但是,如果在选举中没有获得5个或5个以上的席位,得票率也低于3%,该政党将丧失按得票比例分配议席的资格。韩国的广域地方议会和基础地方议会都是地方自治组织,广域地方议会是指首尔特别市、直辖市和道的议会,基础地方议会是指市、郡和区的议会,选举方式同样包括选区制度和比例代表制度两种。韩国的国会和地方议会的选举,都采用候选人政党推荐制度,获得政党推荐是成为各级议员的首要条件。因此,通过法律规定来人为提升女性在政党推荐候选人中的比例,是迅速提高女性政治参与水平的捷径。

韩国的女性候选人配额制在不同的议会选举中采用不同的方法。第一,在国会的小选区制选举中,女性候选人配额制只是以鼓励的方式而不是强制的方式存在,即鼓励政党在候选人推荐时女性的比例达到30%以上,对达到该标准的政党给予政治资金上的奖励。第二,在国会的比例代表制选举中,法律上强制政党推荐的女性候选人必须占总数的50%以上,且推荐名单中的单数位置必为女性。但是,对违反此规定的政党并没有规定明确的惩罚措施。第三,在地方议会的选区制选举中,法律规定各政党必须保障每个选区都推出1名女性候选人。如违反此规定,该政党的推荐候选人将丧失选举注册资格。第四,在地方议会的比例代表制选举中,法律上不仅强制政党推荐的女性候选人必须占总数的50%以上,且推荐名单中的单数位置必为女性,而且规定违反此规定的政党推荐候选人将丧失选举注册资格。由此可见,韩国的女性候选人配额制,相比国会选举在地方议会选举中更具有强制性,相比选区制选举在比例代表制选举中更具有强制性。

(二)女性政治人育成制

女性政治人配额制拓宽了女性进入各级议会的通道,却不能保证女性政治人的政治能力和在议会中的影响力。如果女性政治人在明显劣势的情况下只是因为政党配额制的优待进入国会,不仅会影响选举的公正性,而且还会由于在议会中的表现不佳阻碍全社会在政治参与性别平等问题上的根本改善。这样,为了让更多女性议员展现出政治魅力,也为了将来女性不再需要政党配额制就可以在议会中占据半壁江山,相关的女性政治人育成制度就显得极为必要。在这些相关制度中,女性政治人联合制和女性政治运动日常化尤为重要。

关于女性政治人联合制。女性政治人在选举前和选举后会自发组成一定的政治联合,以此来提高女性的政治参与度并在女性议题上相互支持。选举前组成的女性政治人组织主要为改变选举制度和提高女性政治人得票率为目标,例如在2008年的总统选举中形成的“清廉政治女性联合”和在2010年地方选举中形成的“地方选举男女同数泛女性联合”。选举后组成的女性政治人组织主要以女性相关政策议案的通过为目标,例如2008年建立的“全国女性地方议员联合”就属于此类。

关于女性政治运动日常化。女性政治运动不仅关心与政治参与直接相关的法律和制度的制定,而且致力于改善和消除社会中各种歧视女性的制度和规定。在第17届国会中,女性议员就通过院内游说和院外施加压力多重手段废除了长久以来支配韩国的以男性为家长的户主制度,使女性在户籍上不再从属于男性,从根本上改变了家庭中男女的不平等地位。自此,女性有权要求子女随其姓,离婚后的母子关系被法律承认,再婚后子女可以改随继父姓。

三、女性政治参与保障制度的效果分析

韩国在女性政治参与方面做出的若干制度上的努力,直接导致了女性政治人特别是女性议员的快速增加。如表1所示,首先,就国会议员来看,韩国第15届国会中女性议员的比率只有4.0%,到第19届就已经上升为15.6%。其次,就地方议会议员来看,1998年女性议员比率只有2.3%,2002年上升为3.4%,2006年又上升为14.4%,2010年更是高达19.1%。再次,就2000年以后女性议员的当选情况来看,在区分比例代表制和选区制的选举中,比例代表制当选的人数要明显高于选区制当选的人数,女性政治人通过比例代表制当选的主要原因就是政党推荐配额制的实施。

表1 韩国各级女议员比率变化统计表

续表

但是,韩国女性政治参与的制度设计也遭到了诸多质疑。首先,有学者认为,韩国的女性候选人配额制有违宪法的公平选举原则,有歧视男性候选人的副作用[1]。其次,有学者认为,与其实施政党推荐女性候选人时的配额制,还不如干脆废除选举中的政党候选人推荐制度,这样就可以绕过政党内的男女不平等而将女性政治人和男性政治人放在同样的竞争位置[2]。再次,有些政党为了逃避违反女性候选人配额制的惩罚,进行虚假推荐的情况也时有发生[3]。另外,通过女性候选人配额制当选的女性议员大多集中在特定的学历、阶层和特定的几种职业,相对社会上女性的复杂构成无法体现出代表性。韩国女性议员大多取得硕士以上的学位,出身富裕的家庭,职业也大多为律师、大学教授或其他专业技术职业[4]。最后,女性议员在任期间不能完全胜任代议职责,在提高政治两性平等方面成果寥寥。第16届国会,女性国会议员就开始提出关系两性平等内容的民法修正案,但是由于议会活动经验不足和缺乏有组织的领导力而半途搁浅[5]。而且,女性议员在议政活动中还是以政党为别,没有形成超政党的女性议员连带,女性议员在许多问题上没有按照女性政治运动的价值而是按照政党的价值理念而投票赞成或反对。

四、结论

在全世界女性议员比率超过30%的国家中,80%都实行了女性候选人配额制,该制度的实施对女性政治参与平等具有实质性的重要意义。然而,仅靠制度上的保护,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政治参与两性平等,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反而承认了女性在政治参与方面能力不足的弱势地位。因此,女性候选人配额制的实施目的就是为了赢来女性不再需要优惠型的制度保障就可以与男性政治人同台竞争的一天。这样,除了女性候选人配额制以外,其他女性政治人育成的相关配套措施就显得非常必要。就院内活动来讲,女性议员之间的团结是女性议案通过的必要条件,这就需要女性政治人在议会领导力的提升和活动方式的多样性上下工夫。就院外活动来讲,女性运动日常化的不断深入是培育出更多女性政治人的根本,只有整个社会为女性参政提供了平等的经济环境和文化环境,女性政治人才能不再依靠候选人配额制在议会中获得应有的半数代表权。

参考文献:

[1] Moon Jiyong.KoranDemocracyandGenderEquality.MemoryandProspect[J].Trade Unions’ Tribune, 2012,(26):154-158(in Korean).

[2] Choi You.ConstitutionalConsiderationforDiscriminationinthePoliticalLife——Focuson OverseasResidentsElectionandPoliticalGenderQuotaSystem[J]. The Central Law, 2011,(1):37(in Korean).

[3] Jin Young Jeon.PoliticalDynamicsofAdoptingGenderQuotainKorea[J]. Korean Political Study, 2013,(1):47~49(in Korean).

[4] Yun E Hwa.TheDilemmaofKoranFemaleRepresentation,PoliticsofDifferentandDiversity[J]. Korean Political Review, 2011,(1):166~174(in Korean).

[5] Suh Heon Joo.ABriefHistoryofKoreanWomen’sPoliticalParticipation[J]. Ethno-National Studies, 2011,(45):29~35(in Kore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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