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靳伟华
与医药代表打交道的?药剂科主任
文/本刊记者 靳伟华
葛文龙档案
男,1964年7月2日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2007年8月至2010年11月任江苏某中医院药剂科主任、中医院药事委员会秘书,2010年11月至案发前,任中医院门诊部副主任、中医院药事委员会秘书。
2012年5月17日,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葛文龙有期徒刑五年,认定的受贿金额为20.04万余元。
中医院,是全国医药卫生先进集体,葛文龙的案发多少让这个被冠以“无红包医院”称号的医院蒙了羞。
在一般的受贿案件中,当事人在介绍审查询问时对第一次受贿总是记忆犹新的,葛文龙尽管有着超强的记忆,他能记住每个人每一次给自己的每一笔行贿金额,但搞不清究竟哪一笔是他的第一次,太多了,次数实在太多了,涉案的13名行贿者中,哪个没有向他“进贡”十次八次的?
说到“进贡”,葛文龙心里是默认的,因为这是行业里人人皆知的潜规则。他身为掌握药品采购权的药剂科主任兼药事委员会秘书,在医院药品采购方面具有审批权限,卖药的那帮“土豪”能不跟他搞好关系。
葛文龙在供述中是这样陈述自己工作职责的:保证全院的用药安全和临床用药。具体有审核工作人员根据医院药品库存和临床用药情况制定的每月基本用药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审批补充采购计划,对药品的采购、保管、销售环节把关,保证临床用药……
也就是说,葛文龙能决定哪些医药代表所经营的哪几种药品、设备能进入医院使用或者长期使用,成为药品经销商重点“照顾”的对象也就成为必然。
身处重要岗位,以身作则,懂得低调,守住底线是最关键的,但葛文龙显然不是这类人,最初几年他不敢收数目较大的红包,但心底的贪欲会挑动他变通手法拿下这些钱。
陆伟(化名)是葛文龙2006年左右在医药经销公司年会上认识的一名医药代表,2008年葛当上药剂科主任后,彼此接触开始频繁。
陆伟所属的医药经销公司为中医院供药上百种,是医药公司中与中医院业务量最大的一家。同时,陆伟自己还代理两种药在中医院销售。
2008年上半年的一天,陆伟为了让葛文龙照顾生意,到葛的办公室送了一个“信封”,希望葛在业务上多多给予照顾。葛当时看陆伟送的信封蛮厚的,心里有些害怕,就没肯收下来。陆伟见状,忙接领子地说:以后拿点发票,我来帮你处理。
没过几天,葛文龙就把事先收集好的1.2万元发票给了再次来其办公室的陆伟。之后,陆伟如数给葛文龙“报销”了这1.2万元发票。
如果说最初的葛文龙收红包还有些扭捏,需要用发票来掩饰的话,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类繁缛末节都被省去了。一位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就像蚂蚁搬树,大到几万,少到几百,只要是钱,葛文龙几乎没有打回票的,统统吃进。
在葛文龙案件中,涉及行贿的13人中,几乎都是各大医院的老客户,他们一旦将生意打进医院,最主要的精力就是维持和医院的关系。葛文龙成了他们维系和中医院密切关系的不二人选。于是,两个节日是必须要“烧香”的:中秋节和春节。
葛文龙交代,在担任药剂科主任的2008年至2011年的四年中,每年的中秋和春节,这些医药代表都会络绎不绝地来到他的办公室给他送“信封”,这些信封的“规格”一般在2000元、5000元、1万元不等。
宋林(化名)是葛文龙2006年在一次朋友聚会的饭桌上认识的医药代表,其时,葛文龙还是药剂科的副主任,宋林已经在中医院供药了,主要产品有抗生素、醋谷胺等品种。
自从葛文龙任药剂科主任后,宋林开始与葛文龙贴近。节日的红包从未断过不说,“规格”也年年提升,从最初的2000元到后来的2万元。
葛文龙心里很清楚,宋林送钱给他当然是有目的的,并且得到了他更多的利益反馈。在事后的交代中,他总结道:
第一,宋林如果有新药进我们医院的话,需要我们药剂科进行初审后再提交药事委员会开会讨论,而且我也是药事委员会成员之一,在开会讨论时有投票权。
第二,如果不是新药的话,也就是医院药品采购目录中的品种出现药品规格的调整或是药品生产厂家的变更,这时就需要重新确定药品生产厂家和代理人,这个就是由药剂科决定的,我这个药剂科主任有权力决定给哪个做,这时我就可以优先考虑给宋林做,这个是不需要通过药事委员会的。
第三,在药品初步采购价格及二次返利价格的确定上,我作为谈价小组成员之一,在二次谈价过程中,没有为难宋林。
第四,我还及时制定采购计划,让宋林的药品在中医院顺利销售,没有让他断货,保证宋林代理药品的业务正常开展。
红包之于葛文龙,是推不掉的欢喜和烦恼。谁不喜欢钱呢?但这样的钱拿着毕竟是烫手的。拿人钱财虽不需要替人消灾,但还是需要替人发财的,这点对于像葛文龙这样在医院环境浸润了几十年的人是懂得。
葛文龙把握住收红包的分寸是,别人送上门的钱就收下,大不了自己在职权范围内送个顺水人情给对方,绝不主动索要。
然而,2010年10月的一次同学聚会,让葛文龙的分寸有了质的突破,他主动出击了。
“我启东卫校的中专同学毕业25周年聚会,当时放在工农路的某宾馆办的。我们的班长打电话给我,问我能解决多少费用,我和他讲,我大概能解决3万元左右。后来我就找到陆伟,跟他说,我们同学毕业25周年聚会,要拉点你们公司的赞助,要3万元左右,到时候你们到宾馆结下账。陆伟当时就答应了。”葛文龙到案后交代道。那次同学聚会结束以后,陆伟接到葛文龙电话,去宾馆结账 3.5万元 。
“我们毕业20周年的时候是由南京的同学请客出的钱,这次聚会是在南通,我是中医院药剂科主任,拉赞助方便一点。”葛文龙深知在业务上陆伟需要自己的关照,所以让他出钱,他是不好拒绝的。
这次索贿,葛文龙攒足了面子,却不知自己又进一步滑向了犯罪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