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锋
(广东省化州市文化馆,广东 茂名 525100)
浅谈化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
吴锋
(广东省化州市文化馆,广东 茂名 525100)
化州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常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承是项长期的工作,目前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进行的开发利用,需要对其进行理性的分析与研究,以保证其为民众服务,在融入生产生活的同时,不违背其自身的生存发展规律及文化的延续与传承,有针对性进行保护。本文从合理的角度对化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进行分析,期望能为保护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
化州市历史悠久,俗称石龙,有“中国化橘红之乡”著称。文化底蕴深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种类较多。目前我市挖掘、整理出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有700多条,获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跳花棚》一个,获广东省级保护项目有《化州橘红》、《化州拖罗饼制技艺》、《跳禾楼》等,还有获茂名市及化州市保护项目一大批,整理出版了化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资料汇编》、《资源线索汇编》、《资源项目汇编》等7部“非遗”专著。
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纳入到发展文化产业,实质是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可用的商品属性,使其转化为文化产品,进行文化资本化运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本化运作,是体现其价值的手段之一,合理适度地商业化开发,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下面以我市获得省级及市级两个“非遗”项目为例加以阐述。
获得省级的非遗保护项目《化州橘红》,属于民间制作技艺,民间艺人运用雕刻压制的手法,在橘红果上刻上精致的龙、凤凰或其他好意头的图案。一般用于饰物,如:化州特有装烟丝的烟盒、烟斗等。而作为明清贡品的化橘红,有人将其比喻“北有高丽参,南有化橘红,一片值千金”的说法。方言小歌剧《橘红传奇》,是根据化州民间传说,以方言小歌剧的形式,演绎橘红止咳化痰,济世康民的传奇故事,向世人展示了“中国化橘红”文化底蕴。合理开发利用有利于保护传承,但在开发利用的同时不能违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性及传承规律。只有完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有属性,才能够使其发挥出较高的经济价值。
化州“非遗”中的传统音乐及传统舞蹈,非常丰富。随着社会的发展,外来文化的冲击,生活方式的改变,我们非遗中心就现社会进步发展的需求,组织精干的业务骨干,挖掘、整理相关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使其得到传承和保护。
近几年来,我们演出节目涵盖国家、省、市级传统舞蹈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近30种,可谓是一次全省性民族民间舞蹈的大展示,影响非常大。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应当鼓励各方对非物质遗产的支持,从民俗表演到旅游开发,从工艺品销售到文化创意发展,多手段全方位的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弘扬传统文化、振兴民族艺术的同时也为开发人文旅游景观、刺激地方经济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本地品牌非常重要。品牌效应,是我们化州的一个重要举措。如化州十一月份是”跳花棚、跳禾楼”的季节,每当秋收后,当地群众就自觉组织起来,跳起花棚舞和禾楼舞,为群众送上祝福,已开始形成了地方品牌,近几年,晚会都注入了“跳花棚”、“跳禾楼”、“十八学士”等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使晚会的民俗性更加突出,更受群众欢迎。这些“非遗”项目,成为了化州市的品牌,影响深远。
此外,我们非遗保护中心根据保护项目自身存在的问题,建立了非遗展览厅,展览厅内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器具、实物、图片等,并对品牌项目大张旗鼓地宣传、管理和收藏,还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文字、图片等放上互联网,突出化州特色,推介化州,营造“化州”这个大品牌。通过多媒体的科学记录方式保护对非遗项目保存,也通过收集整理非遗有关的作品,更有效改善传承状态,努力保护遗产的活态传承。尽可能真实地保持文化遗产的原貌,让后人更加真切的了解文化遗产的演变过程。
学校,是传承“非遗”的一个重要载体。为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间民俗文化的优良传统,感受中华传统文化价值和意义,化州市非遗保护中心在全市中小学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活动,建立了四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基地。特别是国家级保护项目《跳花棚》,更在市幼儿园进行传承,从小培养,使国宝得到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才能促进群众文化的繁荣和发展。
只有勇立时代风潮,不断改革创新,才能更好保护和发扬光大,使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成为真正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动力。
[1]陈跃红,徐新建,钱荫榆.中国傩文化[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
[2]梁伦,朱松瑛,杨明敬.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广东卷[M].北京:中国ISBN中心出版,1996.
[3]化州地方志.
[4]茂名市志[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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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5312(2014)17-028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