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隽
(中耀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辽宁 沈阳 110000)
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
赵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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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介绍我国涉法涉诉信访的现状,以及中央相关文件的出台,论述司法公信力建设与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关系,提出具体对策提升司法公信力建设,推进我国涉法涉诉信访改革。
司法公信力;涉法涉诉信访;司法改革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社会各层面的矛盾也逐渐凸显。信访作为沟通民意、表达民意、听取民意的有效途径在维护公民权益方面做出了很多贡献,但是在现实中一些信访案件却背离了信访制度设置的初衷,尤其是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部分民众往往将一些原本应当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诉诸信访部门解决,“信访不信法”,甚至“弃法转访”、“以访压法”。随着党和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逐步重视,信访问题的解决力度不断加大,信访成功数量的上升刺激了更多民众放弃原有的纠纷解决渠道,转而通过不断上访来寻求问题的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2013年各级法院共接待群众来访53.9万人次。据国家信访总局统计,2012年全国信访局总来访量近8万批次,其中涉法案件近9千批次,涉诉案件近1千批次,约占总数的13.74%,同比2011年增长3.41%。这种以信访渠道解决法律问题的做法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造成民众对司法的依赖度和信赖度不断降低。
司法公信力对于法治国家来说至为重要,是法治国家应有的要义,是公信力在司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司法公信力除了具备公信力的核心要素外,也有其独特的内涵。它是社会公众对于司法公正性、权威性的评价以及对于司法的总体信服度,是司法机关根据自身对法律和事实的信用所获得的社会公众信任的程度,是法律公信力的实现和延伸,它反映了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主观评价、心理反应和价值判断。①司法公信力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司法对公众的信用和公众对司法的信任,这是一个双方协同互动的过程。②司法对公众的信用程度越高,公众对司法的信任程度越深,公众的尚法理念越强。
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与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也是协同互动的过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是践行法治国家,提升司法公信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有利于司法权威的树立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相应地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则有利于公众形成尚法理念,对司法机关产生信赖,进而会推动公民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寻求司法渠道解决,使当事人走出“访诉循环”的怪圈,实现信访改革的目标。
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相统一,当前时代条件下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首先,强化法律意识,善用法治思维。我们在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始终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法律精神,必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将法律作为信访评价的最高标准,以此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彻底实现诉访分离,促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真正做到依法维权与依法办事相结合、维护司法权权威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相统一。
其次,提高法官队伍人员素质,推进司法改革。公正是公信的基石,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核心要素。法官队伍素质的提高直接关系到案件裁判能否公正高效,能否真正化解矛盾纠纷,取信于民,赢得信任。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需要多种渠道:一是要继续推进法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二是要切实提高法官的职业待遇和工薪收入,逐步解决法官与普通公务员同质化问题,三是要健全法官职业保障制度,保障法官职业地位的稳定及职业过程不受非法干涉,使法官真正享有职业的荣誉。四是要继续深入推进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真正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再次,尊重司法规律,重视司法程序。尊重司法规律,是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司法裁判获得公信力的重要内生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需要在尊重司法规律的基础上,科学看待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实体公正注重的是结果的正义性,是向客观真实趋同的结果。程序公正不仅是实现实体公正的规则保障,也是尊重和平等保障公民权利,防止司法恣意、制约权力的重要保障。如果实体不公,会导致个体权益的减损,而程序不公,则会引发司法制度正义性的普遍丧失和司法公信力的根源缺失。只有更加重视程序的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出程序应有的作用和独特价值,从而提升司法公信力,赢得司法权威。
最后,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机制,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除了《决定》、《意见》等顶层的制度设计外,还要完善其他配套制度,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以促进信访与诉讼的彻底分离。建议出台涉法涉诉信访终结的具体程序性规定、完善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公开制度、加强涉法涉诉信访风险评估制度、落实涉诉信访稳控制度等,从而形成一套全方位、多层次的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机制。
注释:
①宋聚荣,张敬艳.和谐社会视野下的司法公信力研究.中国司法,2007年第2期,第15页.
②司法公信力研究.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年,第41-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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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5312(2014)17-028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