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歌是西藏民间文学中瑰丽的花,具有深刻的思想性和较高的艺术性。纵观西藏民歌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西藏民族社会历史、时代生活、风土人情以及文化艺术演变的基本概况。早在西藏文字出现以前,民歌作为口头文学的民族形式,已经在群众中广泛流传了。藏文产生和运用后,不仅促进了藏民族社会的进步和文化发展,民歌也因此被文人充分采用而得到丰富和发展。
藏族民歌感情充沛,题材广泛,形式多样,同时还具有音调悠长,音域宽广,节奏自由的特点。 按结构和表达形式,藏族民歌可分为“鲁”(亦称古如)和“谐”两大类。
鲁体民歌
“鲁体”民歌又分为“拉鲁”—山歌和“卓鲁”—牧歌。
鲁体民歌流传于甘肃、青海、四川等藏族地区。“鲁”,藏语为glu,原意为歌。“鲁”一般每首都有数段,但以三段居多,有的只有一段。每段的诗行数不等,少的有2—3句,多的10多句,一般为3—5句。每句诗行的音节数相等,最常见的音节数是7—9个音节。最明显的特点是段与段、段之中相应的句与句之间,在意思和节奏等方面都有对应的关系。一般前几段为比喻,最后一段才是本意,所以又称之为直陈,也有全都是直陈,或全都是比喻的。
鲁体民歌的停顿节奏与音节的多少有一定的联系。由于节奏停顿有单有双,所以在用词上就得选择与节奏停顿相适应的词汇。藏语把音节的停顿称为“尺把”,原意为诗节。一般把单音节的停顿称为“尺把雅”,把双音节的停顿称为“尺把恰”。这种格律形式在敦煌古藏文史料中已较普遍,可见早在8—9世纪时,鲁体民歌就已经出现。但当时绝大多数都是6音节,3个音节一停顿。到11—12世纪,噶举派创始人之一的米拉日巴在他的道歌创作中,大量使用了鲁体民歌的格律形式,在音节数和音节停顿方面都有突破,出现了许多3、7、8、9等音节的格律,节奏形式也与现在的鲁体民歌接近。
谐体民歌
谐体民歌也是藏族民间最为流行的民歌形式之一。主要包括: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甘肃及四川巴塘藏族地区的“谐”,流行于四川德格及安多部分藏区的“古儿姆”,以及流行于云南香格里拉的“日姆”。
从形式上看,谐体民歌有的只唱不跳,有的又唱又跳,也有的结合游戏歌唱,但只唱不跳者居多。每首格律一般多为四句,也有八句或更多的,但都是偶句。每句一般为六个音节,两个音节为一顿,共三顿。有的全是比喻,有的是两句比喻,两句直陈,还有一些是四句六言,都是直抒胸臆的。
早期谐体民歌格律是三个音节一停顿,共两个顿,比后来的谐体民歌少一顿,而且每句诗行的第三个音节都有一个没有实际意义的衬字。在9世纪,藏族的谐体民歌的格律形式就已经形成,只是在后来的流传过程中逐渐去掉了意义不明确的衬字,趋于今天的格律形式。
17世纪末,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完整地继承和发展了传统的四句六言式民歌,使藏族的诗歌创作达到顶峰。目前拉萨和山南等地区,藏族群众所唱的谐体民歌中,就有不少是仓央嘉措的情歌作品,以致于难以区分它们是谐体民歌还是仓央嘉措情歌,因为二者的格律是完全一样的。仓央嘉措情歌来源于民间,但当它重新回到民间,并与藏族民歌融为一体后,又影响着民歌,并使谐体民歌更加完美,形成今天的风格。
2. 长春的读者来信希望了解帕拉庄园。
帕拉庄园位于西藏日喀则地区江孜县附近的班觉伦布村,是西藏历史上十二大庄园之一,也是至今唯一保存完好的旧西藏贵族庄园。
帕拉,是帕觉拉康家族的简称。帕拉原是不丹一个部落的酋长,因不丹内乱而迁到西藏,并取得西藏地方政府的官衔。在旧西藏众多的贵族中,帕拉家族是仅次于历世达赖喇嘛的“亚奚”家族的五大“第本”家族之一。帕拉家族在300多年兴衰史中,先后有5人出任西藏地方政府的噶伦,扮演了较为重要的政治角色。
帕拉庄园环境优雅,花草丛生,树木高大,布局合理,现存房屋57间。主体建筑为3层楼,高大气派,内设经堂、会客厅、卧室、娱乐室等。房内装饰考究,雕梁画栋,富丽堂皇。经堂内经书、佛龛保存完好。贮藏室内金、银、玉器琳琅满目,有曾用过的名贵食品、餐具、茶具、进口酒、进口白醋、高档裘皮服饰及各种运动鞋等。卧室内悬挂着当年的照片。楼道里陈列着皮鞭、手铐、脚镣等刑具。庄园内保留着旧时的监狱。在庄园正门斜对面有保持着原貌的朗生(奴隶)院,有13间拥挤、阴暗、陈旧、矮小的朗生住房,如同牢笼,与贵族的豪华住宅形成鲜明的对比。
此外,帕拉庄园内还有酿酒坊、磨坊、农奴大灶等。庄园酿酒坊酿制的青稞酒大部分自用,少部分出售或它用。帕拉庄园的磨坊可分为水磨和人工磨,主要加工糌粑和藏面,所加工的糌粑分为三等:一等庄主食用,二等亲信佣人食用,三等农奴和牲口食用。帕拉庄园的农奴大灶,主要为农奴做饭。
帕拉庄园是旧西藏贵族与农奴两种不同生活的真实写照,是旧西藏的缩影,对考证旧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1994年,西藏将帕拉庄园列为西藏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列为西藏自治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3. 贵州的读者对藏族民居—帐篷很感兴趣,想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帐篷,藏语称“古”。以帐篷为屋,是藏族牧民千百年来的居住形式。藏北牧区的帐篷主要有“黑帐”(牦牛帐篷)、“白帐”(羊毛帐篷)、“黑顶”或“花帐”(厚布帐篷)和“布帐篷”等类别。其中“黑帐”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关系最为密切。“黑帐”是用牦牛的长毛织成的称为“日雅”的粗氆氇缝制。粗氆氇每幅宽约三十厘米,长短由帐篷的大小而定。帐篷由篷顶、四壁、横杆、撑杆、橛子等部分构成。篷顶正中是天窗,起通风采光的作用。天窗上有一块盖布,白天打开,夜晚盖上,可防雨防风。篷顶与四壁交接处的四角和四边的中部各缝有一根长绳,通常为八根,称为“江塔”,绳长七八米、十几米不等,一般是结实的牛毛绳或牛皮绳。帐篷四“壁”的底部还有若干小绳扣,用来牵钉橛子,一般隔三四十厘米一个。帐篷的“门”大多是左右帐“壁”重叠合拢充当。
“布帐篷”是藏北牧区较高档的一种帐篷。帐篷顶上多搭一块面积稍大的布,用来遮阳挡雨。帐篷门顶及两边有各种图案,如:火焰宝、八宝图、花卉、狮子、大鹏鸟等。这种帐篷只用于公众集合的大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