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新志
受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影响,长期以来教师的流动呈单向往上流动的趋势。这种不合理的教师流动使教育陷入了城乡师资条件差距拉大、教育不公和失衡发展的恶性循环。如何改善教师资源的配置现状,建立健全良性合理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流动机制,是当前教育面临的重大问题。
笔者所在的南通市北城中学的前身为南通市秦灶中学,是一所地处城郊结合部的农村中学,位于南通市港闸区。2009年,港闸区政府决定将秦灶中学迁建至市北新城核心区,并更名为南通市北城中学。2009年6月,港闸区教育局与百年名校南通中学签订联合办学协议,2010年3月全新的北城中学正式启用,由南通中学副校长、南通市第三中学校长兼任北城中学校长,南通中学、南通市第三中学与南通市北城中学组成联合办学体。新的北城中学成立之初,师资总量不足,师资结构不合理,教师队伍平均年龄偏大,部分学科缺少专任教师。在其后的三年间,南通中学、南通市第三中学共派驻25名教师到北城中学工作一年以上,担任常务副校长、学生处主任和普通教师等职,覆盖10门学科;同时南通市第三中学每年有近二十名教师到北城中学参加听课、备课、讲座等教研活动,指导青年教师成长。这些举措有效提高了北城中学的整体师资水平。
南通市北城中学、南通中学、南通市第三中学在联合办学体内部进行教师合理流动的实践探索,为改善区域师资配置、促进区域教育均衡提供了可供借鉴的范本。其主要经验可概括为以下三点:
一、变单向流动为双向流动
联合办学机制改变了教师流动的形式。一直以来教师流动政策难以实施,与政策设计不完善有关。而办学联合体可以根据实际,研究和选择适合自己的交流模式,满足学校及教师的个性化需要,提高交流的质量。从目前很多地方已有的许多有关教师流动的政策设计来看,一般的教师流动只关注了参与的教师人数、学校个数、地区广度,这些都还是“削峰填谷”式的浅层次的流动,其效果非常有限。所以我们认为,在政策设计时必须改变流动的形式,以政策效果为考量。首先,应该从教师专业、学历、职称、教龄、能力素质等多个方面,将参与流动的教师结构合理化,同时也要考虑地区内学校的层次结构,合理搭配,给薄弱学校以施展的空间和有力扶持。其次,应该丰富教师流动的内容,不仅要实现人的流动,更要实现教育理念、管理经验的交流。最后,在交流的实现方式上应该灵活多样,避免统一却缺少人文关怀的刚性规定。通过多方面的形式改变,提高教师流动政策的实效。
二、变“被流动”为“要流动”
联合办学机制改变了教师的观念,使教师由被动接受流动转变为主动要求流动。观念是行动的指导,只有观念转变了才能真正接受和支持制度的推行。首先要让教师实现观念转变,认同教师流动政策对于实现教育均衡、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意义,真正从内心接受流动政策。成功实现观念转变后,更重要的是第二步——行动。教师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往往会消极执行政策,影响政策的效果,浪费人力财力。教师是有思想、有感情、有需要的主动的“人”,不是“物”,说交换就交换。联合办学学校在制度设计中要考虑教师的实际需要,变教师“被流动”为“要流动”。
三、淡化了“学校人”的身份
联合办学机制改革了原有制度,淡化了教师作为“学校人”的身份,强化了其“系统人”的观念。这充分说明政策的推行需要完善的制度体系的支持,因此,必须建成一个长效的教师流动制度体系来保障教师流动政策的实施。一方面,要改革人事、编制核定等相关制度。要打破人事制度的限制,改变“城乡倒挂”的畸形状态。实现教师聘任的“一次配置”和教师轮岗的“二次配置”,以此来促进师资均衡。如改革部分学校的简单的“择优录用”、“末位淘汰”做法,避免因评价标准的问题引起教师的不公平分流。另一方面,要明确规定教师应当享有的待遇和补助,在合理的考核和科学的评价体系保障下,规避阻碍教师流动的不安定因素。如改革保障制度等,为教师流动政策提供社会保障,保证政策的执行效果。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通市北城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