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颖毅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目前,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全球航运量的加大,海洋受到船舶的污染也日益增加。船舶污染是指人类直接或间接地把一些物质或能量引入海洋环境,以致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生物资源和海洋生物,危害人类健康、妨碍包括捕鱼和海洋的其他正当用途在内的各种海洋活动、损害海水使用质量和减损环境优美等有害影响。
船舶污染带给海洋的危害最大的污染物是油类,油类物质的来源主要有几个方面:
(1)舱底含油污水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及水柜、油柜泄放和漏泄、油水管路漏泄、尾轴填料箱处的漏水和冷却润滑水、甲板开口处水密性不良引起的渗漏、水线附近甲板和舱室水泄放至舱底。船舶舱底油污水量与船舶载重量有关,船舶舱底油污水量每艘船平均按20 吨计,污水含油量约为2000~20000mg/L,而每年全世界随舱底含油污水排放入海的油类数量是非常巨大的。
(2)船舶压载水主要是为了船舶的稳定性,各类船舶压载物有所不同,有的使用铁块、水泥等,但大部分船舶均有部分压载水。压载水量与船舶载重量没有必然联系,一般是为了船舶的稳定考虑。油轮压载水可为载重量的20%~30%。压载水一般有独立舱室,正常情况下压舱水是较为清洁的,但是废、旧船舶的压舱水由于舱室长期使用也含有污染物,但一般含油量较低;若是油轮,类比对1.5~2 万吨油轮的压舱水中,分散油和乳化油的最高含量为59.22mg/L,最低含油量为1.43mg/L,平均含油量为12.13mg/L。压载水是否排放以及数量主要是要考虑船舶的稳度,在航行过程中测定各舱室水量,再具体确定排放量,有时甚至需要补充压载水量,因此排放量变化很大。压载水按载重量的10%粗略估算,每年全世界随压载水排放入海的油类数量也是非常巨大的。
(3)船舶冲洗水一般污染物浓度含量不高,主要含油、泥沙、铁锈碎末还有洗涤剂,若需要清洗油轮时,洗舱水用量最大,而且洗舱水发生量视油品不同而有所差异,轻质油品的用水量相对较小,由于使用高压冲洗和洗涤剂的作用,洗舱水中大量油分以乳化油形式存在。油轮洗舱水平均含油浓度为3000mg/L,而一般船舶的冲洗水含油量一般不超过10mg/L。以船舶的数量和吨位粗略估算冲洗水,每年可产生船舶冲洗废水数量也是非常可观的。
以闽江为例,水流基本上都是顺着河岸的趋势向南流,稀释扩散起主要作用,因此选用河流二维稳态混合模式较为合适,公式如下:
式中 C(x,y)——(x,y)处污染物垂向平均浓度;
H、B、u——深度、宽度、流速;
Cp、Qp——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
Ch——上游污染物浓度;
My——横向混合系数。
从公式计算结果表1、表2 可知:
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对水环境影响甚微,涨、落潮水中石油类浓度增量最大为0.002mg/L,叠加水体中石油类的现状值后为0.202mg/L。事故排放时,最大浓度增量为0.04mg/L,叠加本底值后在附近海域石油类浓度为0.204mg/L,已超过GB3097—1997 第二类标准,事故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大,因此应杜绝事故排放。
表1 正常排放涨、退潮时水体油类浓度增加量 mg/L
表2 事故排放涨、退潮时水体油类浓度增加量 mg/L
溢油污染事故的分析计算:溢油入海后将经历扩散、迁移、蒸发、溶解、乳化、吸附沉淀、生物降解等运动机制。从其行为和归属分析,溢油入水后将可能产生的污染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漂浮的油膜;二是分散于水体中的油。
油比重小于水,溢油入水后即漂浮在水面上以油膜的形式存在,随风和潮流扩散漂移,在湍流作用下散射。在扩散漂移过程中油膜逐渐变薄,油膜的扩延范围可采用Fay 瞬时溢油扩延模型预测,油膜扩散可分为重力-惯性力阶段,重力-粘滞力阶段和表面张力阶段,各阶段的油层扩展规律为:
第一阶段;D=K1(ΔgVt2)1/4
第二阶段:D=K2(ΔgV2γ-1/2w)1/6t1/4
第三阶段:D=K3(σγw-1/2/ρw)1/2t3/4
式中,D 为油膜扩展直径,Δ=1- ρ0/ρw,ρo、ρw分别为油、水密度,σ 为净表面张力系数,γw为水动力粘滞系数,g 为重力加速度,V 为溢油体积,t 为从溢油开始计算的时间,K1K2K3为各扩展阶段的经验系数。
经过三个阶段的扩展,油的扩展将在表面张力阶段结束。Fay 模型得到扩展终止时油膜的最大扩散面积:
随着油膜的扩散,油膜逐渐变薄,当油膜厚度减少到某一极限值后,在波浪和湍流作用下,油膜便逐渐破碎成许多碎片,各自向周围漂移,形成更大的不连续污染区。破碎后的油膜碎片污染区扩散有效半径为:
由于溢油事故较易察觉和控制,因此溢油量一般不大,假定一次比较严重的事故,溢油总量为5、10、20吨,采用上述模式分别计算溢油入水后,油膜在海面上漂移过程中各个时刻的扩散范围,可由表3 得知:
根据计算结果,溢油入河后经过12 个小时,当溢油量为5 吨时,油膜面积为0.111km2,直径达377m;当溢油量为10 吨时,油膜面积为0.177km2,直径达474m;当溢油量为20 吨时,油膜面积为0.281km2,直径达598m。由此可见,一旦发生溢油,海面漂油的影响范围是相当大的。
表3 溢油入水后不同时刻油膜扩散范围
溢油入水后一部分覆盖水面,一部分蒸发进入大气,另一部分则溶解和分散于水中扩散在水中的油将长时间停留在水中,直至被水生物吞食,或与水中固体物质进行交换而沉入水底。溢油进入水体后,可同时发生低分子烃的乳化、挥发、溶解过程。油在水面上漂流的过程中,受到波浪的冲击,油的微粒不断向水相分散,同时水的微粒也不断向油相逸散,油和水混合形成的乳化液,以溶解、乳化等形式分散入水中,在垂直方向上向下扩散,大约10 小时后分散作用最大,而乳化作用大约在10 小时后开始发生,在10~100 小时内达高峰。扩散于水中的油将长时间停留于水中,直至被水生生物吞食,或与水中固体物质进行交换而沉入水底。因此扩散在水中的油对环境的危害比漂浮在水面的油膜更大。溶解是浮油和悬浮油进入水体的质量传输,某些物理过程如扩展、紊动和分散作用以及水包油的乳化作用,都会增大油水的接触面积促使油溶解。相比之下,油的挥发作用远大于溶解作用,其挥发速度受温度、油膜面积、波浪、风等因素的影响。链烷烃溶解的速度约为挥发速度的0.01%,在10 天内燃料油能挥发掉总量的50%。
根据资料,分散在水中的溶解油和乳化油的总量小于溢油总量的1%。若溢油量分别以5t、10t、20t 计,则分散在水中的油约为O.05t、0.1t、0.2t。这相当于可溶性污染物瞬时投放入河,我们采用瞬时点源扩散模式对水体中油浓度增量进行预测,公式如下:
式中 p(x,y,t)——油团中心浓度值,mg/L;
Q——污染物排放量,g/s;
h——有效扩散水深,m;
t——时间,s;
lx2、ly2——沿x,y 轴方向上的扩散距离平均标准差,。
lx2、ly2为扩散特性参量,根据我国沿海不同海区的示踪实验结果,可取m=2,有如下经验关系(假定扩散是各向同性的),σ=0.05u,u 为水流流速。
可以看出,当溢油量为5 吨时,水中油污水团中心浓度增量超过GB3097—1997 第二类水质标准的持续时间达5 个多小时,最大超标面积为0.020km2,出现在溢油发生后的3 个小时左右;当溢油量为10 吨时,海水中油污水团中心浓度增量超过第二类水质标准的持续时间达7 个多小时,最大超标面积为0.041km2,出现在溢油发生后的5 个小时左右:当溢油量为20 吨时,海水中油污水团中心浓度增量超过第二类水质标准的持续时间达11 个多小时,最大超标面积为0.081km2,出现在溢油发生后的7 个小时左右。
漂油通过覆盖和窒息作用使水生生物缺氧窒息死亡,并干扰浮游生物的光合作用使初级生产力下降。若事故排放,大量漂油在海浪作用下形成乳化油,首先影响表层(0~1cm)海洋生物,即所谓的次漂浮生物,主要是许多漂游生物和底栖生物的幼虫,以及一些经济鱼类的浮性卵和孵化的早期仔鱼。由于油膜覆盖在水表面,影响河水中氧的补充,并妨碍了水体中浮游植物的光合作用,降低水域的原始生产力。因此,比较明显的危害是对沿岸养殖业的破坏,和油臭味降低了鱼、贝、藻等的食用价值。大量实验表明,当水体中的含油量为0.1mg/L,孵出的幼鱼均有缺陷,仅能活1~2 天;含量达20mg/L,将危及鱼类的生存。由于许多鱼类的营养级都比较高,通过摄食途径,使鱼类累积一定数量的油或油产品,给人食用带来一种不愉快的油味。油污还可能中断生物群落繁殖,导致生态破坏。有关资料介绍,浮游植物的种类不同,对原油类炼制品敏感性差别很大,如直链藻和海生斑条藻可忍受10000ppm 的浓度,但圆筛藻、双尾硅藻和角毛藻的含油10ppm 浓度中被毒死不超过24 小时,有的敏感种类的油浓度低至0.1,也会阻滞细胞分裂和生长速率;至于浮游动物,如桡足类在含油浓度为0.01ppm 时死亡时间为3~4 天,在0.1ppm 时,死亡时间不超过24 小时。
此外溢油会对河底生物产生危害。河流中的鱼和其他水生动物在局部地区,将被游离的油或乳化油在鱼的鳃上沾上一层油膜,或是使较小的有机体被油膜整个包围起来而受到伤害,一些下沉的油块可以闷死固着在水底的牡蛎。水中含有0.1%~1.0%的柴油对牡蛎就可观察到影响。水中含有3%~4%的柴油,就可使牡蛎在一周内死亡。在天然条件下或人工养殖的牡蛎收到油污(特别是重油)影响后,其产量将大量减少,甚至于绝迹。现已知道,在水中含油量大于0.1mg/l 的情况下,鱼和贝类在一天内会出现油腥味,食用价值降低。石油的特殊气味还会影响海生物的回游路线。
通过溢油监测系统可以对溢油进行定位,可以考虑与应急处理和指挥决策支持系统相融合,自动记录保存与抗溢油活动和溢油损害有关的行动报告,人员费用,图片证据等,为日后的索赔过程提供依据。一旦我国有基金作保障,则清污费的补偿问题就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必将使我国清污能力有所提高,从而有助于对我国海洋环境的保护。
可以由当地海事部门规定:船舶要入港,必须由合格的清污公司与船舶签订合同,通过这种方式来明确污染事故发生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让有一定防污应急设备基础的企业发展起来。
在电子海图上运用模糊数学建立评价体系,保证救助船舶能够迅速达到出事地点。
对船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制度,对过驳船舶实施现场管理签证,全部含油污水由陆地接受设施进行回收,并安排清污公司的船舶进行现场监护,以便可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溢油。
当前保护海洋环境和生态被社会各界重视,国际海事组织也不断修改船舶防污染公约,对防止船舶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了。为此,我国应健全船舶防污染保护海洋机制。一是完善海面溢油监测系统;二是促进清污公司市场机制;三是优化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器材库站点;四是加强船舶动态跟踪。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R].
[2]《溢油应急培训教程》[M].交通运输部海事局,2004 .
[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外海上溢油污染损害应急措施资料汇编》[R].
[4]《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