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玉山
最近,原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宋木文的又一部文集《八十后出版文存》(以下简称《文存》)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我有幸先得一册。夜晚,坐在沙发上,托着这部印装精美的图书,品读着一篇篇充满感情、充满友情、充满智慧的文章,随着作者一同去思考出版业改革发展中的一些大事,去更加深入地认识一位位对当代出版业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的前辈,去进一步了解一些重要出版物出版的前前后后,一种先睹为快的感觉油然而生。
木文老早已年过八十(1929年出生),所以自称“80后”,文集也名为《八十后出版文存》,但他却老当益壮,思考更加深入,笔耕愈加勤奋,在5年多的时间(2008~2013年)里写了40多万字的稿子,平均每年写8万字,每个月写6000多字,这对于一个不会使用电脑的耄耋老人来说,其工作量可想而知,更何况文中还引用了大量的档案、书信、文章等材料,治学之严谨是许多而立之年的“80后”难以企及的。
木文老又自称“三无干部”,即:无大学毕业文凭,无高级专业职称,无政府特殊津贴。但是从本书的“附录:著文目录”可以看到,从1959年到2013年3月,他著录的文稿约320篇,其中绝大多数公开发表。文稿所涉及的领域不仅有新闻出版、版权的方方面面,还有戏剧、艺术教育等内容;不仅有当代新闻出版分析,也有古代出版、版权历史的探究。展现了丰富的出版文化知识和高深的理论修养。由此可见,文凭不等于水平,学历不等于能力,职称不等于学识。
《八十后出版文存》是木文老继《亲历出版三十年——新时期出版纪实与思考》后的又一部文集,涉及出版改革与发展、版权、书评、人物等各方面。读罢全书,对木文老的了解更加全面、更加深入,他作为一位老出版家的形象更加丰满、更令人尊敬。他深深地爱着祖国和人民,深深地爱着同事与朋友,更深深地爱着他为之奋斗了30多年的新闻出版事业。木文老说:我做出版,是把它当作为之献身的一项事业,并逐渐地把个人追求与职责承担结合起来,岗位离开了,而事业还牵挂着。
一如既往地关注新闻出版改革
木文老从改革开放初期即担任国家出版行政管理机关的领导工作,1989年至1993年担任主要领导,在此期间,新闻出版改革不断推进,因此他养成了关注改革、思考改革、总结改革的习惯。离开工作岗位之后,他仍然关注改革,并就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如2005年,他应《出版广角》之邀,写了《更多关注出版改革》一文,针对出版单位分类改革中出现的不同认识,提出自己的见解。他认为:公益性出版社不需要注重市场开发,经营性出版社不需要重视社会责任,出版社的最终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等观点是不正确的。他强调,把出版社划分为公益性与经营性,是国家对出版社实行不同管理体制的要求,而不是出版社基本性质、基本属性、基本要求的区别。被确定为公益性的出版社,国家给予必要的支持,但不可能是单靠“吃皇粮”的事业单位,也应实行企业化管理;转制为企业的出版社要逐步变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无论是公益性的出版社,还是转企的出版社,都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同时又要重视市场化经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再如,2011年,针对社会上流传的新闻出版、广电、文化等政府机构改革问题,他作为一个曾经担任过文化部领导、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版权局主要领导,在文化和新闻出版战线工作了30多年的老同志,给多位中央领导写信,提出了《关于国家新闻出版与广电管理机构设置的意见》。在这封书信中,分析了“三合一”(新闻出版、广电、文化)、“五合一”(出版、文物、文化、对外文委、外文出版)等机构变迁的得失,明确提出:三个部门合并之举,难免各有削弱,当需慎之又慎!他建议,如需要对合并做出选择时,可考虑将新闻出版总署与广播影视总局合并,成立新闻出版部。2013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新闻出版总署与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合并,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我们不知道他给中央领导、中央编办的信是否起到了作用,但我们看到的结果与他的建议是吻合的。把新闻(含广电及其他新闻媒体)与出版(含传统及新兴出版)等媒体统一起来管理,从法制建设到监管实践进行多方面整合,逐步建立和完善更加符合中国国情的大传媒监管体系,對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持续不断地关心版权立法工作
木文老从1978年即开始参与并领导版权工作,在他担任国家版权局局长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1990年),在他从国家版权局领导岗位上退下来转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以后,他又推动著作权法的修订工作,两次提出制定著作权法配套法规的建议。当2010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著作权法》第四条中的“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删除之后,他专门著文就这一条款的来龙去脉做了回顾与分析,并认为此次修改是必要的,是明智之举,不仅消除了我国著作权法与相关国际著作权公约保护原则不一致的问题,也消除了我国学术界长期以来对此条款的争论,因此是一举多得。他不仅关注当下的版权法修订工作,还研究版权史,2008年他发表了《李渔其人其事及其版权观》,对明末清初的著名戏剧家李渔的出版经历及其维护版权的史料进行了挖掘,并对李渔与王骥德《曲律》的版权“官司”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默默支持重点图书的出版
木文老一直重视图书出版,特别是一些重点图书的出版。在这75篇的著作中,关于图书的就有20多篇,除了在“评书与荐书”这一组的20篇,在其他部分中也有关于图书的文章,如《读戴文葆〈射水纪闻〉感言》,《〈中国当代版权史〉序》等。体现了他对图书出版的关注与支持。在这里我特别说一说,木文老对《中国出版通史》的关心与支持,因为我是这套书的参与者,从始至终参加了组织工作,既体验过其中的压力,也学习了木文老处理复杂问题的智慧和艺术。《中国出版通史》是由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原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组织众多专家学者共同编写的一部九卷本的通史性著作,此书2000年启动,2008年正式出版,列入新闻出版总署“十五”“十一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是重大出版工程项目,得到了历任总署领导的高度重视,石宗源、柳斌杰两任署长担任总顾问。组编写期间许多问题经过多次讨论达成共识,但也有个别问题意见不统一。比如,关于中国出版史的起源与下限问题,有人主张以文字出现作为出版史的开端,有人把印刷术的发明作为出版的起点等,有人主张下限写到截稿的时间,即2007年,有人主张写到20世纪结束。在编委会内部意见不好协调的情况下,《中国出版通史》编委会主任、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石峰,请木文老出山。木文老在认真研究了各种意见之后提出:中国出版在早期有一个漫长的历史进程,不能以现在的出版概念去否定古代的出版活动,也不能把现代的出版功能无限地前移,用以“规范”古代出版活动。不单以印刷、纸张、文字、发行作为出版史的起源,而是论述他们与出版的关系。关于出版史的下限,他提出:对近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的出版发展历史,既要保持高度一致,又要拉开一点距离。他的意见得到了编委会各位专家的认可,统一了大家的认识。再如,关于《中国出版通史》“民国卷”,开始写作时,作者对革命出版史的研究不够,写得不充分,编委会及出版界的老同志提出了许多的修改意见,随后作者照此进行了修改。但是由于作者、编委会与出版界老同志们沟通不及时,一些老同志通过写信等方式继续提出意见,作者及编委会感到很大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木文老调取了“民国卷”所有专家的审读意见,认真地审阅了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改后的“民国卷”,“而当我看完了‘民国卷2007 年修改稿后又感到很高兴,因为这个修改稿认真地吸收了仿子、士德等同志的意见,有了很大的改进,把党所领导的革命出版事业单列一章(第十二章), 把有关历史事件和人物集中而又分别作了论述,并在编辑出版家群体中补写了邹韬奋、徐伯昕两位三联书店的主要代表人物。当然,也还有若干具体问题有待加强、增补和调整。”他给出版界老同志写信介绍修改情况,又把修改后的稿子请老同志审阅,得到了老同志们的认可。使“民国出版史因其对革命出版事业的正确处理,而成为近现代思想史、文化史系列的一部成功之作。”
《八十后出版文存》的内容十分的丰富,除了上面介绍的主题,还有缅怀胡乔木的一组文章,有思念王益、许力以、边春光、范敬宜、戴文葆、杨德炎、潘国彦等老出版家的文章,由此可见木文老丰富的内心世界。
(作者单位: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