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璇
大概在8年前的冬天,我和朋友一起接触到了当时看起来“很好玩”的数字出版。然而时至今日,看着自己和朋友们手里一本本的电子书和所谓的数字出版内容时,竟总觉得现在的数字出版和电子阅读并不是当初我们想象的样子。那么,这些年一路走来,数字出版人到底做了些什么呢?
关于内容:数字出版开始尊重阅读
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数字出版领域里总算有了那么几家看上去风生水起的公司,也有了点认认真真做电子阅读的样子,这跟刚开始的盲目技术崇拜相比,有了很大的改观。要是进一步说说数字出版公司近年来最大的变化,那大概就得数同仁们对内容本身态度的变化了——大家对数字内容的形式和来源等开始试着重新定义和定位,同时对内容也更加客观和尊重了。与其说大家尊重的是阅读,倒不如说大家用各自的方式尊重着数字阅读的那一部分用户群体。不过不管怎么说,对于数字出版而言,“内容”总算也是尝到了点苦尽甘来的甜头。
比如说,之前大多做数字出版的企业是把内容当商品的,采购内容的单一渠道就是一脸茫然的出版企业。不管是客情关系还是威逼利诱,不管是强势威胁还是跑马圈地,数字出版同仁们奔着抢一本是一本的心态从出版企业手里捞版权。现在,大家开始把更多的心思放在了内容本身,有的跟出版社商量着调整内容以期更适应电子阅读,有的直接帮助出版社玩立体式出版,还有一些数字出版人开始探索不出版的出版,也就是把没有出版过纸书的内容直接做成电子书……这些变化对于读者来说,倒不好直接判断是好是坏,但至少我们看到内容生产和运营企业对内容表现出了本应有的尊重,对内容所辐射的受众群体,表现出了试图满足的心态。
对于这些变化,有人评论说市面上能看到的各种数字出版方式,不管是内容的变相“变形”还是把内容直接生产成电子书,都是数字出版行业发展过程中巨大的进步,所以值得表扬。但个人认为应持保留意见,首先,并不是没有目的、没有预谋,盲目尝试和改变就是对目标用户的尊重;其次,无论哪种方式都没有对错之分,因为他们一定都有自己能满足的用户群,但这不是衡量行业进步和发展速度的既定标准。
我的个人观点是这样的:经营思维方式的进步和企业的业务发展之间永远不是简单的因果关系,因为内容对于目标读者和阅读行为来说都是刚需。但是,我们的读者永远只需要汲取对自己有“利用价值”且价值最优的那部分东西,至于它是纸书还是八卦新闻再或者是别的什么,那根本不重要。因此我认为,有效地调整经营思路是对的,对内容的尊重也是必须的,只不过对内容的尊重方式是需要由目标受众的选择来决定才好,这也许才是数字行业企业发展的正常轨迹吧。
关于模式:所谓的“模式”糊弄了谁
前些年商业模式这个词火得一塌糊涂。以至于说话的时候不沾点边就感觉自己像一只没有智商的猪。于是,当传统出版行业和新兴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大军相遇时,双方就这样开始较量了:他们总是习惯用自己熟悉的思维路径来琢磨对方手里的底牌,然后变换自己的底牌。这是特别有趣的现象:各方都觉得自己是在慷慨地向对方施舍“帮助”,帮助对方做好数字出版,而对方却总是很奇怪的不领情,恼火。
就我而言,每每谈起数字阅读或接触相关的项目时,总会一不小心就被对方澎湃的商业模式给砍晕。而且事后消化时也总是带着被砍坏的智商开始琢磨这样一个问题:对于一个根本还没有人想清楚怎么玩的行业来说,所谓的“模式”到底是拿来糊弄自己还是拿来糊弄别人的?如果是前者,那不就是阿Q附体么。可如果是后者,那又有什么意思?更别说数字出版本身就是两个差异特别大的行业在某一细分领域的相互交合了。
事实上,我一直认为“模式”这个词更像是一份总结陈词,它就像是一个过来人在总结、描述和整理自己走过的路和做过的事,以供后来人借鉴或者观摩。而不是当事人在事业的摸索阶段所表现出来的骄傲自信和满心欢喜。再者说,模式如果是一个可以预知并预置的东西,那么数字出版的发展进程和出版行业开放已有内容进行电子化的步伐也就不会这么慢了。所以,说到内容的数字化,我倒觉得其实数字出版的趋势一路走来就像一场有趣且未完结的革命,但革命对象其实根本不是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