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思慈
摘 要:目前,互联网技术已经从少数精英的专属技能扩大到寻常人家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信息技术产生的巨大效益也裹挟着不少社会问题,对人们的生活造成威胁。当现实中的社会问题与蓬勃发展的互联网产生交集时,许多事情值得我们进行研究。本文尝试对网络社会问题和现实社会问题进行简单的梳理,以期为探索更好的解决之道做出相应的理论准备。
关键词:互联网;社会问题;网络治理
1 网络社会
本文中“网络社会”一词,是指基于互联网架构的电脑网络空间的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在互联网中的延伸,但同时又具有相对独立性,是在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作用下,人类社会进入的一个新的社会阶段或产生的一种新的社会形式。网络社会的构成要素包括网络主体、网络信息、网络基础硬件设施、网络社会交往。
从社会运行角度来看,网络社会大致具有以下几方面特征:
1.1 社会交流层面具有跨时空互动性
去中心化的网络人际沟通模式,即进行交流的不同个体间不存在过于悬殊的权利、地位上的不平衡,互联网上的内容是由全体网民共同参与创造的结果且具有多元化。
1.2 扁平化的社会结构
在网络社会的构架中,基本没有现实中为了实施行政管理而出现的多级管理层次和冗杂的部门机构。虚拟的网民社会空间如网络社区、论坛等一般组织架构都比较清晰明了,信息流通阻力小。
1.3 新的个体标识
个体可以在不同情境中展示出自己的多元个性,通过采取不同的表现形式和进入不同场合,快速转变身份或形象,有针对性和侧重点地在他人面前塑造符合自己想法的个人形象。
1.4 新的社会分工与合作
由于网络社会的开放性、虚拟性,受时间空间因素的影响较小,促成社会分工与合作的创新。原本需要许多人聚合在一个固定场所面对面协作完成的事情,通过互联网,完全可以不见面就把彼此的负责部分汇总为一份完整的成果。
2 网络社会问题
2.1 定义的双重维度
网络社会问题大致包含两个维度:一是网络的社会问题,即存在于现实中的社会问题在网络上的反映;二是网络社会的问题,即虚拟社会的问题。是在网络社会形成后由互联网本身衍生出来的不同于现实中原有的社会问题。
2.2 具备特性
在对社会问题定义的基础上,联系网络社会特有的开放性、虚拟性、暴胀性等特点,可大致得出网络社会问题的几点特性:
(1)网络性。网络社会问题存在的基础是互联网的运行,因此网络社会问题一定是显现出互联网特性的。
(2)影响到正常的网络运行秩序、网络价值原则和行动规范,损害到一定数量网民利益的网络社会现象。
(3)参与网络交流的主体所关注并公认其是违背社会规范或道德准则、应当被遏制的现象。
2.3形成原因
(1)网络社会交往主体的自我控制与约束能力不足,上网人群的个人素质参差不齐。
(2)上网人群的安全意识淡薄,对网络上可能出现的问题戒备不够。
(3)网络法律、法规以及伦理规范体系的不健全,政府对于网络管理的观念滞后。
(4)相关技术部门对于网络监控技术研发方面较为滞后。
3 网络社会问题的划分
3.1 由现实社会问题引发的网络社会问题
正如《数字化犯罪》的作者、曾经的黑客尼尔·巴雷特所说:“开始作为学者和研究人员游乐园的因特网,已经成为一个功能齐全、政治化的自由社会——计算机王国。它吸引了不同生活背景、行业、年龄的公民,同时也吸引了许多坏人、盗窃分子、诈骗犯和故意破坏分子。”
也就是说,现实社会问题在网络社会问题中的延伸,往往是越轨性社会问题。实施越轨行为的主体是以电脑为工具,以互联网为载体,进行损害其他参与网络互动的主体利益的行为,诸如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网络色情、侵犯知识产权等具体形式。
3.2 网络社会自身引发的问题
(1)个体自身发展受阻:如过分沉迷网络,身心成长、人际交往能力发展不足,正常的社会化进程会受到阻碍,自身的控制力受到削弱。人与人的关系正在向以网络为中介的方向转化,以至于个体对现实生活疏远,造成网络孤独。
(2)互联网促发信息大爆炸:随着新媒体崛起,人类从信息匮乏的状态迅速踏入信息泛滥,出现一种知情权还未满足时不知情权就遭侵犯的问题。过量信息充斥,导致人们无法做出理智的判断和筛选,大脑信息处理运行机制遭到严重威胁。
(3)黑客攻击:在掌握了大量先进技术后,一部分人开始不满足与正常的网络技术行为。他们之中一些人为了证明个人能力、扩大影响力;而更大一部分则是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而,给网络信息安全带来很大威胁。
(4)不容忽视的未来威胁:对互联网的过度依赖
在互联网进化论看来,互联网正在从一个原始的、不完善、相对分裂的网络进化成一个统一的、与人类大脑结构高度相似的组织结构,最终会进化成一个非常类似于人类大脑的组织——互联网虚拟大脑,人类与互联网的连接将会更加紧密。
这不由得引发对一系列问题的思考,在互联网越来越趋向智能、甚至发达到人类所进行的大部分工作离开互联网就无法正常运转时,这样的科技进步会不会演变为一种病态的互联网依赖症,从而磨灭人类自生存在的意义?人类会不会逐步演化成互联网世界的一个小部件,成为进化的配角?人类自身是否应该从别的方面实现自身的进化以确保在网络社会中永久占据主导地位?这些疑惑会成为研究网络社会时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4 网络社会问题的治理
目前,国内许多研究已经开展了虚拟社会管理模式的探索,试图构建网络社会的有效管理模式,如:政府主导型模式、柔性管理模式、整合性管理模式和“1+5”模式等。而国外在这方面的探索也已经有所突破,如美国的“网络社会自组织管理”模式以及政府在“不干预”基础上的对数字内容市场实行的“有限监管”;新加坡的政府主导型网络管理模式。
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网络相关立法滞后,政府部门可掌控的力度、可发挥的管理能力有差异。治理网络社会问题,要遵循规律性、规范性、公众性、效益型、进步性五个原则,,综合考量,结合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社会大众的共同力量,协力治理网络与现实社会问题。
主要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加大网络道德教育力度,培养网民自律精神
(2)建立健全网络法律法规,为遏制网络犯罪行为提供法律武器
(3)大力发展网络安全技术,提供技术支撑
值得注意的是,在治理社会问题时,可以把网络作为中国民主建设的突破口。众所周知,近年来不少推动民主建设的案例都是在互联网上得到实现的,如网络维权、网络反腐等。政府正应抓住广大人民所关注的的领域,利用网络反映出的真实民意,寻找契机与社会公众达成合作共治。顺应时代的潮流,使得国家政权得到稳固发展,社会健康和谐地持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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