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性增长视角下足球职业化改革的路径选择

2014-07-11 17:35张铖赵飞达何强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3期
关键词:改革路径

张铖+赵飞达+何强

摘要:文章从包容性增长视角去审视足球职业化改革面临的改革目标定位不清、体制机制障碍、利益关系扭曲失衡、后备人才规模滞后、改革认识评价片面化等主要问题,研究发现深化改革应以转变发展方式为目标,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破除体制壁垒,完善利益协调机制,尊重多元利益诉求,强化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构,全面客观认识评价改革成绩和现存问题。

关键词:包容性增长;足球职业化改革;改革路径

中图分类号:G80-05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5831(2014)03016205

20世纪90年代,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启动拉开了体育市场化改革的大幕。其中,以1992年“红山口会议”以及1994年首届职业联赛为标志的足球职业化改革堪称改革的“破冰者”和“探路者”。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足球职业化改革筚路蓝缕,已经走过了20余年,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总结这些经验将有助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一、包容性增长的内涵

20世纪90年代,亚洲发展银行、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针对贫富不均、两极分化等世界难题提出包容性增长[1]这一概念。2009年以来胡锦涛同志先后在亚太经合组织、博鳌亚洲论坛等一系列国际会议上倡导包容性增长,明确包容性增长的根本目的是让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所有国家和地区,惠及所有人群,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并且郑重承诺“中国积极倡导践行包容性增长”[2]。从本质上看,包容性增长与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一脉相承,它明确了为什么发展,为谁发展,靠谁发展以及如何发展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具有丰富的内涵。首先,包容性增长的精神实质和至上原则是以人为本,以人的发展需求定位经济社会发展,体现了鲜明的人本主义价值理念。其次,以经济增长发展为第一要义,用发展的眼光和视野解决发展的问题,为社会发展进步奠定物质基础。再次,追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五大系统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避免了“增长主义”单一发展倾向。最后,包容性增长努力追求平等参与、共享成果,用公平正义的价值标杆矫正规范各种社会不公,维护人的尊严和社会稳定。包容性增长蕴含的发展内涵,对于指导足球职业化改革而言,同样意义巨大。

二、用包容性增长审视足球职业化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强化赶超发展使改革实践偏离了预期目标

1992年“红山口会议”提出足球改革是要探索新的发展道路,为体育改革探路。已故国家体委主任伍绍祖先生也说,搞足球改革不是为了拿金牌,而是带动体育改革[3]。然而由于强烈的“冲出亚洲,走向世界”的赶超思维,社会大众包括从业者和决策者都希望职业化改革迅速带领中国足球圆梦赶超,如此便给职业化改革赋予了沉重的“赶超”重任。例如《中国足球事业十年规划》就明确提出“运动技术水平亚洲先进,冲击世界水平;男队世界杯16强,奥运会8强”,“坚持以世界杯、奥运会为主要目标,女足继续保持世界领先,男队力争获得世界杯、奥运会出线权,2008年进入前8”等具体赶超指标。甚至有学者断言“任何偏离这个主要目标的改革都很难被人民群众接受”[4]。然而随着1997年世界杯出线希望的再次破灭,赶超任务宣告失败,职业化改革“蜜月期”戛然而止,改革向“豪赌出线”蜕变。2001年韩日世界杯不过是加速改革蜕变的“催化剂”,于改革本身并无多少实质性的助推。从发展的角度看,如果将职业化改革目标定位于“冲出亚洲,走向世界”,那么在本质上仍是“赶超发展”,改革也就从根本上偏离了既定目标,改革实践也必然与社会改革脱节。因此,从包容性增长视角看,必须破除赶超思维禁锢,将探索完善职业化道路、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足球项目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改革的中心目标任务,这才是改革的应有之义。

(二)体制机制改革滞后

包容性增长明确指出,要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否则就难以走出“循环怪圈”。同理,推进足球职业化改革也必须首先消除体制机制壁垒。与专业队体制不同,职业足球以足协为管理主体,以俱乐部和职业联赛为组织依托和载体,自主管理、自主运行、自负盈亏[5]。它既是一种足球运作模式,同时也是一种市场行为,有独特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然而在中国,职业足球的体制机制建设明显滞后。从俱乐部管理看,由于中国大部分职业俱乐部大都是政府所属的体工队与企业相结合的“两张皮”的“翻牌”俱乐部,甚至许多企业本身又是国企[6],在俱乐部管理中,由于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很难界定,从而导致俱乐部管理带有严重的行政色彩。在“足协”管理方面,由于目前“足协”与“项目管理中心”是“一个机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项目管理中心”既是代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又是“足协”常设办事机构,因而“足协”的独立性、自主性严重缺失,“足管中心”往往凭借行政权力取代“足协”而实际主导和操控管理,将“足协”架空。在运行机制方面,行政主导型的管理方式必然导致行政命令型的运行机制,行政指令、计划命令、行政干预顺理成章地取代了民主协商、自主管理、利益共享等市场运行机制和规则,职业足球的运行机制无从谈起。森严的体制机制性壁垒使足球职业化改革举步维艰。因此,必须按照包容性增长的要求,以体制机制建设完善来确保改革成功跨越深水区。

(三) 俱乐部、职业联赛不稳定

职业俱乐部和职业联赛是职业足球最基本、最重要的组织依托和构成要素。虽然自1994年首届职业联赛开赛以来,中国的足球职业联赛和俱乐部建设已经走过了整整20个年头,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是俱乐部建设,还是职业联赛经营,都还处在一个非常幼稚的发展阶段。在投机心理、政绩足球、不良市场竞争、经营不善、政府干预、奥运争光、赶超思维等种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许多职业足球俱乐显得非常脆弱,难以在复杂的职业足球市场体系内生存。据相关统计(表2),仅2000年以来就有10余家俱乐部因为各种原因退出了职业足球[6-7]。在这一点上,与国外许多知名俱乐部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历史相比,无疑体现出巨大的差距。在职业联赛方面,我们也缺乏一个稳定有序的联赛运作体系。例如备战世界杯、奥运会,我们经常在中途不定期地停止联赛;2001-2002年韩日世界杯期间为了国家队备战,我们取消了升降级制度;2008年为了备战北京奥运会足球比赛,我们甚至还提出要取消职业联赛,采用大区循环赛等极端做法。这些短期行为及大地伤害了职业联赛的稳定性。表2中国职业俱乐部退出原因、时间一览表俱乐部名称退出时间退出原因俱乐部名称退出时间退出原因前卫寰岛2000年天津立飞2000年沈阳海狮2001年广州吉利2001年绵阳太极2001年广东宏远2001年中央要求军政企业不得办企业深圳平安2002年 《保险法》规定不得建设保险业以外的企业因俱乐部经营困难转卖四川全兴2002年资金压力对经营足球失去兴趣四川大河2004年实德派系压力不满裁判判罚和足协处罚云南红塔2004年转卖足协处罚武汉光谷2008年不满裁判判罚和足协处罚因俱乐部经营困难转卖数据来源:根据历年中国足球年鉴整理所得。endprint

(四)利益关系扭曲失衡制约了改革的持续深入推进

利益关系是协调社会关系,实现社会稳定的基础。包容性增长提出“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保障大众公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推动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奠定了基础。职业化改革以来,参与主体多元化使职业足球利益诉求、利益获取渠道也随之多元化。因此必须完善协调共享机制,使每一个参与主体都有权力、有机会、有保障地共享参与和发展的成果,以激励和吸纳多元主体的积极性。然而在具体改革过程中,一方面,作为管理者的“足协”和“足管中心”往往忽略了多元主体利益诉求,试图将多元利益诉求同构在“为国争光”的国家利益之中,以国家利益名义取代现实存在的多元利益诉求,损害了多元参与主体的利益获取;另一方面,在利益分配过程中,“足协”和“足管中心”也常常凭借行政资源,以行政命令干预利益分配,不是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受益”的市场经济要求以及职业足球运行法则来进行利益分配;同时规范化的利益协调机制缺失。利益协调离不开制度建设,尤其是法律制度的约束。而目前有关职业足球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还处于空白,这为各种违法行为的滋生提供了温床,越发加剧了利益关系的扭曲失衡。要进一步推进足球职业化改革,必须完善利益协调机制。

(五)改革共识不强,改革难以凝聚共识

深化改革首先必须凝聚共识。近年来“重回专业队体制”的呼声,既反映了社会对职业化改革的失望与迷茫,更反映了改革的认同危机。对此,急需全面客观地评价20多年来的职业化改革。虽然不可否认,职业化改革以来中国足球竞赛成绩日趋惨淡、国际排名持续下滑、出线梦想日渐遥远,加之假球、黑哨、赌球等负面事件,使大众普遍对足球职业化改革充满失望,但是如果从足球整体发展看,可以说职业化改革成效显著:职业化改革使足球从专业队体制时期的被削减裁撤到今天成为第一大运动;足球职业联赛虽然历经艰辛,但已是目前中国国内最具影响力的体育赛事,赞助、广告、门票等足球产业规模庞大;大众足球、校园足球等业余足球广泛兴起(见表3至表5)[8]。职业化改革不仅成功带领足球走出发展困境,而且也真正成为了引领中国体育改革的航标。当前改革存在的问题并非是目标方向问题,也不是改与不改的选择问题,而是如何使改革更彻底、更完善的问题。毕竟,社会整体改革的全面推进已经完全瓦解和堵死了专业队体制的基础和道路。如果走回头路必将牺牲整个足球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笔者认为伍绍祖先生的话值得思考:作为一项探索性改革,足球改革不仅开创了中国体育事业转变发展方式的先河,同时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目前遇到困难很正常,毕竟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经历挫折、失败和弯路,但是只要认真坚持总会达其目标。与其盲目质疑批判,不如静下心来严谨分析问题症结,合理地引导社会舆论,释放不满情绪,为改革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

三、 以包容性增长推进足球职业化改革的路径选择

(一) 转变发展理念,科学定位目标,引领改革深化

深入推进足球职业化改革,必须首先科学定位改革目标,建立完善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职业化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切实转变足球项目发展方式,确保足球项目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以此作为引领足球职业化改革的战略目标。为此,必须首先转变发展理念,破除此前足球职业化改革中一贯追求的“冲出亚洲,走向世界、为国争光”等“赶超”思想。只有将职业化改革的目标定位从盲目赶超转向科学发展,职业化改革的各种措施和实践才能真正排除外部干扰,持续深入地推进,确保改革朝着既定的正确目标迈进。

(二)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夯实职业足球制度基础

首先,强化足协和俱乐部建设。将“足管中心”与“足协”彻底剥离,使 “足协”从行政机构衍生物变成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社团法人实体。俱乐部建设则应通过严格科学的资产评估明确界定俱乐部产权关系和权责利分配,从而彻底理清俱乐部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其次,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严格限定政府职能,发挥其“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使行政职能逐步减少直至退出对职业足球具体事务的操控和管理,由足协和俱乐部实施自主管理、自主发展。最后,转变管理方式和调控运行机制。在管理方式上,应从单一的行政命令转向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在调控机制上,也由单纯的行政命令机制转向行政机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调控运行机制。

(三)完善利益协调机制,以利益共享汇聚改革动力

完善的利益协调机制,是保障多元主体公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以及使改革获取广泛社会认同支持的基础。因此深化足球职业化改革,必须构建完善的利益补偿协调机制。为此,必须首先承认并尊重多元利益主体以及多元利益诉求存在的客观事实,转变以国家利益、部门利益为中心的传统利益观,明确多元利益主体以及利益诉求在职业足球利益体系中的相应地位,尊重并保护多元主体的合理利益诉求。其次,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保证所有参与主体在法律和契约范围内平等参与、协商决策、共同管理,确保利益在多元主体之间的让渡和转移。最后,在利益分配上,应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以资本要素而不是以行政资源分配切割利益,保证多元主体公平获取利益。

(四) 强化俱乐部、职业联赛以及后备人才培养,为职业足球夯实基础

在俱乐部建设方面,首先要通过科学的资产评估,明确界定俱乐部产权,清晰划分政府、市场、社会等不同主体之间的责权利范围,为规范俱乐部管理运作以及协调利益分配提供明确科学的依据,同时进一步完善俱乐部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机制,形成一个良性的俱乐部管理运行模式。其次在职业联赛方面,要建立以政府宏观管理,足协、职业俱乐部、职业联盟等市场主体民主协商管理、自主经营运作、利益独立分配的联赛运作体系,政府通过政策、法规,必要时还应采用资金支持来培育壮大职业联赛直至其成熟,严格限制政府与民争利、与市场主体争利的行为发生。第三,在后备人才培养方面,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社会组织、足球学校、职业俱乐部等多种主体为依托的多元培养途径。俱乐部必须将青少年后备足球人才培养梯队建设作为俱乐部准入制度的重要考核指标。足协应从职业足球收益中拿出专款设立青少年培养基金,用于培养优秀后备人才。在职业联赛下设立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联赛,以竞赛带动人才培养,同时还要依托各种足球学校以及广大中小学,大力发展校园足球和草根足球,培育足球人才基础。

(五)客观评价改革成果,疏导缓解舆论压力,凝聚改革共识

深化足球职业化改革,离不开社会舆论的支持和宽松的改革环境。尤其是在当前这样一种非常不利的舆论环境中,更需要管理者对20年来的改革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的梳理诊断,既不抹杀成绩、妄自菲薄,也不回避问题。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纠正大众由于情感而导致的认识偏差,适当释放社会舆论压力,为改革赢得一个相对宽松的舆论环境,确保改革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恢复和调整,最终走上正轨。

参考文献:

[1]李跃华,余达淮.包容性增长的伦理探析[J].山东社会科学,2012(4):138-140.

[2]深度解读胡锦涛倡导包容性增长[OB/EL].(2010-09-28).http://news.xinhuanet.com.

[3]熊晓正,夏思永,唐炎.中国竞技体育发展模式研究[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4:240.

[4]梁晓龙.我国体育职业化(市场化)改革中几个基本理论问题的思考[J].体育文化导刊,2005(4):8-11.

[5]何强.进一步深化足球职业化改革几个基本问题的思考[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9,24(6):472-475.

[6]王杰.我国足球职业俱乐部诸失范现象之社会学剖析——解构足坛国企足球、联赛退赛、俱乐部易名、换帅及足球投机之怪现象[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2009,23(2):25-29.

[7]李庶品,牛锦山.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生存现状及发展对策[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9,35(5):48-51.

[8]曹卫华,张廷安,赵升.中国足球职业联赛建设的若干问题分析与探讨[J].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11,25(1):15-18.endprint

(四)利益关系扭曲失衡制约了改革的持续深入推进

利益关系是协调社会关系,实现社会稳定的基础。包容性增长提出“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保障大众公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推动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奠定了基础。职业化改革以来,参与主体多元化使职业足球利益诉求、利益获取渠道也随之多元化。因此必须完善协调共享机制,使每一个参与主体都有权力、有机会、有保障地共享参与和发展的成果,以激励和吸纳多元主体的积极性。然而在具体改革过程中,一方面,作为管理者的“足协”和“足管中心”往往忽略了多元主体利益诉求,试图将多元利益诉求同构在“为国争光”的国家利益之中,以国家利益名义取代现实存在的多元利益诉求,损害了多元参与主体的利益获取;另一方面,在利益分配过程中,“足协”和“足管中心”也常常凭借行政资源,以行政命令干预利益分配,不是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受益”的市场经济要求以及职业足球运行法则来进行利益分配;同时规范化的利益协调机制缺失。利益协调离不开制度建设,尤其是法律制度的约束。而目前有关职业足球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还处于空白,这为各种违法行为的滋生提供了温床,越发加剧了利益关系的扭曲失衡。要进一步推进足球职业化改革,必须完善利益协调机制。

(五)改革共识不强,改革难以凝聚共识

深化改革首先必须凝聚共识。近年来“重回专业队体制”的呼声,既反映了社会对职业化改革的失望与迷茫,更反映了改革的认同危机。对此,急需全面客观地评价20多年来的职业化改革。虽然不可否认,职业化改革以来中国足球竞赛成绩日趋惨淡、国际排名持续下滑、出线梦想日渐遥远,加之假球、黑哨、赌球等负面事件,使大众普遍对足球职业化改革充满失望,但是如果从足球整体发展看,可以说职业化改革成效显著:职业化改革使足球从专业队体制时期的被削减裁撤到今天成为第一大运动;足球职业联赛虽然历经艰辛,但已是目前中国国内最具影响力的体育赛事,赞助、广告、门票等足球产业规模庞大;大众足球、校园足球等业余足球广泛兴起(见表3至表5)[8]。职业化改革不仅成功带领足球走出发展困境,而且也真正成为了引领中国体育改革的航标。当前改革存在的问题并非是目标方向问题,也不是改与不改的选择问题,而是如何使改革更彻底、更完善的问题。毕竟,社会整体改革的全面推进已经完全瓦解和堵死了专业队体制的基础和道路。如果走回头路必将牺牲整个足球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笔者认为伍绍祖先生的话值得思考:作为一项探索性改革,足球改革不仅开创了中国体育事业转变发展方式的先河,同时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目前遇到困难很正常,毕竟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经历挫折、失败和弯路,但是只要认真坚持总会达其目标。与其盲目质疑批判,不如静下心来严谨分析问题症结,合理地引导社会舆论,释放不满情绪,为改革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

三、 以包容性增长推进足球职业化改革的路径选择

(一) 转变发展理念,科学定位目标,引领改革深化

深入推进足球职业化改革,必须首先科学定位改革目标,建立完善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职业化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切实转变足球项目发展方式,确保足球项目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以此作为引领足球职业化改革的战略目标。为此,必须首先转变发展理念,破除此前足球职业化改革中一贯追求的“冲出亚洲,走向世界、为国争光”等“赶超”思想。只有将职业化改革的目标定位从盲目赶超转向科学发展,职业化改革的各种措施和实践才能真正排除外部干扰,持续深入地推进,确保改革朝着既定的正确目标迈进。

(二)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夯实职业足球制度基础

首先,强化足协和俱乐部建设。将“足管中心”与“足协”彻底剥离,使 “足协”从行政机构衍生物变成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社团法人实体。俱乐部建设则应通过严格科学的资产评估明确界定俱乐部产权关系和权责利分配,从而彻底理清俱乐部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其次,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严格限定政府职能,发挥其“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使行政职能逐步减少直至退出对职业足球具体事务的操控和管理,由足协和俱乐部实施自主管理、自主发展。最后,转变管理方式和调控运行机制。在管理方式上,应从单一的行政命令转向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在调控机制上,也由单纯的行政命令机制转向行政机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调控运行机制。

(三)完善利益协调机制,以利益共享汇聚改革动力

完善的利益协调机制,是保障多元主体公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以及使改革获取广泛社会认同支持的基础。因此深化足球职业化改革,必须构建完善的利益补偿协调机制。为此,必须首先承认并尊重多元利益主体以及多元利益诉求存在的客观事实,转变以国家利益、部门利益为中心的传统利益观,明确多元利益主体以及利益诉求在职业足球利益体系中的相应地位,尊重并保护多元主体的合理利益诉求。其次,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保证所有参与主体在法律和契约范围内平等参与、协商决策、共同管理,确保利益在多元主体之间的让渡和转移。最后,在利益分配上,应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以资本要素而不是以行政资源分配切割利益,保证多元主体公平获取利益。

(四) 强化俱乐部、职业联赛以及后备人才培养,为职业足球夯实基础

在俱乐部建设方面,首先要通过科学的资产评估,明确界定俱乐部产权,清晰划分政府、市场、社会等不同主体之间的责权利范围,为规范俱乐部管理运作以及协调利益分配提供明确科学的依据,同时进一步完善俱乐部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机制,形成一个良性的俱乐部管理运行模式。其次在职业联赛方面,要建立以政府宏观管理,足协、职业俱乐部、职业联盟等市场主体民主协商管理、自主经营运作、利益独立分配的联赛运作体系,政府通过政策、法规,必要时还应采用资金支持来培育壮大职业联赛直至其成熟,严格限制政府与民争利、与市场主体争利的行为发生。第三,在后备人才培养方面,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社会组织、足球学校、职业俱乐部等多种主体为依托的多元培养途径。俱乐部必须将青少年后备足球人才培养梯队建设作为俱乐部准入制度的重要考核指标。足协应从职业足球收益中拿出专款设立青少年培养基金,用于培养优秀后备人才。在职业联赛下设立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联赛,以竞赛带动人才培养,同时还要依托各种足球学校以及广大中小学,大力发展校园足球和草根足球,培育足球人才基础。

(五)客观评价改革成果,疏导缓解舆论压力,凝聚改革共识

深化足球职业化改革,离不开社会舆论的支持和宽松的改革环境。尤其是在当前这样一种非常不利的舆论环境中,更需要管理者对20年来的改革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的梳理诊断,既不抹杀成绩、妄自菲薄,也不回避问题。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纠正大众由于情感而导致的认识偏差,适当释放社会舆论压力,为改革赢得一个相对宽松的舆论环境,确保改革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恢复和调整,最终走上正轨。

参考文献:

[1]李跃华,余达淮.包容性增长的伦理探析[J].山东社会科学,2012(4):138-140.

[2]深度解读胡锦涛倡导包容性增长[OB/EL].(2010-09-28).http://news.xinhuanet.com.

[3]熊晓正,夏思永,唐炎.中国竞技体育发展模式研究[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4:240.

[4]梁晓龙.我国体育职业化(市场化)改革中几个基本理论问题的思考[J].体育文化导刊,2005(4):8-11.

[5]何强.进一步深化足球职业化改革几个基本问题的思考[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9,24(6):472-475.

[6]王杰.我国足球职业俱乐部诸失范现象之社会学剖析——解构足坛国企足球、联赛退赛、俱乐部易名、换帅及足球投机之怪现象[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2009,23(2):25-29.

[7]李庶品,牛锦山.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生存现状及发展对策[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9,35(5):48-51.

[8]曹卫华,张廷安,赵升.中国足球职业联赛建设的若干问题分析与探讨[J].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11,25(1):15-18.endprint

(四)利益关系扭曲失衡制约了改革的持续深入推进

利益关系是协调社会关系,实现社会稳定的基础。包容性增长提出“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保障大众公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推动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奠定了基础。职业化改革以来,参与主体多元化使职业足球利益诉求、利益获取渠道也随之多元化。因此必须完善协调共享机制,使每一个参与主体都有权力、有机会、有保障地共享参与和发展的成果,以激励和吸纳多元主体的积极性。然而在具体改革过程中,一方面,作为管理者的“足协”和“足管中心”往往忽略了多元主体利益诉求,试图将多元利益诉求同构在“为国争光”的国家利益之中,以国家利益名义取代现实存在的多元利益诉求,损害了多元参与主体的利益获取;另一方面,在利益分配过程中,“足协”和“足管中心”也常常凭借行政资源,以行政命令干预利益分配,不是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受益”的市场经济要求以及职业足球运行法则来进行利益分配;同时规范化的利益协调机制缺失。利益协调离不开制度建设,尤其是法律制度的约束。而目前有关职业足球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还处于空白,这为各种违法行为的滋生提供了温床,越发加剧了利益关系的扭曲失衡。要进一步推进足球职业化改革,必须完善利益协调机制。

(五)改革共识不强,改革难以凝聚共识

深化改革首先必须凝聚共识。近年来“重回专业队体制”的呼声,既反映了社会对职业化改革的失望与迷茫,更反映了改革的认同危机。对此,急需全面客观地评价20多年来的职业化改革。虽然不可否认,职业化改革以来中国足球竞赛成绩日趋惨淡、国际排名持续下滑、出线梦想日渐遥远,加之假球、黑哨、赌球等负面事件,使大众普遍对足球职业化改革充满失望,但是如果从足球整体发展看,可以说职业化改革成效显著:职业化改革使足球从专业队体制时期的被削减裁撤到今天成为第一大运动;足球职业联赛虽然历经艰辛,但已是目前中国国内最具影响力的体育赛事,赞助、广告、门票等足球产业规模庞大;大众足球、校园足球等业余足球广泛兴起(见表3至表5)[8]。职业化改革不仅成功带领足球走出发展困境,而且也真正成为了引领中国体育改革的航标。当前改革存在的问题并非是目标方向问题,也不是改与不改的选择问题,而是如何使改革更彻底、更完善的问题。毕竟,社会整体改革的全面推进已经完全瓦解和堵死了专业队体制的基础和道路。如果走回头路必将牺牲整个足球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笔者认为伍绍祖先生的话值得思考:作为一项探索性改革,足球改革不仅开创了中国体育事业转变发展方式的先河,同时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目前遇到困难很正常,毕竟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经历挫折、失败和弯路,但是只要认真坚持总会达其目标。与其盲目质疑批判,不如静下心来严谨分析问题症结,合理地引导社会舆论,释放不满情绪,为改革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

三、 以包容性增长推进足球职业化改革的路径选择

(一) 转变发展理念,科学定位目标,引领改革深化

深入推进足球职业化改革,必须首先科学定位改革目标,建立完善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职业化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切实转变足球项目发展方式,确保足球项目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以此作为引领足球职业化改革的战略目标。为此,必须首先转变发展理念,破除此前足球职业化改革中一贯追求的“冲出亚洲,走向世界、为国争光”等“赶超”思想。只有将职业化改革的目标定位从盲目赶超转向科学发展,职业化改革的各种措施和实践才能真正排除外部干扰,持续深入地推进,确保改革朝着既定的正确目标迈进。

(二)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夯实职业足球制度基础

首先,强化足协和俱乐部建设。将“足管中心”与“足协”彻底剥离,使 “足协”从行政机构衍生物变成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社团法人实体。俱乐部建设则应通过严格科学的资产评估明确界定俱乐部产权关系和权责利分配,从而彻底理清俱乐部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其次,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严格限定政府职能,发挥其“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使行政职能逐步减少直至退出对职业足球具体事务的操控和管理,由足协和俱乐部实施自主管理、自主发展。最后,转变管理方式和调控运行机制。在管理方式上,应从单一的行政命令转向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在调控机制上,也由单纯的行政命令机制转向行政机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调控运行机制。

(三)完善利益协调机制,以利益共享汇聚改革动力

完善的利益协调机制,是保障多元主体公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以及使改革获取广泛社会认同支持的基础。因此深化足球职业化改革,必须构建完善的利益补偿协调机制。为此,必须首先承认并尊重多元利益主体以及多元利益诉求存在的客观事实,转变以国家利益、部门利益为中心的传统利益观,明确多元利益主体以及利益诉求在职业足球利益体系中的相应地位,尊重并保护多元主体的合理利益诉求。其次,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保证所有参与主体在法律和契约范围内平等参与、协商决策、共同管理,确保利益在多元主体之间的让渡和转移。最后,在利益分配上,应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以资本要素而不是以行政资源分配切割利益,保证多元主体公平获取利益。

(四) 强化俱乐部、职业联赛以及后备人才培养,为职业足球夯实基础

在俱乐部建设方面,首先要通过科学的资产评估,明确界定俱乐部产权,清晰划分政府、市场、社会等不同主体之间的责权利范围,为规范俱乐部管理运作以及协调利益分配提供明确科学的依据,同时进一步完善俱乐部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机制,形成一个良性的俱乐部管理运行模式。其次在职业联赛方面,要建立以政府宏观管理,足协、职业俱乐部、职业联盟等市场主体民主协商管理、自主经营运作、利益独立分配的联赛运作体系,政府通过政策、法规,必要时还应采用资金支持来培育壮大职业联赛直至其成熟,严格限制政府与民争利、与市场主体争利的行为发生。第三,在后备人才培养方面,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社会组织、足球学校、职业俱乐部等多种主体为依托的多元培养途径。俱乐部必须将青少年后备足球人才培养梯队建设作为俱乐部准入制度的重要考核指标。足协应从职业足球收益中拿出专款设立青少年培养基金,用于培养优秀后备人才。在职业联赛下设立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联赛,以竞赛带动人才培养,同时还要依托各种足球学校以及广大中小学,大力发展校园足球和草根足球,培育足球人才基础。

(五)客观评价改革成果,疏导缓解舆论压力,凝聚改革共识

深化足球职业化改革,离不开社会舆论的支持和宽松的改革环境。尤其是在当前这样一种非常不利的舆论环境中,更需要管理者对20年来的改革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的梳理诊断,既不抹杀成绩、妄自菲薄,也不回避问题。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纠正大众由于情感而导致的认识偏差,适当释放社会舆论压力,为改革赢得一个相对宽松的舆论环境,确保改革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恢复和调整,最终走上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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