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小鸥
摘要:《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收有韵文一篇,共二十八支简,满简书写三十字左右。整理者依内容及古书命名惯例,名之为《芮良夫毖》。赵平安教授等认为《芮良夫毖》当为《尚书》类文献,但笔者认为当属《诗经》类文献。依据《毛诗序》分“大序”“小序”推理,《芮良夫毖》前之“序”可称为“小序”,为先秦《诗序》之遗存。而对比“小序”再考《芮良夫毖》正文,可确认其中有《诗经》诸篇常见之笔法。
关键词:“清华简”;《芮良夫毖·小序》;先秦;《诗序》之遗存
中图分类号:I207.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4)05-0145-03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收有韵文一篇,共二十八支简,满简书写三十字左右。整理者依内容及古书命名惯例,名之为《芮良夫毖》。①这是一篇蕴含丰富的历史文献,在文献学上有重要意义。仅其开篇四十字,就值得认真研究。本文试作初步探讨。兹引其辞如下:
周邦骤有祸,寇戎方晋,厥辟、御事各营其身,恒争于富,莫治庶难,莫恤邦之不宁。芮良夫乃作毖再终,曰:(引者按:以下为《芮良夫毖》正文,引文用通行字体)②
这段文字非常重要。李学勤先生在《新整理清华简六种概述》中已将其先行拈出,简要介绍。③赵平安教授《〈芮良夫毖〉初读》将其与《尚书·康诰》前段文字等进行了比较,认为从文献性质来说,《芮良夫毖》当为《尚书》类文献。④这些讨论具有启发性。本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讨论这段文字的性质及其他相关问题。
一、《芮良夫毖》前部文字为该篇“序言”
《〈芮良夫毖〉初读》指出:“《芮良夫毖》的结构和《周书》多篇相似,都是两段式,先交待背景,然后详载君臣之言。”至于“两段”之间的关系及各段的文体性质,文中未明确。我们认为,《芮良夫毖》前段上述四十字为小序,其后为正文。关于其文体特征及意义,兹分述如下。
先秦古书正文即主要叙述部分前往往有引论性质的文字,可称为“序辞”或“序言”。《楚辞·招魂》开头“朕幼清以廉洁”等六句,叙述作文之背景,可称为《序辞》。《〈芮良夫毖〉初读》所引《尚书》的《多士》《多方》及《康诰》前部文字则可称为《序言》。我们之所以作出这一区分,是因为前者为“楚辞体”,且与正文一起皆为作者本人所作,系作品的有机组成部分。后者显系文献记录者或编辑者所加,从文体及内容两方面来说不属作品本身之构成。如《多士》前之“惟三月,周公初于新邑洛,用告商王士”⑤这十五字用以说明周公作《多士》的时间、地点及诰命之对象,并非《多士》本身的组成部分。
古书中的这种“序言”与现存《诗经》《尚书》的“序”(《毛诗序》《尚书序》)有相似之处。现存《诗经》、《尚书》的“序”多交待其写作背景,亦有勾稽文献大意或叙述作文要旨者。《尚书》中,前引《多士》篇文字系交待背景,而《说命·序》则在交待背景时兼勾稽大意。《说命·序》曰:“高宗梦得说。使百工营求诸野,得诸傅岩,作《说命》三篇。”我们比较《芮良夫毖》前《小序》,可知二者皆系檃括作品内容,以为引首。应当说明的是,现行《尚书》的《说命》三篇虽由清华简的发现而铁证为伪古文,但由清华简《傅说之命》的内容亦可知,附于今《古文尚书·说命》前之《书序》的作者曾亲见真古文《尚书》。
《康诰》前《序言》情况特殊,应专门提出讨论。其辞曰:
惟三月哉生魄,周公初基作新大邑于东国洛,四方民大和会。侯、甸、男、邦、采、卫,百工、播民,和见士于周。周公咸勤,乃洪大诰治。⑥
这篇文字与《康诰》内容完全不能相合,历代学者多疑其为错简。⑦引文中“侯、甸、男、邦、采、卫,百工、播民,和见士于周”句,赵平安教授《〈芮良夫毖〉初读》断作“侯甸男邦,采卫百工,播民和见,士于周。”阮刻十三经注疏本《尚书》断为:“侯甸男邦采卫,百工播民和,见士于周。”刘盼遂《观堂学书记》记载王国维讲课说:“师云,此一段疑不能明。”又说:“侯甸男邦采卫,师云,五服中加邦者所以俪句。”⑧检索《尚书》诸篇相关词语,可知静安先生此说并非的论。除《康诰》外,《尚书》诸篇中“侯甸男”等爵称连用者大体如下:
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罔敢湎于酒。(《酒诰》)⑨
汝劼毖殷献臣、侯甸男卫,矧太史友、内史友、越献臣百宗工。(《酒诰》)⑩
越七日甲子,周公乃朝,用书命庶殷侯甸男邦伯。厥既命殷庶,庶殷丕作。(《召诰》)
庶邦侯甸男卫,惟予一人钊报诰。(《康王之诰》)
由上引《尚书》诸篇相关文字可见,西周早期文献凡言诸侯皆“侯甸男卫”并称(《召诰》“卫”字疑漏),并无俪句之用。
由以上讨论可知,《康诰》前这段文字不但非“康诰”的固有内容,且有衍误。更由文中“周公”之称谓,可知其必为战国人所作《尚书》某篇序言而误植此篇之首。《康诰》既屡言“王若曰”,知此时周公已称王,一篇之内,关键处称谓断无相互龃龉之理。如此可证,此序非西周史官所记,而必为东周人所作。由一般所知《诗》《书》传承而言,成于战国经师之手的可能性最大。
以上是基于将《芮良夫毖》判为《尚书》类文献进行的讨论,说明《芮良夫毖》前四十字具有“序言”的性质而非文献固有之内容。下面就此话题继续进行讨论,并涉及《芮良夫毖》本身的文体性质。
二、《芮良夫毖·小序》为先秦《诗序》遗存
在讨论本节所言“《芮良夫毖·小序》为先秦《诗序》遗存”这一判断之前,先简要说明《芮良夫毖》本身为《诗经》类文献。这是进一步讨论的基础和前提。
众所周知,现存《诗经》为汉代《毛诗》传本,各篇前皆有序,称《毛诗序》。传统将《毛诗序》分“大序”和“小序”,我们依多数人的意见称《关雎序》以下大段序文为《大序》,各篇之序称《小序》。如此,则《芮良夫毖》前之“序”可依经学史惯例称“小序”。将《毛诗序》与《芮良夫毖·小序》比较,有助于我们加深对这一文献性质的认识。
《芮良夫毖·小序》中有“芮良夫乃作毖再终”一句,为讨论提供了理据。“终”是周代礼制度所用术语之一。经学文献表明,在周代礼乐制度的操作系统中,“终”表示“成”即“备乐”中较小的音乐单位(一般指某一支歌曲或乐曲)的演唱或演奏完毕。⑩兹引若干文献为证。
《仪礼·燕礼》:
工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笙入,立于县(悬)中。奏《南陔》、《白华》、《华黍》……乃间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遂歌乡乐。《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蘋》。太师告于乐正曰:“正歌备”。
《郑注》:
正歌者,声歌及笙各三终,间歌三终,合乐三终为一备。备亦成也。
《礼记·乡饮酒义》:
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
《逸周书·世俘解》:“献《明明》三终。”“龠人奏《崇禹生开》三终。”《仪礼·大射》:“乃歌《鹿鸣》三终。”“乃管《新宫》三终。”亦皆为例证。
以上“终”字的用法,出于音乐体制,兼有动词和名词之意。《吕氏春秋·音初篇》:“二女作歌一终,曰《燕燕往飞》,实始作为北音。”这一记载明确“终”字的名词用法。由于清华简之发现,知“终”字于古人观念中,意义相当于汉人以下所言《诗》之“篇”或“章”。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中,“终”字的这一用法在出土文献中首次出现,充分揭示其意义。
《耆夜》篇:
王舍爵酬毕公,作歌一终,曰《乐乐旨酒》:“乐乐旨酒,宴以二公。任仁兄弟,庶民和同。方壮方武,穆穆克邦。嘉爵速饮,后爵乃从。”
《耆夜》还有“王舍爵酬周公,作歌一终”(下略);“周公舍爵酬毕公,作歌一终”;“周公或舍爵酬王,作祝诵一终”等。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耆夜》中言:“周公秉爵未饮,蟋蟀骤降于堂,周公作歌一终,曰《蟋蟀》(下引文略)”。周公所作《蟋蟀》篇与今本《诗经》对照,虽有异文,但可知系出同一母本。《耆夜》中所记或竟为其本事。
《芮良夫毖·小序》言“芮良夫乃作毖再终,曰”,后即述韵文一篇,“二启曰”后又述韵文一篇。
由此可知《芮良夫毖》必为“诗”“歌”类文体。其文势与内容又与《诗经》大小《雅》相仿,故当判定为《诗经》类文献。《〈芮良夫毖〉初读》定其为《尚书》类文献,似有不妥。
下面谈一谈《芮良夫毖·小序》与传世《毛诗序》之关系。前文曾指出,《芮良夫毖·小序》与《古文尚书·说命·序》等相似,“皆系檃括作品内容,以为引首”。又说“现存《诗经》、《尚书》的‘序多交待其写作背景,亦有勾稽文献大意或作文要旨者”。我们还要指出,今本《诗经》中所存《毛诗序》虽多言“美”“刺”而为人诟病,然其中实不乏交待作品背景或檃括作品内容者。兹举数例如下:
《七月》,陈王业也。周公遭变故,陈后稷先公风化之所由,致王业之艰难也。(《七月·序》)
周公救乱也。成王未知周公之志,公乃为诗以遗王,名之曰《鸱鸮》焉。(《鸱鸮·序》)
《鹿鸣》,燕群臣嘉宾也。既饮食之,又实币帛筐篚,以将其厚意,然后忠臣嘉宾得尽其心矣。(《鹿鸣·序》)
《采薇》,遣戍役也。文王之时,西有昆夷之患,北有玁狁之难。以天子之命,命将率遣戍役,以守卫中国。故歌《采薇》以遣之,《出车》以劳还,《杕杜》以勤归也。(《采薇·序》)
下面,结合内容具体分析《芮良夫毖·小序》与该诗篇正文之关系,以见其与《毛诗序》的异同。《芮良夫毖·小序》与《芮良夫毖》正文之对照如下:
周邦骤有祸,寇戎方晋(比较第十简:寇戎方晋),厥辟、御事各营其身(比较第十五简:莫称其位),恒争于富(比较第四简:富而无倪,用莫能止。第十四简:恒争其力,畏燮方仇。),莫治庶难(比较第十二简:囗囗庶难),莫恤邦之不宁(比较第六简:恤邦之不臧。第十七简:自起残虐,邦用不宁。第二十八简:而邦受其不宁。)。芮良夫乃作毖再终。
以上为初步对比。实际上,诗篇中多以先王之敬事对比“今”之“厥辟、御事各营其身”,以正喻反,乃《诗经》诸篇常见文法。从《芮良夫毖·小序》之书法可以窥见《毛诗序》以正喻反、以反美正的影子。由上述简单分析我们可以初步得出如下结论:《芮良夫毖·小序》为先秦《诗序》之遗存。它向人们展示了先秦时期《诗序》的原始面貌,在文献学上具有重要意义。
注释
①《芮良夫毖》整理者:《说明》,《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中西书局,2012年,第144页。②《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中西书局,2012年,第145、145—146页。③李学勤:《新整理清华简六种概述》,《文物》2012年第8期。④赵平安:《〈芮良夫毖〉初读》,《文物》2012年第8期。⑤⑥⑨⑩[唐]孔颖达等:《尚书正义》,阮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第219、202、207、207、211、244页。⑦臧克和:《〈尚书〉文字校诂》,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306—307页。⑧刘盼遂:《古史新证》,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274页。《仪礼注疏》,阮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第1021、1033—1034页。《礼记正义》,阮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第1684页。黄怀信等:《逸周书汇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428—429页。陈其猷:《吕氏春秋校释》,学林出版社,1984年,第335页。《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中西书局,2010年,第150页。[唐]孔颖达等:《毛诗正义》,阮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第388、394、405、412—413页。
责任编辑:行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