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二五”产业规划推动畜牧业跨越式发展

2014-07-11 11:47
中国畜牧业 2014年24期
关键词:昌吉州十二五畜产品

“十二五”期间,昌吉州抢抓机遇,通过做大做强“三大产业”,加强“三大保障能力”建设,重点建设“八大工程”,努力打造昌吉“清真牛羊肉”产业基地和中亚畜产品交易中心,全力推动昌吉州现代畜牧业跨越式发展。

“十二五”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昌吉州)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现代畜牧业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昌吉州抢抓机遇,做大做强“三大产业”(肉产业、奶产业、畜禽种产业);作响“四大品牌”(天山牛、泰昆鸡、天康猪、新澳羊);加强“三大保障能力”建设(饲草料供应保障、动物疫病控制、畜产品质量控制);重点建设“八大工程”(3个产业建设工程、3个能力建设工程、1个畜产品加工工程、1个信息平台建设工程);努力打造昌吉“清真牛羊肉”产业基地和中亚畜产品交易中心,在改造提升传统畜牧业和开拓创新现代畜牧业上实现新的突破,全力推动昌吉州现代畜牧业跨越式发展。为此,昌吉州编制了1个总体规划和7个子规划,总体规划是《昌吉州现代畜牧业发展规划》,7个子规划是:《肉产业发展规划》《奶产业发展规划》《畜禽种产业发展规划》《动物疫病防控规划》《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规划》《饲草料保障规划》《牧民定居规划》。规划中提到,该州力争“十二五”末畜牧业产值达到130亿元,年均增速8.7%,占大农业总产值的60%;农牧民人均来自畜牧业纯收入翻一番,达到5000元。目前,规划执行进展顺利,具体情况见下。

一、肉产业发展执行情况

实施肉牛肉羊换种工程,扩大生猪、家禽的订单生产规模,建成首府副食品供应基地和疆内外畜产品市场集散地,2013年出栏牲畜878万头只,出栏家禽6746万羽,分别为规划任务的100.9%和67.46%。肉产量达到65.4万吨、禽蛋产量8.5万吨,分别为规划任务的81.7%和89.5%。

二、奶产业发展执行情况

优化升级奶产业,培育以固态奶为主的龙头企业,初步建立外向型的奶业发展格局,打造新疆奶业核心区,2013年年底奶牛存栏27万头、奶产量85万吨,分别为任务的108%和85%。

三、畜禽种产业发展执行情况

在种畜禽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建设县级良繁场,培育良繁户,建成全疆最大的畜禽供种基地,采用胚胎移植等先进技术扩大繁育规模,重点打造“天山牛、新澳羊、天康猪、泰昆鸡”四大种畜(禽)品牌;组建自治州肉羊肉牛胚胎移植中心,实施“个十百千万”肉羊繁育工程(建成一个核心种羊场、十个肉种羊场、百个肉羊良繁场、千个肉羊良繁户和一万个规模养殖户),建成肉羊繁育三级体系,打造全面供种基地,提升种产业发展水平。新建肉羊良繁场100个、生产优质奶牛冻精150万剂,生产优质种羊1.5万只,供应商品猪苗200万头、鸡苗3000万羽。

四、动物疫病防控执行情况

改造提升州、县动物疾控中心设施设备,建立动物疫情测报站,使州动物疾控中心实验室达到三级生物安全水平(BSL-3),县市级站达到二级生物安全水平(BSL-2),动物疫病防控水平显著增强;配备无害化处理仪器设备,设立产地报检点,规范屠宰交易行为,建立和完善疫病可追溯体系。疫病监测工作有效开展,该州基本建立和健全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应急和可追溯,兽药质量监察和残留监控,动物防疫技术支撑,动物防疫物资保障,动物疫病防控监督信息化等七大动物防控综合配套体系。

五、畜产品质量安全执行情况

突出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全程控制的原则,重点把好养殖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关,一手抓监测检验,一手抓执法监管,健全州、县、乡三级畜产品监管网络,建立州、县、乡、点四级畜产品检测(监测)网络体系,完善监测和监管体系,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管能力。建成州级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1个、县市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7个、乡镇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67个、村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点230个,“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基本形成。

六、饲草料保障执行情况

大力推行草原禁牧,草原休牧,草原划区轮牧,改良草地;建立草地动态监测体系、草原火灾及蝗虫鼠害预报防治体系,建立基本草原保护区,优良牧草种子原种基地,加大高标准人工饲草料地建设步伐。建成人工草料地80万亩(其中青贮玉米40万亩)、天然草地禁牧2030万亩、休牧4688万亩。

七、牧民定居工程执行情况

打破乡镇或县行政区域界线,采取牧民自愿、宜牧则牧、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旅游则旅游等多种不同形式,计划新定居牧民7367户,已完成定居5567户,为任务的75.5%。

2013年年底,畜牧业产值达到127亿元,为任务的97.6%;占大农业总产值的55%,为任务的91.6%;农牧民人均来自畜牧业纯收入达到4500元,为任务的90%。

八、“十二五”期间主导项目实施情况

1.天然草原退牧还草项目。2011—2013年该州木垒县、奇台县、阜康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先后被列入天然草原退牧还草项目,休牧520万亩、划区轮牧315万亩、退化草原补播220万亩,累计争取项目资金2.1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8亿元、地方财政配套3425万元。2011年退牧还草项目已完成验收工作,2012年、2013年退牧还草项目正在实施中。

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实施情况。昌吉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2011年正式启动实施,全州禁牧草原2030万元、草畜平衡面积4688万亩、牧户生产资料补助24772户,人工种草补助41万亩,每年补助资金2.1亿元。通过禁牧、草畜平衡工作措施的实施,全州草原牧草产量、牧草高度和盖度等均有明显变化,草原向良性发展。

3.游牧民定居项目实施情况。昌吉州游牧民定居项目2010年在玛纳斯县和木垒县启动试点工作,2011年全州七县市正式实施,计划实施定居7367户,已累计实施5567户,牧户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其中福建援疆每户补助6万元、国家每户补助3万元、自治区每户补助1万元,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投入全部由县市财政负责。通过游牧民定居工程的实施,该州游牧民居住环境和条件有了较大改观,生活水平和品质得到较大提高。

4.中央现代农业支持肉牛肉羊产业发展项目。2012年至今,昌吉州实施中央现代农业支持肉牛肉羊产业发展项目235个,项目总资金7.3亿元,其中中央补助1.3亿元,地方配套和养殖业主自筹6亿元,新增肉牛肉羊养殖面积20万平方米,新增优质肉牛600头,肉羊10万只,昌吉州肉牛肉羊产业得到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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