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姗 祝芳芳
1月15日,陕县西张村国土资源所所长薛江波带着工作人员小张到辖区内巡查。行至丁管营村时,发现村里的水泥路上撒了不少泥土。薛所长立即下车,蹲下身子,对小张说:“看,这土还是湿的,肯定有人在耕地里建房。”
果然不出薛所长所料,他们向前走了大约1500 米,发现一群人在耕地里干得很起劲儿,正往拖拉机里装土。薛所长立即走上前去,亮出执法证,责令立即停止施工。
这时,一个中年男子气势汹汹地嚷道:“我叫李林(化名),我租村里的地准备建家具厂,也和村民签了协议,并付了租金,你凭什么阻止我施工?”
“这是耕地,你和村民签的协议只能做设施农用地,比如养殖业、大棚蔬菜之类。即便如此,你也要到土地所备案。而你在耕地里建厂房,是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属于违法占地行为。请你立即停止施工,否则后果很严重!”薛所长解释道。
李林一听就火了:“反正我签了协议,我建房是合法的。伙计们,继续干活,不要听他的。谁要阻拦,我就跟他拼了!”说着,他气呼呼地站在薛所长面前,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薛所长见他不懂法,便从自己口袋里掏出随身携带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手册》,递给他看,还不厌其烦地给他讲解。见薛所长如此真诚,李林终于低下了头,说:“薛所长,我知道错了,可是我的家具厂盖不成该咋办?”薛所长沉思了片刻,对他说:“你先把这里的土地复耕,至于建家具厂的地,我来帮你解决。”李林听完后半信半疑,但还是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恢复了土地原貌,并拉走了设备。
回到所里,薛所长反复从地图中寻找,找出来的用地位置都相当偏僻。薛所长认真想了想,给丁管营村村党支部书记打了个电话,询问了一下村里的用地情况。第二天一大早,薛所长赶到丁管营村,和村委一道仔细寻找,终于找到了一处十分合适的厂址。在办理手续时,李林握住薛所长的手,激动地说:“真是太感谢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