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金+戎海新+高录平+杨琳
2014年1月7日,省水产局组织有关专家成立验收组对鹿泉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承担的农业部《关于2012年县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建设》项目进行了考核验收。
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勘查核实,经质询答疑等形式,形成如下意见:项目完成改造实验室328.5平方米,购置倒置显微镜等仪器设备85台(套)。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符合初步设计批复内容;资金使用转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符合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定;设备采购、工程招投标、财务管理、报告审批等手续齐全,遵循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竣工决算审核等规定;项目提供的资料齐全,资料档案立卷完备,符合规范要求,一致通过验收。
省水产局刘化俊局长对该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防治站尽快投入运行,使病害减少到最低,充分发挥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项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