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恩华 刘蓉 陈志高
【文章摘要】
高等职业教育的优势在于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而校企合作就是展示这一优势最主要的途径。但从当前校企合作调查的情况看,最突出的问题是校企合作缺乏深度。校企合作问题不解决,职业教育就难以科学发展。因此,对于如何推进校企深度合作,笔者围绕湖北省的高职院校和企业进行了抽样调查和访谈,并就当前校企合作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
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深度融合
高等职业教育的优势在于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而校企合作就是展示这一优势最主要的途径。校企合作是充分利用学校与行业企业不同的资源与环境优势,把校内教学与生产、服务现场相结合,使得学生在获取理论知识部分的同时,还能直接获取实践经验,锻炼职业岗位能力。校企合作的宗旨是与企业合作,根据社会所需,实现学生毕业与就业接轨。校企合作是当前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倡导的主要模式,也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总趋势和方向。但从当前校企合作调查的情况看,最突出的问题是校企合作缺乏深度。校企合作问题不解决,职业教育就难以科学发展。因此,如何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就要找到学校和企业为什么不能进行深度合作的原因和瓶颈,并下功夫去探索和改进。
1 校企合作现状的相关数据
为推动校企合作深入开展,问诊高等职业教育,本课题选取湖北科技职业学院、长江职业学院、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等四所院校的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商务英语、投资理财、财务管理、会计、工业工程、电气自动化、环境工程、生化工程等专业,以学生、企业为对象开展了问卷调查及访谈工作,其中发放学生调查问卷为1200份,收到有效问卷1068份;沟通访谈人数为65人次,包括校企合作的企业和其他企业。除一手资料外,本课题组还查阅了大量校企合作方面的二手资料结合起来进行研究,侧重找问题,提建议。
1.1通过问卷调查,学生对于校企业合作的情况反映如下,78%的人认为学校开展了校企合作,但只有15%的学生认为自己所读专业开展了校企合作项目。49%认为愿意参加校企合作项目,但只有14%的学生在填报志愿时会选择有校企合作的专业。
1.2通过对20家企业相关人员的访谈,关于招聘的员工:有72%的企业愿意选择有工作经验的人员;55%的选择高职毕业生。
1.3通过对20家企业相关人员的访谈,关于企业对员工素质要求,依次是团队合作与沟通能力的占93%;职业道德素养的占70%;吃苦耐劳的占91%;专业动手技能的占94%;服从占80%。专业基础知识的占40%;职业资格证书占15%。
1.4通过对20家企业的访谈,企业对校企合作项目的参与意向如下:
在被调查的企业中,企业不愿参与的原因,主要在于无长期适合岗位、以及给企业经营增加负担和涉及商业机密等。
1.5通过访谈,关于“企业希望得到学校哪些服务或支持”涉及到:希望解决员工培训的占32%,资源共享的60%家,其他占8%。
1.6通过访谈,对于院校成立的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等机构,88%的企业认为由于存在资金及人员配备的局限性,所以在指导或促进校企合作方面也存在局限性。
2 调研情况分析
从以推荐就业、见习观摩、顶岗实践、订单培养的校企合作模式到现在探究建立长久而深入的校企合作关系,在这个从浅到深的合作过程中,对于双方能否共赢是关键,是否有投入产出效应是学校和企业都关心的题。就目前调查的资料来看,当前校企合作主要情况如下:
2.1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
“靠政府牵头,靠政策支持”的观念问题,使得校企合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再加上为应付检查、评估,突击合作,签订大量有名无实的校企合作协议,摄影、挂牌、报道,但事后少人问津。其次,出台的一系列有关校企合作的政策,主要停留在宏观政策层面上,缺乏具体的操作措施与操作细则,校企密切联系的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另外,在民办高职教育中,学校是以学养学,能投入到校企合作的资金较少,这一点从被调查企业的态度中可得知。而公办教育中所投入的资金又太少,无法支撑。如何在校企合作中增加造血功能,如何将学校和企业共同纳入互利共赢的体制机制中来,如何盘活校企合作,实现利益共享是关键的一步。最后,各级政府在制定区域技能型人才发展规划等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不能及时、定期发布行业企业所需要的技能人才信息,所以造成职业院校在设置专业与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是“瞎子摸象”,培养的人才没有针对性。
2.2校企合作有广度,但深度不够,影响力不够,部分存在教学理念上的偏差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高职院校所设专业与行业需求不相适应,缺乏对企业的吸引力。从产学研一体化来讲,很多高职院校的产品研发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薄弱,课程教学缺乏针对性、实践性和职业特色,毕业生达不到直接上岗的要求。二是关于企业参与学校人才培养、专业设置及课程开发的机制,企业有意愿,但参与的主动性并不高。三是校企合作项目对学生填报志愿并没有起多大导向作用,意味着学生并不会仅因为有校企合作而选择该学校或专业。四是将“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等同为一个概念,即“职业教育”。一些学校在教学及課程设置方面盲目改革,以致过度强调实践操作而忽视理论教学,这一点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比如将理论教学师资盲目地调动到实践教学岗位上或要求教师进行顶岗实践。笔者认为高职院校教学模式本就为两套教学系统,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是并驾齐驱的,或稍稍偏重在职业教育上,但这并不意味着放弃“高等教育”,放弃理论教学。五是对实训基地建设等校企合作模式,其提供的岗位有局限,远远满足不了专业技能训练的需求。企业能提供给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多是在生产流水线上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与很多学生的对顶岗实践的预期相差甚远。六是合作层次浅。校企合作主要模式主要为参观见习、顶岗实践、推荐就业、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讲课等。合作层次较深的模式是校办企业、校中店和订单培养模式。七是合作时间较短。企业人力资源的需求带有季节性,甚或为了减少成本,更多的是临时性的。当学生走进企业,虽然给企业解决了短期的人力资源需求,但很多企业考虑到生产质量、效益、安全等多方面的因素,一般不会让学生在主要的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上真正锻炼。八是合作的企业大多处于价值链的底端,这在一定程度上局限了学生岗位能力的拓展。
2.3高职院校之间、专业之间的校企合作效果参差不齐
当前高职院校主要利用人脉、行政命令和契约等模式开展校企合作项目。人脉式的校企合作解决只能解决短期的合作问题,稳定性差。校企合作主要出于双方自愿,所以行政命令式的校企合作模式并不多。契约式合作以合同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双方管理,充分体现了双方利益诉求,但操作复杂,需要双方共同努力。该方式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既然校企合作主要取决于此,那么在校企合作过程中,所在学校或专业的人脉,所在学校的行政级别就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校企合作的程度。而对于寻求双方利益诉求的契约模式,由于涉及到钱、人、物等方面,还有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具体情况,情况复杂,很难在短期达成一致。总的说来,从访谈的情况看,地区发展较好的校企合作情况要好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理工科专业的校企合作要好于文经类专业,文经类专业中“有没有校企合作项目”或“有多少校企合作项目”又要取决于该专业是否是当前热门专业,及实习实训操作是否简单。比如电子商务、物流等热门专业其校企合作相对容易,而国际贸易等专业校企合作项目相对较少。市场营销、旅游、酒店管理专业涉及到的企业多,好操作,而会计、财务管理涉及到真正对口的岗位较少,所以实习实训工作无法全部到位。
3 突破校企合作瓶颈的建议
就如何突破校企合作瓶颈,激发政府、企业和学校三方共同发展职业教育的需求与动力,构建校企双方“互利共赢” 的利益驱动机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3.1在政府层面上,政府参与和统筹规划
一是各级政府在重视职业教育的同时,将职业教育纳入区域经济和社会产业发展规划中,设立专项基金或通过税收优惠鼓励校企合作。二是地方政府除了要扮演父亲的角色出台具体措施外,在校企合作中还要扮演红娘的角色,为校企合作牵线搭桥。三是对于企业不愿承担学生顶岗实习中发生的问题和矛盾,政府需要出台相关细则或条例来平衡双方利益,要让企业即敢于接纳学生和承担责任,又能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四是地方政府要支持职业院校和企业进行企中校、校中企、职业教育集团等办学模式的创新和改革,对行之有效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通过职业教育研讨会或其他形式在全省范围内试点或推广。五是鼓励更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作为中介服务于校企合作的各方面。在涉及到八大类职业的上千种小类别职业里,普通高职院校所设置专业大致有20至50个,这意味着一所学校要与很多企业打交道,一个企业同样要与很多学校打交道,如何实现“点对面”和“点对点”的对接,仅仅靠学校和企业双方还不够。这个时候就需要利用中介,将不同的行业、企业与学校各专业连接,实现双方的顺利合作。这个中介的作用就类似于人才交流中心的职能。
3.2在学校层面上,学校出台有关校企合作政策和具体措施。
一是围绕政府指导性文件,出台具体合作条例,明确学校、行业和企业参与的权利、社会责任与义务。二是建立校企合作信息沟通平台,利用校企合作委员会制定联席会议制度,邀请行业企业参与专业和课程的设置,做到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群对接,课程体系与职业岗位标准对接,以提高校企合作服务于区域经济的能力。三是制定严密、规范的、操作性强的内容。比如“学生实习行为规范”、“阶段实习就业计划”、“實习管理全程跟踪”等。制定的原则以实用、简单为主。这些文件一方面帮企业减轻管理学生的压力,另一方面帮助学生做好实习实训及就业的规划设计,确保校企合作的顺利开展。四是校企合作中,校方要特别考虑有利于“双赢”或“多赢”的合作方式。在就业市场供给大于需求的情况下,企业挑选人才的成本较低,以致很多企业认为完全没有必要为培养大学生而增加企业成本。所以当前浅层次的合作更多的得益方是学校而非企业。另外,在校企合作过程中,更多的是企业给学校捐赠设备、资金,而学校为企业提供的只是“能上班的员工”而已,这种“单向”的利益流动与我们实际提倡的“双向利益诉求”是相违背的。五是根据实际情况推动教师联系企业制度,建议采用教师学习或指导制,及课题制。很多教师参加社会活动少,社会影响力不大,缺少人脉或缺乏共享资源。即使教师通过人脉进入企业,企业对于教师的顶岗实践活动并不认同,主要原因在于无适合岗位提供,无法进行身份定位。“顶岗”或“挂职”还意味着占用企业的岗位资源,所以很多企业认为这种模式没有实际可操作性。六是利用学校“资源”,与企业进行联合招生招工。招生招工的学员,即有企业学徒的身份,又同时是大学生,即能通过大学理论学习获得学历学位证,又能通过在企业实践拥有工龄和学员待遇。企业在其就学之即就可以落实他的工龄、学徒工资、社保费用等,这种工学交替模式对学生的吸引力是较大的。在采用此项模式的落角点还在于企业能否从中获益。另外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可以共同组织理论课与岗位技能课教学,共同制订学生(学徒)评价与考核标准,共同做好双师(教师与师傅)教学与管理,共同做好学生课堂教学与岗位就职的工作。
3.3在企业层面上,企业需要从被动参与的思想转变到主动寻求商机的观念。
任何企业都有义务承担社会责任,而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社会责任。即使抛开责任,从长远来看,进行校企合作也可以为企业培养大批实力雄厚的后备军。一是有利于企业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企业从学校优先挑选、录用表现出色的学生,可以降低招工、用人方面的成本和风险。比如通过实习,学生与企业员工同劳动、同生活,可以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素养、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以及团队精神。通过调查与访谈,这些品质素养都是企业认为非常有必要的。另外,企业可以将“员工培训”委托学校进行,将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和学校教学环节紧密结合,可以降低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与职业培训成本。二是利用“文化”的凝聚功能,建立校企文化融合机制,将企业文化、理念和标准融入到学校的职业教育中,既可以在校园中营造良好的职业氛围,又可以促进和提升企业的品牌及社会影响力,还能造就企业的潜在合作伙伴和客户群体,这是夯实企业长久发展的基础。三是可以利用“政策”获得优惠。政府在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过程中已经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那么对企业而言,无需进行岗前培训,就能通过学校这个渠道,招聘员工,获取政策的绿色通道,获得税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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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洪恩华,女,1978-,湖北武汉,讲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