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4-07-04 15:03戴云
中外企业文化 2014年8期
关键词:养老老年人社区

戴云

【文章摘要】

近年来,农民问题非常突出。目前对农民问题的研究很少顾及到农民的养老问题。我国农村面临着青壮年人口的大规模转移,再加上养老保障制度残缺不全,老年农民老无所养的问题越来越严重。我们要解决“三农”问题,就要在农民最基本的保障问题上下功夫,使农民老有所养,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关键词】

“三农”问题;农民基本保障;社会养老保险

我国是一个典型的“未富先老”的国家,养老问题已经成为目前最受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农村老年人作为我国社会一个特别的弱势群体,关注他们的生存状况,解决好他们的晚年生活,一直是党和政府着力解决的问题。妥善解决好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整个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当前农村养老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不够完善

城乡二元制结构造成了不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有相当部分的社会保障内容将整个农村老年人口排挤在保障体制之外,农村老年人的经济供养、医疗保健、生活照料主要由家庭承担。再加上农村老人经济收人低、农村养老保险、“五保”和低保覆盖面窄,这些都大大降低了老年人赡养的质量和效率。

1.2传统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及经济社会的转型,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农村劳动力人口的大量流动,空巢、独居家庭大量增加,据统计农村家庭的空巢率已达到45%左右,农村留守老人数量已近5000万。

1.3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滞后

一些乡镇敬老院目前还仅限为农村五保老人提供服务,没有向社会开放,养老服务的覆盖面较窄;而且一些农村养老机构是家庭作坊式的,规模偏小,设施简陋,多数只能提供食宿,服务层次较低,缺少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不能完全满足养老需要。而且主要面向老人的社会化服务组織较少,设施资源缺乏,居家养老缺乏应有的依托。

1.4专业养老服务人员缺乏

农村现有社会养老服务队伍的素质不高,专业化程度偏低。养护员中,绝大多数为四十至五十下岗职工和农村妇女,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且没有经过专门的职业技能培训,很难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服务需求。另一方面养护员工作脏、累、差,社会地位低,且工资待遇不高,因此难以吸收到有专业知识的人前来就业,制约了养老服务质量的提高。

2 解决农村养老难的对策建议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刚刚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

2.1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障服务体系

2.1.1 完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首先:加大财政投入和调动社会资源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条件。其次,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参与意识。再次,转变工作重点,把60岁以上的老人确定为农保工作的重点,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推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建设,加大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力度,规范农民养老保险费的缴纳、管理和养老金发放渠道,使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落到实处。

2.2.2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要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托底的措施,将农村“三无”老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适时提高五保供养标准,认真落实“低保”制度,优先将老年人纳入低保对象。

2.2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

2.2.1 健全医疗保险机制。扩大新农合制度保障范围,对于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应将其纳入定点范围,入住的参保老年人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2.2.2 探索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推动医养融合发展。

2.3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

2.3.1 各级政府用于养老服务的财政性资金要重点向农村倾斜,拓宽基金渠道。有条件的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用于为老年人“团购”更便捷、丰富的养老服务。要改善农村敬老院的功能和设施条件,在集中供养农村五保老人之外,向社会老人开放,完善它的功能,提高其服务水平,真正使农村敬老院成为区域性的养老服务中心。

2.3.2 大力加强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结合新农村社区建设,充分利用、改造村集体的公共设施,在每个村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等服务。

2.3.3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走专、兼职结合,以兼职为主的道路,并且要对服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培养他们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使他们逐渐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从而担当起农村老年人护理工作的重任,促进服务队伍的良性发展。

2.4建立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体系

2.4.1 建立健全老年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在加强市级老年法律援助机构建设的同时,乡镇(街道)和社区以司法机构为依托,建立基层老年法律服务站、点,在全市形成以法律援助机构为主体、以律师事务所为骨干、以法律志愿者组织为补充的法律援助网络,优先将老年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2.4.2 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处理和打击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人民法院要完善对涉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制度和涉老纠纷案件的陪审员制度,设立老年法庭或合议庭,提高涉老案件办案效率和质量。

2.5建立健全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和教育体系

2.5.1 加强老年活动设施建设。要把老年文体活动设施纳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计划,每个乡镇、村居、社区至少要有1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现有的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科技馆等公共文体活动场所,都要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

2.5.2 大力发展老年教育。老年大学要扩大办学规模,改善教学条件,每个乡镇要确保有1所老年学校。有条件的村居、社区,要采取分片联合的方式兴办老年学校;积极鼓励老龄、教育、文化、体育等有关部门,举办学制多样、内容健康的老年培训班;

2.5.3 加强老年思想政治工作。农村要以党支部为核心,充分发挥村居老年人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利用多种形式,对广大老年人进行政策、形势、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划清科学与迷信、文明与愚味的界限,自觉为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做贡献。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建立健全农村养老服务机制,是一件功在当代、造福老人、惠及子孙的大事,因此,要按照以人为本,以孝为先的原则,使农村老人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使老年人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明显改善,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促进社会更加文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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