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我国普通高校音乐专业学习过程中,声乐艺术实践在声乐教学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既可以弥补声乐艺术课堂教学的“教条主义”的弊端,又能大力促进声乐艺术走向更大的舞台。本文着重从声乐艺术实践的性质和目的、声乐艺术实践的主要表现形式、普通高校声乐艺术实践的整体要求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关键词:普通高校;声乐教学;声乐艺术实践
作者简介:韩慧(1980-),女,陕西府谷人,延安大学鲁迅艺术学院,讲师。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4)-09--02
在我国高等院校音乐专业当中,声乐艺术实践活动是必不可少的科目。其中许多高校都在大力拓展学生的艺术实践工作,艺术实践成绩越突出的高校,学生的专业水平也越高。这就表明艺术实践对专业的发展有着推动性作用,对声乐教学也是如此。因为,在声乐艺术实践中可以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调整教学策略与教学手段,从而能够促进课堂教学质量和艺术实践水平的提高。可以说,声乐艺术实践是声乐教学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进一步探讨声乐艺术实践问题是很有必要的。
一、声乐艺术实践的性质和目的
随着我国声乐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艺术实践水平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声乐艺术实践主要是指声乐学习者参与的舞台表演实践的锻炼。具体地说,是学生通过演出實践全面的展示歌唱的技能技巧,进一步表达声乐作品的思想情感和内涵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须要达到时间性与空间性、视觉与听觉的高度统一(1)。因为舞台演唱既要充分理解词曲作者的创作意图、准确把握原作品的思想内涵和音乐风格,又要将歌唱者自身的个性特点充分展示出来,并能够达到高度完美的统一。因此,在声乐艺术实践中,歌唱者必须要体现出舞台表演的整体性。
对于声乐艺术实践活动来说,分析不足、总结经验才是其要达到的主要目的。通过实践演出的锻炼,首先能够帮助学生巩固和完善声乐课堂教学中所掌握的歌唱技能技巧,丰富和提高学生的艺术表现力和创造力;其次可以真正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在发现歌唱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同时,能够及时地调整技能训练的内容和方法,进而使学生的演唱技术和水平不断得以提高。由此可见,声乐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艺术,声乐艺术必须落实到实地演唱之中。现阶段我国高校的艺术实践形式多种多样,这为声乐艺术实践的良性发展开拓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从而为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提高学生的创作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声乐艺术实践的主要表现形式
1、声乐艺术实践中舞台表演的重要性
舞台歌唱艺术属于声乐艺术实践中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巩固学生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良好的歌唱心理、发展学生艺术创造能力的主要渠道;也是衡量声乐教学效果、体现声乐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可以说,声乐艺术实践着重体现在舞台表演上,作为舞台艺术中唯一通过演唱者来表达作品内涵、塑造艺术形象的艺术形式,舞台表演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知道,歌唱艺术首先是由词曲作者通过对现实生活的体验和感悟,写出符合词曲理论内在规律的歌曲;然后由演唱者在准确理解和把握原作的基础上对歌曲进行加工、二度创作;最后通过各种舞台实践演绎,传送到欣赏者当中,并产生情感交流,为人们塑造出一种崇高的精神境界。所以,从声乐作品的创作、再到歌唱者的舞台演绎、最后到观众欣赏的过程,是作品必须经历的三个重要过程。由此可见,声乐艺术最终是要通过舞台表现展示给观众,“舞台”对于歌唱者来说具有实际的艺术体现的意义,舞台表演的好与坏直接反映歌唱者的技术把握和实践能力,也决定着声乐艺术表现的整个过程。石惟正先生说过“声乐艺术表现是声乐艺术的灵魂和生命” (2),因此,我们可以清楚地意识到声乐艺术实践中舞台表演的重要性,舞台表演也是声乐艺术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
2、舞台表演与声乐课堂教学的区别
(1)音响上的区别
琴房和舞台的空间大小不同,演唱者在听觉上产生的声音效果也有所不同。由于在琴房上课空间较小,演唱者的声音传播出去和反馈回来的距离也相应较短,与听者所听到的声音效果就差不多。当在舞台上演唱时,由于空间的变大使声音传播出去和反馈回来的距离就会相应变长,听众听到的声音是传播出去的声音,而演唱者听到的则是反馈回来的声音效果,这时演唱者与观众所听到的声音效果就会有所不同。我国著名男高音歌唱家程志曾讲到,“歌唱者的耳朵是长在听众身上的”、“歌唱者一定要相信观众的反映” (3)。因为只有观众才听到演唱者直接传出的声音。因此,在声乐教学中教师应培养学生的想象意识能力,锻炼学生在琴房上课就想象自己是在剧场演唱。这种心理的想象意识,对于演唱的音响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如同声乐大师沈湘所说的“思想要走在声音的前面”。
(2)心理上的区别
声乐艺术是一门综合的表演艺术。马拉菲迪奥曾说:“心理学是声乐艺术的真正灵魂。”伊·卡·那查连科也说:“歌唱是高级心理活动现象之一”(4)。众所周知,人的一切活动是要通过大脑的神经系统活动来实现的,歌唱表演的一切动作也不例外,都是经过大脑神经的活动而形成的。所以说,声乐艺术实践的过程是受大脑“指挥”的心理因素的整体调控的过程。在歌唱实践过程中一定要使自己首先形成一个正确的心理意识,并指导各个歌唱器官进行灵活、协调的“动作”。
声乐教学是塑造人的声音的过程,也是制造乐器、完善乐器、正确使用乐器的过程。它的难点是,在制造乐器的同时又必须正确使用乐器。一种感觉和一个状态之下体现双重任务,即制造乐器和使用乐器。因此,在声乐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要用听觉去判断学生发出的声音,还要用内视觉去观察学生身体内部是否在生理和心理两方面建立正确的歌唱状态。
由于琴房上课与舞台演出的环境不同、听众人数不同,很容易造成演唱者的心理变化。在琴房上课,随时有老师的指导,学生就特别放心,而且环境比较熟悉,又可以直接听到声音效果,往往唱得较放松。在舞台演唱时,环境不熟且又有很多观众在观看,演唱时就容易产生紧张情绪,致使发挥不佳。特别是有些学生自然条件较好,有乐感,平时唱得较完整,但一到舞台演出,就会紧张失常,更有甚者头脑出现空白,注意力难以集中,使整个舞台歌唱过程大打折扣。因此,对于以上学生需多给予鼓励,同时教师应帮助学生创造各种实践演出的机会,增强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能够从艺术实践中得到锻炼,从而推动声乐演唱的不断进步。
三、普通高校声乐艺术实践的整体要求
1、创造性能力要求
声乐艺术实践的过程也是歌唱者对声乐作品进行再创造的过程。这种再创造就是歌唱者在不改变原作思想内涵的前提下,根据自己对作品的理解与把握进行的艺术处理与加工,也称为歌曲的“二度创作”。可以说,“二度创作”离不开声乐技巧同歌曲的艺术处理与表现的紧密结合,也是产生声乐艺术美的主要形式。罗丹认为“成功的人能在普通人都见过的司空见惯的东西上也能发现出美来。(5)”可见,歌曲的二度创作需要歌唱者对作品具有敏锐的感知,因此,声乐艺术实践必须具有创造性能力,这也是歌唱者想要把歌曲演绎的更完整、动听,所具有的敏锐的感知力。歌唱者在演唱一首歌曲时,除了深入挖掘作品深层的含义之外,还要透过作品的歌词内容和音乐特点,进一步发挥歌唱者的艺术想象力与创造性,并充分运用精湛的演唱技巧把节奏和旋律的配合演绎的更加精彩,这样就形成了歌唱者自身的音乐风格特点,从而体现出对这首歌曲的再创造。
我们知道,歌唱者将歌曲表达的发人深省,能够强烈地感染听众并引起共鸣,不但需要作品本身所具有的艺术魅力,更需要歌唱者具有的创造性的演绎能力。一首优秀的作品如果能够经过演绎能力强的歌唱者演唱,那么作品会体现出所具有的内在的艺术魅力,同时也会迅速被群众所传唱。所以歌唱者的创造性能力会给歌曲本身带来让人意想不到的效果。
2、艺术审美要求
审美是艺术最本质的属性,也是声乐艺术实践必须具备的要求之一。声乐艺术实践的审美需要一定的能力,首先要具有对艺术的理解能力。由于歌唱者不同的个人趣味和爱好,在演绎优秀的艺术作品时能体现出丰富的多样性和个性的差异性,但它所反映的仍是作品客观存在的美。因此,艺术审美必须准确把握作品的思想内涵,以及真正理解该作品想要抒发的情感等方面。可见,只有理解作品才能更好地表现作品。其次需要具有丰富的生活体验。生活经历较丰富的人,看待同一事物就会产生不同的观点。艺术审美也是如此,如果一首作品经过阅历丰富的歌唱者的演绎,作品内容也就表现得更丰富,作品的意境与情感也表达的更深刻,从而能够更生动地塑造作品的人物形象。因为在挖掘作品思想内涵的同时可能会触及到其内心的感受,所以,当歌唱者把作品所描写的生活、思想感情展现在观众眼前的同时,也能够强烈地感染听众。因此,在艺术审美中歌唱者的这种丰富的生活阅历是不可缺少的。在艺术审美中还需要有丰富的艺术想象力。由于声乐艺术的抽象性和不可视性,使得想象力的发挥显得尤为重要。艺术审美的想象中能抒发出作品的相应的情感,完美的表达作品的思想内涵,并保证歌唱者的演唱品味和艺术水准,这是艺术审美的最终目的。由此可见,艺术的审美是艺术创作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没有审美就没有艺术。只有树立崇高的审美追求,才能使歌唱者的艺术表现更加完美,从而达到动人心肺的艺术效果。
参考文献:
[1]石惟正:《声乐学基礎》,人民音乐出版社,2002.58
[2]石惟正:《声乐学基础》,人民音乐出版社,2002.105
[3]赵震明:《声乐理论与教学》,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113
[4]于润洋、张前:《音乐心理学手册》,湖南文艺出版社,2006年1月
[5]张前:《音乐二度创作的美学思考》,上海音乐出版社,200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