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兴
摘 要:理论分析精英多元化是如何影响村庄治,研究精英多元化对村庄治理主体的影响、精英多元化对村庄治理结构的影响、精英多元化对村庄治理机制的影响;最后,在影响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精英多元化背景下完善村庄治理的措施,主要包括有完善立法保障多元化精英参与村庄治理、建立健全村民大会制度、建立村庄联络委员会等措施。
关键词:精英多元化;村庄治理
一、研究综述
20世纪90年代以来,村民自治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中发生了很大变化,学界关于乡村精英与村庄治理的探讨也层出不穷。
王汉生(1994)在早些年就对中国村庄精英进行了研究,他认为,村庄精英可以分为党政精英、经济精英和社会精英。
贺雪峰(2001)认为上述分类都比较笼统,缺乏对村庄内部权力结构做比较精细的分析,将村庄精英分为两类:一类是拥有村庄正式权力的在任村干部,并且称之为治理精英;另一类是非村干部,能够对村干部的决策和行为产生较大的影响的这部分村民,他将其称之为非治理精英。
当前学界关于精英多元化与村庄治理研究的文献很多,但是当前的研究还是村庄一些缺陷和不足。主要有:
(1)对村庄精英的研究带有明显的地缘特征。当前学界普遍认为,东部地区由于经济发达,因此经济能人在村庄内部的影响较为普遍。但是在现实中,中西部地区村庄经济以不再是原始的小型农耕模式,而是合作化式的集体经济模式,一大批经济能人在迅速崛起,经济能人也开始在村庄治理发挥重要作用。
(2)缺乏对村民自身的偏好表达机制的研究。在当前的大部分文献中,着重强调在村庄治理中村庄事务主要依靠村庄精英的动员与主动治理,村民的利益诉求主要通过精英进行表达。但是在现实中,随着村民经济实力和权利意识的增强,村民迫切需要表达自身的偏好与需求。
二、精英多元化对柳林村村庄治理的多维影响
(一) 精英多元化对村庄治理主体的影响
1、 农村利益分化导致村庄群体分化与冲突加剧
传统的村庄群体关系,是以农业税为核心、包括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等在内的利益而构成的共同体。随着农业税的取消,村民间的利益共同体被打破。一方面,国家行政权力逐渐退出,导致村庄传统正式权力被削弱;另一方面,农业税的取消,村民更加关注自身的发展,原始的利益共同体不存在,对村庄权威的认同感降低。此时村庄治理秩序出现波动,又缺乏原始的村庄行政权力的维持,导致村庄利益群体间的冲突加剧。
2、多元精英的生成促使村庄权威分散
20世纪80年代以来,村庄内部一部分村民先走上了致富之路,这批经济能人在产业政策、信息和技术均有一定的优势,致使村民争先效仿。90年代初期开始村庄宗族特征逐渐突出,宗族力量以其复杂的社会网络而在村庄事务中获得了一定的发言权。经济精英和社会精英的不断增长,导致村庄事务的权威出现分散,并且呈现出分散程度逐渐严重的态势。
3、多元精英的治理需求增长导致村庄治理主体多元化的
形成
多元化精英数量和影响力的增长为村庄治理多元化提供了客观条件,村庄多元化精英的利益诉求迫切得到表达,而传统的政治权力独占村庄权力中心自然引起村庄其他精英的不满。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为村庄的体制外精英提供了制度基础,这些体制外精英对参与村庄治理的需求也随之增长,同时具备了客观条件和现实基础,再加上村庄多元化精英参与治理的迫切需求,村庄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也正式形成。
(二)精英多元化对村庄治理结构的影响
在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中,国家行政权力的渗入,导致村庄治理结构单一,层级分明,传统的村庄组织结构图如下图1所示:
图1 传统村庄治理结构图
随着村民自治制度的形成、农业税的取消,村庄多元化精英的存在,村庄治理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由原始的类行政组织结构转化成多元化结构,当前的村庄组织结构图如图2所示:
在精英多元化的今天,国家行政权力逐渐退出村庄治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影响村党支部从而指导村委会的工作,但是当前村委会由村民大会产生,对村民大会负责。而村庄中体制外精英利用自身的经济资源、社会资源影响村民大会的选举和决策结果,从而体制外精英通过非正式途径参与村庄治理。而在动员结构上,传统的行政动员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体制内精英的正式动员和体制外精英的非正式动员相结合。
图2 当前村庄治理结构图
(三)精英多元化对村庄治理机制的影响
1、 精英多元化对村庄治理激励机制的影响
在传统的单一结构治理中,由于国家行政权力的嵌入,村庄治理的激励来源于政治激励,即来自外部的行政权力的肯定所赋予的动力。
当前由于国家行政权力的退出,政治激励并不明显,而基层自治的发展,多元化精英在村庄权力的分配上都有积极争取的意愿,此时村庄治理的内部驱动力逐渐增强。相比较于外部驱动力而言,精英多元化背景下的内生驱动力更具内生性、能动性和持久性。
2、 精英多元化对村庄治理监督机制的影响
在传统的村庄治理模式中,村庄的具体事务由村两委决策,同时村民对于村干部的决策缺乏正式的监督渠道,普通村民的力量有限,组织化程度低,缺乏一定的社会资源,无法对村庄政治精英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
而近些年的精英多元化发展,村庄中各种力量的崛起,导致原本分散的村民形成了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圈子”。村庄精英对村庄正式权力的追逐,成为村庄精英监督村干部行为的动力,同时由于精英在经济、社会等资源的拥有更为丰富,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村庄正式权力的变更。
3、 精英多元化对村庄治理竞争合作机制的影响
在村庄治理结构较为单一时,村庄治理模式主要是“乡镇政府(行政权力)—村委会—村民”三级,村委会和村民间主要是合作关系,而且这种合作还是建立在行政权力嵌入的背景下的一种强制性的合作。
在精英多元化形成后,在村委会和村民间多了精英阶层。精英阶层与村委会不存在隶属关系,而是竞争与合作的关系。精英阶层通过自身拥有的资源可以动员村民抵制村委会的不合理决策,同时精英通过与村委会在村庄治理上的行动来争取未来正式权力的获得。而在一些利益分化不明显的事务上,村委会也需要需求村庄精英的支持,例如在计划生育和村庄治安的维持上,离开精英阶层的合作,村委会很难独自处理这些村庄事务。
4、精英多元化对村民偏好显示与利益表达机制的影响
在传统的政治精英绝对主导的村庄治理时期,村民偏好主要体现为民主偏好,而民主偏好主要的表达机制是通过选举,通过村民大会这样的正式机制来表达自己的民主偏好。
随着村庄中多元精英的生成,村庄利益共同体的分化,村民的偏好体现出多样性,除了传统的民主诉求,经济诉求、社会文化诉求也逐渐增强。经济个体需要产业信息,村民通过合作社等非正式组织表达自身的经济偏好。而村民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对文化的需求也日渐增长,农村中自发地组织民间组织,例如腰鼓队、广场舞队,这些民间组织也通过举办一些相关活动来表达文化需求,例如广场舞表演和舞龙舞狮表演。
三、对策分析——精英多元化背景下优化村庄治理的建议
(一)克服合法性障碍
在当前的法律制度下,村委会是唯一进行村庄治理的“合法”组织,因此村庄体制外精英就存在僭越和“非法”的嫌疑,这也导致了在村庄治理中虽然体制外精英有意愿参与村庄治理,但是由于被排斥在合法治理之外,很难发挥自身的能动性对村庄进行治理,极大地打击了体制外精英参与村庄治理的积极性。因此完善村庄治理首要就是要给体制外精英“正名”,应该通过立法的方式肯定村庄治理中可以发挥多种力量进行村庄治理,承认村庄中非正式组织的合法性,例如合作社、集体农场等经济组织。
(二)完善村民大会制度
村庄事务的公开化,实行政务公开,为村民和体制外精英提供便利的监督渠道。对于在任期内的村干部,村民有权对其行为进行监督,发现其有损害公共利益或者村民利益的行为可在村民大会中检举和弹劾。
(三)建立村庄联络委员会
村庄精英的交流不畅,会增加村庄的治理成本,而建立良好的精英沟通网络,重点在于在村民代表大会这个正式组织建立后,应该还要建立一个村庄联络委员会这一非正式组织,主要职能是通过村庄联络委员会在精英间形成一定的和谐氛围,村庄联络委员会组成由各精英阶层中的代表人物组成,在涉及村庄事务和村庄决策中先谋求精英阶层的合力,减少在村庄治理中各利益集团间的摩擦。设立村庄联络委员会的最终目的是要避免内耗,解决集体行动的困境。
参考文献:
[1] 王汉生.改革以来中国农村的工业化与农村精英构成的变化[J].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4,(8).
[2] 贺雪峰.缺乏分层与缺失记忆型村庄的权力结构[J].社会学研究,2001(2)
[3] 吴素雄、陈洪江.从精英治理到民主治理——村民自治制度演进分析[J].江苏社会科学,2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