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着她炽烈的目光,
我感受到了那种叫爱情的东西。
李小茉期待过它,
阿锦为之而亡。
在我内心深处,
或许也在暗自渴望。
可是此刻,
我却是一片迷茫。
我该怎么继续这一刻之外的人生?
原刊编辑荐语
文字是太神奇的东西。废名说,要说人生可留恋,便因为文章可留恋。真的是这样。从最初看《水族》的狂喜、如着了魔般咀嚼它的每一个字,到现在和它共生和欢喜,仿佛伸出胳膊,可以看到透明的经脉和血液的流动。我深深觉得,看到好文章的感觉就像恋爱,从最初的惊鸿一瞥、狂喜、燃烧的狂恋,到无穷地追索这些文字组合起来的缘由,到最后“在我的身体里生长起你”来的无穷的安宁和静静的喜悦。我说这话不是自恋,我想说的是,让我变成和懂得这一切的是《水族》,它的魔力……它灵气逼人,而且是一种“有结构”的灵气,灵气四溢。午非以异常丰沛的情感搏击生命,种种感触和领悟,生出一路的明珠翠羽,长成了这个精灵。她选择象征的结构,在几条鱼和几个女人间发展起对应关系,以此来结构,使得小说的骨骼与它的每一寸肌肤、每一个“流眄发姿媚,言笑吐芬芳”一样是诗性的。而所有这些,又是以极自然的笔致圆成的。周作人说庄子的风说尽了好文章,“大块噫气,其名为风”使万窍怒号,各各发出自然的声音;《水族》也达到了这种自然的境地,是“彩树转灯珠错落”和“池塘生春草”这两种文字美融合了……花开了。
李 璐
我一直觉得自己适合养鱼。每到春天,和那些穿梭在鱼市的人一样,尽管神色冰冷,但眼睛烁烁生辉。我寻找那些不同寻常的精灵,在它们生动有趣的亲昵和对抗中,达成最后的和解。我不在乎它们最后离我而去,我只需怀念。
1
你做梦吗?每次梦中醒来的10秒内,我会忘记自己是谁,这是我最为惬意的白痴时光,不亚于在天堂上,看着愁眉苦脸的凡间。可是珍珠这条鱼,仿佛观察了我一夜,经常在我睁眼的5秒内进入我的眼帘,它拼命摆动白色的尾裙,浑身珍珠般的颗粒便一齐抖动,宛如一个跳肚皮舞的舞娘。
水族箱里的三条鱼,那两条愚钝,只有珍珠过于非凡,它无时不刻不在企图告诉我,它有聪明的头脑美丽的尾巴,它是个精灵。或者它还认为我应该爱上它。
我下意识地拒绝着它,看见珍珠,我会立刻清醒过来;我首先想起上司“李总”传达季度指标的口型,他一直都那么白皙肥硕,如果你细心观察,会发现他老婆的头发在右肩,情人的唇印在左颈,他上电梯前一定会迟疑第一步,给你加薪时表情像是在施恩。他没有对我太好,也没有对我不好,不很称职,但也并无大碍。他背负着“李总”这个讨厌的称谓,是第一个让我心烦的人。也许除了珍珠,并没有人察觉这一点。也许因此,它才那么起劲地邀宠?它以为它了解我?
有那么一两次,我走到水族箱边,把手伸了进去。珍珠在我手指间穿梭,它身上的珍珠颗粒碰到了我的皮肤,有一点不舒服。突然我抓住了它,然后想象了一下施力的后果,可能是一缕血烟喷涌而出,或者它会发出“吱”的怪声。我想了一下,就放开了它。它在我悬空的拳头里很安静,但一离开便疯了一般地绕着水族箱狂奔,足足有10圈才停下来。另两条鱼几乎吓晕,在水草后瑟瑟发抖。我粗野地笑起来,一种极度的满足感让我很放松。
6月的时候,我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一个女人。她穿着珍珠和亮片点缀的裙子,在我前方晃个不停,我一下就想起了我的鱼,忍不住叫了声“珍珠”。她居然听见了,并且立刻转过身来,她蓝色的睫毛膏有些夸张和威慑意味,她的声线也并不柔和:“你叫我什么?”
在其后的几个月里,我和这个姑娘的交往出现了几个问题。
首先,她太不安静。在我的记忆中,她似乎总是在忙着什么,以致我从来没有看清楚过她。有一天夜里,我突然醒来,借着月色想好好看看她的面容,可是她好像早就等着一样,腾地睁开毫无倦意的眼睛,吓了我一跳。有时我想好好和她坐下谈谈我们的事情,可是她没有一刻安静,甚至背诵那些条文的时候也喜欢踱来踱去,她会突然转过头来,表情严肃地说一句:床都上了,还有什么可谈的?对了,她叫李小茉,是一个尽职的保险推销员,有时我怀疑她总是上了发条一样也许和她的工作有关。这是个适合做女强人的女人,她甚至可以在做爱中途喘口气问我:对了,你们公司办理集体寿险没有?
其次,她太过主动。我努力回想我们怎么会在一起。除了她那条坠满假珍珠的裙子,我什么都想不起来。好像她为我推销过寿险,她还特别强调连自杀也可以得到保金,这是和国内其他寿险不同的啊!我想在整个过程中,一直是她在控制局面,尽管我们后来把寿险抛掷脑后,但我还是主动买了一份,这确实有些不同,她可不是第一个对我声色利诱的女保险推销员。可是,这总是有点不妥,我是说在我的心理体验上。我曾经给她看我家水族箱里的珍珠,暗示她和她们之间的某种关联。我甚至告诉她我是有些恨这只鱼的,因为它总是想进入我的私人领域。可是我还是供养着它,给它吃进口的饲料,给它一个偌大的空间。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其实我也不知道对你是一种什么情感。
说完这些我就悄悄看着她的反应。可是小茉姑娘只是舔了舔嘴唇,使那对肥唇看上去更饥渴,然后叭地亲了我一口。这让我非常失落,我以为她会厉声诘问,或者泪如雨下,再或拂袖而去,我想刺痛她,来感受一下我们之间的情感。是的,我还需要熟悉它。
在谈第三个问题之前,我不得不提到老猫。
在企图和我们公司206号项目合作的所有的假洋鬼子里,老猫是最本土的一个。在餐桌上,老猫一点不掩藏自己对二锅头的喜爱,他对所谓的酒吧文化表现出了一种无所适从的无奈。私下里老猫说,男人之间没有必要玩虚的,那些只是用来对付女人的。这些都让我觉得老猫颇为可爱。
有时我和老猫一起喝酒,当然为了看到水和船,我们偶尔也去去后海。老猫色眯眯地看着过往美女,嘴巴里啧啧有声:一代少女又长成啊!我喷着烟,与老猫一起贪婪观赏。
在206号项目的延展部分,我和老猫有了一拍即合的合作意向:各自拿出一部分资源在另外的平台上,赚另一部分钱。所谓的资源,不过是整合朋友们可能动用的技术资源和人际关系。这是一段非常劳神的日子,因为尽管和公司没有直接关系,但还是依托了206号项目的技术底盘,所以需要保密的同时,也只能自己去协调各个环节的配合。我和老猫除了206号项目中细碎的事务,还要昏天黑地地做我们自己的项目,经常和帮忙的朋友们喝得东倒西歪。
珍珠鱼非常不喜欢我的酒气。每天我回来照例去瞧它一瞧,可是它不再冲着我扭屁股了,它倏地钻进了水底,躲在水草后面窥视我。这不奇怪吗,气味是无法进入水里的。我倒在床上,李小茉一下就背过身去,留给了我一个光溜溜的后背。我使劲扳过她的身子,她拼命扭动,似乎很不舒服。我突然想起她第一次来这里,和鱼之间那个诡异的对视;我也想起和她亲热时,她哆哆嗦嗦的劲头。不知道是不是我喝多的缘故,那一刻我突然觉得她就是那条鱼变的,这个念头几乎让我酒醒了一半。
第二天一睁开眼,李小茉正面目慈善地望着我,她说:你夜里说,让老猫把我吃了吧。老猫是什么东西?!
2
老猫很快就成了我们家的常客。为了应付我们的小酌,李小茉学会了做几手小菜,我的斗室经常充斥着老猫的欢声笑语。老猫说:“魁北克很冷,冬天整个城市都埋在一尺多深的雪里,家家几乎都不用工作,也不怎么出门,出门也是去购物,呃,出门都有车,不会挨冻的。”小茉姑娘忽闪着大眼睛,频频点头。老猫又说:“我在魁北克有一座森林小屋,冬天烧壁炉,烤苹果派吃。冷?壁炉可比烧锅炉暖和多了,那感觉,简直就像童话一样……”此时我观察那条鱼,它欢快得简直要跳出水面。
老猫还自告奋勇地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他表态这完全是为了答谢李小茉小姐的美食——让这样一位美人受油烟熏呛实在是罪过啊,当然他也强调了在加拿大已经买过此类保险,而且加国福利之好是让人舍不得自杀的,失业了也有足够生活的保险金,女人更不得了,只要生孩子就可以获得国家补贴,一家都能生活得衣食无忧。他把脸凑近了珍珠:真是头等好事,生孩子就是女人最好的职业啦。
听到这里,我噗地喷出饭来,白米粒喷得到处都是。老猫以为我呛住了,使劲拍打我的后背。李小茉似乎明白什么,她斜睨着我,满眼怒火。我不能抑制我的笑感神经,尽管我知道这很不礼貌,但实在是太好笑了,不是老猫说的事件好笑,是那个场景下那样神态各异的三个人,身后还有一只形而上的鱼,我设想过这个情节,但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一种效果。
一段时间后,李小茉开始有心事了。她对我更加殷勤和主动,但是意义有所不同,一切似乎成了一种补偿。我们似乎有意不谈论老猫,虽然我知道小茉姑娘背对着我,小手飞快地和谁谁交流短信,为了不打扰我休息,她很是体贴地把按键音设置成了无声,可是,她那小尖指甲划在手机按键上的刺啦刺啦声,还是传达了她或喜悦或焦躁的心情。这里我要提出的就是李小茉的第三个问题,不是嫌贫爱富也不是摇摆不定,而是更加令人无法忍受的——自以为是。
这一点和水缸里的珍珠简直如出一辙。现在它对我可没以前起劲了,孕妇般笨拙起来,并带出了点不够自信的忧郁,它甚至开始传授另外两只鱼“形体课”,傻呆呆地看它们搔首弄姿。当我把脸贴在水族箱玻璃上的时候,珍珠有意识地回避和我对视,似乎在装傻,它又瞎琢磨些什么呢?但我完全理解李小茉为什么也出现类似的反常。她那满不在乎、踌躇满志的劲头没有了,一副先天下之忧而忧的样子,简直像个文学女青年。最可笑的是,李小茉苦心掩盖着她那点小秘密,好像为此还暗自流泪过。有一天晚上,我差点就想和她谈谈了,我差点就告诉她,快点高兴起来吧,我真的不在乎!我还没有找她谈,小茉姑娘就先发制人了,她居然对我说:“我和老猫真的没什么,我知道你不开心,但请你相信我。”
老天,她真的以为我会在乎吗?还有就是,她要我相信她什么?这个自以为是的姑娘,她眨巴着一对大而无神的眼睛,充满了对我的同情和期盼。我不得不从床上坐了起来,为表示郑重,我还点了棵烟,最后我说:“李小茉呵,你就省省吧。”
206项目像个肥胖症患者,每走一步都兴师动众。项目方方面面的配合还没有最后落实,尽管前景可观,但步伐沉重,好在进度基本符合前期规划,除了聆听每日的工作汇总,李总并没有太多干涉。除了工作上的信任,他还破天荒地和我沟通了一次感情,在公司餐厅,他邀请我去他的桌子上吃糖醋排骨。
汁浓、肉厚的糖醋排骨。“年轻人好,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到了我们这个岁数,高血脂、胆固醇,什么都不敢多吃,你不知道那种痛苦。有钱,有欲望,又能怎样,没福消受啦。”
脆骨也好吃。我们餐厅的厨师还真不错。“年轻人也有恋爱的资本,想找什么样的找什么样的,不合适就换,到了我们这个岁数,老婆管,孩子闹,再心烦都得忍着,公司一堆事,回家又一堆事。都知道张总神经衰弱吧?我也快了!能不衰弱吗?事情实在太多了。”
李总突然把头贴过来:“你能理解我吗?”
这句话太突然了,我来不及把嘴巴里的排骨咽下去,就不得不对他殷切的眼神作答:理解!但是后果是,排骨汁从我牙缝里滋了出去。我没有手忙脚乱地去擦拭李总衬衫上的油渍,倒很希望他佯装没有发现。
李总真的很配合,他没有再说什么。转而开始吃糖醋排骨了,大口的。我猜,206项目将是我在公司发展的一个转折点,它在给公司带来巨额利益的同时,也将给我带来不可忽视的业绩和小小的财富。这好运来得有点仓促,我必须小心谨慎。而李总,我怎么能不理解他呢,我们都是男人。他微秃的脑门闪着几分不安,听说董事会在调整高层,他可能是失势的一方。
这天下雨了。回家的时候,我看见珍珠在水族箱里发疯。它用嘴拼命拱那些小石子,拱到一边,然后又拱回去,就像一个割麦子的农妇。它的曲线已经抽搐,“珍珠裙”凌乱不堪,它沉迷其中似乎根本没看到我贴在玻璃缸上的眼珠。另外两条鱼漠然地看着它的苦行,不置可否地吐着水泡。我突然有些同情珍珠,我觉得这个世界对她并不怎么好。
珍珠突然发现了我。它停了下来,有点不好意思地整理了一下裙尾,不过它不再扭屁股了,似乎在倾听什么。只有风声,雨声。只安静了一分钟,它就又开始折腾了,拼命想跳出水面,这怎么可能呢?那两个姐妹几乎扑哧笑出声来。我不得不伸手进入水中,强行把它按回去,我也说了同样的一句话:珍珠,你就省省吧。
为了这句话,它的同僚姐妹——李小茉,几乎与我反目成仇。那晚她像打开了发动机,用那高音嗓门控诉了我一夜:你凭什么这种态度?!我没有做任何对不起你的事情!你为什么不信任我?!……很多话我都忘记了,因为本来就不重要,但李小茉自以为是的缺点表露无疑,她完全误会了我的意图,并且给自己增添了很多烦恼。我很想告诉她是她想得太多了,可是因为害怕她的喋喋不休,我什么都没说。那晚睡得实在糟糕。尽管李小茉不属于温柔的那一类女人,但是我愿意保留她求证另一类问题时的语气。比如:因为我们谁都无法预料未来,也不能确定是否会自绝生路,所以我们需要为自己买一份保险……经典。
李小茉已经五天没有回来了,好在我和老猫的项目已经开始赚钱了。206项目还在拼命吃钱,我的老总们指望206一出台就压死一片,吃掉一片,再长出一片,而我和老猫却已经在206庞大身躯的一角吸食鲜嫩的汁液了。赚钱的感受实在是妙,但是我们必须更加小心,细心打点相关的朋友。我们偶尔也会谈到小茉姑娘,比如在后海这样口无遮拦的地方。
“李小茉还好吧?”
“我发誓,她没有住到我家去。”
“那她跑哪儿去了?”
“不知道啊,不过她应该还不错。”
听一些滥情的歌手哼哼,我也会萌生一些思念李小茉的感觉,但还是觉得这姑娘陌生,尽管我们睡在一张床上,可是她穿珍珠裙的样子,她说不清道不明的神情,总是给我人鱼两界的错觉,我没法更靠近她。老猫曾经暗地问我,是不是有意介绍他认识李小茉?我只嘿嘿一笑。我心里说,但是我并没有让你去勾引她啊。
有时,看看那条鱼的情绪,就好像也预感到李小茉过得怎么样了。是的,她应该还不错,保单又定了几张吧,或者老猫又给她讲了魁北克。那么,她还惦记我干什么呢。
可是我发现,那条鱼开始仇恨我了。比如,它不吃我喂的鱼食,还轻蔑地拿尾巴将鱼食打散。它也不兜圈子拱石子了,而是变得处心积虑、若有所思。早晨它眼含凶光,耐心等我睁眼对视的那一刻。我不得不加倍嘲笑它,你以为我会害怕吗?我确实不害怕,但是我很不舒服。
就在我打算把它送给老猫的前一天,它失踪了。
床上赫然放着初识李小茉时她穿过的珍珠裙,有一点皱,但还是闪亮闪亮。她还有我家里的钥匙,回来就是为了拿走那条鱼?我当时这么理解:这是李小茉对我的最后一次示威。
小茉姑娘和珍珠鱼集体逃离了。此时我说不上什么心情,坐在床边很久。我深信她们对我进行过旷日持久的诅咒,并且灵验了。
3
很长一段时间我对气候的变化毫无知觉,但对啤酒的味道异常敏感,甚至听到开启瓶盖的咝咝声,就能分辨出哪个是科罗那,哪个是百威。当我独自在后海边的藤椅上打寒战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已是深秋。我摇摇晃晃地靠近水面,波光荡漾,闪过了一只金色的鱼。它意味深长地对我摇摇尾巴,还没等我回过神来,就滑进水里没了踪影,这几秒光景如同幻觉。
我醒来的时候正是一天中最明亮的时刻,梦中的金色鱼挥之不去,我嘲笑自己是不是又开始虚妄,我养鱼养得心有余悸了。现在水族箱里剩下的两条鱼都很谨慎,它们一红一黑,漫无目的、魅影般地在水中巡视,我暂时看不出它们有任何想法和危险性。
不一会儿我就去花鸟市场转圈了,我和卖金鱼的老头描述梦境:“……金色的,应该是母鱼。”
脸上长了白斑的老头嘿嘿笑了:“你说的是鱼精吧?”
我没放弃:“你这么说也成,有点媚,但不妖。”
老头笑得更欢畅了:“有意思有意思,可是你梦到的到底是什么鱼呢?”他指着水缸里上百条形态各异的鱼:“瞧瞧,金色鱼多了,但这些都是人工培育出来的,你梦见的是野生的金鲫吧,那可是几百年前金鱼的祖宗啊。后来金鲫颜色和体形发生了变异,就形成了现在这些品种。”
“变异?”一只尖嘴鱼凶狠而徒劳地攻击了我贴在玻璃上的眼珠:“为什么会产生变异?”
老头从一个角落里摸出本皱皱巴巴的书,翻到某一页指给我看:金鱼变异和优秀品种的形成,主要原因是生活条件的改变和人工选择的结果。“可是我认为,不尽然不尽然!”老头把脑袋靠近我,“生活条件的改变,是可以使鱼儿发生一些变异。这些变异一般说来是不遗传的,对遗传起作用的还是基因:比如水泡眼,在眼睛的旁边长个大鼓泡,把眼睛挤得朝上,这是适应啥生活条件呢?再比方珍珠鱼,鳞片朝外鼓起,看着珍珠似的,还有翻鳃、绒球,这些变异不过是基因突变,说白了就是怪胎,啥生活条件影响?扯淡!”
我饶有兴趣地听着,然后指着一条白珍珠鱼说:“我也养过一条。不过我认为它的变异还是受生活条件的影响:比如我的鱼缸太小了,氧气不够充足了,鱼食不够美味了,我对它的关心不够了,类似这些。”
老头问:“它发生了什么变异?”
我凑到他耳边说:“它变成人了,然后失踪了。”看着老头愕然的表情我哈哈大笑起来,老头也跟着笑起来:“你这个年轻人,尽爱开玩笑。”
这个时候,门口闪进来一个穿蓝呢风衣的女子。
我早就想认识她这样的姑娘了。她闪进门来的姿势非常轻盈,就像一尾扭动的鱼,她细声细气地对老头说:“老板,有热带鱼吗?”样子纯真而略带忧伤。不过老头断然拒绝了:“热带鱼?多难伺候的东西啊!还是买这些金鱼吧,瞧,红鱼招财,黑鱼挡煞。”
我们没有买老头的鱼,尽管他的话很是有趣。他的鱼群中充满了变异的危险,令人生畏。而蓝衣姑娘的出现是个不小的安慰。她叫阿锦,安静得要命,和李小茉太不一样了。我带她到家中看鱼,她一动不动地坐了半小时之久,只轻轻说了一句话:这些鱼好像有点孤单。我频频点头,突然萌生感动,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被她那一刻的气息感动了。但我立刻检讨自己:你怎么这么轻易就被打倒了?难道你真的了解这个姑娘吗?想想李小茉是怎么把家里弄得乌烟瘴气的吧,尽管有红鱼和黑鱼,可是既未招财,也未消灾。想想你身上都发生了些什么倒霉事吧!
因有人告密,我们在206项目下私建子项目的事情不久就败露了,我在公司的职业生涯不得不划上句号。离开公司前,李总与我进行了一次谈话。他低着头,把秃亮的头顶面对我,非常影响我为自己辩解的兴致。李总终于无奈地抬起头,语重心长地说了一些冠冕堂皇的话。而我却一再想起糖醋排骨,我想我不再有和这个老头一起吃糖醋排骨的机会了。他如愿保住了他的高层职位,而我这次却没有对他感到厌恶。
值得庆幸的是,在整件事情的处理中,除了老猫也被他的公司解雇外,没有牵连其他人。告密者我没有去追究,事已至此,没有意义了。老猫被炒后立刻就消失了,一起消失的还有我们在项目中赚取的钱和李小茉,赚的钱里有我的一半,现在都没了。我在老猫楼下抽了一根烟。我看到李小茉来不及收的小背心还挂在阳台上,似乎是专门留下向我告别的。我猜想他们现在干吗呢?最后想到的最大可能,就是在魁北克的森林小屋里烤苹果馅饼吧。
在遇到阿锦之前的那些日子里,我确实很不好受。在后海喝醉的时候我就骂老猫,老猫你这个混蛋,勾引李小茉就勾引吧,钱都拿走就拿走吧,可是怎么也得有个告别吧。比如陪我喝次酒,怎么可以留下我一个人郁闷呢。真他妈的不仗义。好在阿锦姑娘出现了,她符合所有浪漫故事的开头部分,符合邂逅一词的暧昧性,这给了我很不错的复原动力。
可是,就在我对着安静的阿锦发呆时,她突然说了一句话,使我如堕云雾之中,我开始意识到这姑娘是我根本不了解的一类人。
她说:你会写诗吗?
在我们常犯的错误中,表面化是最常见的一种。我回忆了很多惨痛教训,结论是我不比李小茉强多少——我自以为是地相信表面。我们太珍惜自己的感觉了,因为这东西不太好遇见,所以总是要紧紧抓住,哪怕只是表面的感觉。我不但对阿锦犯了这个错误,而且我发现,阿锦此类的错误比我更加严重,已经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步。我叫苦不迭地面对着这些不曾预料的事情。
这个秋天我抄写了大量的诗歌。动人的诗句并没有让我心情好转,我边甩墨水边诅咒这些矫情的句子,我从不认为我是一个会听命于女人的人,然而我却不得不讨好阿锦。她让我无法拒绝。
这个市图书馆的小管理员,我想她读的书太多了吧,她没有远大的志向,除了喜欢诉说感情,她不厌其烦地讲述自己和C的事情,积累着我对这个男人的仇恨。或许我应该仇恨阿锦?那怎么会。李小茉都没有激起我的仇恨,这个姑娘更不会。相反,因为阿锦,我对李小茉产生了一丝歉疚,难怪她那么满腔怒火——我对她的感情实在不够好。
即便这样,一段时间之后,我已经没有占有阿锦的欲望了。我不是容易被感情拖住的那种男人。于是我也不怎么恨她的男人了。我们经常见面,有时我看朋友也会带她去,不过我从不介绍她是谁,也没有人要求我说明关系。大家只知道她叫阿锦,安静的女人。天知道,她是多么喋喋不休,但我并未觉得是在忍耐,如果她太久没有说话,我还会提醒她:“喂,阿锦,说说你和C的事情吧,对,就是C那小子。”
“他的爱情诗写得好极了。”阿锦苍白的双手交织在一起,“他向我们图书馆赠送了200册诗集,那天他神采奕奕,还为我签名留念。我把这十年间他的所有作品都找到了,每天都要读着这些诗歌入睡。”我总是吃着葡萄,把葡萄皮扔在一米远的垃圾桶里,扔得非常准。
我已经适应了阿锦的爱情,她确实可以天天和C的诗歌睡觉,但C却很快和阿锦的身体睡觉了。而且阿锦每隔一段时间,就去“膜拜”诗人C。阿锦揣着热乎乎的崇拜,可劲儿地和C谈诗歌谈爱情。当然这一切都是在门窗紧闭的宾馆里进行的,C像个特工般行踪诡秘,他必须躲开所有认识的人和老婆的疑虑。也许阿锦真的疯了,在她脸上看不到任何愧疚,也没有挫折感,她那点忧郁仅仅是因为被爱情感动。
有时阿锦会把C那些肉麻的书信给我看,我猜想她在寻找支持吧。于是啧啧称赞一番。但是我心里暗暗发笑。我想起老猫在李小茉面前的那番神侃,所有的男人都精于此道,尽管形式不同,本质都是一样的。但我没有想到的是,阿锦不但当真,而且沉迷。这一点又和李小茉大不相同。李小茉尽管容易被打动,但是她并不会感动。
渐渐地,我不但一点都不恨C了,甚至对这个男人产生了兴趣。我发现了男人之间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不知道我掌握了他们交往的诸多细节,可惜没有机会坐下来切磋技艺,否则我一定会告诉他,那些伎俩真不算高级。但是没关系,因为女人是很傻的感情动物,她们一旦坠入情网就不动脑筋,做大量没有意义的傻事。当然她们也很善于报复,这一点总是比男人做得更加细致和完美,但防卫难道不比报复更重要吗?
4
阿锦有一阵子没有来了,但是我开始找工作了。虽然我还有点积蓄,但是我必须工作,对男人来说,还有什么比工作更重要呢?我是如此喜欢工作,机房,光缆,簇新的设备,我熟悉的专业,还有什么比这些更踏实呢?生活中,我找不到更有趣的事情了,无论是啤酒还是女人,都虚虚地飘在那里,看上去都与我无关。工作则不同了,只要我好好对待它,它就会给我丰厚的回报,不管是钞票还是荣誉,都不曾令我失望。
可是这次我却失算了。以我的能力和资历,我应聘了几个不错的公司,面试相当顺利,我能感觉到当我离去时,他们满意的目光还追随着我的背影。但是最后我都没有收到任职函。追问过去,人事经理们冠冕堂皇的套话中听不出所以然。在这个小城市,这个职业圈并不大,我似乎明白了。
为了证实我的猜测,我拨通了李总的手机。但是他始终没有接听。
这天晚上我喝多了,男人的暴力倾向被激发出来。我躺在床上计划报复。在砸前上司的车和打断他一条腿之间,我更倾向后者。这件事情总不是一个工程师擅长的,应该找人帮忙。我突然想起了高大路。
他是我中学同学,当年出名的群架少年。在考试中我给他传答案,他庇护我不受学校恶势力掠夺,我们算得上有交情。这些年没见,我去外地上学,按部就班地参加工作,而他毕业后就正大光明地当起了街头混混,听说还进监狱磨炼了几年。我想大路完全有能力帮我弄断李总一条腿,像从前那样,我回报他需要的东西。想象着李总骨头断裂的惨叫声,关键是他龇牙咧嘴的痛悔,我心里慢慢舒服了。
转过脸,我突然看到,那两条金鱼正密切地注视着我。
我有很久没有在意过它们了,我认为它们不具备珍珠那样犯上作乱的能力,关键是不够机灵。红鱼东碰碰西碰碰的样子明显缺乏自信,怪不得我无财可招。黑鱼的尾巴竟然经常和水草缠在一起,那自身难保的狼狈相,就别提替我挡煞了。可是这天我却发现了不同:它们同一姿势面朝着我,就像在举行什么仪式。我醉醺醺冲过去想恐吓它们一下,这两个娘们居然面无惧色。
就在我恶意地使劲拍打水缸玻璃的时候,我突然发现,那条磨磨叽叽的红鱼,背上居然长了一些黑斑。“变异”,这个词在我的脑海中突然出现。在我的威慑下,两只鱼稍微分散了一下,但又很快调整成原来的位置。它们的神情,分明带有珍珠鱼的诡异与挑衅。我退后,颓然地看着它们,心想,我们都变成恶魔了吗?
次日我浑浑噩噩地睡了一天。大概是晚上的时候,阿锦来了。
我迷迷糊糊地看着门口的她,她浑身湿透了。
“下雨了?”我问。
阿锦却突然不堪重负地靠住了我。
湿冷的阿锦,一身的酒气。我还不是很清醒,但是我知道这一天终于来了。我顺势抱住了她。我发现阿锦的身体很是美妙。
“他要离开我。”阿锦哭着,“他说他不能离婚。”
“哦。”
这个我早就知道了。她小巧而结实的胸顶着我的心脏,让我喉咙发紧。
“他说将在心里永远爱我。”
我一只手拥着她的背,一只手揽着她的腰。阿锦颤抖着,可是她的腰身多么纤细,我全心沉浸在她的曼妙曲线之中。
“嗯?”
我回过神来看她,差点绷不住笑出来,我心里说,听他放屁!但是我还是饱含同情地说:“一切会好起来的。”
然后我把她重新拥进了怀中。阿锦很听话,她就那么哼哼唧唧地哭着,任凭我摆布。当然我也并没有做什么,但是我想了,想了所有可能想到的。我甚至认为,一切将顺理成章。
这就是我的表面化。
阿锦,一个让人始料不及的女人——她的情绪慢慢好转,但是她根本没打算撤出C那个泥潭,多日来她的眼神因充满了牺牲精神而越发空灵,也许她觉得自己是天下第一情痴吧。可是我厌恶这貌似的神圣、实则的游戏。我甚至开始厌恶阿锦,她还不如我们李小茉活得真切,说起来李小茉还真是个不错的姑娘。她二话没说,就上了我的床。又二话没说,奔向自己的幸福。我一听到阿锦说“爱情”就冒火,这东西越发让人作呕了。我重新开始仇恨C这个混蛋。李总的腿可以暂且一放,我开始想要C的狗命了。
我把高大路领到一家价格不菲的西餐厅。一路上我一直怀疑这到底是不是高大路。我无法把眼前这个干瘦畏缩的男人和那个打遍校园无敌手的好汉联系在一起。这十几年,他竟然瘦成这样。
不过值得欣慰的是,高大路使用刀叉的样子,还是颇为不凡,他干净利索地肢解了牛排,习惯性地耍弄了几下餐刀,响亮的碰撞声引人侧目。我想起一句话:面无三两肉,必定是刁民。一瓶红酒下肚,我有点晕乎。于是开始讲述阿锦这个女人,我必须让高大路熟悉背景。我讲到阿锦的事情,高大路嘎嘎笑着,我说你看你看,我们不帮她还有谁帮这个傻瓜啊!说到这里,我已经完全不记得自己最初的想法了,我恳切地拉住高大路举着餐刀的手:拿刀逼C那孙子,让他赶紧离婚!
三年前我挫败了近60名竞争者,进入那家上市公司工作的时候,我就知道名牌大学毕业意味着什么,头脑比出身更重要。即便是找杀手,也一定不要找高大路这样没有头脑的,纵然他有非常辉煌的前科。我想我那天一定是喝多了,才给高大路下了那么一个蠢任务。
次日中午酒醒,我开始打自己嘴巴,我怎么越来越蠢了。但我还不是最蠢的。高大路一早就无比神勇地去了,但是他没有想到作协大楼是来访预约的,还要填什么登记表,他也揣了刀去了,但是他没有想到这把刀太长了,当他填写登记表的时候,刀尖居然从袖口露了出来。也许到此为止,还不能说明高大路脑子不够用。可是接下来,当大楼保安扭住高大路的胳膊的时候,这家伙不赶快挣脱逃跑,反倒想成功突围,狂奔至C所在的8 层。当他被蜂拥而至的保安死死困住的时候,他既没有保持沉默也没有为自己辩解,反而像个泼妇一样地高声叫喊:叫C那个龟孙子快点离婚,否则老子剁了他!
用高大路后来的话说,他总不能白去一趟吧?可他连C什么样都没见到,就被扭送到派出所拘留了5天。我呕心得无话可说。要不是他没把我供出来还算义气,我才不会去派出所办理手续,恨不得这个笨蛋永远待在里面。
可是阿锦居然不知好歹地跑到我家里,向我质问。她披头散发的样子着实可怕,好像高大路想拿刀威胁的是她而不是C。“果然是你干的!你简直是个流氓!!你有什么权利这么做!!!”
我气得无话可说。然后我又开始吃葡萄了。
阿锦一把夺下我手中的葡萄,把它们统统扔在地上。“你知道你们这样给他造成的影响有多坏吗?他是著名的诗人啊,现在大家都在议论他!”
“敢作不敢当?给他点舆论压力,兴许他就能离婚娶你了。”我很气愤阿锦这样对待我的葡萄,还有我的好心。
阿锦带着一种悲壮的神情说:“我理解他不能离婚的苦衷,他是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他必须对家庭负责,我真的一点都不怪他,我爱他,所以我不会让他为难。我是心甘情愿跟他在一起的。”
我靠。我问:“那你打算这样过一辈子?他就忍心你这样过一辈子?你爱他他爱你吗?”
阿锦愣住了。
我开始咆哮:“什么狗屁责任感,你该问问男人怎么理解责任感!男人有很多套话的,你们女人都傻,听不明白。他很高兴和你在一起倒是真的,为什么不呢。你年轻无知,永远不会给他找麻烦!你就像他的糖。糖!懂吗?经常甜一甜感觉很好的,但是糖就是糖,不是大米,没有你也无所谓,反正饿不死。”
“别说了!”阿锦脸色苍白地靠在椅子上。“你不懂的,你不懂爱情。”她开始抽泣。
我简直要笑出来了。他妈的爱情。尽管我不懂什么是爱情,但是我肯定爱情不是这样糊弄人的东西。此刻我觉得C比我无耻多了,因为我从来没有拿我没有的东西糊弄过李小茉,李小茉恨我是没道理的,我可从来没有骗过她啊。我想如果李小茉看到阿锦如今的惨状,她一定会感激我,我始终都把弃暗投明的机会留给她。
可是这个阿锦,怎么办哪?我经常梦见阿锦柔软的身体服服帖帖地躺在我怀里,在梦里她从来都不说爱不爱的鬼话,她就像个小媳妇般地和我絮叨一些琐事,我一下一下地亲她的脸蛋,她的身子滑滑的,就像一条欢快的鱼。而现在的她就像挂在椅子上的一片树叶,簌簌发抖。美梦已经没有实现的可能了,我只能劝她节哀,希望她少受些“爱情”的磨难,那些先天不全的、病入膏肓的东西要不得。终于阿锦停止流泪,她拾起地上的葡萄,略带歉意地递给我。
阿锦微微一笑:“以后我的事情不用你管了。”
我的自尊逼我也挤了个笑容,说好的。然后我看着她轻盈地闪出门去,很快就消失在黑暗中。
我回到鱼缸前,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沮丧。确实,男人都是不喜欢麻烦的。我再也不用抄写那些诗歌了——
当你老了,头发白了,睡思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
我只觉得这首不错,但是我想说,当你老了,头发白了,想到你如此把自己绑在虚幻中,有没有一点悔悟呢?
两条鱼惬意地看着我,它们游泳的姿态柔媚而从容。“现在你们满意了?”我把手伸进水里,我的手在水里苍白丑陋。它们对我越发蔑视了,毫无兴趣地散去。变异后它们聪明了,知道根本不用把我当回事,我也不会把它们杀了。
5
真正令我沮丧的是我的工作。自从我决定重返正常生活,我就一直在拼命投发简历,而回应者却寥寥无几,我考虑了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我的简历太过完美,一个公司除非招聘高层管理,太优秀和太差劲的一样不予考虑,这是为了方便管理和压缩成本;二、我的上家公司名气太大,即使李总那个老头子不给我背后使坏,用人单位还是要考虑:为什么项目总监做得好好的,突然就辞职了呢?莫不是犯了不可原谅的过失吧?三、已近年底了,除了急需的人员,一般公司都会暂停招聘新人,哪个老板会白送年终奖金啊;四、那些办事效率极低、经常偷懒的人事经理,根本没顾上看我的简历,就连同垃圾邮件一起删除了。我简直不能理解我的运气发生的跳水式转变,我曾经是公司最年轻的中层管理啊。而此时我就像一头困兽般在屋子里踱来踱去,陪着我的还有两条变态,哦不,变异的金鱼,它们就像珍珠鱼留下的探子,观测着我被她抛弃后的惨状,看到我烦躁就欢快无比,恨不得喊出几声“报应”。我想,李小茉阴魂不散。好在,我并不很在意。
我慢慢意识到不能坐以待毙,等人来招我,不如主动出击。于是我开始打电话。尽管我没从206项目上挣到什么钱,但是在项目的运作过程中,那些相关联的哥们可是得了不少好处,东窗事发,也没沾上一点臊气。我待他们可是不薄啊!让他们帮着引荐一下应该不是什么问题吧?
看看,我又自以为是了不是?这是我一段时间以来总是和女人待在一起的恶果,从李小茉到阿锦,包括那两条母鱼,连高大路那个笨人都看出我阴气过重了。我显然已经变得愚蠢,居然忘记了“龙游浅滩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的古训,那些忘恩负义的家伙百分之七十都不接我的电话,并迅速关机,剩下的百分之三十,如出一辙般阴阳怪气,什么“不好办啊”、“等机会吧”,去他妈的,当初拿我钱喝我酒的时候咋不说“不好办”呢,他们大着舌头粗着脖子说“没问题”的样子还历历在目。我真是蒙了,我不是刻薄人,为何人人薄待我,我怒气难平,决定打最后几个电话,然后就像个怨妇一般地砸东西。
最后一个人,挽救了我的家电。他叫小伍。
看到小伍我才意识到我已经可以用“颓败”一词形容了。
这小子当初在我手下听差时的青涩已然褪尽,大冬天里还是西装笔挺,头发纹丝不乱,他把电脑包放在座位上时,我注意到他的手像蜡做的一般冷静肃穆。这家泰国餐厅是他定的,看得出他很熟悉这里的菜谱,我们很快就进入用餐程序。在这之前,我们没有过多客套,也没有谈及其他,好像我们这次见面的目的就是吃泰国菜。有两年没见了,看得出他依然很尊敬我,毕竟做过我的部下,而且当初跳槽时我也丝毫没有为难他。但他落座时一闪而过的惊异还是没有逃过我的眼睛。我偷偷照了照餐厅的镜面墙壁,一个穿棉服牛仔裤的家伙四仰八叉地坐着,并且早上忘了刮胡子。我当初作为“精英”的所有标志,都悄然置换到了对面的小子身上。
好像都有点心事重重,我和小伍吃得不算尽兴。但是又实在吃不下什么了。这时小伍终于进入主题:“我早听说你在到处找工作。”
“哦。消息灵通。”
“是不是没有进展?”
“这你都知道了?”我笑了。
小伍没笑,表情严肃地看看我,欲言又止。
我已经感觉到情况不妙了,但还是用眼神鼓励他说下去。
“你的事情,就是206项目那件事,业界内都传遍了,不但各公司老总都知道,还都在会议上传达给下级员工。我们公司现在的Ceam组长,经常重申此事件的恶劣性,要我们引以为戒,听说这件事还作为典型事例写进了新员工培训手册。你说这样的形势下,谁敢用你啊?”小伍很是愁苦。
我的心使劲往下沉,但还是故作轻松地喝了一口葡萄酒。公司如此兴师动众地对我口诛笔伐,也许更证实了我一个疑虑,我和老猫做了件不太光彩的事情,但罪不至此。可能问题就出在,我们打点了小鬼,忘了贿赂阎王。要是把公司高层都打点到了,说不定我现在不但中饱私囊还官升三品。我不由得想起李总请我吃的那顿糖醋排骨,吃了不吐怎么行呢?李总用意之深,估计不仅是在拉选票上,只是我这个笨蛋当时一头雾水不明就里。唉,百密终有一疏,还是我们对形势了解得不够深入,另外我又没老猫腿脚快,没做好逃命的准备,就只有受死了。我把我的看法和小伍说了,小伍非常赞同。
“妈的,真是万恶之源一个‘贪,早知今日,我何必当初呢。”最恶心的是我还没得到什么好处,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想到这里,我忍不住狠狠地骂了老猫几句,他怎么就不想着把我也带到魁北克去呢?
小伍建议我改行,说某公司的刘总退休后开了鸭脖子店,叫“夕阳红”牌,意喻老而弥坚、绝不服输。还有他们部门的老赵,去年辞职后卖高尔夫球杆,从香港的阔佬到小镇上的地痞都需要他的球杆,生意那叫一个好。实在不行就换地方,去北京上海深圳,改头换面重新做人……我忙叫小伍打住,我说你这都是些馊主意,我肯定还做我的专业,而且不会离开这里。小伍一时语塞,不停地搓手。抽了一根烟,小伍说,要不就等到过了春节再说,节后招聘的公司多。然后他去结账,并制止正欲起身的我:别和我争了,你现在没有工作。
这句话不轻不重地抽了我一下,我愣了半天,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临别时小伍用力地握了握我的手,似乎这辈子都不会再见了,他的手冰冷,这一握,我就像在和另一个世界告别。
我打算从泰国餐厅走回去。路上我还在考虑是否要找李总报仇。拐过第二个街口,这个念头已变得索然无味。又拐进一条胡同,我也不觉得那么心烦了。走路最大的好处就是看美女,可惜一个个还不如李小茉漂亮,不如阿锦娇媚。想到阿锦,我不禁有些生气,她果真和我断绝了来往,没有一点消息。这个死心眼活受罪的笨蛋!恰巧路边有一块小石头,前方无人,我抬脚就把它踢飞了。
这时我听见有人叫嚷:“谁这么不长眼,敢祸弄老子的棋局!”
晚上我就给我妈打电话,叫她把我小学参加象棋比赛的获奖证书找出来。我妈愣了愣,接着就埋怨我从不回家看看。说我爸迷上打太极拳了,晚上睡觉都不安生,左一胳膊右一腿的,还说我姐的男朋友又吹了,但是那男人还算有良心,给我姐留了辆小汽车。我忙问什么牌子?我妈说是奥拓。我气,我姐就值这么个破车啊。我妈说,不给不也就没有了吗,还是不错的,现在我买菜都坐专车去了。
为了防止我妈没完没了地扯下去,我不得不找个借口挂了电话。我不禁想起我小时候,我妈恨不得占用我所有的空闲陪她瞎聊,这是因为我妈的语言体系特别发达,一件事儿说三遍都不重样。这样的本事不用是非常痛苦的,于是她就成了话痨。我姐随我爸是个闷罐子,家中倍受其害的就是我,我后来明白我妈找我聊不是因为我不像我姐那么闷,而是因为我长得像她。我妈这个人,特别自恋,她看着我聊有满足感。上了高中,有一次我实在忍受不了了,就拿了一支钢笔放在她手里,我说妈,你写吧,把你想说的都写下来吧,将来一定能出书,能卖钱,你都讲给我听多浪费啊。
我妈笃信这个经常拿作文比赛奖状回来的儿子的鬼话。她真的打算出书卖钱了。可是嘴巴一改钢笔,那些神唠叨就出不来了。我妈急得直转圈,就像眼看煮熟的鸭子要飞了。后来我妈说,儿子,有办法了,我来说,你来帮我记好了……
直到我上大学,才终止了我书记员的人生。工作后,我很快就搬出来住了,并且禁止我妈擅自来访。好在我还有个嫁不出去的姐姐,暂且顶替了我的位置,虽然她压根不做笔记。但是我妈也说了:看着你姐聊天,没劲!
就是因为多年来承担着陪聊的任务,导致我除了功课,啥也没学好。比如中国象棋,小学三年级我参加校队,四年级拿了校赛亚军,可是六年级我就被淘汰了,因为我实在顾不上训练,我妈天天都掐着表等我做完作业陪她聊天呢。我和房六说这些的时候,他一直以为我是开玩笑,笑得前仰后合,说我真逗。
房六就是那天在胡同里下棋的人,他说我一脚踢飞了一盘千古难逢的好局。
我把房六招到家中下棋,最不痛快的就是那两条鱼了。估计珍珠没有传授过它们见到这种场面如何应对吧。房六嗓门大,“飞相!”红鱼就是一哆嗦。加上房六落子地动山摇,两条鱼更是吓得花枝乱颤,如果有胳膊,早就抱作一团了。我斜眼看着鱼缸里的翻天覆地,真是乐不可支。当然我也要忍受房六的脚臭,他下棋喜欢脱鞋盘腿,一副道行很深的样子。
不过我也奇怪,房六常年在胡同里下棋,水平怎么那么臭呢?我这个小学棋手竟然常常将他的军。每当这时,房六就赞叹道:“高手高手,兄乃当世高手!”我也慌忙谦虚一番:“哪里哪里,全靠贤弟承让!”
在工作一筹莫展,阿锦销声匿迹的日子里,和房六下棋成了我生活的主要内容。每天上午10点他夹着棋盘准时来我家报到,然后我们开几局,抽烟胡喷一番,再开几局。似乎他觉得这比在胡同里和一帮老头儿扎堆有趣。其实我并不在乎房六会不会下棋,他能天天来,完全威慑住了那两条猖獗的鱼,我就很满意了。同时我慢慢发现他也不在乎我爱不爱下棋,有时我们喝啤酒胡扯,常常就忘了开局。房六闲扯云山雾罩,神乎其神,虽然和我妈风格完全不同,但口才却有一拼。在他众多真实性有待考证的话题里,有一句话我想还是肺腑之言,房六说:生活真他奶奶的没意思,无聊透顶。
我劝房六还是找个正经事儿干吧。他一脸决然:这哪儿成啊!咱是堂堂正蓝旗皇族后裔,虽然京城里只剩下几间老房子,那咱也是阿哥!只要吃得上一口饭,就决不能去做那些腌臜活计!我冷冷看着他吹牛。他在这城市只有一个远亲姑妈可以依靠,那个古怪的老格格管他吃住,并给他一点花费,据他说,她年老,需要有人照顾,但不相信任何男人。房六灌口酒,又朝我诉苦:她说死了就给我一笔钱,可她怎么老不死?
如果放在从前,房六这样的家伙我根本不会搭理,可是现在他能躺在我家沙发里打酒嗝,是因为我和他一样无聊。当然,我还有比他更多的麻烦。比如我以为阿锦就此消失了,这天却突然接到了她的电话:“能和你谈谈吗?”阿锦的声音似乎被烤干了,干涩异常。
“一个女人?”房六就像嗅到血腥的猎狗一样兴奋起来,没等他问什么,我就把他和他的棋盘一起推出门去:三天内不许找我!
然后我手忙脚乱地打扫屋子,慌张中碰倒了酒瓶,我看到两只鱼对我的嘲笑。以后再收拾它们。现在要命的是房六的脚臭。我打开窗子,一股冷风夹杂着雪花,狂扑而来。
在阿锦消失的这段日子,我多次想象我们重逢的情景:她一定更加消瘦憔悴,含泪望着我,“我真傻”,她无助地说,我立刻把悔悟的姑娘拥进怀里。或者她一根筋傻到底,直到进了老年院的一天,我们在老年院的草坪上相遇,此时阿锦已经干瘪苍老,丰韵全无,满是皱纹的手紧紧抓着C的诗集,扉页上是他老得掉屑的肖像——那家伙笑得阴气纵横。这时候她已经老得哭都不会了,还会和我说“你不懂爱情”么?
实际上我和阿锦的重逢完全不是我想象的那样,她确实消瘦了,但并没有含泪望着我忏悔。她直愣愣地走到窗前,任凭风雪扬起她的长发,一句话都没有。此时我垂手立在阿锦背后三米的地方,像一个小偷般不敢打扰她。
不知过了多久,阿锦轻轻关上窗户,然后转身,露出一个安宁而空洞的微笑。
我想我之所以对阿锦如此迟钝,是因为我长时间不工作并且与房六厮混的原因,我的反应力与判断力都下降了。那天我竟然只会傻傻地看着她。不走运的是,就在我们四目相对之时,又停电了。如果不是停电,也许我会走上前去,然后抱着她拍打她的后背,说哭吧哭吧阿锦——我不是已经想象过无数遍吗?可是停电了,阿锦变成了一个黑黑的剪影,她的轮廓被窗外的月光扩大后映在窗户上,就像神话中庞大的怪物。
在黑暗中阿锦开始说话了,她以一种冷静而古怪的口气,讲述她与C的事情:
“我每天给他发一百多条短信,并不停拨打他的手机。他不回复,也不接电话。后来他换了号码……没关系,他是著名诗人,总是能在网上找到他的踪迹。我又得到了他的新号码。”黑暗里,阿锦露出了一个陌生的有些诡异的笑容,我看到她的牙齿贝壳一样发着荧光。
“你和他谈什么?离婚吗?”
阿锦一愣,哑然而笑:“当然不是。他怎么会离婚呢?他那样的人。当然不是说这个。我只是问他,还爱我吗?”
这回轮到我哑然而笑了。好在黑暗遮掩了我们彼此的嘲笑。
“他怎么说?”我点了一支烟。
阿锦停顿了一会,她微微低下头:“你早知道他会怎么说。不是吗?”
她头低得很低,我看不到她的表情。
“后来他说,只要我不骚扰他,他可以继续爱我。我说和从前一样?他说是的,和从前一样。”
我忍不住冷笑:“你信吗?”
阿锦抬起头,口气轻柔:“我信不信有什么关系?他那态度,一切都很明了。有一次我在作协门口堵到他,他很热情地和我握手,说,小锦同志,好久不见了。我还有个会,再见了。——你不觉得可笑吗?”
阿锦又停住了,剪影晃了晃,她换了条腿支撑,并裹紧了大衣。
我也觉得甚为好笑:“你就没抽他一大嘴巴?”
阿锦的冷笑颇为不屑:“我知道,他在应付和远离。我只好继续发短信打电话,我质问他‘为什么要欺骗我?他回信:你要把我逼疯吗?”
这时我听见阿锦咝咝地笑了,嘶哑而冰冷的笑声,让我突然想起了李小茉。我想当她和老猫登上奔赴美洲的班机时,当他们在魁北克的森林小屋嘲笑我的失败时,她一定也会发出同样的笑声。可是我真的不在乎。因为李小茉并没有给我太多麻烦,可是阿锦就不同了,她竟然不明白当她变成麻烦时,爱情又算什么东西。
“现在,”阿锦伸手扯了扯头发,“他竟然威胁我,要告我恶意骚扰。我不怕打官司,我什么都没有了,可是他还有一张脸。他最怕的就是丢这张诗人的脸。不过,他最近的诗歌写得很不好,有一次馆长说他很久不出席圈子里的饭局了,说是身体欠佳。”
当我在阿锦的语气中听到一丝报复的快感,我有那么一刻感到释然,这姑娘终于开窍了。可是我高兴不起来,这太不像阿锦了,我对任何事物的变异,都有天生的恐惧和抗拒。
沉默良久。我以为她说完了:“那么——”
“嘘——”阿锦把指头竖在嘴边,“别说什么。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是很没意思,也没有意义,我明白无论我怎样做,我们都回不到从前。我们的爱情,已经完结了……”
她又提到“爱情”,我像被针扎了一下。
我冷笑着:“我倒很想看看你们在法庭上反目成仇的样子,那时你们还会不会提起爱情。”
我等着阿锦发怒,可是她没有。倒是我有点哆嗦。我点了棵烟使自己平静。阿锦像是睡着了一样,无声无息。我发现她今天一直非常冷静,没有哭哭啼啼,甚至经常笑出声音,她怎么了?阿锦动弹了一下身体,黑影似乎很疲倦:
“是的,也许你是对的,这不是爱情。”阿锦的声音低沉哀凉,但出奇地坦然,“‘我们的爱情,说真的,我为此感到羞愧。”
没想到她用到“羞愧”一词,更多恶毒的嘲讽被她羞愧的声音堵在嗓子里——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空气像凝结了一般,我们陷入了无尽的沉默与黑暗。
很遗憾我看不清阿锦的表情,直到她离开,电也没有来。那是一个错误重重的晚上,我像是参与了上天的阴谋,并不知道这是我最后一次看见阿锦。
6
房六后来说,他三天后如约来访,可是我不在家。
也许我在家吧。可是这些天我又一次陷入了无休止的睡眠,睡得死过去一般。房六是在第九天或者第十天才敲开门的,我陌生地看着房六和他腋下的棋盘,抹去眼角厚厚的眼屎,一定是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件,我使劲回想。房六进门后就咳嗽起来,他边开窗户边说:
“老兄,我还以为你被那个女人奸杀了。”
阿锦。我突然想起来了,阿锦。
阿锦死了。
第三天我确实不在家。我去了阿锦的单位:市图书馆。我想去看看她的自杀现场。去了后我发现:一个没有多少人来的图书馆,居然盖了这么高的楼——八层!还有小电梯。我立刻想到如果他们不这么腐败,只盖到三到四层,阿锦跳下来碰巧在电线上一挡,顶多摔破点皮,大不了骨折打点石膏,怎么会把内脏都摔破呢。我找到那个馆长,质问他为什么不把顶楼的铁门锁上?然后把他的一个茶缸摔碎了,他叫保安把我轰出去,并且说:“你是干什么的?神经病!简直无理取闹!说不定小锦的死还和你有关呢。”
我很愤怒,当我用平生最大的声音告诉那个老头,是C!害死这姑娘的是C那个傻逼,那个人渣!这老家伙竟然像安慰精神病人一样地,用极其平静的声音点拨我:他俩的那点事,都是老黄历了。那点旧账,值得翻来翻去吗?这也有损死者的名节啊。
兔死狐悲。我想,只有我能替她手刃仇人了!我去找C了(这次我亲自动手,我带了把匕首,绝对不会从袖子里露出来),可是那天他没有上班。登记处的人满脸狐疑地看着我,最后告诉我大诗人带全家去三亚度假了。什么时候回来?“你是干什么的?”妈的,我是干什么的?你说我是干什么的?
房六听得忘记了抽烟,他忙不迭回答我:他们也配问你?兄乃当世第一情痴!
我愣了愣,我说房六你真能吹,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我要是情痴阿锦怎么会死呢,那天我本来想说,那么——我想说的是,那么你做我女朋友好吗?这句话我想了很久了,可是那天,她一打岔,她一说那该死的爱情,我就忘了说这句要紧的话了,我不是情痴,我是白痴。我居然就听凭她那么离开了,她临走还对我说了句“谢谢你”,我拉了一下她的胳膊,但是她挣脱了,我居然没有死死地拖住她,如果知道她两个小时后,就从图书馆的楼顶跳了下来,我怎么都要死死地拖住她,让她做我的女朋友。我是个白痴,这连我养的鱼都知道。
对,我是一个养金鱼的白痴。为什么要养金鱼呢,阿锦明明想养热带鱼的。后来我去了第一次遇到阿锦的地方,揪住那个长白斑的老头,我呵斥他说,什么红鱼招财黑鱼挡煞,到头来红鱼黑鱼都变异了,变得奸诈诡异,古怪丑陋,为什么要变异?!
老头一边挣脱我一边辩解:变异有什么不好?变异是生物进化的标志!不变异能适应生存吗?不变异能讨人喜欢吗?活得长的、漂亮的都是变异品种!那些不变异的野生金鲫,你还见得到吗?都被历史淘汰了!我听到围观的人哄笑。我们的对话好笑吗?我松开他,突然想起我梦到过的那条金色锦鲤。恍然间,又如在梦中。
回家后,我对红鱼和黑鱼陡生歹念。这些天它们表情愉快,对着一脸沮丧的我甩尾巴,我无法容忍她们幸灾乐祸的样子,更无法容忍红鱼带着身上丑陋的变异招摇过市。看到了吗?——房六顺着我的手指看过去:现在鱼缸里只剩下了一条唯唯诺诺的黑鱼,只要我的目光投射过去,它就紧张得发抖,但还不忘讨好我地扭扭身子。“嗖!”我做了个手势——我已经,把那不伦不类的红鱼扔到了楼下。我对瞪大眼睛的房六笑了:这可是十四层楼哪!
其后的日子里,我陷入了无止境的臆想和絮叨。一个人的时候我就躺在床上胡思乱想。我甚至期望在似梦非梦的时候与阿锦的鬼魂见面,那我就抱住她说你怎么这么傻呢?然后嚎啕大哭——需要说明我还没有哭的机会,阿锦的后事是她老家的哥哥来办理的,图书馆开了个小型的追悼会,可惜那个馆长不但没有邀请我,还告诫保安,千万不要让那个“神经病”闯进来。我无法寄托我对阿锦的哀思,只得对我身边的人不停地絮叨。我像祥林嫂般对房六喋喋不休: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她心情不好来找我,就不知道她当晚会去寻死。早知道我怎么也要死死拖住她,求她做我的女朋友……房六自感在我的生活中陡然重要起来,他每天夹着棋盘和使命感而来,将陪伴我从消遣变成了义务。每当他伸手拍拍破棉絮般堆在一个角落里的我,我便活过来,开始说:我真傻……在房六充满同情的目光与叹息中,我也看到了彼此的满足。
这样的日子也终究会使人厌烦。终于有一天房六打断了我:“我说,你确实很傻,这有什么用呢?为什么不做点什么。”说着,他打了个呵欠。
我看看他,又看看窗外,突然发现已经是春光大好,柳树上抽出的嫩芽张着小口要奶吃,一切似乎都萌生出了新生的景象。我陡然踌躇满志,该去找C算账了。
房六真是个好兄弟,他帮我打听到C的家庭住址,并且找到他的表姐夫一起开车送我去那里——他和他表情紧张的表姐夫都戴上了墨镜,他们庄严肃穆的表情适时地提醒我——这是一场正式的复仇。可惜我一出门就感到了骨寒,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我像一只休眠已久的虫子,被突然放在光天化日下。我挺了挺腰杆,我想我的样子比见小伍那次更窝囊。
这是一个周末的清晨,我们的车停在C家楼前的草坪边。房六打听到他家有狗,“他总是会出来遛狗的。”房六对我眨眨眼睛,然后又迅速戴上墨镜,并拿出了准备好的望远镜:“我们要是有把枪就更好了。”
我看着房六,他的兴奋程度和全副装备让我觉得他才是杀手,而汽车后座上还裹着棉服的家伙似乎只是一个跟班,他打起呵欠,导致我也睡意来袭。
春天真不是行凶的好季节。
太阳光暖洋洋的,那两个家伙终于摘了墨镜,打开车窗,晒起了太阳。我做了一个梦,梦到阿锦在草坪上睡觉。她闭着的眼睛睫毛抖动,嘴里说冷。突然醒来,我差点就掉了泪。
这种伤感情绪影响了我的复仇,使我突然力气全无。房六拍着懒洋洋的我:“别怂啊,别怂啊兄弟。这不是化悲痛为力量的时刻吗?”
C全家终于其乐融融地去草坪上遛狗了。这是我第一次在现实中见到C:高大肥硕的男人,一副银边眼镜,兜着脆弱而狐疑的眼神。后背有点驼,显得憔悴,似乎一个惊雷就可以杀死他,根本用不上匕首。他转头看三岁小儿、妻子和一条白狗,眼神透出一点慈爱,那一刻容易让人产生错觉,好像他心地纯洁,道德高尚。他手里还拿了一张白纸,他低头,口中念念有词,他可真像一个诗人啊。可是他驻足的地方正是刚才梦中阿锦躺过的草坪,这足够勾起我另一种遐想。仇恨,顷刻就爬满我的额头。
我打开车门,冲了下去。真他妈的,我竟然没踩稳,是摔出车门的。
房六和他的表兄七手八脚把我搀扶起来,拍拍我的裤子,然后把早就准备好的高尔夫球杆塞到我手里。
不知道他们怎么想起来买这个。很合适。比匕首更实用和隐蔽。我像拄着一根拐杖,一步一步走向那个男人。我脑子里设计着挥杆打中他后脑的动作,全然不顾只有我这一个小个子跛子,那两个同谋已经在我身后回到了车上。
而此刻,C,他正面向我。
他似乎瞟了我一眼,但是这个有眼睛没目光的蠢人,他只瞟了一眼,还没来得及让我瞪住他,就不堪重负地跪了下来。
我愣住了。他跪在地上,手抓胸口,脑袋几乎抵到草尖,他是要对着阿锦的阴灵磕头吗?
他终于伸出一只手,对着半空乱摆,那张白纸被揉得皱褶不堪,那场景,就像一个败兵在摇白旗告饶。他的妻儿呼啦围了上去。“药在哪里?在哪?”随着他妻子尖锐的变调的呼喊,唯一一点空隙,也被赶过来的狗填补了。
我,蹲了下来。点了棵烟。
他妻子打了120,并把他身体放平。他头顶有点微秃,我只能看到那一片光的颤抖。好像他沐浴到的春光都是偷来的,这种难以承受的惊心,让他像一只垂死的大型动物般,沉浸在自己的末日时光里。
我笑了起来。但是我的嘴咧得很疼。我笑得并不开心。我不知道为什么。
在120的鸣笛声中,房六终于忍不住下车,过来拖拉我,他声音颤抖:快走啊!警察来了!
我扭头说,你他妈这还算仗义。这次我是真的笑了。
房六始终不能理解我为什么连屁都没来得及放,就把那个胖诗人撂倒了。开始我觉得那是阿锦。那片草,就是阿锦。但是我又想到阿锦在天有灵,是不愿用仇恨来完结这段关系的。否则她为什么要走掉呢。所以我归结到,天意。想到这个,我嚎啕大哭了。我终于有了哭的机会。房六贴心地拍着我的后背。
想到购置高尔夫球杆和望远镜的热情,我没有责难房六的临阵脱逃。而我也没有作更多解释。我只是告诉他,我太困了,我还要继续睡觉。
我胡乱擦着眼泪鼻涕,躺回我乱七八糟的床。
我无数遍想象过阿锦也躺在这里。我想进入她的身体,可是无法进入她的心灵。我也不曾进入过李小茉的内心,虽然那是因为我本无欲望。我同样也没有靠近过C,这个我以为我早已透析和熟知的人。我以为我早已经历过的内心,如今都变得陌生。
我没有去打听C的后来,他死了还是活下来,都无所谓。我不再仇恨他,也不再替阿锦怨恨他,对他更多的是嫌恶和淡漠,甚至一丝怜悯。他是我不了解的人,是那种不值得被记得的可怜虫。
“要不,你和我表姐夫去做点生意吧。总这样怎么行?”我听见好兄弟房六在背后说。
7
这个春天我犯了严重的咳嗽,好像暖风中有无数蠢动的小虫子堵在我的嗓子眼里。医生说是神经性咳嗽,没必要吃药。这就像甩不掉的一个包袱,我背着它走上了经商之路——我呈现的病态,让我的合作者有点担心。不过房六的表姐夫同时也感到欣慰,他终于帮助一个即将颓废而死的白领开始创业了,并且选择了最为合适的行业:家具业。
再见“表姐夫”,和上次刺杀行动中木讷的司机判若两人。这个健壮的男人有极好的食欲,他粗大的手指剥基围虾的熟练和灵巧令人称奇,令我稍感不适的是他总是扎着鲜艳的领带,脖子勒得发涨,一颗敦实的头颅看上去固执而沉重。
“家具的需求变化快,经营家具不需要太多资金,这行业也没有什么垄断和巨头,门槛很低,绝对是你的首选!”他夹起一块三文鱼放进嘴里,浓烈的芥末让他打了个喷嚏。
这个喷嚏引起了酒桌上另一个人的反感。
当我咳嗽着走进饭店包间的时候,她也是这副表情。房六和“表姐夫”多少都表示了一点关心,唯独她,先皱起了眉头。不过她还是礼貌地欠了欠身子。我知道她一定是房六的表姐。名叫乌美琴。
不久之后在去往河北莒县木材加工厂的路上,我还特别对乌美琴表姐的名字做了一番表扬。我说表姐你的名字取得太好了。你长的样子,你头发卷曲的样子,你说话的样子,你坐在那里打盹的样子,甚至你给咱表姐夫点烟的样子,都让我相信你肯定叫乌美琴。
“表姐夫”边开车边笑。坐在副驾驶位置的乌美琴回过头来,面无表情地看了看我。
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但是我觉得我恢复了一点体力,咳嗽也好了很多,我相信乌美琴是个有趣的女人。
乌美琴看上去十分缄默。但她的眼睛告诉我,她不是没有话说,只是不说而已。以后的交往证实了这一点,乌美琴的语言像一条永不干涸的溪流,她不像我妈那么絮叨,但远比李小茉善于表达,也比阿锦通俗。不过她在不长的时间里就扔掉了表面的矜持和沉默,前后变化之大,让我有一些吃惊。
跟随“表姐夫”跑遍了河北的木材加工厂,多数时候我聆听并观察,如表姐夫所说,我需要尽快了解这个陌生但并不复杂的行业。表姐夫希望我能参与到一个新项目中去——多日来他一直在试图说服我相信,活动儿童床在大中城市的前景可观:他认为这种床可成为这些缺乏玩伴的孩子的玩具,同时他们的父母也更喜欢节省空间、花里胡哨的东西。
做家具生意一事对我来说就像一个远方亲戚站在面前,永远是半熟的感觉。上一次发财梦的重创,大大降低了我对财富的欲望,我对自己的财运将信将疑。如果说我表现出了积极的态度和配合的姿态,那更多是因为除此之外我也实在无事可做,无钱可赚。驾车在绿油油的乡村公路上飞驰,空气很清新,特别是看着一个名叫乌美琴的女人丰腴的背影,这一切似乎都还值得经历。
这里需要提一句那条家养黑鱼。有时我在车上看乡村风景的时候会突然想起它。就剩下它一个了,这让我有一些恶意的快感。每次出远门回去,我总担心它是否还活着。有一次甚至看到它倒漂在水面上,可当我心情激动地走近,它又突然翻了个身,活了过来。不过值得欣慰的是,我已经看不到它的任何歪念头了,它平庸得只剩下等死,等我投放鱼食的时候贱贱地甩几下名贵的尾巴。它不再折腾了,我觉得整个家都安静了。
可惜乌美琴不这么认为。
她第一次去我家的时候就被这条黑鱼所吸引。“它是条有心事的鱼,你看不到吗?”我说我没看出来,我只关心乌美琴为什么要来我家,而且背着表姐夫。我对她有好奇心,所以我暗合了她。但我对那一刻有不信任感。
那次乌美琴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好像果真如她所说,只是想来我家看看。不过她做了一个别有意味的举动,就是赫然躺到了我的床上,她拉过被角,盖住自己的脸。
然后她把眼睛露出来,滴溜溜地打量着我。那时我正襟危坐在床边的椅子上吸烟。我猜测她此举的用意。难道她只是累了么?
她孩子般的神情,很吸引人,并很容易让人忽略了她年长于我几岁的年龄。看她那忽明忽暗的表情,也很有趣,我理清思绪,清除邪念,给她倒了杯水。我说,你看茶杯放哪好?
她忽地坐了起来。说,就放床头吧。那时我知道即使她对我有某种暗示,也是极有分寸的,从任何一方面来说,我们都还有遥远的距离。
短暂的沉默后,乌美琴和我谈起了儿童床,她觉得她老公在很多时候过于犹疑。“那是他不肯相信人的缘故。”乌美琴撇了撇嘴,“非要拖着我们俩跑这么多路吗,其实价格也差不了多少。”
我倒不担心这个,但是我对李武兄弟的工厂实力缺乏信心——他们连四面刨都没有,仅仅有价格优势不够的吧。这个问题,乌美琴和她老公站在一边:“没什么的,价格够低就好,只要拿到订单,其他问题他们自己会解决的。”
乌美琴在外很少发表观点,好像仅仅是老公的陪衬——在他签合同的时候递上一支笔,或者在酒桌上适时提醒:你胃不好,少喝一杯吧。不过乌美琴掌管着财政大权,那满是水钻的小包包里有一枚重要的公章和两本支票。这已让她足够满足。
如果乌美琴心情好,她还会偷偷向我透露家中存款的位数,已经拥有两处公寓的乌美琴夫妇,正准备购置第三处房产——所以乌美琴总是随时准备摇下车窗,搜集那些花花绿绿的售楼广告。她更喜欢见缝插针地和我们讨论:哪怕是车在路上,她也会扭过身子探讨各个地段的升值潜力,一只养尊处优的戴着猫眼戒指的手,优雅地挽着“表姐夫”的胳膊。
我不得不承认乌美琴对待这份家业的热爱常常打动我,我真希望也找个这样的老婆,我奔波劳累之余,听她哼着《四季歌》啪嗒啪嗒地数钱,而且需要说明的是,出身皇族世家的乌美琴是很有风韵的女人,每每她落座于酒席间,那些乡镇企业的厂长都会有一点点骚动,他们往往转动餐桌,或者咳嗽成一片。乌美琴的高贵得体,使她鹤立鸡群地独立于一桌俗男人的话题之外,并且只用一个指头就可以挡开那些企图灌倒“表姐夫”的酒杯。
我由衷地欣赏这时的乌美琴。
但是我毕竟不比从前。经过了一些事情后,我对很多事,尤其是女人,变得内敛而迟疑。何况她还是朋友的老婆。但乌美琴对我的兴趣却有增无减。这多少让我有一点小小的慌张。
关于我的过去,早就是房六和表姐夫的饭后谈资,但乌美琴还试图再探听点什么。我总是用一句话来抵挡:“过去的事情,不提也罢。”我想这个女人是因为寂寞吧,寂寞是所有贵妇人的通病,换句话说,是吃饱了撑的,总是要有点小意外和小刺激,来打发富裕生活里多余的时光。因此我对乌美琴只有那一点好奇,而没有想动她一根指头的欲念。我想我们之间,不可能有更多悬念。
但是乌美琴总是出乎我的意料,她的危险性是逐步显形的。
8
在莒县我们又安扎了一月之久。住在这个脏乱的小县城里,乌美琴并没有表现出难以适应,只在打发夜晚的无聊时光时,表现出对“斗地主”的浓厚兴趣。表姐夫呵欠连天地陪着,我则心不在焉。只有乌美琴,兴致勃勃地盯着纸牌,她热衷于游戏,像对财富的迷恋一样,让我有那么一点点感动。谁不喜欢充满激情的女人呢?不过我明白,只限于某些方面。
经过苛刻的比较选择,我们终于和李氏木材厂签订了儿童床的第一个订单。多日的奔波总算降下帷幕。李武兄弟在莒县最好的酒楼安排了一场宴席。
李武兄弟,哥哥李武,弟弟李和,都穿着皮衣,像1990年代国产片里的暴发户,但那身衣服却难以和他们的身体融合,弄得他们很不舒服。李和嘴角结了很多黄色的疮疤,说是上火导致,一吃菜就龇牙咧嘴地喊疼。
我观察到乌美琴的柳叶眉蹙了起来,她不停地吹甲鱼汤,一副心急喝热汤的样子。我没什么食欲,北方县城酒楼的饭菜,就像一个浓妆艳抹的村姑,怎么吃都不熨帖,不知道是少了什么还是多了什么,只有表姐夫,不但吃得热火朝天,还经常打着手势,鼓励李武兄弟卖力干,金山银山就在前面——他喜欢在饭桌上鼓舞士气。此时我和乌美琴都如同闲人。
“你不觉得我老公有丘吉尔的风范?”旁边的乌美琴小声对我说。
我敷衍地点点头,我的余光看到,乌美琴的脸色一片暗沉。
我只好把身子坐正,没头没脑地去插男人们的话:“运输公司都联系好了吧?”
李武说:“本地公司,和我们合作好几年了,肯定没问题。”
这时,我“噗”地把汤汁喷了出来。
所有的人,都转头看向我。
乌美琴很及时地把餐巾递了过来。
我却赶忙寻找表姐夫的眼睛。他此时看着我,就像看着一只搁浅的鱼,几分戏谑,却不在意。我讨好地对他笑了一下,我的余光看到,乌美琴露出坏笑。
莒县是个脏乱的小县城,但值得怀念的是它随处可见的民间故事。比如道光年间著名的贞妇谭二娘,因得罪乡人,有人传言给在外做生意的丈夫,诬其不忠,于是她咬破手指写千字血书,陈诉冤情,然后上吊而死,昭示身家清白。还有一个不知什么年间的落魄秀才,在破庙里研习诗书,与荒郊野鬼同宿一室,称兄道弟。后考取功名不忘鬼友,娶其丑妹为妻……莒县到处充斥着这样大忠大义的故事,我们一边揉着吹进灰尘的眼睛,一边啧啧称赞这样的穷山恶水之地还出过这等烈性女子和仗义汉子,只有乌美琴不发一言,脸上是捉摸不透的神情。到我们的车经过莒县市中心偌大的牌坊时,李和简直是欢呼了:看到了吗?这就是著名的御赐牌坊!又是一个烈女的故事……
“够了!”正当我和表姐夫翘首观望的时候,坐在副驾驶座的乌美琴简直可以用愤怒来形容了,而且她的情绪来得没头没脑:
“这里怎么出了这么多傻瓜!”
这句话不但颠覆了经理夫人一贯的优雅庄严,也严重地伤害了为我们送行的李氏兄弟。
“一个女人懂得什么!”表姐夫的貌似训斥也不能挽回什么,从李氏兄弟铁青的面色上可以看出,乌美琴从此成了莒县不受欢迎的人,她实在不该在蔑视莒县的同时,连同忠义贤良也一起蔑视了。谁也不能明白这个女人发的什么疯,除了我。
在一个合适的时候,我掐住乌美琴的胳膊,还凶狠地摇晃了两下,我说:“你想害死我吗?”我指的是在莒县的饭局上,她在桌子底下摸我的大腿一事。她睁着大眼睛无辜地看着我,那眼神分明在说:你说些什么啊。
我愤恨地又使了些劲:“别装了,你都忘了吗?你知不知道你有男人?你疯了吗?!”
乌美琴似乎回过神来,她竟然不想挣脱我的武力,反倒把身子倾靠过来,双臂紧紧抱住我:“是的,我疯了!我就是疯了!”
她带着一种得意的神情看着我的慌张,满脸都是挑衅和嘲弄。
我们的身体就这么僵持着,谁也无法摆脱谁地扭结在一起。这种逼迫并没有威胁到我,反倒激起了我强烈的报复心。我掰过她的脸,低下头,狠狠地咬住她的嘴唇,仿佛那是两片营养丰富但令人讨厌的生鱼片。我听到她哼了一声,但在我毫无怜惜的侵占下,并没有退却。
回到满是灰尘的家里,我竟然有了陌生的感觉。黑鱼表现出了难得的欢快,把我和过去的记忆再次联结起来。我陪着它抽了两支烟,想了一会过去的事情,心情逐渐暗淡。直到想起乌美琴,想到她该如何和表姐夫解释肿胀的嘴唇,我才有了一丝快意。
我懊恼不已的是,浪费了那么多时间陪她“斗地主”,竟然没有看出这个女人的险恶用心——我对女人的迟钝再次显现。我一直不肯把乌美琴和那些无聊虚荣的贵妇人相提并论,她们的名字在各种版本的名著中都可以寻觅得到,可是乌美琴在我看来是缺乏背景的,她还不够富有和虚幻,甚至我之前对她还怀有一点好感。再说了,表姐夫也是一个不错的人。
谁能想到,这个女人,居然在莒县的饭桌底下,向我毫无准备的大腿,卑劣而龌龊地伸出了手指。正是她这愚蠢而庸俗的行为,粉碎了我对她的美好想象,并且让我在表姐夫面前突然矮了一头。乌美琴这个蠢女人,她不明白,其实我更喜欢对她意淫。
我懊丧地吐着烟圈,一边撒下鱼食,分别已久的黑鱼竟然游得飞快。
盛夏时,李氏兄弟的工厂交付了第一批活动儿童床的货样。同时我们也争取到了本市最大的家具城的订单。表姐夫抹着脑门上兴奋的汗珠,拿出汗渍渍的订单给我看:“兄弟你看,市场不错的,这第一单的1000件,我要亲自去莒县验货。”
“货样不是没有问题吗?”乌美琴一边喝着茶,一边翻着报纸。她嘴唇上的淤肿已经没有了。自从那次教训过她以后,乌美琴再也不敢造次。每次见面,她都老实得像个中学生,还陡然生出喝茶看报的好习惯,我想她是想把脸埋在报纸后面。这并不会让我觉得她变得贤淑,倒是把她的狡黠和生动都掩藏起来了。
“看样是看样,验货是验货,而且,要细细地验,一件一件地验!”表姐夫声音明显提高,“跟了我这么长时间,这个还要问吗?”
乌美琴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从报纸后面露出来,不无厌恶地瞟了表姐夫一眼,然后又意味深长地在我身上扫了一下,我正欲躲闪,她已经收回目光,一言不发地藏了回去。这个过程迅速得让人难以分辨三个人之间的变化。但是我还是感觉到,有一些事情已经改变了。
9
最热的一天,我的房间里出现了一股恶臭。
仔细分辨,好象是动物尸体腐烂的味道。可是我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那股让人难以忍受的气味让我无法入睡,于是我招呼房六来下棋。
房六坐在对面,似乎对这气味一无所觉。我是多么喜欢他这种独活的境界。自从跟着他的表姐夫妇去做家具生意,我们见面也少了,看到他,发现自己也在多多少少地发生着变化,而他这副泰然自若的样子,让我更加落寞。听说他做政协委员的族人终于为他谋了份差事,不久就要去北京了——在他祖辈生活过的大殿里抖抖掸子、拂拂尘埃。说来也不算太失身份的事情吧,但不知道是不是房六心里认为的不无聊的人生。他不会告诉我,好兄弟不是什么都能说的,他能这么坦然地与我一起坐在恶臭里下棋,已经是难得的事情了。
可是房六还是出其不意地叹了口气。
他说:“你说这亡在你宅子里的,到底是个什么活物呢?”
我说:“想必也是个糊涂如我的东西吧。”
如果不是房六身后的黑鱼做出了一些神经质的动作,我们都不会想起从前的事情,而把这盘棋当作在另一世了。
可是黑鱼却扑腾出很大的水声,上发条般地在水里兜起了圈子。房六停下棋,看了我一眼。
“兄你还惦记着那个亡故的女子么?”
我揣摩了一下,才想起他说的是阿锦。我突然发现,居然对她有些忘怀了。这让我有一点自责,为了掩饰这种情绪,我起身倒了杯茶给房六,并且脱口而出:“你表姐最近很爱喝茶。”
在房六略显惊异的神色中,话题自然地转移到了乌美琴身上。
我以为房六会告诉我一些关于这个表姐儿时的奇闻趣事,就像人们通常从家人嘴里听到的那样。可是房六却告诉我,他的表姐是一个没有骨气的女人,当初为了一点小钱就违背家族的意见,嫁给了那个平庸而世俗的男人,现在,终于要自食苦果了——她要离婚了。
尽管我没有大惊失色,但还是把茶倒洒了。
房六顿了一顿,语气似乎有些缓和:“不过,她也有她的难处。以后你慢慢会知道的。”我还没有充分理解房六这句话的含义,他就跳下床,开始掀我的床板。
“兄台,看洒家与你捉那恶鬼出来——”
此时远在莒县验货的表姐夫,不知道我正与他的小舅子翻箱倒柜地寻找一个未知的尸体。我并不恐惧看到那个亡物的样子,但是乌美琴的婚姻状况让我心神不宁。她肯放弃那几位数的存款和贵妇的生活么?为什么放弃?与我有关么?这个疯狂的女人到底要做什么?
但是这些问题,相比此时表姐夫的处境,都不重要了。李和兄弟这对貌似忠厚的乡镇企业家,在1000张儿童床的生产过程中,没有沿袭他们祖辈的忠义贤良,而是偷工减料地使用了劣质的五金配件,导致承重出了问题。表姐夫愤怒地在木屑飞扬的木材加工厂对李氏兄弟咆哮:
“重新开模!垫片全部重新生产!”
我们谁也想象不到表姐夫那张愤怒的脸,因为我们不能体会对于这一大批产品,小小的金属垫片到底有多大的作用。所以当他打过电话来诉说此事,我关心的是我们的成本是不是因此提高了,而他那想要离婚的贵族夫人,则关心他什么时候回来签署离婚协议。
表姐夫沉默了十几秒钟,用万分沉痛的语气说:不懂诚信,做生意做人都做不好。
这句堪称警世箴言的话,一下击倒了我。我突然觉得这世上还真有表姐夫这样的好人,我甚至觉得他简直是国家的希望。可我就是没想到,这也是他的遗言。
过了很长时间,我重新回想表姐夫打来的那个电话,感到了深深的自责。我应该去莒县帮他的。我不知道乌美琴是不是也懊悔自己对他的态度,还有房六,他从来没有把自己家族对表姐夫的评价表现出来,却那么不经意地把他们的蔑视显露给我。这一切,都使我们在想到表姐夫这个人的时候,怀有愧疚。因为,我们最终承认他是个好人。他娶了一个穷困无着落的女人,并义无反顾地帮助她那些除了皇族血统和高傲就一无所有的家眷,乃至熟人——我这个落魄青年仅仅因为认识了房六而得益。他不是好人,还有谁是呢。
可是在他死后,把他当作好人又有什么意义,这比我们看到自己的狭隘和自私更令人难过。
当乌美琴颤巍巍地敲响我的房门的时候,我一下就猜到了是她。我带着怨恨猛地拉开房门,她吓了一跳。明天就是她丈夫的葬礼,可是她却在黑色裙袂下,穿了一条颜色艳丽的长袜,她那奇怪的装束,让我有一种心如死灰的绝望。我在考虑,是不是不该让她进来。可是她恳求地说:让我来帮你找找那个死东西。
她显然不能理解我的心情,反倒在进屋的时候,表现出了一种少女般的羞涩,并且有些调皮地蹿到鱼缸前,对那条孤单而古怪的黑鱼打招呼。
等她的骚动平静下来,我看着这个显然头脑昏涨的女人,带着怒气问道:“你为什么要离婚?”
一丝惊诧之后,乌美琴的脸上浮现出了一种大义凛然的神情。她斜视着我,好像我是一个胆小的懦夫,她一字一句地道:为了你!
我脑子嗡地一响,如同被浇了一头屎。我愤怒地指着她:“乌美琴,你不要污蔑我。我和你清清白白……”
乌美琴的鼻尖顶住了我的指尖,她微微仰着头,眼睛里也喷出了火:“你以为你和我清白吗?那个狠命吃我嘴咬我心的男人清白吗?那个天天盯着我后脖子看的男人清白吗?”
我后退了一步。
她往前一步:“就是我老公现在站在这里,我也敢说,我爱你,我就是要离婚。”
提到表姐夫,我的正义感和道德感使得我又挺直了腰杆,但还没轮到我反攻,她又挺过来:“现在他死了。他死了,我也不会说假话。我不会骗他,也不会自欺。”
我愣住了。说来说去,好像我是一个骗子。我内心愤怒,又无从辩白,不得不对这种势力产生畏惧。我最后只能于事无补地说了一句:“你不要自作多情,我不爱你。”
可是这句话对乌美琴丝毫没有杀伤力。她带着胜利的笑容,瞥了我一眼,然后就开始掀我的床板,翻我的柜子,干得那个起劲,就好像是这个家的女主人。
“哎,我不需要你来找那个东西。”我说。可是她充耳不闻。那个场景有些滑稽。浑身散发着热力的乌美琴控制了局面,我只有在一边抽烟的份。甚至有那么一刻,我想如果没有表姐夫这块阴影,她在这里忙碌似乎也是和谐美好的,我对事态的发展感到迷茫。
我们还是找不到那个气味的来源。但是乌美琴意外地发现了一些诗稿。我看了看,是当初为阿锦抄写的诗歌手稿。“拿来。”我伸手去抢。
乌美琴却成功地捍卫了,并且溜到窗户边轻声读起来。
我用充满敬意的手给你带来
我无穷无尽的梦幻的书籍,
被激情折磨得苍白的女人啊,
就像被潮水磨损的灰暗的沙粒;
从时间之火中传来了号声古老,
我用比那号声更古老的心,
为你,因无穷的梦而苍白的
女人,献上热烈而多情的音韵。
乌美琴的眼神充满了怨尤:“这就是你爱的女人?你还爱她吗?”
在乌美琴的眼神中,我突然看到了阿锦的影子,那一夜窗户边幽怨的灵魂,仿佛又回来了,只是她无论换什么样的面孔,不变的是那令人窒息的逼迫。
我说:“过去的事,别提了。”
乌美琴却不知深浅地挥动着那些诗稿:“为什么不提?你不再爱了吗?”
我开始烦恼,压低喉音:“别和我提爱!我谁也不爱。”
乌美琴的眉毛挑了挑,她一挥手,那些诗稿就像雪片一样从窗口飞了下去。
我冲到窗边,它们打着转,不情愿,也不留恋。就像阿锦落地的姿态。
我打着寒战,发疯般地推搡着乌美琴。你他妈滚,给我滚!
乌美琴几乎被我推倒,但她顽强地站住了,并且为了防止我把她赶出去,她死死地拉住了门把手,虽然一脸惊慌和迷茫,但是却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她似乎在等我平静。可是我不能。
我恨不能把她的手指掰断。她凄厉地尖叫。可是倔强的乌美琴像一棵藤蔓植物一样,死死缠住了我家的门,愤怒又无计可施的我,开始砸屋里的东西,碎玻璃飞溅,在乌美琴的尖叫中,我感到莫名的释然。
我确信我内心憎恨这个女人。
从上一次咬她开始,我就想狠狠地报复她。可是我不知道怎么做,才能恰如其分。显然这一次,我又失去了控制。我把乌美琴扔到床上的时候,我想我脑子中是有一两个理由的。比如地上都是玻璃碴,我们已经无处落脚。而且她的额头擦破了,流了一点点血,但她却杀猪般地尖叫个没完,我担心邻居都要报警了。那一刻我真想杀了她。
还有就是这个女人的痴贪。在无法应付我的暴力驱逐时,她双脚离地反抱住我,我反而成了一根救命稻草,同时她用她的胸脯死死压住我的脸,分不清到底是谁想让谁平静。
我扑上床掐住她的脖子:你这个疯婆子,你到底要干吗?!
乌美琴是根本不怕死的。她憋红了脸,无法呼吸,就是这样,她依然用最后一点力气挤出一句:爱……我。
这句话彻底激怒了我。我松开她的脖子,却狠狠给了她一个耳光:你他妈别和我说爱!
乌美琴哭了,她的骄傲,挑衅,狡猾,都躲在泪水背后,她乞求般地咕噜着:那就做。做爱。好吗。
我有过几个女人。李小茉不是第一个。大学时候,谈过一个女朋友。都说初恋是最难忘的,我不是。我几乎忘了那个女孩的相貌。我想我还不太会爱。像我这样的男人,不是很多吗?虽然他们都信誓旦旦地说,我爱你。不要用耳朵去爱。眼睛也不太管用。脑子也有进水的时候。可能只有心。心不会骗你。可有时,心会因为疼痛变得麻木。
阿锦死了。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爱她。
乌美琴在我怀里哭了很久,哭到我几乎对她没有欲望了,她才止住泪水,怯怯地用手指抚弄我的下巴,她问,你在吗。
我想她问的是,我的心,还在吗。
我想,那一刻,我是在的。
我有点感动,也有点想哭。我俯身抱住她温暖的身体。
乌美琴的身体,似乎是一场为我准备已久的盛宴。遗憾的是,我们在恶臭中完成了这个过程,不过似乎不觉得了。当我终于平静,我才仔细打量乌美琴的胴体。我发现她是美丽的。这让我有了一点点惭愧。
“现在,你好了吧?”她平静地问。
我不明确她指的是什么,所以没有回答。可是我的手指,还捉着她的手指。
乌美琴笑得甜蜜而伤感。
“我第一次见你,就喜欢你了。”
“你咬我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也喜欢我了。”
我不置可否地笑笑:“你过得不幸福吗?”
乌美琴的脸上闪过一丝阴云:“没遇到你之前,我没觉得不幸福。”她有点忧伤地看着我,“人都是贪心的吧,谁也骗不了自己的心。”
迎着她炽烈的目光,我感受到了那种叫爱情的东西。李小茉期待过它,阿锦为之而亡。在我内心深处,或许也在暗自渴望。可是此刻,我却是一片迷茫。我该怎么继续这一刻之外的人生?
乌美琴白皙而柔软的手挡住我的视线,我闭上眼。我厌恶被她的自以为是操控,于是再次野蛮地进入,只想更加彻底地摧毁她的爱情。
当一切都平息下来,我们发现地上破碎的花瓶里,有一只死老鼠。
10
对这只老鼠的来历,闻知的人都莫衷一是。
我离家前所有的门窗都是紧闭的,下水道也都有防鼠装置,而且这个卫生街区已经多年不见老鼠了。历史上我最后一次亲见老鼠,应该是我父母家的储藏室里那一只。如果不是它咬烂了我从小到大所有的奖状,我是不会捉住它然后倒钉在墙上的。我还记得它负隅顽抗的样子,一对长牙又尖又利,差点咬到我的手指。我办公室里也有过一只,在中央空调的隔板里跑来跑去,我加班的时候,能听到它在那里活动。可是直到我离开公司,也未曾谋面。
奇怪的不是花瓶中如何跑进了一只老鼠,而是,它居然无法逃出来。我一直想象它该怎么逃生,可是都没有办法去验证,我陷入在这种遗憾中,努力去淡忘这件事情边缘的其他事情。比如在它被发现的现场,我和乌美琴那疯狂的一夜。我记忆中只有它那肿胀流水的丑陋模样,代替了乌美琴白皙的腿,腰肢的弧度,以及她耳垂上细细的绒毛。而且,乌美琴头发里散发出来的味道,似乎也和它那令人作呕的尸臭混为一谈。所以,对乌美琴,我很快就被迫失去了回味与怀念之心。
我盯着表姐夫的遗像,也是这么想的。
表姐夫在遗像上笑得很厚道,让我稍感安慰。想象不出,厚道的表姐夫怎么会去揪李和的衣领,即使垫片的返工令他不满,他也该想到,毕竟是在李和兄弟的家门口,他不该去勒地头蛇的脖子。纵使莒县出过众多刚烈的贞女,但也出过刺杀皇上的刺客,绑票商贾的土匪,表姐夫的暴烈,激发了兄弟俩更为暴烈的反击——李武抄起了一根儿童床的床腿,打在他的脑袋上。
我也周密地想象了当时的场景,并为表姐夫设计了多种避免悲剧的可能。但是除了联想到那只老鼠的死亡,我在表姐夫的葬礼上,并无更多想法。我的沮丧阻碍了我悲伤。表姐夫的死,让很多事情成为泡影,我第二次满怀憧憬的创业竹篮打水一场空。我看到前来吊唁的家具城老板握着乌美琴的手,语气哀痛又不失振奋地说:“他是为了产品质量而牺牲的,他给我们树立了榜样,企业家都应该向他学习!”
乌美琴心不在焉地敷衍着,眼睛红肿,脸上却没有泪痕。我在一个安全的距离里,偷偷打量她,努力调整她在我心目中的位置——她是表姐夫的遗孀,房六的表姐,充其量我们玩了一个月的“斗地主”。当她的丈夫在莒县出了意外,她来找我。她成功地帮我找到了家里的死老鼠。我还应该记得一些别的吗?
好吧,我承认除了死老鼠,我们还发生了一点爱情——如果我可以斗胆认为,那是爱情的话。在我这种人身上,爱情可能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因为我不是表姐夫那样有求必应的好人,我也不是C那种恬不知耻的坏人。我是一个,喜欢养鱼的,小个子男人。我有点虚伪,也有点多情。更多时候,我表现得有点无情,这还是因为,我有点胆怯。
乌美琴终于看到了角落里的我,眼睛居然亮了一下。我只好假装悲伤地走上前去,说了一句“节哀!”其实我还想问一下,李和兄弟被刑事拘留后,那一批儿童床的货款是不是能追讨回一部分?那里面可有我五万元的投资啊。可是乌美琴那含怨带嗔的眼神让我恨不得踹她一脚,还来不及说什么,身边又拥来慰问的人群,我只好躲开了。
对着表姐夫的遗像鞠躬的时候,我在心里认同这是一个好人,并且真心地感到了抱歉。我回避去想一些无法解释的事件,因为我不想太折磨自己,只想快点离开这个地方。
我转身时,听到乌美琴悲戚的哭声。
接到小伍电话的时候,我正对着黑鱼发呆。我从来没有对它这么好过,是三千宠爱在一身的好,因为我身边只剩下它了。它悄无声息地,陪我到了今天,我突然意识到,这也是很不容易的事情。可是黑鱼似乎不太明白我的心情,依然和我难以沟通,似乎也不喜欢被关心的饱餐的日子。到底是条鱼,我还盼望有人给我喂食呢。这么想着,小伍的电话进来了。
我多少还是有点激动。
我以为再也见不到小伍了,就像我以为我已经为从前的生活所抛弃。所以当小伍表达出对我的挂念和问候时,我竟然有了一点点受宠若惊。而当小伍透露一个外地的工程项目正需要人手时,我简直是迫不及待地应允了。
放下电话,我长长地吁出一口气。
我坐在傍晚的昏暗中没有开灯。然后在脑子中一遍遍晾晒各种型号的服务器、交换机、集线器、磁盘阵列以及棕、蓝、橙、绿各色布线……终于又要看到它们了。终于又可以回去做工程了。我竟然幸福地流出了眼泪。幸福。没有工作之前,我不知道我不幸福。
这个晚上,我给了自己足够的释放情绪的机会。我坐在那里,眼泪禁不住地往下淌,记忆中的人和事排山倒海地袭来。我不仅真心地想念了老猫和李小茉,妒忌了他们的魁北克,我还为阿锦再次嚎啕了一回。我感到自己野兽般的哀号震得头皮发麻。我也想到了乌美琴和表姐夫,越发觉得世事难料。有关他们的记忆还很清晰,乌美琴那夜的笑容,却越发遥不可及。想到这里我哭得更加伤心。
在我呜呜咽咽的时候,黑鱼似乎也受了感染,神色异常抑郁,它甩动着过分肥大的肚子,钻进水草就不再动弹,活像在埋头哭泣。我鼻子中残留的老鼠的臭气,此时又开始挥发,无法驱散。
离开本市前,房六来找我下了最后一盘棋。
在我记忆中,我们都没有如此专注过。房六不再大呼小叫,黑鱼也识相地安静下来。我只在想到乌美琴的时候分了一下神,立刻就丢了一个马。经过一番拼杀,最终房六胜出。
但他脸上并无喜色,只对我抱了抱拳。
我还是察觉到了新工作对他的影响。一些我所熟悉的东西在悄悄改变。表面一些的,比如他的衣着。更复杂一点的,我意识到我们都难以随心所欲地下棋了。
随后我们不可避免地提到了一些事,一些人。
说到他的姑妈大格格,就是乌美琴的母亲,当年如何重病在床,正是这个做小买卖的男人,殷勤备至地给了她们急需的物质帮助,所以得以做了乌美琴的丈夫。除了病得奄奄一息的大格格,整个家族都是看不起这门婚事的。
“要在过去,这是招驸马爷啊。我表姐,是落地的凤凰不如鸡啊。”房六不无惋惜。当然,他也极力地肯定了表姐夫的为人,他厚道到连小舅子的朋友——我,都肯帮一把的。
我说是的,表姐夫是个好人。
有些事情,乌美琴那晚已经絮叨过了,包括房六所不知道的,她见到我时,那颗无法抑制跳动的心。当时我笑了。我说,这是喜欢,可不一定是爱。
乌美琴睁大双眼,坚决否认。为什么女人总是那样轻言爱情。这是令我敬畏的可遇不可求的神物。或许因为我的爱比较贫乏?
乌美琴天真地吻我的面颊,“别不承认,你就是爱我的,我知道。”那一幕现在想来有些荒诞,在感情的问题上,我和乌美琴像是走在两条毫不相干的钢丝上,尽管有所交合,但最终还是会背离。
我想对于我,一种感情,不如被归结为一种关系,它不是静止不变的,它拥有所有可能。乌美琴所归结的爱情,那是我不想承担也无力承担的。
毕竟,我不是表姐夫。
我们所有的人,都承认表姐夫是个好人,包括乌美琴,尽管这种评价对他是不公平的。这似乎把他更多精彩的关键词、更为丰富的人生裁减掉了。只剩下一个干巴巴的“好人”。做好人,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最后房六提到了乌美琴,他只说了一句:表姐现在很悲伤。
我认为我是了无牵挂地离开的,像择芹菜叶子一样,把自己摘得很干净。
我对异地崭新的生活充满向往,尽管我心里知道,其实也并无不同。
早上照镜子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没从前精神了,赶紧挺了挺胸膛。
就在这个早晨,黑鱼死了。它漂浮在水面上,还转着圈,如果不是肿胀的肚子昭示出一种死亡的气息,你还会以为它很享受。它选择我离开前死掉,也许是对我的一种支持。所以我只感到短暂的失落,倒也不觉得悲伤。等我回来的时候,应该又是春天了,我还会去鱼市寻找我所喜欢的金鱼,以自己许久以来的养鱼技巧和经验,使它们活得开心。届时又将是热闹非凡的一种景象。
我锁紧房门,提着不过分沉重的皮箱,如同提着不太复杂的自己,来到马路上。我为重新找到一个目的地、重新回到车水马龙的日子中感到由衷的高兴。即使当我看到马路对面的乌美琴,也没有妨碍我的好心情。
看到她穿着黑色的毛呢裙子,我才发现,最热的夏天已经过去了。
想到不久前的那个早上,她提着装有那只死老鼠和碎玻璃的垃圾袋,欢快地跑过马路,奋力扔进了蓝色的垃圾箱,然后对着我,妩媚地笑着。我隔着马路看她那夸张的样子,看着她俗不可耐的彩色袜子,我想那一刻,就是在那一分钟里,我是爱她的。
现在,乌美琴的黑色裙子紧紧箍着她的腰和臀,连她的脸都受到了影响,她下巴紧缩,眼窝深陷。她就那么眼巴巴地看着我,无尽的委屈。可是她的身体像被钉住了一样,一动都不敢动。
这些天,我拒绝了她谈话和见面的请求。我知道她想问什么,我已经给出了答案。这没有解释的必要。就像我和我的鱼一样,我们互相陪伴的时候,并没有奢望能够沟通,尽管我知道它们和我一样悲伤。
乌美琴的悲伤和疑惑,只属于她自己。或者属于那种叫爱情的东西。
我扭过头,对迎面驶来的出租车挥了挥手:
“TAXI!”……
我想我会怀念她。
选自《西湖》2014年第5期
原刊责编 李 璐
本刊责编 孟德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