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培训,真忽悠

2014-07-03 13:16欧阳飞樊离
检察风云 2014年3期
关键词:朱某厂长长春

文·图/欧阳飞 樊离

假培训,真忽悠

文·图/欧阳飞 樊离

2010年8月2日上午8点多,江苏省淮安区春庚职业技术学校校园内,两名身材魁梧的年轻男子正在一名中年男子的指挥下,向另一名四十多岁的男子施暴。很快,警察赶到,指挥打人的中年男子悄悄溜走,而打人者则被警方带到派出所问话……

校内上演全武行

经调查,指挥打人的中年男子,竟是这所学校的负责人——校长顾长春,而被打男子正是这个学校的前员工朱某。朱某曾是这所学校的职工,因顾长春拖欠其工资一直没有说法,8月2日上午他来到学校,在联系不上顾长春的情况下,为了逼顾长春现身,朱某找来锁,将学校的前后大门锁了起来。

校长顾长春闻讯后,立即打电话报警,并跟随一名警察来到学校。顾长春与朱某见面后,没谈几句,就吵了起来,气急败坏的顾长春,当着警察的面大叫道:“今天我不把你办掉,我就不姓顾!我现在就找人来办你!”然后,顾长春拿起电话,当着民警的面叫人来学校殴打朱某,民警和在场的保安赶紧上前劝解,双方才渐渐平静下来。民警见事态平息,就离开了。

但是民警刚走没几分钟,一辆轿车就来到学校门口。从车里下来三个彪形大汉,随即,顾长春走上前去,和几个彪形大汉说了几句,几个人立即朝着朱某所在的会议室气势汹汹地奔了过来。朱某见状,赶紧从里面锁上大门,并立即打电话报警。话没说完,顾长春一脚踢开会议室的们,指着朱某说“给我打!把他打趴掉了!”几个青年一拥而上,对着朱某就是一阵拳打脚踢,朱某当即血流满面。

打了一阵子后,几名青年走出会议室,朱某立即冲出去,死死抓住其中一名青年,顾长春见状,手指着朱某说:“给我再打,往死里打!”几名青年又是一顿拳打脚踢。打完之后,顾长春还恶狠狠地说“这个打的不算,今天晚上到你家去……”就在这时,警车赶到,顾长春赶紧上车逃离现场。

令警方没想到的是,这起故意伤害案后面又牵出了另一个案子……

暴力门牵出诈骗大案

朱某在叙述完自己被打经历后,向警方举报,自2006年开始,顾长春所负责的春庚技校在无真实劳动力培训的情况下,伪造培训资料,上报至扶贫办和劳动局,骗取国家村劳动力转移配需补助经费数万元。而朱某自己,就曾在顾长春的授意下,参与过编造假材料、搞假培训的活动。

这个举报,立即引起警方的重视,经初步侦查,2010年11月5日,警方对顾长春涉嫌诈骗一案正式立案侦查。11月16日,顾长春被抓获归案。同日,警方对其办公室进行搜查时,发现大量劳动力转移培训资料,并在其文件柜中搜查出伪造的上海等地公司的印章11枚。经区扶贫办及其他相关部门调取资料发现,自2006年至案发时,顾长春先后领取的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已高达近100万元。

被觊觎的国家培训专项资金

1970出生的顾长春,曾在江苏省盱眙县某机关上班。1995年,不愿安于现状的顾长春,筹建了淮安市淮海职业技术学校,该校系个人独资的民办学校。2004年,顾长春来到淮安市人口最多的淮安区(原楚州区),注资50万元,成立了楚州区春庚职业技术学校,自任校长。为了便于开展工作,打通各方关节,顾长春聘请了该区离任的两位老干部担任学校副校长。

尽管顾长春开办了学校,却没有招生资格。于是顾长春就将学生学籍先后挂靠有招生资格的三所职业学校,并开始向社会招收学制二至三年的职业高中、中技学生,主要从事职业技能培训,包括电子、机械、服装、电脑、车工、钳工等方面的培训。

小儿腹泻的发病因素较多,其主要的临床表现为大便次数增多以及大便性状改变,如果患儿不能及时有效的治疗,则会导致其营养不良以及发育缓慢,因此有效的治疗措施是保证患儿健康的关键[1],而此次研究旨在分析小儿腹泻采用微生态制剂治疗的临床效果,特选择80例患儿进行研究,报道如下。

2006年年初,顾长春听说,为了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业产业和城镇转移,国家专门划拨资金设立了阳光工程和扶贫工程,即由政府公共财政支持,通过对农村贫困户和剩余劳动力进行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技能。扶贫工程的培训对象是农村的贫困户,而阳光工程的培训对象是农村社会劳动力。符合条件的职业技术学校,在获得相关部门认可后,即可开展此类培训,并按规定领取国家补助。顾长春觉得这是赚钱的好机会,便通过多方努力,终于在2006年7月,春庚技校被确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定点培训机构。

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培训机构培训的学员达到规定的课时,并保证安排就业率达到90%以上的,培训机构在向阳光办或扶贫办提供开班录像、结业录像、学员实习录像及开班课时数证明等材料后,相关部门对培训班提供的学员信息进行电话抽查,一切符合要求的,即可按人头领取国家补助资金。每培训一人,可领取400元的专项补助资金。但顾长春经“研究”发现,按照江苏省文件的规定,国家劳动力转移培训最低要求达30天,扶贫培训最低要达15天,如果搞真的培训,除去场地费、教师费及招生所需费用,自己能得到的利益非常有限。于是,他动起了歪脑筋,并开始实施他的“宏伟”计划。

先结业后开班,培训就是搞忽悠

2007年11月份,顾长春请朋友介绍结识了某绣品厂厂长,顾长春告诉厂长,要在其厂里挂个牌子设培训点,需借用厂里的场地和工人搞个培训。厂长问怎么培训,顾长春明确告诉厂长,培训只是走形式,事后,每个工人给厂长50元好处费,厂长一听,当即答应。

第二天上午,顾长春早早来到厂里,在厂门口挂上了事先做好的培训点招牌,然后从一所学校拖了几十张桌子和椅子,摆放在一个闲置的厂房里,又将写有培训班开班仪式字样的横幅挂了起来。工人上班后,顾长春立即让厂长安排几十名工人来到“教室”落座。因为工作都是计件工作制,工人来了后,有点坐不住,为了节省时间,在领导来之前,顾长春先安排工作人员将横幅上的“开业”二字换成“结业”,随后开始拍照。刚拍完,两名专门负责劳务培训的检查人员来了,顾长春赶紧安排人员将横幅上的“结业”换成“开业”,在检查人员到了教室后,“培训”开业仪式正式随即开始。

检查人员见培训班像模像样,看了一会儿就走了。随后,在顾长春的授意下,厂长对在场的工人“培训”道:“今天培训虽然很短,但如果有人打电话问你们有没有培训,一定要说培训的,而且连续培训了一个月。”说完,厂长就将工人们全部解散了。顾长春拿走了厂长提供的50多名工人的名字、电话号码、住址等信息后就离开了。

不久,顾长春打电话通知厂长去领钱,并将厂里公章带着。厂长到了顾长春的技校后,顾长春拿出一张写好的用工证明,上面写有该厂是顾长春技校的培训点、已经接收了该校培训后的工人人数等内容。厂长一一照办后,顾长春取出2500元好处费给厂长。而后不久,顾长春凭借这些资料,按每人400元的标准从有关部门骗取了培训补助2万元。

2009年,国家对扶贫工程对象进行了严格限定,规定扶贫工程的培训对象,必须是登记在册的扶贫建档立卡户,这为顾长春搞虚假培训增加了操作难度。于是,为了能应付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将“培训”工作顺利推进,聪明的顾长春费尽心思,先后聘请了多名曾担任过教育和政界领导的离退休人员,利用他们的人脉关系帮自己寻找符合条件的学员。2009年初,曾在不同乡镇担任领导职务的王某和刘某等人先后被顾长春招致麾下。

2009年4月,顾长春将从扶贫办调来的贫困户名单给王某,让其到自己曾工作的乡镇去“搞培训”。按照顾长春的交代,王某找到贫困户比较集中的两个村的负责人,让负责人去找贫困户收集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络电话。随后,村里负责人将这些贫困户一一召集起来,在村小学里开办培训班。在村干部的大力配合下,当天就来了五十多人。

重复使用学员信息,伪造企业公章疯狂行骗

多次搞假培训都能蒙混过关,让顾长春尝到了甜头。顾长春兴奋地意识到,简单搞一下开课仪式,伪造一下证明材料,就可以有好几万元的收入,这比辛辛苦苦办学校来钱可快多了。此后,自认为找到发财捷径的顾长春,又多次用类似手法成功骗得补助款。

然后,连这种走形式的培训,顾长春渐渐也觉得有点“繁琐”了。

顾长春思量,到厂里找人培训走过场,既要四处找人找场地,还要给人家好处费,不太划算,于是,他决定对行骗手段加以“升级”。顾长春开始思量:学员培训后进厂的材料很好办,私刻一下一些企业的公章即可,但学员的个人信息却是不能随意伪造的,因为有关部门在审核时要进行电话抽查。最后,他灵机一动,“个人信息不能伪造,却可以重复利用啊。”于是,顾长春玩起了移花接木的把戏。他把一些扶贫技能培训的人员身份信息,重复用于阳光工程培训,同样,再把阳光工程培训的学员材料用为扶贫培训,同时,还将往年的学员信息多次重复再用。而在报材料时,顾长春通过与相关核查人员吃吃喝喝,使得这些部门人员也对顾长春提供的材料一路绿灯。就这样,一个个连走形式都免掉的“培训班”就这样产生了。

2008年7月,顾长春让下属从某工具厂收集了十几名工人的信息,但是,这个人数达不到开班标准,也赚不了多少钱。于是,他将以前用过的有关企业的工人信息与这些工人信息编在一起,随后伪造了一系列资料。据警方从有关部门获得的资料显示:顾长春在该工具厂对60名无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并全部安排进了该厂就业。但是当警方将相关资料出示给企业负责人时才得知,顾长春根本就从没在这个厂搞过什么培训,上面60名工人的名单里,只有12人是厂里的工人,且都是多年的熟练工,厂里用工证明的公章也是假的,厂长连顾长春是谁都从没听说过!

警方经比对发现,2008年扶贫工程车工(1)班51人和阳光工程车工(3)班51人全部重复,2008年扶贫工程钳工(1)班61人和阳光工程车工(1)班61人完全重复,这样的完全照搬还有很多,经比对,有180余人重复出现在2006年至2009年的“阳光工程”“扶贫工程”培训中,有的甚至出现了三四次。

为了掩盖自己弄虚作假的犯罪事实,顾长春也是煞费苦心。在编制申报材料整个操作过程中,他都安排专门人员编造培训资料,但这些人员在不停更换,新接手的人员,就按照老的资料内容照搬过来。而到有关部门开会、领取和报送资料、领取补助费用这些“核心机密”的事,顾长春则全部交给其一名亲属去做,从不让外人插手。

但是,处处谨慎的顾长春,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因为耍一时之横,激怒了曾参与其材料造假的朱某,并将其行为向警方做了举报。因时间较长,加之诸多学员无法联系,顾长春涉嫌诈骗的诸多金额无法查证。仅就目前查证的证据来看,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顾长春利用虚假培训、伪造企业公章、重复利用学员信息等手段,先后11次骗取国家专项补助金共计21万余元,却没有将一个农村劳动力通过培训输送进非农业行业。警方在对顾长春办公室进行搜查时,当场缴获了上海、苏州及淮安本地的多家企业公章11枚。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顾长春采取欺骗手段虚构培训事实,伪造培训材料汇编,骗取国家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顾长春授意、指使社会人员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据此,2013年7月,淮安区法院以诈骗罪、故意伤害罪判处顾长春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并责令其退还所有涉案赃款……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

检察官说法

江苏省淮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春庚技校校长顾长春诈骗20余万培训补助资金一案时发现,该专项补助资金运作环节存在三大问题,容易引发犯罪,亟待引起重视。

包括:培训机构选择把关不严,导致定点机构资质参差不齐;培训要求落实监管不力,导致培训过程基本流于形式;补助资金申领审核不细,导致弄虚作假也难以被发现。

针对上述问题,江苏省淮安区人民检察院建议: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大对监管部门职务犯罪查处力度;规范与培训机构合作模式;完善培训过程监督、补助资金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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