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德彬
摘 要:当前,随着中央惠农政策的不断落实,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然而,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是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这是促进社会生产发展的现实选择,是推进农村改革创新的实践要求,是优化生产要素配置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创新;农业主体;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0-0028-02
一、农业生产主体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的重要性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所以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不断培育发展壮大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是促进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重点培育农民合作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建立起以农民合作组织为主体、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两翼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对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实现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农业产体存在的问题
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转型升级,走农业产业化道路,归根到底要依靠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力量。但调查中我们却发现,目前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几个问题:
1.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土地流转难,产粮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主体需要成片的土地,进行标准化、产业化经营,达到规模化效益。而现在一些地方土地流转仍以群众自发为主,流转合同签订不规范,口头协议仍然存在,流转行为缺乏约束力,规模经营稳定性不足,推进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的难度更大,一些地方土地流转后形成的经营规模仍然比较小。
2.农业经营主体资金难,由于商业银行的趋利本性,加上农业产业组织化程度低,农业产业没有享受到良好的金融服务部分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以及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缺少发展资金和大型农机设备,普遍存在贷款融资难问题,制约了农业生产主体的发展和经营规模的扩大。
3.农业生产主体的抗风险能力差,保障体系不健全,当前新型的农业生产主体发展较快,农业生产效益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由于农业产业抗风险能力还比较弱,制约着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近年来为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促进和保障现代农业的发展,已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的说来,保险覆盖的地域不够广、涉及的种类不够多、政府扶持的力度还不够大,且损失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有些条款不够合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对策和建议
1.完善流转平台,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创新奠定基础。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和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信息和价格定期发布等制度,规范土地流转程序。依托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和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合同签订等服务,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创新奠定基础。
2.整合资金项目,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创新增添活力。整合各类农业资金、项目、技术向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实施农技推广项目。坚持公益性和经营性技术推广相结合,促进农业科技由产中向产前和产后延伸,由单项向综合服务延伸。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和社会组织参与农业科技推广,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创新增添活力。
3.统一协调配合,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创新创造环境。认真清理涉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收费项目,定期开展针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的专项治理活动。同时,各级涉农部门切实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协调各相关部门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组织引导、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和统计监测等工作,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发展和创新创造良好的环境。
4.创新金融服务,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创新提供保障。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运用金融租赁、票据融资、集合贷款等方式创新金融产品。充分发挥货币和资本市场功能,积极发展与订单、保单和农业全产业链相结合的金融产品,提高融资能力和规模。开展特色贷款模式试点,创新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模式,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制定适合农业生产需求的信贷政策,根据农业生产周期特点合理调整贷款期限,并实行一定的利率优惠政策,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创新提供保障。
[责任编辑 吴高君]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