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慎 纪月华
摘 要:主要通过对目前出生婴儿缺陷的高危因素分析,提出产前检查是预防出生缺陷发生的重要措施以及预防出生缺陷的防范、干预措施和技术保障。
关键词:产前检查;预防;出生缺陷
中图分类号:R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0-0181-02
自20世纪以来,产前保健已成为发达国家常规健康服务项目,产前检查是指孕前、孕期、产时、产褥期到新生儿期的一段时期内通过完善的生殖健康服务所进行的一系列保健措施。其目的是预防遗传性疾病的潜在危险因素,避免环境中有害因素对生殖细胞及其功能的损害,降低出生缺陷及遗传性疾病等影响胎儿健康的情况发生,保障孕妇和胎儿健康,全面提高中国出生人口素质。
一、出生缺陷发生的高危因素分析
“每100名新生儿中,就有6名患有各种出生缺陷的残疾儿。”2013年9月11日,河北省妇幼保健中心发布全省最新出生缺陷发生率监测报告,根据监测统计显示,河北省出生缺陷发生率呈逐年上升态势,平均每年出生缺陷儿约4万~6万名,约占年出生人口的4%~6%。从缺陷类型上看,排在前五位的有先天性心脏病、神经管畸形、唇腭裂、内脏畸形、多趾。统计资料显示先天性心脏病发病率升高,主要原因是以前难以发现的先天性心脏病由于心脏彩超、胎儿心电图的日益普及而得以及早诊断。以邯郸市中心医院产科为监测点,统计资料显示出生缺陷发生率,母亲年龄在25~30岁最低,小于20岁组与35岁以上组最高,说明生育的最佳年龄在25~30岁,而小于20岁与超过35岁则是出生缺陷的高发时期。根据资料分析,母亲年龄35岁以上组的出生缺陷发生率显著高于35岁以下各年龄组,主要原因是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由于染色体不分离机会增加,引起胎儿染色体畸变率增高。在性别分布方面,男性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高于女性,这与遗传有关系。另外由于农村的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差,对出生缺陷认识不足,资料显示居住在乡村的孕产妇比居住在城市的孕产妇出生缺陷的发生率高。
二、产前检查是预防出生缺陷发生的重要措施
(一)产前检查对妊娠结局和围生儿的影响
1.选取2010年1—12月在邯郸市中心医院产科分娩的1 000例产妇做样本资料,年龄21~35岁,其中,初产妇886例,經产妇314例;顺产734例,占73.4%。其中高危妊娠患者200例,正常健康孕妇200例。
2.检查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宫高及腹围测量,B超、胎心监护、多普勒检查胎儿有无停止发育,血液、泌尿及肝胆系统常规化验等。产前检查通常从确诊妊娠后开始,一般检查频率为,妊娠20~36周时每四周检查一次,妊娠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高龄产妇及有异常情况发生者增加检查次数或采取相应措施接受治疗或终止妊娠。
(二)产前检查对预防出生缺陷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1.孕前咨询和孕前检查是孕前保健和预防出生缺陷的重要措施,是优生优育的关键环节。根据国家公布数据显示,中国是出生缺陷和残疾高发国家,每年有20~30万出生即检测出先天畸形的胎儿,再加上出生后才显现出缺陷的胎儿,先天残疾儿童总数每年高达80~120万,约占每年出生人口总数的4%~6%,且有逐年增长的趋势。因此,如果不采取措施进行干预,前景不容乐观。
2.育龄夫妇本身希望得到更多专业人员的优生指导,通过对孕前不良因素的预防,达到优生优育的目的。在对育龄夫妇的生殖健康咨询中发现,绝大多数夫妇对最佳生育年龄、孕前保健、合理营养、避免接触放射线和有毒有害物质、预防感染、谨慎用药、戒烟、戒酒、远离宠物和适量运动等知识存在误区和盲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和医院医护人员应对前来咨询的服务对象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优生咨询解答,普及优生相关知识,协助服务对象选择相应对策,并广泛开展对育龄妇女的优生知识健康教育宣传。
3.通过开展产前检查可及时发现孕妇和胎儿的异常状况并给予积极治疗,有效地降低妊娠期间不良结局,极大地保护产妇的健康。必要时可及早终止妊娠,减少遗传或出生缺陷等影响人口素质疾病的发生,不仅为婴儿未来生长发育打下良好的基础,也可大大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为提升中国国民健康素质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预防出生缺陷的防范、干预措施和技术保障
(一)出生缺陷的防范、干预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由于农村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差,对出生缺陷认识不足,因此,迫切需要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多渠道地进行群众性的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教育,以提高农村孕妇的孕期检查意识。
2.鼓励采取优生优育策略。做好婚前、孕前、孕期、产前咨询,杜绝近亲婚配,做好受孕双方健康检查,选择最佳受孕期,主张最佳时期(25~30岁),避免20岁之前与35岁以后生育。
3.加强孕期保健。20世纪八九十年初发达国家就已将孕前保健及围孕期保健作为优先考虑的预防领域,医学已经证实,出生缺陷的发生与病毒感染、滥用药物、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关,也与营养的过多与缺乏有关。因此孕期应尽量避免接触农药、工业毒药、射线、宠物、致畸药物;增强体质合理膳食,使每一位孕妇尽早和定期进行产前检查,以及时发现畸形,并给予医学处理。
(二)防治出生缺陷的技术保障
1.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国民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意识不断增强。在国家层面应该认识到为妊娠期内的妇女及其胎儿提供规范的医学检查是保障国民健康素质的必要环节,应不断推广产检的覆盖范围。
2.怀孕前后应积极预防感染性疾病,合理用药,避免接触有害毒物。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要积极宣传优生知识,提高全民对婚检重视程度和保健知识水平,以达到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目的。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和医务人员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产前诊断技术,努力提高产前筛查水平,做到早期发现畸形,早期终止妊娠,从而有效地降低围产儿死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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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安世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