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相阳 王雪
摘 要:大学生村官计划的实施已经成为近年来社会中探讨的一个热门话题,随之产生的问题也越来越多。针对这一现象,在构建大学生村官计划长效机制过程中,需要以科学的理念和务实的措施,不断促进大学生村官计划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解决大学生“村官”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发展,建立大学生村官长效机制,是一项十分值得研究的课题。
关键词:构建;村官;长效机制;思考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8-0244-03
为推进“三农”建设,不断加快农村改革的步伐,自2008年以来,根据党中央一系列相关政策决定,开始选聘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任职,这就是所谓的“大学生村官计划”。这项工作的开展有着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它优化了农村队伍的结构,提高了农村干部的整体素质,缓解了当代大学生的严峻就业形势,培养了新时代的基层青年干部,全面有效地推进了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进程。目前,“大学生村官计划”招聘活动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引起了社会各界及学术界的高度关注。截至2013年12月31日,各地己累计选聘“大学生村官”30余万名,为推动我国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构建大学生村官计划长效机制的必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大学生村官张广秀复信时指出,“大学生村官计划实施以来,数十万大学生走进农村,热情服务,努力实现人生价值。你们的付出和贡献,农民群众有最真切的感受,改变农村面貌,帮助农民群众过上好日子,推动广大农村全面建成小康,需要党和政府的好政策,也需要千千万万农村基层干部带领广大农民群众不懈努力。”
(一)改善农村人才匮乏问题,全面推动新农村建设
大学生毕业后到农村任职可以为农村引进新技术、新方法、新理念,创新思维模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发展经济的实力。大学生村官的选任,可以改善农村干部的年龄和知识结构,对于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大学生村官的出现可以促进新型农民的培养,加快农村人才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素质,为农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加强“三农”工作,加快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大学生驻村支农,是以国家战略调整和宏观制度变化作为背景的,更好地避免了重城市、轻农村。同时,大学生选择到农村任职并非仅仅出于奉献理念,也是一种理性选择。大学生村官政策可以实现农村与大学毕业生的双赢发展,对于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加快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有着重要的作用。
(三)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大学生充分就业
大学生“村官”计划有助于拓宽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大学生村官计划可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工作,既可满足新农村人才建设和农村基层干部储备的需要,又可以实现人才的“回流”,使人才资源从城市回流到农村。因此,构建和完善大学生村官计划长效机制,对吸引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和创业,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大学生充分就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大学生“村官”计划实施的现实困境
选聘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农村任职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但由于缺乏具体的法律制度保障、完善的管理措施和统一的管理规定,大学生“村官”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大学生“村官”计划的顺利开展。
(一)社会供需不平衡,思想认识不到位
自20世纪末我国大学扩招以来,高校毕业生逐年攀升。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699万人,比2012年增加约30万人。加上往年未就业的毕业生,实际有就业需求的大学生就会更多。面对日益增加的就业压力和国家关于大学生“村官”的优惠政策,部分大学毕业生把选择“村官”当成曲线就业的“跳板”,认为到基层任职“村官”只是暂时性的过渡,既没有做好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思想准备,也没有在基层获得自我价值的认同感。这种功利性的价值取向,导致大学生“村官”整天盘算着如何离开农村,致使工作积极性不高涨,工作效率低下的现象。
(二)能力供需不匹配,自我定位不准确
有的大学生虽然有着热爱农村、扎根基层、奉献基层的思想基础,很想在基层干出一番事业,为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但认为自己接受过高等教育,知识充足,经验阅历丰富的大学生认为农村干部和群众素质低下,在工作上不能虚心向农村干部学习,在做决策时不接地气,不能倾听老百姓的心声,无法融入基层生活,不能和农村的干部群众进行心与心的交流。
(三)专业技术不过硬,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从政策上分析,对大学生“村官”的选拨条件是没有专业限制的,这有利于农村全面协调发展。但由于成长环境、专业知识等原因,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对社区、农村的发展方向和生产方式缺乏必要的了解,在担任“村官”后,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对农村的生产资料、经济作物的种植以及农村的规划发展等不能进行合理的指导,成了基层老百姓眼中的“书呆子”。这样的“村官”,得不到老百姓的认可和肯定,更谈不上能带领老百姓发家致富,走向小康道路。
(四)缺乏工作经验,对环境适应较慢
扎根在基层工作,受地理位置、人口分布、自然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每个农村都有着自身复杂的环境。许多大学生“村官”由于缺乏必要的农村基层工作经验,没有尽快入乡随俗,不熟悉当地的风土人情,无法很快地开展工作,无法实现干群之间的融合,无法调节老百姓间的矛盾,无法高效处理基层出现的种种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村的发展起到了减缓作用。
(五)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愿景实现困难
前期培训对大学生村官意义非凡,他们需要多形式、多内容、深入浅出的专项工作培训,如农村基层工作方法、实用技能、经验交流、农村政策与法律法规、创业培训等。目前,各级政府都有专门的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但大学生“村官”认为办法应该更加严格、规范,并逐步形成完整的绩效考评体系。有的大学生村官有被借用到乡镇临时工作,成为乡镇干部的帮手,变成了廉价高级劳动力;有的大学生村官很少去村部,来去自由,没有按照要求履行职责。另外,工作职责不明确,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村官主要是从事文秘或日常事务性工作,不能体现自己的价值,发挥真正的作用,觉得大材小用,因此导致部分大学生村官对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三、构建合理的大学生村官计划长效机制路径
大学生“村官”计划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系统性工程,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必须统筹全局,协调发展,从建立科学的选拔和培训机制、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的保障和激励机制、建立科学详实的管理和考核机制、建立特色的帮扶和校地合作机制、建立全面合理的流动机制等多方面着手,积极探寻构建大学生“村官”计划长效机制的具体路径,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从而保证大学生“村官”工作持续发展。
(一)“下得去”——制定科学合理的大学生村官选拔和培训机制
首先,选聘大学生村官要坚持贯彻政策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第一,坚持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注重考察大学毕业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自愿到农村服务的意愿,全面对考察人选进行衡量。第二,选拔大学生村官时需要高等院校尤其是农业院校与各市、县、乡、村等服务地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从而实现高层次高效率的对接,与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协同开展选拔工作,共同遴选符合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大学生。第三,选拔大学生村官时要充分考虑大学毕业生的专业对口性,重点选拔涉农学科以及经济、法律、管理等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任职,以弥补新农村建设中专业人才的需要。
其次,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大学生“村官”处理农村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综合素质。第一,不断完善教育培训制度,把大学生村官的教育培训纳入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中,通过采用集中培训、外出学习、业余自学等形式,重点开展对大学生村官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党风政纪、农业政策、农村形势、岗位技能、履职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并且积极支持和鼓励大学生村官参加继续教育、自考学历等。第二,建立与财政收入相关联的大学生村官培训投入机制,对大学生村官教育培训经费实行财政预算、核拨。将大学生村官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储备干部队伍建设计划,充分利用党校、党员创业技能培训基地等定期开展对大学生村官的培训工作。第三,通过定期开展集中授课、外出调研、座谈交流等多形式的培训活动,提高大学生村官的理论和实践能力,充分促使他们对乡镇、农村情况的了解;并邀请优秀村官代表面对面传授农村工作经验,逐步提升大学生村官的基层工作能力和素质。第四,在抓好培训计划和宏观指导的同时,定期对学习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评价体系。
(二)“待得住”——完善大学生村官后续保障机制、激励机制
首先,落实现有保障待遇。贯彻执行有关大学生“村官”的各项保障政策,及时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划拨到位。鼓励大学生“村官”通过多种经营渠道增加收入来源,形成既有稳定财政补贴,又有灵活效益收入的多元化供给机制。
其次,适当提高全国贫困村的大学生“村官”待遇。通过设立特殊岗位津贴,加大对国家级扶贫开发村的大学生“村官”财政补贴力度,争取达到欠发达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大学生“村官”收入平衡,用适当的优厚待遇留住优秀大学生村官。
最后,建立和完善薪酬动态增长机制。根据个人工作能力和实际的绩效建立合理的工资薪金制度和岗位晋升办法,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和任期服务年限,对大学生“村官”特别是服务期满后仍留在基层工作的大学生“村官”适当的提高工资待遇水平。充分考虑当地地区的经济发展、企业员工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适度对大学生“村官”的薪酬待遇进行调整。
(三)“干得好”——建立标准、科学、全面的管理和考核机制
首先,要明确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职责,严格管理,加强监督。乡镇基层、村支“两委”要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和大学生“村官”的专业特点,明确大学生“村官”的具体职责和工作任务。根据大学生“村官”的职责任务,制定出可量可考的岗位目标,达成一致后与其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按照目标进行考评衡量。
其次,实行阶段性考评,注重过程,积极引导。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工作是一个循序渐进和不断学习的过程,应从工作的适应期到成熟期再到发展期分别制定相应的效绩考评标准进行评价。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统一的要求进行衡量。避免出现政绩相同却褒贬不一的情况发生,如实记录,严格监督,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
再次,明确考核方式,适当合理运用淘汰机制。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开展考核工作。建立考评档案,严格考评纪律,优中选优,坚持群众做主。不断强化大学生村官的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促进干群关系的改善,把真正热爱农村、愿意奉献青春在基层的青年选拔出来,使用起来。对工作能力差、群众意见较大等不称职的大学生“村官”,及时清除村官队伍。
(四)“流得动”——建立合理有序的大学生村官流动机制
首先,改变大学生把“村官”作为就业兜底的现象。第一,试行差额录用公务员办法,调整考察录用公务员最低分数标准,制订科学录用比例,把特别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录用为公务员,从而缓解连续选派大学生“村官”对全市公务员编制的压力。抓住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契机,在编制允许的情况下,探索建立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机制。第二,定向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未能录用为公务员的大学生“村官”,任职期间考核优秀、表现突出的。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招录。第三,拓宽就业渠道。对未能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村官”,鼓励留任在村部、自主创业、推荐工作、继续学习等多种就业保障机制。与区县开展雇佣制政府工作人员试点合作。通过政府与大学生“村官”签订雇佣合同,对双方责任、义务进行详细规定,为以后的雇佣制政府体制夯实基础。
其次,加快制订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培养发展计划,重点培养有志扎根基层、服务农村的优秀大学生“村官”。第一,参加村“两委”负责人选举。对在“村官”服务期间表现突出、业绩水平高、村干部和群众公认的优秀大学生“村官”,推荐其参加村“两委”负责人选举,通过依法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第二,建立大学生“村官”储备人才库,适时遴选优秀大学生“村官”,不断充实乡镇党政储备干部人才库。对年度考核连续优秀的大学生“村官”,以及到贫困村工作且年度考核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在参加乡镇领导班子选拔时,予以优先考虑。
再次,整合社会力量,助力大学生“村官”工作开展。第一,加强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长远战略规划和宏观系统指导,将其纳入全市人才规划体系,研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促进“村官”工作不断完善。各区县要把大学生“村官”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加强监督、严格管理。有条件的地区还可设立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大学生“村官”的全面管理工作。乡镇党委是管理大学生“村官”的主体,负责制定年度考核的标准,开展考核工作;村党组织负责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监管工作。第二,优化和整合社会资源。农业、科技、教育、金融等部门,要整合资金、项目,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发明提供有力支持。动员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建立企业与大学生“村官”结对帮扶机制,帮助大学生“村官”创业,开展项目孵化。同时,加强社会的舆论宣传,积极引导社会理性、宽容的对待大学生“村官”,为他们的发展成才营造宽松良好的社会环境。
构建切实可行的大学生村官长效机制,为大学生村官投身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干得好、待得住、流得动”,使大学生村官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国家、集体和个人的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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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杜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