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虎:家校联盟创造性地推进教育体制改革

2014-06-28 18:17孙建辉
中国教师 2014年11期
关键词:家校委员会家长

孙建辉

谭虎,国内知名教育学者、家庭教育专家,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江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现任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教育理论刊物分会顾问、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首批兼职教授、《中国家庭教育》杂志副主编、长三角城市群教育科研合作共同体顾问。

《中国教师》:家庭和学校是孩子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两者发挥的作用有所不同,但现在我们为什么提出要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进行“联盟”,形成教育合力?

谭虎:学校作为专门的教育机构,需要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但其主要职能是系统地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和培养基本技能。家庭作为孩子成长的第一所学校,主要职能则是为孩子如何做人打好基础,即进行道德人格的塑造和行为习惯的培养。现在,许多学校与家庭的职能有些错位,如家长在帮助孩子做功课,教师在指导孩子如何扫地、抹桌子,主要原因是忽视与低估了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现代教育观认为,家庭、学校与社会这三个方面必须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相互配合、协同一致,才能形成教育合力,培养出社会需要的人才。家庭教育是既不能重复又无法替代的“人之初”的奠基。如果家庭教育失误,则“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往往无能为力。我们考察现实时不难发现,那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往往受过良好的家庭教育。

提出家校“联盟”或“合作”的主要动因,我认为:一是由于人民群众物质文化水平迅速提高,他们参与教育的热情与日俱增,家庭教育的地位与作用不断凸显。二是现代学校的教育资源期盼丰富与优化,需要家庭教育资源的支持。三是现实中家校之间的隔膜、分歧、矛盾不断,亟待在教育理念、态度、行为与方法上形成共识和合力。应该说,它是我国基础教育深化改革、优化育人环境、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教育科学化、民主化和建立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当今世界教育改革的发展大趋势。对孩子成长关注度最高的家长不能了解、参与、支持和管理学校教育,是我国现行学校教育制度的一大弊病,必须进行变革。但,家庭应当如何参与教育才能与学校联盟,形成教育合力,这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探索。

《中国教师》:您认为家校联盟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谭虎:我认为家校联盟主要是通过家长委员会与学校进行合作的。2012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在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规定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

根据我国国情和教育实际,为了体现教育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认为家长委员会应当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的一些重大决策与管理。凡是涉及学生和家庭切身利益的问题,如校园安全、校服购买、食堂伙食等,学校应当征求和听取家长的意见。学校的重大事项、教育发展和改革的重要项目,如发展规划、教育计划、课程改革、各种校内外重大的教育活动,都应该尽可能地让家长了解认知,以利于取得思想认同与行动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要根据需要和可能,争取家长的了解与参与,如适当组织家长观摩课堂教学、参与实践教育、开展校外活动等。此外,家长有权对教师及其教学实践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帮助学校改进工作,学校有责任认真听取并就有关问题共同进行研究讨论。沟通家校联系,主要是围绕学生思想道德、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等方面的问题,建立经常、及时、有效的联系与沟通,在教育态度、原则与方法上取得一致,在教育行为上相互配合。

家校联盟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组织开展家长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提高家长的教育素养,从而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家校合作水平。家校联盟的内容应该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不能“一刀切”。

《中国教师》:您认为参与家校联盟的主体有哪些,他们各自扮演的角色是什么,发挥的作用有哪些?

谭虎:参与家校联盟的主体,我认为有:一是作为家长自治组织的家长委员会,二是学校,还有就是作为第三方的街道社区与乡村政府等组织机构。需要指出的是,家长委员会虽然需要在学校和教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但它们之间在责任、权利和义务上是平等的,同是教育主体,为了同一教育目标开展各自的工作,即是说,大家都是“盟主”,只是角色有别。家长委员会享有教育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其职责是支持、配合、帮助学校开展各项教育工作,发挥参谋、咨询、保证、监督的作用,是沟通家校联系的桥梁与纽带,一方面帮助家长了解学校教育情况,另一方面帮助学校了解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发挥家庭的教育资源优势支持学校工作。

学校在家校合作中要发挥主导作用,支持和帮助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帮助办好家长学校,调动和发挥家长参与教育的积极性、自觉性与主动性,创造条件让家长委员会尽可能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避免把它当作自己的附庸。

街道社区与乡村政府,以及其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可以在家校联盟与合作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也可以派代表参加家长委员会的工作。目前,国家关于家校合作的法规尚未健全,第三方必须充分尊重家校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力求公平、公正地处理有关问题。

《中国教师》:家校联盟是家校沟通与合作的重要协同教育模式,那么,站在学校的视角,您认为搞好家校联盟,学校应该怎么做?

谭虎:首先,学校应当把家校联盟看作是当前教育改革的一项重大内容,充分认识它对推进教育公平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教育管理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和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重大意义。其次,学校要转变传统教育观念,把家长和家庭教育看作是与学校教育同等重要的、不可缺少的与不能替代的教育伙伴和同盟者,自觉、主动地接受家长与社会对学校教育教学的批评与监督。再次,根据家校合作的要求,学校要深化教育教学与学校管理改革,丰富优化教育资源,积极创造条件让家长参与课程改革,实现民主决策管理。此外,在实践中,学校应积极探索与创造家校合作的内容、制度、模式、方法。最后,学校要善于学习,面对教育出现的新事物,要认真学习现代教育理论,研究并借鉴国内外家校联盟的成功经验,解放思想、敢为人先、勇于探索创新,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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