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救时揭要》是反映郑观应早年思想的重要代表作。其中至少有12篇刊登于《申报》,另有原载于《申报》而后来未收入《揭要》的遗篇;在《揭要》总计2篇文章中,则有20篇之多撰于1870年代初期。因而,《救时揭要》主要是反映郑观应1870年代初期思想状况的作品,而非如以往所论认为是反映其1860年代(少数1870年代初)思想状况的论著。同时,新发现的郑观应散落在集外的一些重要佚文和诗歌,为进一步推进郑观应研究提供了新的文献资料。
关键词:郑观应;《救时揭要》;《申报》;考订;集外佚文
中图分类号:K256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02575833(201)03011
作者简介:邬国义,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上海20021)
郑观应是近代著名的早期维新派思想家,倡导中国近代化道路的先驱者,同时也是一位卓有成效的工商实业家。在纪念其诞辰一百七十周年之际,回顾其一生的思想历程,从其早期著作《救时揭要》、《易言》到集大成之《盛世危言》,典型地反映了近代这一时段中国社会的思想发展进程,在当时且对后人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文拟对其早期的代表作《救时揭要》作一具体深入的考订,以纠正以往的一些认知;同时披露一些新发现的郑观应散落在集外的佚文、诗歌,提供新的资料,希望能引起学界的兴趣与重视,作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一、 《救时揭要》与《申报》问题
《救时揭要》是反映郑观应早年思想的一部重要著作,它于“同治十二年癸酉(1873年)仲春镌”刻出版后①,使青年郑氏在社会上赢得了相当的声誉。关于其写作缘起,郑氏本人在《自序》中说:“又复触景伤时,略陈利弊,随所见闻,频登《申报》,更伸鄙臆,撰成是编。”②由此透露了其文曾“频登《申报》”的事实,阐述了其与《申报》之间的联系。
后来的研究者一般都注意到这一史实。如夏东元先生在《郑观应传》中便指出,郑氏在《申报》创刊后的一段时间,“确曾在该报连续发表过不少篇章,有些如《澳门窝匪论》、《论戒杀放生》等,与《救时揭要》所收相同”③。叶世昌、吴修艺在《〈救时揭要〉〈易言〉〈盛世危
言〉成书考》中,也指出《救时揭要》成书前,已有一些文章先在《申报》上发表,并列举了《戒鸦片烟论》、《论戒杀放生说》、《拟遍考医家以救生命论》、《拟禁鸦片论》、《澳门窝匪论》等篇目及刊登日期《历史学》1979年第期。文中谓“其余不一一列举”。但其文中也有误,如所举《戒鸦片论》、《论戒杀放生说》,分别载于《申报》1872年9月3日和9月9日,前者署“寓沪晓岑氏稿”,后者署“鹿城漏刃余生客述”,均非郑观应所作。。
不过,尽管如此,夏先生认为:《救时揭要》“多数篇章是六十年代所作,少数篇章是七十年代初所写”。因此,把它作为“反映郑观应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初(下限至一八七三年)的思想水平的作品”夏东元:《郑观应传》,第15页;修订本,第17页。注文中说:“《救时揭要》所收的文章内容基本上反映了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的历史情况,个别地方有涉及到七十年代初的历史的。如《论救水灾》谈到泰西治水之法”云云。。这样就将其定位为主要是反映郑观应1860年代思想状况,少数是1870年代初思想状况的作品。此后在《郑观应传》(修订本)及近年出版的《郑观应年谱长编》中,也都重申了这一观点如《年谱长编》中称:“从内容看大多反映19世纪60年代的事,但有几篇涉及70年代初期的事,例如《论救水灾》一文涉及1873年出版的《中西闻见录》中的《泰西河防》,至于临时加进的那篇《论中国轮船进止大略》开头所说“《瀛寰琐纪》所论‘内地轮船进止议,即可断定《大略》一文为1873年初的作品。”夏东元:《郑观应年谱长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52页。。
之后,易惠莉先生在其专著《郑观应评传》中,专门列有“《救时揭要》与《申报》”一节,文中较仔细地核查了《申报》,列举了郑氏于1872年8—11月在《申报》上刊发的10篇文章,并指出上述文章在收入《救时揭要》时,都有程度不同的文字改动删订列举的有以下10篇:1、《澳门猪仔论》,署名“岭南指迷道人郑香山未定稿”,载《申报》1872年8月3日。2、《续澳门猪仔论》,署名“(镜)濠[镜]醒世道人来稿”,1872年8月6日。3、《求救猪仔论》,署名“岭南苍生合启”,1872年8月28日。、《痛亡者无归论》,署名“粤东假鸣子来稿”,1872年8月29日。5、《议遍考医家以救生命论》,末署“罗(浪)[浮]山樵稿”,1872年9月25日;收入《救时揭要》时,改名《拟遍考庸医以救生命论》。6、《拟请设华官于外国以保卫商民论》,署名“星峰待鹤居士稿”,1872年10月11日;收入时改名《拟请设华官于外国保卫商民论》。7、《论皮鲁国贩人为奴事》,无署名,1872年10月17日;收入时改名《记猪仔逃回诉苦略》。8、《论禁止贩人为奴事》,无署名,1872年10月18日;收入时改名《论禁止贩人为奴》。9、《拟禁鸦片烟论》,末署“星峰荣阳居士甫稿”,1872年10月29日;收入时改名《拟自禁鸦片烟论》。10、《澳门窝匪论》,署名“醒世道人荣阳氏甫稿”,1872年11月12日。参见易惠莉《郑观应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7—58页。。再加上其新发现而未收入《揭要》的《问报关必用西字来书》一篇,计共有11篇但易著中误标题“问报”为“闻报”。另,小注中指出还有《赈饥十二善说》、《论救荒要务》两篇。因两文主要系抄录他人文章而成,缘此之故,后来没有收入《救时揭要》。。
如此,在《救时揭要》总共2篇文章中,在《申报》刊发过的即有10篇之多。因此,易著提出了自己新的看法,认为,“总之,除刊于《申报》的十篇文章外,《救时揭要》中的其他十三篇文章也不同程度地与《申报》有密切的内容的联系,不能排除它们也是郑观应为向《申报》投稿而作的可能性”。指出除《论中国轮船进止大略》一篇外,“其余十三篇都出郑观应作于1872年下半年时间之内的”易惠莉:《郑观应评传》,第60—61页。。也就是说,《救时揭要》中的文章,基本上都是撰于1870年代初期。endprint
考察郑观应在《申报》发表的文章,不止是简单的刊文数量多少的问题,而是关涉到郑著的撰述年代及其早年思想的定位问题,即《救时揭要》的文章主要是反映郑观应1860年代的思想状况,还是反映其1870年代初思想状况的问题。与之相联系,自然也影响到对其早期思想的衡估与评价问题。
笔者倾向于易著的这一认知,认为《救时揭要》的文章主要是反映郑观应1870年代初思想状况的作品。不过,易说关于其余13篇文章,“不能排除”郑观应为向《申报》投稿而作的“可能性”是一回事,但要得出“都出郑观应作于1872年下半年时间之内”的结论,则还需要实证的说明。在未对这些文章一一作出考订之前,恐尚难以坐实这一结论。因此,有必要作进一步的深入探研,以新发现的史料对此作一详细的考订与说明。
按《申报》1872年8月29日载有《痛亡者无归论》,署“粤东假鸣子来稿”,为郑观应所作,后收入《救时揭要》。此文署“假鸣友稿”,内容系揭露上海有的医生和药房在深夜不肯出诊,致使病人不治而亡。文中指出:“坐视不救,夫果谁之罪欤?每见颂扬医生者,辄谓之起死回生,而药铺自表心术,亦必谓存心济世。试一顾名而思义,岂可见危不救乎哉?”又针对此事感叹道:“即如贱工之剃头者,虽在深夜闻呼挑痧,无不立至,其亦不失为救人矣。而医生则知书明理,药铺则巨本经营,其存心不若剃头之贱工,良可叹矣。”②《申报》同治十一年七月初五日(1872年8月8日)。其内容与郑撰《拟遍考医家以救生命论》相同。故此文为郑氏所作无疑,应是既未收入《救时揭要》,后来编《郑观应集》时也漏收的一篇佚文。
据文中称:“近来时症甚多,危在顷刻,若医药稍迟,百无一活”,又讲到“昨友人来云,有逆旅客某侨寓行栈,夜深得症,势甚危急,亟请沪上著名之某医来治”云云②,故可知郑观应撰写此文时距“近来”不远,为当下的及时写作,当作于1872年8月以后。
(2) 《论直隶水灾》。无署名,载《申报》同治十一年八月十七日(1872年9月19日)。收入《救时揭要》时,改名《论救水灾》。
此文在《申报》刊登时虽然没有署名,然查其文中说:
呜呼,天灾流行,国家代有,然未有如近年直隶之甚者也。按去年夏秋之际,阴雨连绵,数月不止,河水盛涨,崩堤决口。今年夏秋之间,雨又大作,较之去年为尤甚。……若总直隶一省而计之,则损坏之房产等物,所值奚止千百万?而民人之颠沛流离无栖止者,又奚止百万人哉?亦云惨矣。……今年夏秋之间,雨又大作,较之去年为尤甚。……若今年之灾既成,抚绥而安集之,是在为上者之尽心民事,而海内好善之士,谅必踊跃而为助赈之举,不使去年诸人得专美于前也。《申报》同治十一年八月十七日(1872年9月19日)。
将其与《救时揭要》中《论救水灾》一文对勘,两者内容、文字大体相同,故《揭要》中此文实曾刊登于《申报》。后此文收入《揭要》时,在内容上作了一些修改。如文章开头,增加了“俗说:‘世有大患者三:一曰水,二曰火,三曰贼。……何水灾近世如是之多也?呜呼,兵戈未息,水患频兴,或两广常被水灾,或长江时罹水患,黄河水决,清水潭崩,哀鸿遍野,惨不可言”一段总括性的文字。
据1872年8月出版的《中西闻见录》第1期所载艾约瑟《泰西河防》说:“同治十年,北省多雨,自夏及秋,连日霶霈,河决为灾,父老咸言六十年来所未见之水灾也。直省之顺天、保定、天津、河间四府之地,大半成泽国。”艾约瑟:《泰西河防》,《中西闻见录》1872年第1期。故上举此文所说“去年夏秋之际”,当在同治十年即1871年。而文中所说“今年夏秋之间,雨又大作”云云,可知此文当作于同治十一年(1872)夏秋之后又,《救时揭要》此文最后说到:“然疏凿浚通之法,经中西新报艾约瑟缕详,毋俟余之赘述矣。”文中已提到艾约瑟《泰西河防》,该文连续刊载于《中西闻见录》1872年第1—3、6、8期,即1872年8—10月,1873年1月、3月。也可知郑观应此文当作于1872年8月以后。。又,《救时揭要》中刊载的此文后半段与同年九月初六日(10月7日)《申报》转载的《香港近事编录》上《御水灾议》有相当关系,故当作于此年10月7日之后《申报》同治十一年九月初六日(1872年10月7日)。关于此文后半段与《御水灾议》,及下文中《论广东神会梨园风俗》与《申报》刊登的署名“遇安山人”《修行功德论》之间的关系,笔者另有专文论述。。
(3) 《拟收恤穷民以戢盗贼论》。无署名,载《申报》同治十一年十月二十九日(1872年11月29日)。收入《救时揭要》时,改名《拟设义院收无赖丐人使自食其力论》。
按此文论及如何处置穷民乞丐的问题。文中讲到:“夫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对待贫民乞丐,主张筹集一笔巨款,“于大都会之所在,则设一栖流局,仿外国之规模,广置田产,大开屋宇,严立章程,按给衣食,以收养诸无赖之乞人。或督之以耕耘,或课之纺织,使之仍有所事事,不致妄为”。提出在各省设立栖流局,使贫困无依的乞丐耕织自给。“如此则泾渭不患其不分,内忧不患其不靖,邦本不患其不固,民心不患其不归矣。深于戢盗者,得弗以为过谈否耶?”《申报》同治十一年十月二十九日(1872年11月29日)。两相对照,其内容与《救时揭要》中的《拟设义院收无赖丐人使自食其力论》相一致。故此文也曾刊登于《申报》,后收入《救时揭要》时,文字作了较大的删改修订。此文是现所见郑观应在《申报》上刊登、后收入《揭要》时间上最晚的一篇,故可知《救时揭要》结集成书的时间当不会早于1872年11月底,应已在本年12月初之后。
由上所揭,新发现的刊在《申报》上的3篇文章,除《论医生药铺》一文后未收入《救时揭要》另计外,新增的有2篇。如此,加上原先的10篇,《揭要》中郑观应在《申报》发表的文章增加到了12篇。换言之,即《救时揭要》总计2篇文章中,至少有一半以上是作于1872年月《申报》创刊之后。
此外,笔者还认为,《申报》同治十一年七月十六日(1872年8月19日)刊登的《岭南赌风猪仔宜禁论》,署名“铁城岐峯悯世散人稿”,疑也应为郑观应所撰。其理由如次: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