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者不亏 行之则远

2014-06-24 11:45张心阳
杂文选刊·下半月 2014年12期
关键词:落水者做好事鲁国

张心阳

这是较早前的事情:南京市有一位叫沈现台的环卫工人,曾经捡到一百七十多个钱包归还失主,还曾多次为生病的陌生孩子捐款。不曾想,做了那么多的好事不仅没有得到周围人的夸奖,反遭调侃:“你不是整天做好事吗,怎么连个奖状也没有?人家做好事都有奖励,你这好事做得莫名其妙。”沈现台心灵受到的刺激可想而知,于是给新闻媒体发去短信,希望得到一本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

这件事值得品味,做好事、行善举应不应该得到某种荣誉或奖励?在沈现台看来,奖励不奖励并不重要——如果行善只图奖励和荣誉,那么就不会等到这一天才说话。但他周围的人对他做了那么多善事却不曾有任何表彰和奖励感到不理解——好人不能总是隐姓埋名、默默无闻、没有回报。

那么,可以认为沈周围的人过于现实,思想觉悟不够高吗?愚以为不可武断作结论。几乎在沈这件事发生的同时,一项社会调查显示,有72.1%的国人认为应当给善行以合理的回报或表彰。可见,给善行以回报,是大多数人的价值取向。这个价值取向不仅与现阶段社会的物质利益原则不矛盾,就是任何社会条件下也都应当如此,让一个人永远地付出却不予一丝褒奖和回报是不符合常伦的。

亚当·斯密有一句名言:“我们的晚餐并非来自屠宰商、酿酒师和面包师的恩惠,而是来自对自身利益的关切。”做无名英雄可以是人们的自觉选择,也为我们所敬仰,但这不能是对所有人的要求。道德与金钱、善举与名誉、奉献与回报不仅不是水火不容的对立物,而且可以互补。合理的奖励和表彰既能使行善者的热情得到鼓励,也使得善举被宣扬、被推崇,让一个善举衍生出更多的善举,让一个好人带出更多的好人。正可谓:“善者不亏,行之则远。”

徒手接坠童的“最美妈妈”吴菊萍,事迹被广为宣传后,其所在公司奖励她二十万元。用一些人的习惯思维来解读,这二十万元似乎应当捐助给福利院、残疾人、贫困山区学校什么的才合适。可吴菊萍并没有这样选择,面对记者,她的回答是,父母身体不好,住房要还贷款,还要抚育孩子,“这笔钱我自己要留着用”。她话语甫出,赢得了绝大多数网民的认同。为什么?因为这样的选择一样很善良。我们不能要求奉献者永远地奉献,要让行善者得到应有的善报。

善举需要滋养,滋养它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荣誉、奖励和补偿。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讲过这个道理,他说:“见义不为,无勇也。”同时反对盲目行善取义的做法。子贡在国外赎回一个鲁国的奴隶,却不按鲁国法律规定领取国家补偿,孔子批评他说:“夫圣人之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多,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意思是,如果大家都学你这样,那就会有很多人做不到,鲁国设法赎回在国外的奴隶这一计划也就落空了。相反,一次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落水者谢他一头牛,子路接受了,孔子很高兴,说,鲁国这种见义勇为者日后就会多起来。这可以认为是行之以善与善得以行的辩证法。

行善而不图回报,这是一种至高的个人境界,但作为社会、当政者、受惠者则不能忽视奖励和报偿。不仅如此,古人甚至还主张奖励要快,“一有小善,不终朝而赏随之”,“使人速得为善之利”。因为这样人们“皆将鼓舞奔走,日夜惟善之归矣”。相反,一个社会如果总让“好人流血又流泪”,那么,善行就会踯躅,就会徘徊,就会止步。一个让善行成为稀缺资源的社会是多么的不可思议。

【原载2014年第10期《小品文选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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