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资本

2014-06-23 01:34:59贾瑞峰
时代金融 2014年14期
关键词:民间资本农业产业化农村金融

【摘要】作者在文中首先分析了在保定农业产业发展中民间资本面临的机遇,然后分析了保定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面临的困难,最后探讨了民间资本进入保定市农村金融市场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民间资本 农业产业化 农村金融 “新36条”

一、保定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民间资本面临的机遇

(一)农业产业化面临融资困境

保定市拥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家、省级44家、市级292家,资产总额221亿元,年销售额259亿元,出口创汇2.4亿美元,带动农户136万户。《中共保定市委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提出:“突出培育一批立县强县龙头企业,使其成为带动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的主导力量”。农业产业化过程中面临的最主要的困难就是信贷资金短缺和金融服务缺失。农业产业化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支持是当前农业产业化发展最重要的资金来源,而各大银行在深化改革后调整了其发展战略,信贷业务向大中城市倾斜,在县域及农村的分支机构向中心城市收缩,据统计4家国有商业银行从1998年开始至今,共撤并3.1万个县及县以下机构,上收了贷款权限,县域网点功能萎缩,四大银行在农村的贷款业务已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求。

(二)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

虽然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经过不断的改革和创新,目前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保定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着利率改革缓慢、金融监管缺失、信用体系建设不健全、金融中介组织缺乏等等问题,从而导致对农业产业化贷款的数量少、服务水平低,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资金需求,更不能满足支撑的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资金需求。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不健全成为制约农业发展的软肋,严重影响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规模和速度。

(三)国家对发展民间资本的政策优化

在2010年出台的“新36”条明确指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2013年11月12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2014年3月6日,银监会公布了《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入股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提升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在设立村镇银行方面也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民间资本的参与度”,为民资进入农村金融改革渠道畫出了路线图。

社会上游离着大量的民间资本,尤其是近两年国家对房产业调控的加大,大量的民间资本开始从房产业退出寻找新的投资领域。因此鼓励、引导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保定市农村金融市场,一方面将弥补国有银行对保定市农业产业化信贷的不足,从而解决了保定市农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使其成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动力;另一方面将为保定市民间资本的投资提供了新的途径。

二、民间资本进入保定农村金融领域遇到的困难

通过引入民间资本进入保定农村金融市场来解决农业产业化的资金瓶颈问题存在着很多的困难。

(一)政策可操作性差

为了鼓励民间资本加大对农村金融发展的支持力度,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的文件、政策,比如在2010年出台的“新36”条、2013年11月12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3月6日,银监会公布了《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都对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指导和规定。但是这些文件、政策都是宏观层面的,缺乏具体的操作性细则,比如进入的条件、退出的机制、监管的实施等措施的操作细节缺乏。

(二)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领域门槛高

2013年11月12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措施虽然突破了原有规定,使民间资本可以单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并主导业务运营,但是各类农村金融组织的注资都有严格的规定,国家银监部门对民间资本单个法人股东入股资格的过高要求,导致民间投资经常被拒之门外。地位的不平等,大大打击了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积极性。

(三)投资农村金融机构风险大

农村贷款多为周期长、风险大的种植业和养殖业,普遍存在“抵质押物所不值”的问题,使贷款风险加大。同时农业生产中面临的自然灾害的概率很高,对农业生产、收益的影响的程度都很大。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气候变暖等因素的影响,自然因素成为造成农业生产灾害的主要因素。而自然因素又是不可控和不可预知的,风险规避可能性极小。而农村产业化中的中小企业风险抵抗能力明显低于大企业,而且其谈价、议价能力弱,所以这些企业处于整个产业链的下游,导致企业面临风险时资金偿还能力低、毁约风险高。较大的投资风险使很多民间资本对农村金融市场是望而生畏。

(四)农村金融环境不利于民间资本的发展

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着信用体系的不健全、利率改革缓慢、金融中介组织缺乏、土地抵押与抵押担保制度的矛盾、金融监管的缺失等诸多问题,这对民间资本的进入和发展非常不利,从而也减慢了民间资本向农村金融市场迈进的步伐。

三、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保定农村金融市场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相关法律、政策

为了发挥民间资本在保定农业产业化中的作用,河北省需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相关的操作细节,比如民间资本进入的条件、进入金融机构的类型、对其有效的监管、民间资本退出的机制等进行规范,从而引导和规范保定民间金融的有序发展,缓解现阶段农村金融无法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的需求的问题。

(二)加大对民间金融的支持力度

1.适度降低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标准。适度调整银行股本金准入的标准,降低民间资金注资标准,鼓励多种形式的金融创新,为民间闲置资金提供一个良好的投资平台。

2.加大对民间资本的指导力度。为了避免民间资本在农村金融领域出现投资的盲目性和重复性,政府要加强对民间投资市场的指导力度:导民间融资按照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的正规程序,依法经营,积极引导民间资本用于农村经济发展和建设上。

3.要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在民进金融机构发展的初期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对其进行必要的支农再贷款支持,鼓励引导民间资本介入农村金融机构。

(三)探索降低农村金融经营风险途径

1.风险补偿机制。针对农业生产受自然灾害影响存在较大风险的问题,政府出资设立一个农业风险保障基金,当发生不可控的自然灾害时,对农村金融机构根据经营业务和风险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分担金融机构的经验风险。

2.积极探索各种形式抵押担保制度。针对农业生产、经营和贷款抵押品的要求,可以积极探索和尝试多种形式的抵押担保制度。比如抵押品可以是企业已经签订的订单、企业拥有的运输工具、仓库、设施和设备、农业机械等。

3.建立政府担保机制。针对农村市场中介组织缺乏导致惜贷的问题,可以考虑建立政府担保机制。由于政府对企业进行担保,一方面农业产业化中的企业容易获得发展资金,另一方面降低了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

(四)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市场

1.加大农村金融市场的改革力度。针对农村市场中存在的信用体系的不健全、利率改革缓慢、金融监管的缺失等诸多问题加大其改革的力度,保障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和快速發展,为民间资本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2.探索民间资本多途径进入农村金融领域。除了银行机构以外,民间资本可以采用担保公司、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多种途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与国有大型金融机构相比,上述小型金融机构机制更为灵活,更能满足农村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参考文献

[1]员金松.国外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分析[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年03期.

[2]陈池波,贾澎,张攀峰.农业产业化水平与农村金融供给的关系研究——以河南省为例[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02期.

[3]刘楠.中国农业产业化发展对策分析——以大庆市为例[J].中国农村小康科技,2010年03期.

作者简介:贾瑞峰(1973-),男,汉族,河南濮阳人,副教授,任职于河北金融学院,研究方向: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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