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卫东
(江西省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赣州341000)
强制步行对脑卒中步行能力预后的影响
唐卫东
(江西省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赣州341000)
目的探讨强制步行对脑卒中步行能力预后的影响。方法将36例运用强制步行的脑卒中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与治疗组,对照组在评定步行功能后继续在监测下行强制步行训练,治疗组使用规范化康复训练,治疗两周、四周时评定疗效。结果治疗两周、四周评定发现,治疗组平衡功能及步行能力明显优于对照组。结论强制步行方法虽然早期能迅速提高步行功能,但对脑卒中患者平衡能力及长期步行功能预后,有明显不利影响。
强制步行;脑卒中;步行能力;预后
脑卒中的步行功能康复常规时机,要求在完成站立平衡后开始,以便预防异常步态的产生,提高步行质量。而在实际临床中,大量脑卒中患者,由于种种原因,并不能得到系统的康复训练,常常出现当患者病情刚稳定,甚至还未完全稳定时,就在家属、护工的协助下,开始进行扶持下的强制性步行训练,这类做法在许多医院的神经内科病区内广泛地被家属及护工运用,我们将此类步行训练的方法称为“强制步行”。
此类不符合康复医学理论要求的做法,究竟会对患者步行预后产生什么影响,国内外未见报道。我们试图通过研究,确定强制步行与常规康复训练比较,对患者步行功能预后的影响,以便对康复临床治疗工作提供指导依据。
1.1 一般资料2011年10月至2012年10月在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神经内科、康复医学科的36例脑卒中住院患者,均根据中华神经科学会和中华神经外科学会1995年全国第四次脑血管病会议制定的关于脑卒中的诊断和分类标准[1],经CT或MRI确诊,第一诊断为脑梗死或脑出血。平均年龄65.8岁,最大81岁,最小46岁;一侧肢体偏瘫,不能独立站立及步行,无失语及认知功能障碍;病程1~4周;并均具备有家属或护工强制步行训练情况。
用随机分层软件Minimize将患者随机分成治疗组18例和对照组18例。2组患者年龄、性别、病程、脑卒中性质、病变侧、平衡能力评定等差异无显著性意义,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一般情况比较
1.2 治疗方法对照组:常规使用神经内科改善脑循环、营养脑细胞及对症支持治疗,由康复治疗师使用Berg平衡量表评定其平衡能力,使用Fugl-Mexer(FMA)评定步行能力[2-3],并观察在家属、护工协助下,强制扶持患者坐起、站立及步行训练,康复治疗师在适当的时候提供意见及适当的帮助,避免患者因过度劳累导致不良后果,观察2周后,行中期评定。4周后行末期评定。
治疗组:常规使用神经内科改善脑循环、营养脑细胞及对症支持治疗,由康复治疗师使用Berg平衡量表评定其平衡能力,使用Fugl-Mexer(FMA)评定步行能力,制定规范化康复训练计划并实施,包括电动起立床训练、坐位平衡训练、偏瘫肢体综合训练、步行训练等。治疗2周行中期评定,4周疗程结束,行末期评定。
1.3 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自身前后比较采用配对资料t检验;两组间平衡功能、步行能力比较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采用SPSS 11.0版软件,取P>0.1无统计学意义。
见表2。
表2 两组治疗前后Greg、FMA比较
由表2可以看出,治疗前两组berg平衡功能、FMA下肢运动功能对比无显著性差异(P>0.5);治疗后2周,治疗组berg平衡功能明显高于对照组(P<0.1),而FMA下肢运动功能则显示对照组优于治疗组(P<0.1);治疗4周后,治疗组的berg平衡功能与FMA下肢运动功能均明显高于对照组(P<0.1)。
脑卒中患者的下肢运动功能,主要体现在其平衡能力与步行能力,下肢功能的恢复程度,往往对患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进而影响其生活质量与重返社会的能力,使用什么方法提高患者的步行能力,一直是康复临床关注的重点,早在1999年,卫生部发布的《中国康复医学诊疗规范》[4]中,就对脑卒中后步行能力训练进行了大篇幅的详细阐述,在2005年中华医学会发布的《临床诊疗指南》[5]中,也对脑卒中后平衡、步行功能的训练进行了详细介绍,在临床康复当中,此类方法也广泛运用并多方证实疗效优良[6-8]。
临床实际工作中,由于经济、观念、护理、社会等种种原因,许多患者脑卒中后无法得到有效系统的康复治疗训练,强制性的步行训练,常常被家属、护工随意实施,部分医护人员,对此现象熟视无睹,甚至随意鼓励“要多活动活动”,值得注意的是,强制步行与“强制性运动疗法”相去甚远,强制性运动疗法,其理论与实践均已经证实其有效性[9],而强制步行的方法,对脑卒中步行能力预后的影响,我们通过研究发现,在治疗两周时,两组步行能力已经有明显差异,其中治疗组平衡功能明显优于“强制步行”的对照组,到四周时候,两组步行能力已经差异十分明显,平衡功能及下肢步行功能,治疗组都远远优于对照组,说明强制步行的方法,对患者步行能力的预后,具备不良效果。
同时我们发现,在第二周时,强制步行组,步行功能的改善优于治疗组,说明超早期的步行训练,或许能让患者短时间内步行能力提高迅速,但平衡功能仍然明显低于规范治疗组,所以,虽然短时间患者步行能力似乎提高较快,却是在平衡能力提高不足的前提上达到步行,本研究也证实,对长期步行能力的预后明显不利。
[1]中华神经科学会·中华神经外科学会.各类脑血管疾病诊断要点[J].中华神经科杂志,1996,29(6):379.
[2]金冬梅,燕铁斌.Berg平衡量表及其临床应用[J].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2002:31-33.
[3]刘翠华,张盘德,张自茂,等.两种平衡量表在脑卒中患者平衡功能评定的实用性研究[J].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2005,(3):31-33.
[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政司.中国康复医学诊疗规范[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12.
[5]中华医学会.临床诊疗指南-物理医学与康复分册[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12.
[6]顾昭华,王翔.系列跪位强化训练对脑卒中患者步行功能的影响[J].中华物理医学与康复杂志,2012,(2):15.
[7]瓮长水,高怀民,于增志,等.积极康复程序对急性脑卒中偏瘫患者步行能力的影响[J].中国康复医学杂志,2000,4:3.
[8]金挺剑,叶祥明.强化患侧下肢负重训练对脑卒中患者平衡与功能性步行能力的影响[J].中国康复医学杂志,2009,11:12.
[9]姜贵云,杨晓莲.强制性运动疗法对脑卒中患者步行能力及平衡功能的影响[J].中国康复医学杂志,2009,8:16.
医书常见典故拾萃
典故——典制和掌故,《后汉书·东平宪王苍专》:“亲屈至尊,降礼下臣,每赐宴见,辄兴席改容,中宫亲拜,事过典故。”医学典故常常困扰我们对文章的理解,医书常有典故命名者,笔者将常见的典故今收录如下:
杏林:为医学或医术的誉称。《神仙传·董奉》云:“奉,居山不种田,日为人治病,亦不取钱,重病愈者,使载杏五株,轻者一株。如此数年,提十万余株,郁然成林。”后世把“杏林”作为医学或医术之誉称。杏苑与杏林同义,以此命名者有清代张启倬《杏林碎锦》,清代宋钧衡《杏苑丛谭》等。
橘井:以喻良药之典。《神仙传·苏仙公》云,苏仙公得道仙去时,谓其母曰:“明年天下疾疫,庭中井水,檐边橘树,可以代养。井水一升,橘叶一枚,可疗一人。”翌年果疫疾,远近求治者悉活。后遂以“橘井”为良药之典。以此命名者有明代王章祖的《橘井元珠》。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
10.3969/j.issn.1672-2779.2014.02.079
:1672-2779(2014)-02-0116-02
��苏 玲 本文校对:陈小波
2013-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