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慧 黄朝明
摘 要:研究目的:对三亚市城乡结合部的典型村进行调查,了解村民对宅基地发证意愿的价值感知。研究方法:半结构访谈和问卷调查。研究结果:(1)村民能理性感知和判别宅基地发国有土地证价值,感知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不同村的村民的价值感知存在差异。(2)发放宅基地国有土地证的生活保障感知在样本村普遍较差。宅基地发国有土地证生活环境价值的认知受到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的影响。研究结论:政府应当注重社会保障的供给,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解决好土地产权不清的问题。改善环境脏乱现象,加强治安管理,营造温馨、安全的生活氛围。
关键词:土地管理;发证意愿;价值感;调查
中图分类号 F30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4)09-09-04
1 引言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附属用房等,但不包括庭院用地)的集体所有土地。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村居民的住宅用地,具有无偿性、长期性与保障性[1]。三亚市开展宅基地地籍发国有土地证管理工作,利用村改居工作过程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国有化,为各个项目建设提供保障。作为城市扩展的前沿阵地,城乡结合部的空间及土地利用变化最为激烈,并成为城乡各种矛盾的集中地和缩影[2]。在此过程中,如何使集体、个人和国家的利益得到相应的保障很关键。为了得到更好的结论,进行了调查。调查中选择海坡村、东岸村、鹿回头村、羊栏村、金鸡岭农场、海罗村、临春村作为研究区,由于这7个村都处于城乡结合部,面临土地被征收的可能性较大,在此过程中,7个村的村民对土地认识有深刻的理解,对土地产权的理解也具有代表性,因此对7个村进行的调查结果分析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通过调查结论分析,结合相关的文献资料,笔者对农户选择发国有土地证意愿的价值感知进行了思考,期待能发放宅基地证管理有促进作用。
2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2.1 数据调查 目前农村工作和研究人员所广泛接受的参与式农村评估法(Participatory Rural Appraisal,简称PRA)[3]是一种快速收集农村信息资料,资源状况与优势,村民愿望和发展途径的新方法,是一个可促使当地人民不断加强对自身和社区、以及环境条件的理解,与开展工作者共同参与、提高和分析他们生活状况并一同制定计划的步骤和方法,是个不断发展的方法体系。本文采用PRA中采用半结构访谈(一种语言交流,访谈者通过提问从被访谈者那里获取信息。访谈者预先准备问题清单,以交谈的方式展开,以便给访谈者提供参与的机会而发现他们认为重要的问题)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三亚市城乡结合部村民的生活状况、生活保障和发证意愿,形成问卷进行村民宅基地发国有土地证意愿价值感知的调查研究。以研究目标为基准,通过收集背景资料、参阅相关文献、走访研究区村委等过程了解三亚市城乡结合部宅基地发国有土地证意愿的基本情况。于2013年6月至7月在三亚市7个典型样本村进行了调查,与当地村民进行访谈,共发放问卷78份,回收问卷74份,有效率97.75%。
2.2 样本村选择 在遵循典型性、差异性和可操作性原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三亚市区征地情况、土地面积、宅基地经营特征、人均年收入等因素(表1),选择海坡村、临春村、金鸡岭农场、羊栏村、海罗村、东岸村、鹿回头村作为调查村。
2.3 调查内容 为了了解宅基地发国有土地证选择的意愿,需要对宅基地发国有土地证给村民在经济收入、生活方式和周边生活环境方面带来的影响进行系统的认识。为此,本次调查设计的内容主要包括4个方面:
(1)村民基本情况。包括家庭人口数、收入来源、年收入水平、房屋用地面积,房屋、土地目前的用途,以及对目前生活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的满意度。
(2)对土地证的认识及宅基地发国有土地证意愿的态度。包含集体土地、国有土地的最大优点,宅基地土地证的选择意愿等。
(3)宅基地发国有土地证价值感知。包括发国有土地证后宅基地经济价值感知、宅基地生活保障感知、宅基地生活环境感知。
(4)对存在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的认识。
3 结果分析
3.1 村民发放宅基地国有土地证意愿的基本认知 宅基地发国有土地证意愿基本认知调查,旨在了解宅基地发国有土地证意愿的态度。通过对72份有效问卷分析发现(如表2、表3所示),6个样本村家庭人口数在3~4人以上占34.6%(最多);家庭人口数5~6人、6人以上的分别有29.48%、24.35%;3人以下家庭户数最少,仅占11.53%.从事养殖的村民比较少,以种植或外出务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村民数量次之,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收入的村民占大多数。在家庭年收入水平方面,43.42%的村民收入在2万元以下;收入在2万~4万元的占36.84%;10.52%的村民收入在6万以上、9.21%的村民收入在4万~6万元之间。针对选择发放集体土地证还是国有土地证的问题,51%的被调查者支持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但仍有31%的被调查者选择发放集体土地证。因各村所拥有的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各个村选择土地发国有土地证的意愿有差别。金鸡岭农场支持发放国有土地证意愿最高,93%被调查者赞同颁发国有土地证,其余村民持无所谓的态度;其次,鹿回头村支持发国有土地证率为80%,海坡村超过半数被调查者(57%)、东岸村50%的被调查者及羊栏村43%的被调查者支持发放国有土地证;临春村只有27%倾向发国有土地证,而海罗村最少,仅有17%的被调查者倾向国有土地证。
3.2 村民发放宅基地国有土地证的经济价值感知 从目前村民对集体土地证、国有土地证的认识、自家的房屋土地用途、将自家房子和土地拿到市场上交易的意愿、进城后以何种方式处理房屋和土地四方面来了解村民对发放宅基地国有土地证的经济价值的感知。调查结果表明(如表4所示),35.44%的村民认为集体土地最大优点为自主管理经营,30.37%的村民认为是维护村民利益,0.025%的村民认为是交易便利。28%的村民认为国有土地最大优点是能够直接进入市场交易获利,46%的村民认为是保障居民权益。62.33%的村民自家房屋、土地用途以自住为主,22.07%的村民外租,3.89%的村民进行部分经营,11.68%的村民是除这三种方式外对土地进行使用。61%的村民不愿意将自家房子和土地拿到市场进行交易,23%的村民愿意进行交易,10%不太清楚,6%持中立态度。而对进城后以何种方式处理房屋和土地的问题,53.52%人愿意把自家的房屋和土地出租,43.66%的人采取了保留产权的方式,选择出售、空着的村民人数均为5.63%。
综上所述,房屋土地用途现状受目前家庭经济影响,多以自住为主。虽然支持发放国有土地证发放率较高,但村民受家庭观念、知识的局限性的影响,对交易的利弊认识不深。与现状用途相比,宅基地发放国有土地证后,村民选择出租的途径对自家家庭收入的增加有一定帮助。
3.3 村民发放宅基地国有土地证生活保障感知 从村民来看,宅基地发国有土地证后除了家庭经济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外,生活方式也从传统过渡到市民化。本文从村民对进入城市的最大障碍来反映村民发放宅基地国有土地证的生活保障感知。宅基地的征收,没有保障成为大部分村民明确感知进入城市的最大障碍,这一感知在6个样本村得到了较为一致的态度,但在各村存在一定的比例差异。羊栏村66%的人同意此观点,海坡村28%的人赞同没保障,57%的人认为最大障碍是没房屋。海罗村80%的人同意此观点,东岸村33%的人认为最大障碍是没保障,67%的人认为收入少是最大障碍。
通过调查分析可知,发放宅基地国有土地证,绝大多数村民认为生活保障得不到保证,部分村民认为收入少,没房屋也是阻碍。受经济发展和村民自身条件的影响,6个样本村发放宅基地国有土地证的生活保障感知普遍较差。
3.4 村民对发放宅基地国有土地证的生活环境感知 本文从目前生活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的满意度及希望在何种环境中居住和村里的主要问题的角度来了解村民发放宅基地国有土地证的生活环境感知。从表5可以看出,对目前生活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的满意度,主要对交通道路、医疗卫生的满意度较高。村民对交通道路、环境条件、供水排水的村基础设施比较满意,各占33%、33%、24%;对邮电通讯的村基础设施,只有10%的村民满意;49%的村民对农村医疗卫生配套设施最为满意,对商业服务配套设施满意的占28%,休闲娱乐的占18%;然而,对体育文化配套设施满意度最少,占5%。村民们所希望的居住环境55%选择新农村社区,30%的人选择保持现状,11%选择低层住宅,4%选择高层住宅小区。超过1/2的村民选择了新农村社区,这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新农村社区的优势。67%的村民认为目前村里的主要问题是土地产权混乱,无法律保障。7%的村民认为人流混杂、治安混乱,14%的村民认为违章建筑、环境脏乱,还有12%的人认为以上情况都有。面对问题,47%的村民们认为首要解决的问题是土地产权问题,31%的村民认为应当加大基础设施建设,14%的村民认为应当改造资金投入,8%的村民则认为是要解决工程技术。
综上,村民对新农村社区的生活环境普遍比较渴望;宅基地发国有土地证生活环境价值的认知受到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的影响。土地产权不清晰是目前存在的首要解决的问题。
4 结论
(1)三亚市城乡结合部,其村民大部分家庭的人口数较多,虽然收入来源多样,但是年收入水平普遍较低,生活比较贫困。对于宅基地发证意愿,51%的村民支持发放宅基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2)村民对发放宅基地国有土地证经济价值感知总体方向一致,主要在选择比例上存在差异。宅基地发国有土地证前房屋土地以自住为主,房屋发国有土地证后以出租或保留产权为主。选择的不同受到城市建设、生活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3)三亚市郊区村民在宅基地发国有土地证后,认为进城最大障碍是没保障。这一现状是由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目前,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依旧存在[3]。发国有土地证,意味着村民将失去惯有的生活保障。由于村民受自身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的限制,其适应新的生活方式的节奏缓慢,村民的精神和生活压力增大。
(4)研究区村民对宅基地发国有土地证生活环境感知对促进快速发展地区的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统筹的发展目标有一定的影响。应当加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改善生活环境,建设新农村社区。
在二元户籍制度下,农户选择发国有土地证的意愿受到城乡的一系列推力与拉力因素的综合影响。来自的拉力的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对高层次的社会保障水平,以及较高的非农收入和教育水平等因素;来自推力的的住房压力、制度性障碍等因素;另一方面,来自农村推力的农村较低层次的社会保障水平和比较效益低的农业生产等因素;来自农村拉力的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及由此形成的“恋土情结”等因素[4]。
调查结果表明,宅基地发国有土地证,村民将处于被动适应生活的状况,社会保障的供给滞后于社会需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不健全等问题是三亚市城乡结合部城乡统筹过程需要逐步解决的。因此,在三亚市城乡结合部宅基地发证过程中,在城市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应当注重社会保障的供给,逐步完善就业、生活、医疗和养老等保障体系,实现村民与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均等化;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解决好土地产权不清的问题,继续深入村民组,进行确权。改善环境脏乱现象。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理,加强治安管理,营造温馨、安全的生活氛围。
参考文献
[1]许恒周,吴冠岑,郭玉燕,密长林.宅基地确权对不同代际农民工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分析—基于天津248份调查问卷的实证研究[J].资源科学,2013(7):1 423-1 429.
[2]杨山,陈升.快速城市化地区城乡结合部及其用地结构演变—以无锡市为例[J].地理研究,2009(5):1 255-1 263.
[3]王兆林,杨庆媛.农户农村土地退出意愿综合影响因素探讨—基于重庆户籍制度改革的实践[J].农机化研究,2012(10):16-23.
[4]王兆林,杨庆媛,张佰林,等.户籍制度改革中农户土地发国有土地证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1(11):49-61.
[5]陈琼,蔡运龙.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户对耕地非农转换的价值感知—西宁市郊区案例研究[J].地理研究.2013(2):203-213.
[6]刘玉,冯健,孙楠.快速城市化背景下城乡结合部发展特征与机制—以北京海淀区为例[J].地理研究,2009(2):499-512.
[7]杨玉珍.城市内层边缘区农户宅基地腾退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河南省6 地市33 个自然村的调查[J].中国土地科学,2013(9):44-50.
[8]黄贻芳,钟涨宝.不同类型农户对宅基地退出的响应--以重庆梁平县为例[J].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13(7):852-857.
[9]刘锐.农村宅基地退出问题再探讨[J].中州学刊,2013(7):68-73.
[10]徐忠国.浙江嘉兴市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调查与分析[J].上海国土资源,2013(3):29-33.
[11]彭长生,范子英.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安徽省6 县1413 个农户调查的实证研究[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2(2):154-162.
[12]杨一介.农村宅基地制度面临的问题[J].中国农村观察,2007(5):32-37.
[13]刘亚光.我国农村宅基地问题研究综述[J].东南学术,2011(2):53-63.
[14]Jun TAN,A Probe into reform of rural Homestead Acquisition System[J],Asian Agricultural research 2013,5(10):47-50.
[15]高燕.临沭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初探[J].山东国土资源,2012(6):57-58,63. (责编:张长青)
综上所述,房屋土地用途现状受目前家庭经济影响,多以自住为主。虽然支持发放国有土地证发放率较高,但村民受家庭观念、知识的局限性的影响,对交易的利弊认识不深。与现状用途相比,宅基地发放国有土地证后,村民选择出租的途径对自家家庭收入的增加有一定帮助。
3.3 村民发放宅基地国有土地证生活保障感知 从村民来看,宅基地发国有土地证后除了家庭经济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外,生活方式也从传统过渡到市民化。本文从村民对进入城市的最大障碍来反映村民发放宅基地国有土地证的生活保障感知。宅基地的征收,没有保障成为大部分村民明确感知进入城市的最大障碍,这一感知在6个样本村得到了较为一致的态度,但在各村存在一定的比例差异。羊栏村66%的人同意此观点,海坡村28%的人赞同没保障,57%的人认为最大障碍是没房屋。海罗村80%的人同意此观点,东岸村33%的人认为最大障碍是没保障,67%的人认为收入少是最大障碍。
通过调查分析可知,发放宅基地国有土地证,绝大多数村民认为生活保障得不到保证,部分村民认为收入少,没房屋也是阻碍。受经济发展和村民自身条件的影响,6个样本村发放宅基地国有土地证的生活保障感知普遍较差。
3.4 村民对发放宅基地国有土地证的生活环境感知 本文从目前生活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的满意度及希望在何种环境中居住和村里的主要问题的角度来了解村民发放宅基地国有土地证的生活环境感知。从表5可以看出,对目前生活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的满意度,主要对交通道路、医疗卫生的满意度较高。村民对交通道路、环境条件、供水排水的村基础设施比较满意,各占33%、33%、24%;对邮电通讯的村基础设施,只有10%的村民满意;49%的村民对农村医疗卫生配套设施最为满意,对商业服务配套设施满意的占28%,休闲娱乐的占18%;然而,对体育文化配套设施满意度最少,占5%。村民们所希望的居住环境55%选择新农村社区,30%的人选择保持现状,11%选择低层住宅,4%选择高层住宅小区。超过1/2的村民选择了新农村社区,这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新农村社区的优势。67%的村民认为目前村里的主要问题是土地产权混乱,无法律保障。7%的村民认为人流混杂、治安混乱,14%的村民认为违章建筑、环境脏乱,还有12%的人认为以上情况都有。面对问题,47%的村民们认为首要解决的问题是土地产权问题,31%的村民认为应当加大基础设施建设,14%的村民认为应当改造资金投入,8%的村民则认为是要解决工程技术。
综上,村民对新农村社区的生活环境普遍比较渴望;宅基地发国有土地证生活环境价值的认知受到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的影响。土地产权不清晰是目前存在的首要解决的问题。
4 结论
(1)三亚市城乡结合部,其村民大部分家庭的人口数较多,虽然收入来源多样,但是年收入水平普遍较低,生活比较贫困。对于宅基地发证意愿,51%的村民支持发放宅基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2)村民对发放宅基地国有土地证经济价值感知总体方向一致,主要在选择比例上存在差异。宅基地发国有土地证前房屋土地以自住为主,房屋发国有土地证后以出租或保留产权为主。选择的不同受到城市建设、生活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3)三亚市郊区村民在宅基地发国有土地证后,认为进城最大障碍是没保障。这一现状是由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目前,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依旧存在[3]。发国有土地证,意味着村民将失去惯有的生活保障。由于村民受自身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的限制,其适应新的生活方式的节奏缓慢,村民的精神和生活压力增大。
(4)研究区村民对宅基地发国有土地证生活环境感知对促进快速发展地区的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统筹的发展目标有一定的影响。应当加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改善生活环境,建设新农村社区。
在二元户籍制度下,农户选择发国有土地证的意愿受到城乡的一系列推力与拉力因素的综合影响。来自的拉力的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对高层次的社会保障水平,以及较高的非农收入和教育水平等因素;来自推力的的住房压力、制度性障碍等因素;另一方面,来自农村推力的农村较低层次的社会保障水平和比较效益低的农业生产等因素;来自农村拉力的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及由此形成的“恋土情结”等因素[4]。
调查结果表明,宅基地发国有土地证,村民将处于被动适应生活的状况,社会保障的供给滞后于社会需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不健全等问题是三亚市城乡结合部城乡统筹过程需要逐步解决的。因此,在三亚市城乡结合部宅基地发证过程中,在城市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应当注重社会保障的供给,逐步完善就业、生活、医疗和养老等保障体系,实现村民与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均等化;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解决好土地产权不清的问题,继续深入村民组,进行确权。改善环境脏乱现象。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理,加强治安管理,营造温馨、安全的生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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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房屋土地用途现状受目前家庭经济影响,多以自住为主。虽然支持发放国有土地证发放率较高,但村民受家庭观念、知识的局限性的影响,对交易的利弊认识不深。与现状用途相比,宅基地发放国有土地证后,村民选择出租的途径对自家家庭收入的增加有一定帮助。
3.3 村民发放宅基地国有土地证生活保障感知 从村民来看,宅基地发国有土地证后除了家庭经济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外,生活方式也从传统过渡到市民化。本文从村民对进入城市的最大障碍来反映村民发放宅基地国有土地证的生活保障感知。宅基地的征收,没有保障成为大部分村民明确感知进入城市的最大障碍,这一感知在6个样本村得到了较为一致的态度,但在各村存在一定的比例差异。羊栏村66%的人同意此观点,海坡村28%的人赞同没保障,57%的人认为最大障碍是没房屋。海罗村80%的人同意此观点,东岸村33%的人认为最大障碍是没保障,67%的人认为收入少是最大障碍。
通过调查分析可知,发放宅基地国有土地证,绝大多数村民认为生活保障得不到保证,部分村民认为收入少,没房屋也是阻碍。受经济发展和村民自身条件的影响,6个样本村发放宅基地国有土地证的生活保障感知普遍较差。
3.4 村民对发放宅基地国有土地证的生活环境感知 本文从目前生活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的满意度及希望在何种环境中居住和村里的主要问题的角度来了解村民发放宅基地国有土地证的生活环境感知。从表5可以看出,对目前生活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的满意度,主要对交通道路、医疗卫生的满意度较高。村民对交通道路、环境条件、供水排水的村基础设施比较满意,各占33%、33%、24%;对邮电通讯的村基础设施,只有10%的村民满意;49%的村民对农村医疗卫生配套设施最为满意,对商业服务配套设施满意的占28%,休闲娱乐的占18%;然而,对体育文化配套设施满意度最少,占5%。村民们所希望的居住环境55%选择新农村社区,30%的人选择保持现状,11%选择低层住宅,4%选择高层住宅小区。超过1/2的村民选择了新农村社区,这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新农村社区的优势。67%的村民认为目前村里的主要问题是土地产权混乱,无法律保障。7%的村民认为人流混杂、治安混乱,14%的村民认为违章建筑、环境脏乱,还有12%的人认为以上情况都有。面对问题,47%的村民们认为首要解决的问题是土地产权问题,31%的村民认为应当加大基础设施建设,14%的村民认为应当改造资金投入,8%的村民则认为是要解决工程技术。
综上,村民对新农村社区的生活环境普遍比较渴望;宅基地发国有土地证生活环境价值的认知受到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的影响。土地产权不清晰是目前存在的首要解决的问题。
4 结论
(1)三亚市城乡结合部,其村民大部分家庭的人口数较多,虽然收入来源多样,但是年收入水平普遍较低,生活比较贫困。对于宅基地发证意愿,51%的村民支持发放宅基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2)村民对发放宅基地国有土地证经济价值感知总体方向一致,主要在选择比例上存在差异。宅基地发国有土地证前房屋土地以自住为主,房屋发国有土地证后以出租或保留产权为主。选择的不同受到城市建设、生活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3)三亚市郊区村民在宅基地发国有土地证后,认为进城最大障碍是没保障。这一现状是由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目前,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依旧存在[3]。发国有土地证,意味着村民将失去惯有的生活保障。由于村民受自身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的限制,其适应新的生活方式的节奏缓慢,村民的精神和生活压力增大。
(4)研究区村民对宅基地发国有土地证生活环境感知对促进快速发展地区的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统筹的发展目标有一定的影响。应当加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改善生活环境,建设新农村社区。
在二元户籍制度下,农户选择发国有土地证的意愿受到城乡的一系列推力与拉力因素的综合影响。来自的拉力的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对高层次的社会保障水平,以及较高的非农收入和教育水平等因素;来自推力的的住房压力、制度性障碍等因素;另一方面,来自农村推力的农村较低层次的社会保障水平和比较效益低的农业生产等因素;来自农村拉力的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及由此形成的“恋土情结”等因素[4]。
调查结果表明,宅基地发国有土地证,村民将处于被动适应生活的状况,社会保障的供给滞后于社会需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不健全等问题是三亚市城乡结合部城乡统筹过程需要逐步解决的。因此,在三亚市城乡结合部宅基地发证过程中,在城市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应当注重社会保障的供给,逐步完善就业、生活、医疗和养老等保障体系,实现村民与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均等化;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解决好土地产权不清的问题,继续深入村民组,进行确权。改善环境脏乱现象。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理,加强治安管理,营造温馨、安全的生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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