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耕地抛荒现象调查

2014-06-23 13:43陈爱国李鹏
安徽农学通报 2014年9期
关键词:肥东县农业产业化土地流转

陈爱国 李鹏

摘 要:耕地是粮食生产最重要的物质基础。随着种粮效益的不断降低,农民种粮积极性受到了严重挫伤,耕地抛荒现象严重。该文以肥东为例,通过实地调研,分析抛荒原因并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耕地抛荒;土地流转;农业产业化;肥东县

中图分类号 F32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4)09-01-05

1 当前耕地抛荒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的9个乡镇位于肥东南、北、中部,具有较强的代表性。调查的270户共计耕地面积116.1hm2,实有抛荒耕地面积43.7hm2,占调查耕地面积的32.46%。其中,预留秧苗田、五早作物等茬口田14.4hm2,占耕地面积12.43%,扣除预留茬口田后实际抛荒面积为23.3hm2,占耕地面积的20.03%。从实际调查看,目前耕地抛荒主要有四个特征。

1.1 耕地抛荒涉及面广,分布不均

1.1.1 分户调查情况 抽查的270户仅有10户无耕地抛荒现象(包括预留秧田、五早作物留茬田,下同),其余260户均不同程度存在耕地抛荒,占调查总户数的96.29%;扣除预留茬口田后,只有30户没有耕地抛荒现象,抛荒户数与调查总户数之比仍高达88.88%。

1.1.2 分村调查情况 调查的27个村中仅梁园镇邓岗一个村无耕地抛荒(包括预留茬口田),其余26个村的耕地抛荒率均在两位数以上,其中龙城等15个村抛荒率高于20%,最高达81.10%;若扣除预留茬口田后,有3个村无耕地抛荒,其余24个村的耕地实际抛荒情况有较大差异,抛荒率在1.30%~66.59%不等。

1.2 以季节性抛荒为主,常年性抛荒极少 近年来,随着种植比较效益的下降,肥东县越来越多的农民对耕地采取粗放式和轮作休耕模式种植,秋冬季节主动放弃耕种。由表1可以看出可种但弃种造成的抛荒耕地有36.5hm2,占抛荒面积的96.99%;因外出打工常年弃种的有1.1hm2耕地,仅占抛荒面积的3.01%。36.5hm2抛荒地又分为三种情况:因劳动力不足、种粮效益低主动放弃秋种次年种植一季水稻造成的抛荒面积18.9hm2,占调查抛荒面积的50.05%,占调查耕地面积的16.25%;因自然条件差被动放弃秋种造成的抛荒面积4.39hm2,占调查抛荒面积的11.65%,占调查耕地面积3.78%;因农业种植结构调整(预留五早作物茬口、秧田)等造成的抛荒面积14.4hm2,占调查抛荒面积的38.3%。多数农民实行秋冬季节休耕,但没有放弃种植水稻,主要原因是种植水稻相对种植油菜、小麦效益较好,管理比较省工,且油菜、小麦在春季易遭自然灾害影响收入。

1.3 耕地抛荒受自然条件影响明显 所调查的27个村中,石塘镇的同合、古城镇的岗李、撮镇镇的长乐等10个村共有4.4hm2耕地因自然条件差难耕作,秋冬季被直接抛荒,其抛荒率随之上升。古城、八斗两镇因地处江淮分水岭地区引水困难,所调查村的抛荒率则增加10.40%和3.30%;撮镇镇长乐自然村受地势低洼秋冬沥水困难影响导致抛荒增加,其抛荒率增加17.10%;水利条件好、适宜机械操作的农田成为了首选,而对一些耕作条件差、路途远的田块则采取“双改单”、“种一季闲一季”的耕作方式。

1.4 耕地抛荒有加剧趋势、成片抛荒现象突出

1.4.1 抛荒比例在逐年增加 我们将今年调查270户推算的耕地平均抛荒率与县农委2009、2010年抽查6个乡镇180户推算的全县耕地抛荒率对了对比,发现耕地抛荒率在逐年增加。2009、2010、2011年抛荒面积占耕地面积的百分比分别为5.34%、11.0%、20.02%。

1.4.2 成片抛荒现象突出 从乡镇看,在抽查的9个乡镇中,成片抛荒均大面积存在,其中石塘、古城、八斗三镇成片抛荒现象最突出,石塘、古城抽查的6个村的平均抛荒率在40%以上,八斗镇抽查的3个村平均抛荒率在15%以上。从分村看,在调查的27个村中,有14个村存在成片抛荒现象,占调查村数量的51.90%,其中石塘镇的龙城村成片抛荒达到66.60%。当前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大规模转移,耕地抛荒现象还将进一步加剧。

2 抛荒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分析

耕地抛荒现象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层次问题的综合反映。通过调查,综合分析肥东县出现大量耕地抛荒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2.1 种田种粮成本高、比较效益低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对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起到了一定的激励作用。但是由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过快上涨,农民打工收入的大幅提高,加之农业生产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较大,易造成增产不增收,农民种粮的收益远远落后打工收入。种田成本高、比较效益低是当前耕地抛荒的根本原因。

2.2 农民观念变化、种粮意愿下降 对比20世纪90年代初与2010年农产品价格、打工收入涨幅变化,10年间打工收入增长幅度远远高出粮价涨幅,种田对“农二代”已无吸引力。对农民进行种田意愿调查结果表明,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70%的受访人员表示对种田不感兴趣,其中,1980、1990年后出生的受访者中95%以上不愿种田。即便在30%愿意种田的人群中,“不想多种地,只种自己的口粮田”也是最具代表性的心态。

2.2.1 农村落后于城市 相对于城市,农村的基础设施滞后,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低,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远远落后于城市。新生代农民向往现代生活方式,希望在外面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不愿固守农村生活。

2.2.2 对土地的感情 相比20世纪60、70年代的农民,现代农民对土地不再留恋,对土地的感情也越来越淡薄,土地不再是他们赖以生存之本。

2.2.3 主业变副业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农民外出打工收入已取代务农收入成为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种田已由过去的“主业”正在演变为“副业”。农民就业观念的变化、种粮积极性降低是耕地抛荒的内在原因。

2.3 城镇化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城市

2.3.1 城镇化快速发展 截止到2013年底,肥东城镇化率达51%,全县农村人口较2000年减少10万人为87万人;县城店埠镇常住人口29.5万人,较2005年底的在册户籍人口12.1万人增长近1.5倍。

2.3.2 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向城市 伴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迁徙,农民正转变成工人,由一产转向二、三产业,土地基本都留给家中老人或妇女耕种,被称作“3860”部队。调查270户显示,今年秋种中因劳力不足直接抛荒12.5hm2,占调查总抛荒面积的33.08%,占调查总耕地的11.32%。同时随着近年来肥东县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县域经济发展,大企业的纷纷入住也吸收了周边大量农村劳动力。城镇化快速发展导致农村劳动力不足是耕地抛荒的直接原因。

2.4 农业生产基础薄弱、抗灾能力低

2.4.1 水利基础设施差 调查显示,270户合计抛荒地中,因自然条件差难以耕作被动抛荒耕地4.6hm2,占调查总抛荒面积的11.65%,占调查耕地面积的3.78%。肥东县有16个乡镇被列为江淮分水岭省级重点治理乡镇,60%以上的耕地或瘠薄、或自然条件差,近几年虽然加大了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投入,但因历史欠帐较多,短期内很难根本上改变农业生产“靠天吃饭”的命运。如调查中的八斗、古城两镇同属江淮分水岭重点治理乡镇,因水利条件较差,今年秋冬季因此抛荒的面积分别为0.9、2.0hm2,分别占所调查的抛荒耕地14.95%、22.05%;位于南部地区的撮镇镇,因低洼地难以耕种使耕地抛荒抛荒率达到20.73%,石塘镇因区域内山区较多,造成岗地多交通不便,耕地抛荒率为12.65%。

2.4.2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滞后 调查了解,由于实行土地家庭承包以来对农田水利建设投入不足,基层在“一事一议”中对当家塘坝和灌区沟渠整治多为纸上谈兵,因而目前的农业生产抗灾能力很低,如遇干旱季节,由于农民不愿支付200~300元/667m2的提水费,只能等水或是政府牵头出资帮助提水。否则只能歉收或不收。农业生产设施依然无法满足现代农业需要,农业抗灾能力极为有限是耕地抛荒的重要客观原因。

3 解决抛荒现象的对策与建议

要从根本上破解土地抛荒,就必须针对农业和农村发展所处的新时期、呈现出的新特点,远谋近施,标本兼治,不断给“三农”工作注入新活力。深入研究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方法,积极探索解决抛荒问题的途径。

3.1 推进土地流转,从根本上解决抛荒耕地出路 当前土地抛荒的一个根本原因是农民分散经营,成本高而效益低。而反观种粮大户,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后种粮效益突显,因此种粮积极性高涨。对种粮大户种粮效益测算显示,种粮大户种植规模多在33.3hm2以上,66.7hm2左右占50%。实行规模经营后,耕地除去生产资料成本、租金、水费和管理费用后,平均收益在200~300元/667m2,一般种植大户年收益多在10万元以上。近年来,肥东县土地流转明显加快,2013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4 300hm2,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达到3.4万hm2,占耕地面积的42.4%。其中33.3hm2以上规模经营192户,经营面积 4 333hm2;66.7hm2以上规模经营72户,经营面积8 200hm2。

3.1.1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让土地能够流转 调查显示,阻碍土地流转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流转后的耕地耕作条件差、农田水利设施落后,不适宜机械耕作、抗灾能力弱,实行规模经营需投入更多的土地整理成本,一些种植能手和大户“望田生叹”。建议:县、乡、村三级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狠抓农田水利建设,以土地整理工作为抓手,加快标准化农田整治,确保流转后的耕地达到“田成块、渠相连、路相通”适宜机械化耕作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逐年提高县乡财政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比例;积极探索投资主体多元化,按照谁开发、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城市工商资金、社会资金和民间资金投入农业基础设施。

3.1.2 把握土地流转要求,让土地规范流转 近年来,肥东县在推进土地流转中实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早期的土地流转存在程序上的不规范导致利益纠纷增多,严重影响到土地流转推进。调查表明,流转程序不规范在9个乡镇均不同程度存在,如有的村当初进行土地流转时仅有口头协议并无纸质合同;有的有合同存在对利益表术不清、或流转租期过长、租金过低等问题。建议:科学统一确定土地流转程序,建立健全并完善土地价格评估和土地流转补偿等流转相关制度,规范土地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规,依法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合法权益。

3.1.3 落实各项惠农政策,让土地合理流转 建议: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充分发挥各项惠农政策的调节作用,改变粮食直补“人头福利”现象;适时出台鼓励土地流转的优惠政策,如设立农村土地流转专项资金,对流转双方实行以奖代补,促进土地流转;按照土地向规模化集中的要求,鼓励乡村干部、种田能手、科技人员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流转承租、经营承包地和抛荒地,对他们在资金、技术、农业保险等方面给予扶持,逐步形成土地流转吸引大户开发、大户带动土地流转的良性循环。

3.1.4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让农民放心流转 当前农民不愿流转土地的根本原因还是对未来预期的担忧。外出打工者有10%成为富裕户已扎根城镇、20%落户城镇者有相对稳定收入、70%以上打工者常年在外打工且有放弃种田的意愿。但现实是真正愿意主动放弃土地的不到1%。主要原因:担心一旦放弃土地将失去生存之本;担心国家政策变化;担心就业变化。建议:(1)创造条件,鼓励农民在农业内部就业。把股份制引入土地流转,对因无力耕种但又依赖农业生产而生活的农户,积极引导其采取转包、出租、入股、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耕地承包经营权,变土地资源为土地资本。(2)加大最低生活保障力度,解决农民后顾之忧。建立新农保增长机制,确保生活补助标准随生活水平、物价上涨而增加;提高新农合住院补助比例,提高大病救助标准。(3)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引导承包土地经营的农业合作社、种粮大户从经营利润中拿出一定资金返还给村委会用于公益事业,确保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3.2 坚持农业发展“双轮驱动”,是破解抛荒难题长远之计 从发展经验来看,农业产业化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的最有效形式,城镇化是转移农村劳动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的最科学途径。农民转化为产业工人、城镇居民后,收入、福利、养老都有了保障,恋地情结就会淡化,土地流转就会加快。所以说,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抛荒问题,就必须坚持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双轮驱动”。

3.2.1 全面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3.2.1.1 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 打造华东乃至全国食品深加工、饲料加工基地;大力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形成产业积聚,着力打造以农产品加工为首的一批产业集群。

3.2.1.2 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以农业产业化企业为带动,按照“产业支撑、规模经营、群众参与、共同致富”的思路,以土地规模流转为依托,因地制宜培育和壮大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做到培育一个主导产业,促进一片土地流转,带动一方群众致富。

3.2.1.3 围绕市场抓经营 以市场化为方向,积极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以优质化服务为目标,积极培育和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产、供、销一体化为要求,大力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搞活农产品流通,提高市场占有率。

3.2.1.4 优质提效树品牌 依托农业科技提高农产品质量,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切实加强对农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品牌创建工作,以质量树品牌,以品牌占市场,实现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3.2.2 全面加快城镇化步伐

3.2.2.1 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化 适应农村人口变化新形势,科学编制村镇建设和村庄布点规划,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居住,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设施配套、环境整洁的新型农村社区。

3.2.2.2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村水电路气网建设,推进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大力实施县乡公路改造,促进城乡客运交通一体化;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

3.2.2.3 强化农村公共服务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构建城乡一体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力实施农村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

3.2.2.4 优先小城镇建设 加大城镇建设以奖代补力度,在土地、财税等方面给乡镇更大的自主权;引导乡镇按照市场化的方向,做好城镇经营文章,增强承载能力;在户籍、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加快制度创新,引导农民向城镇转移。

3.3 深入推进农田水利建设,不断提升农业抗灾能力 目前肥东县的水利建设投入不足,农田水利设施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为彻底改变农业生产“靠天收”的局面,建议:各级政府坚持把水利建设当作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常抓不懈,确保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与经济发展同步,不断增强农业抗灾能力,基本实现农业生产旱涝保收。

严格执行中央水利政策,确保占土地出让金2%的水利建设金资金足额到位,逐年增长对塘坝、沟渠整治奖补资金;鼓励民营企业、农民个人对水利建设加大投入。继续大力实施建设塘、坝、水库为重点的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坚持统筹治水、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实施一批重点蓄水工程。改革管理体制,加大农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力度,保证农业生产“旱能灌、涝能排”,提高农业的综合抗灾能力;推进小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建好水利工程,更要管好、用好水利工程,持续发挥效益。

3.4 多种措施齐下,重拾农民种粮信心 农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增加了农民种田的盲目性,也严重挫伤了广大农民的种田积极性。

3.4.1 要建立物价粮价连动机制 建立重要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政策,确保稳定粮价政策的连续性,防止粮价大幅波动,避免粮贱伤农;完善粮食保护价政策,应建立粮价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保证粮食涨幅高于生产资料价格涨幅,彻底改变种粮低收益局面。

3.4.2 要建立长效的农资补贴制度 出台相关政策,严控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让农资价格稳中趋降;实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补贴制度,逐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3.4.3 要大力推进科技进步 加大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引导农民科学种田,实行降本增效。将农业传统的精耕细作与先进的生物技术相结合;大力发展特色高效农业、绿色有机食品、设施栽培。

3.4.4 要培养职业农民 采取大幅提高粮价或增加种粮补贴等措施,缩小种粮收入与打工收入的巨大差距,让农民种粮能“致富”,恢复和增强农民种粮积极性;完善种粮补贴政策,虽然目前执行的是“谁种粮补贴谁”的政策,但我们通过调查了解,在土地流转、转租和代种后补贴仍归土地经营权人所有,粮食直补政策应调整完善。加大对粮食生产者的政策倾斜,依据县情,出台激励措施,对种粮大户、种粮能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大奖补力度,让种田大户、能手、龙头企业得实惠让,培养造就出更多的种田大户、能手、规模经营这样的职业农民。

(责编:张长青)

3.2 坚持农业发展“双轮驱动”,是破解抛荒难题长远之计 从发展经验来看,农业产业化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的最有效形式,城镇化是转移农村劳动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的最科学途径。农民转化为产业工人、城镇居民后,收入、福利、养老都有了保障,恋地情结就会淡化,土地流转就会加快。所以说,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抛荒问题,就必须坚持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双轮驱动”。

3.2.1 全面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3.2.1.1 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 打造华东乃至全国食品深加工、饲料加工基地;大力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形成产业积聚,着力打造以农产品加工为首的一批产业集群。

3.2.1.2 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以农业产业化企业为带动,按照“产业支撑、规模经营、群众参与、共同致富”的思路,以土地规模流转为依托,因地制宜培育和壮大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做到培育一个主导产业,促进一片土地流转,带动一方群众致富。

3.2.1.3 围绕市场抓经营 以市场化为方向,积极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以优质化服务为目标,积极培育和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产、供、销一体化为要求,大力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搞活农产品流通,提高市场占有率。

3.2.1.4 优质提效树品牌 依托农业科技提高农产品质量,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切实加强对农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品牌创建工作,以质量树品牌,以品牌占市场,实现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3.2.2 全面加快城镇化步伐

3.2.2.1 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化 适应农村人口变化新形势,科学编制村镇建设和村庄布点规划,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居住,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设施配套、环境整洁的新型农村社区。

3.2.2.2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村水电路气网建设,推进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大力实施县乡公路改造,促进城乡客运交通一体化;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

3.2.2.3 强化农村公共服务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构建城乡一体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力实施农村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

3.2.2.4 优先小城镇建设 加大城镇建设以奖代补力度,在土地、财税等方面给乡镇更大的自主权;引导乡镇按照市场化的方向,做好城镇经营文章,增强承载能力;在户籍、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加快制度创新,引导农民向城镇转移。

3.3 深入推进农田水利建设,不断提升农业抗灾能力 目前肥东县的水利建设投入不足,农田水利设施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为彻底改变农业生产“靠天收”的局面,建议:各级政府坚持把水利建设当作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常抓不懈,确保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与经济发展同步,不断增强农业抗灾能力,基本实现农业生产旱涝保收。

严格执行中央水利政策,确保占土地出让金2%的水利建设金资金足额到位,逐年增长对塘坝、沟渠整治奖补资金;鼓励民营企业、农民个人对水利建设加大投入。继续大力实施建设塘、坝、水库为重点的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坚持统筹治水、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实施一批重点蓄水工程。改革管理体制,加大农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力度,保证农业生产“旱能灌、涝能排”,提高农业的综合抗灾能力;推进小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建好水利工程,更要管好、用好水利工程,持续发挥效益。

3.4 多种措施齐下,重拾农民种粮信心 农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增加了农民种田的盲目性,也严重挫伤了广大农民的种田积极性。

3.4.1 要建立物价粮价连动机制 建立重要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政策,确保稳定粮价政策的连续性,防止粮价大幅波动,避免粮贱伤农;完善粮食保护价政策,应建立粮价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保证粮食涨幅高于生产资料价格涨幅,彻底改变种粮低收益局面。

3.4.2 要建立长效的农资补贴制度 出台相关政策,严控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让农资价格稳中趋降;实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补贴制度,逐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3.4.3 要大力推进科技进步 加大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引导农民科学种田,实行降本增效。将农业传统的精耕细作与先进的生物技术相结合;大力发展特色高效农业、绿色有机食品、设施栽培。

3.4.4 要培养职业农民 采取大幅提高粮价或增加种粮补贴等措施,缩小种粮收入与打工收入的巨大差距,让农民种粮能“致富”,恢复和增强农民种粮积极性;完善种粮补贴政策,虽然目前执行的是“谁种粮补贴谁”的政策,但我们通过调查了解,在土地流转、转租和代种后补贴仍归土地经营权人所有,粮食直补政策应调整完善。加大对粮食生产者的政策倾斜,依据县情,出台激励措施,对种粮大户、种粮能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大奖补力度,让种田大户、能手、龙头企业得实惠让,培养造就出更多的种田大户、能手、规模经营这样的职业农民。

(责编:张长青)

3.2 坚持农业发展“双轮驱动”,是破解抛荒难题长远之计 从发展经验来看,农业产业化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的最有效形式,城镇化是转移农村劳动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的最科学途径。农民转化为产业工人、城镇居民后,收入、福利、养老都有了保障,恋地情结就会淡化,土地流转就会加快。所以说,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抛荒问题,就必须坚持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双轮驱动”。

3.2.1 全面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3.2.1.1 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 打造华东乃至全国食品深加工、饲料加工基地;大力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形成产业积聚,着力打造以农产品加工为首的一批产业集群。

3.2.1.2 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以农业产业化企业为带动,按照“产业支撑、规模经营、群众参与、共同致富”的思路,以土地规模流转为依托,因地制宜培育和壮大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做到培育一个主导产业,促进一片土地流转,带动一方群众致富。

3.2.1.3 围绕市场抓经营 以市场化为方向,积极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以优质化服务为目标,积极培育和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产、供、销一体化为要求,大力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搞活农产品流通,提高市场占有率。

3.2.1.4 优质提效树品牌 依托农业科技提高农产品质量,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切实加强对农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品牌创建工作,以质量树品牌,以品牌占市场,实现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3.2.2 全面加快城镇化步伐

3.2.2.1 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化 适应农村人口变化新形势,科学编制村镇建设和村庄布点规划,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居住,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设施配套、环境整洁的新型农村社区。

3.2.2.2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村水电路气网建设,推进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大力实施县乡公路改造,促进城乡客运交通一体化;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

3.2.2.3 强化农村公共服务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构建城乡一体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力实施农村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

3.2.2.4 优先小城镇建设 加大城镇建设以奖代补力度,在土地、财税等方面给乡镇更大的自主权;引导乡镇按照市场化的方向,做好城镇经营文章,增强承载能力;在户籍、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加快制度创新,引导农民向城镇转移。

3.3 深入推进农田水利建设,不断提升农业抗灾能力 目前肥东县的水利建设投入不足,农田水利设施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为彻底改变农业生产“靠天收”的局面,建议:各级政府坚持把水利建设当作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常抓不懈,确保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与经济发展同步,不断增强农业抗灾能力,基本实现农业生产旱涝保收。

严格执行中央水利政策,确保占土地出让金2%的水利建设金资金足额到位,逐年增长对塘坝、沟渠整治奖补资金;鼓励民营企业、农民个人对水利建设加大投入。继续大力实施建设塘、坝、水库为重点的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坚持统筹治水、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实施一批重点蓄水工程。改革管理体制,加大农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力度,保证农业生产“旱能灌、涝能排”,提高农业的综合抗灾能力;推进小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建好水利工程,更要管好、用好水利工程,持续发挥效益。

3.4 多种措施齐下,重拾农民种粮信心 农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增加了农民种田的盲目性,也严重挫伤了广大农民的种田积极性。

3.4.1 要建立物价粮价连动机制 建立重要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政策,确保稳定粮价政策的连续性,防止粮价大幅波动,避免粮贱伤农;完善粮食保护价政策,应建立粮价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保证粮食涨幅高于生产资料价格涨幅,彻底改变种粮低收益局面。

3.4.2 要建立长效的农资补贴制度 出台相关政策,严控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让农资价格稳中趋降;实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补贴制度,逐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3.4.3 要大力推进科技进步 加大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引导农民科学种田,实行降本增效。将农业传统的精耕细作与先进的生物技术相结合;大力发展特色高效农业、绿色有机食品、设施栽培。

3.4.4 要培养职业农民 采取大幅提高粮价或增加种粮补贴等措施,缩小种粮收入与打工收入的巨大差距,让农民种粮能“致富”,恢复和增强农民种粮积极性;完善种粮补贴政策,虽然目前执行的是“谁种粮补贴谁”的政策,但我们通过调查了解,在土地流转、转租和代种后补贴仍归土地经营权人所有,粮食直补政策应调整完善。加大对粮食生产者的政策倾斜,依据县情,出台激励措施,对种粮大户、种粮能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大奖补力度,让种田大户、能手、龙头企业得实惠让,培养造就出更多的种田大户、能手、规模经营这样的职业农民。

(责编:张长青)

猜你喜欢
肥东县农业产业化土地流转
开办“包公家宴职工食堂”安徽肥东县擦亮廉政品牌
关于肥东县“党建+ 电商扶贫”的思考
南昌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制约因素分析
苗族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问题研究
关于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现状及完善途径
邛崃市农业产业化的问题与对策初探
城镇化过程中土地流转对农民土地权益影响问题分析
这是一个深得青年之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