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从欣,张再生
(1.石家庄经济学院 经济系, 石家庄 050031;2. 天津大学 管理学院, 天津 300072)
社会是由家庭组成,女性又是家庭中重要的一员,女性的地位因此涉及到两个基本方面,一是家庭地位,二是社会地位,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密切相关,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在资源极度匮乏的母系氏族社会,从事采集业的女性无论是在社会,还是在家庭上,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农业和手工业的进一步发展,男子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大,并逐步代替女性,女性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开始下降。特别是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女性不仅不能支配和占有资源,反而成为一种资源,家庭地位极其低下,更谈不上社会地位。“五四运动”后,女性开始从封建枷锁中挣脱出来,走上社会。新中国成立后,女性更是成为劳动大军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家庭的收入格局和夫妻收入结构的改变,女性的家庭地位得以提升,而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的提高又有助于和谐文明社会的构建。本文主要通过对女性家庭地位的调查,探讨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的影响因素,从而提出提高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的对策建议。
1.理论模型的构建
女性家庭地位是一个多元概念,它包括女性对家庭资源的占有、控制和自主使用的权力,还包括在家中的威望,受尊敬程度以及对家庭义务的承担等方面。
基于不同的研究角度,国内人口学、社会学、妇女学等学科的研究者们对中国女性家庭地位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并得出了不同的结论。
贺峻峰[1]通过问卷调查提出了五个关于男女平等和女性权利态度的问题,对两性性别角色和家务分担情况进行了重点分析,得出女性不仅承担传统角色还承担了社会角色的负担,而大部分家务也是由女性来完成。王金洪[2]通过对拉萨市与山南地区进行问卷调查,分析认为当代西藏妇女的婚姻状况方面越来越具有世俗性、自主性,宗教因素的影响变小。徐安琪[3]通过民主平等、和谐互信、和睦融洽等特征来描述女性家庭地位和生活质量的现状,认为婚姻质量是衡量生活质量和稳定婚姻关系的主要指标。孙秀艳[4]提出市场经济这把“双刃剑”带来的诸多变化不仅使女性就业机会增加、平等的性别意识提高,也使女性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龚继红、钟涨宝等[5]以荆门市某村为样本,分析得出教育背景对妇女家庭权力行为和妇女家庭地位满意度有直接的影响。徐安琪[6]通过对上海、兰州城乡2200个样本的抽样调查发现,传统的性别角色意识不仅未见衰落甚至出现更加定型化的态势,两性社会和家庭角色选择的自由度也未随之相应递增。郑东芳[7]提出女性由于家务劳动、工作压力等等多方面因素,往往会引发夫妻冲突,而和谐家庭的建立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对女性家庭地位的研究现在比较多,也比较深入。由于这些研究有的集中在两性定位和家务分担上,有的集中在婚姻状况方面,有的集中在女性的经济地位上,涉及的方面还较少。本文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把两性社会性别定位、家务分担情况(女性多承担)、家庭重大事务决定权、个人事务自主权和经济地位作为直接影响因素,夫妻和谐作为调节变量来分析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程度的实际情况。本研究在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发现,影响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通过整理汇总,得出了影响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的理论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理论模型
2.研究假设
不同文献对社会性别定位的看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男性为主,一种是男女平等,社会性别意识从以男性为主到男女平等的实现,从改革开放初期的“二保一”型的家庭到“比翼双飞”型的家庭[8],男女双方都意识到只有双方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夫妻二人在精神层面上才不会拉开距离。家务劳动没有进入市场,不会产生社会经济价值,家务劳动只是一种义务劳动,会分散承担者的精力。徐安琪[9]指出家务劳动不均衡会使女性产生不公平感,情绪低落,对婚姻不满。家庭重大事务决定权和个人事务自主权是女性家庭地位提高的重要表现,女性在这两个方面的权力越大[10],家庭地位满意度就越高。经济地位的评价指标有两个,一个是财产使用决定权,一个是收入来源[11]。女性经济地位越高,家庭地位满意度越高。夫妻和谐,婚姻幸福感指数增强,有利于和谐家庭的建立。徐安琪[12]认为妇女在家庭生活各方面的自主权和婚姻角色平等的主观满意度受到夫妻协调方式的限制,由此本文认为夫妻和谐可对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起到调节作用。综上所述,可提出如下假设(图1):
H1a:以男性为主对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具有负向影响
H1b:男女平等对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具有正向影响
H2:家务分担情况对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具有负向影响
H3:重大事务决定权对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具有正向影响
H4:个人事务自主权对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具有正向影响
H5a:财产使用决定权对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具有正向影响
H5b:收入来源对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具有正向影响
H6a:夫妻和谐对以男性为主与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之间具有负向调节作用
H6b:夫妻和谐对男女平等与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之间具有正向调节作用
H6c:夫妻和谐对家务分担情况与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之间具有正向调节作用
H6d:夫妻和谐对重大事务决定权与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之间具有正向调节作用
H6e:夫妻和谐对个人事务自主权与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之间具有正向调节作用
H6f:夫妻和谐对财产使用决定权与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之间具有正向调节作用
H6g:夫妻和谐对收入来源与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之间具有正向调节作用
1.数据来源
本文的数据来源于笔者课题组设计的《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是已婚的城市女性。为了保证样本的代表性,本研究样本选择在天津、石家庄、沈阳、济南等城市,主要采取现场作答的形式,共发放问卷930份,回收928份,回收率99.79%,其中有效问卷924份,有效问卷率达99.57%。该问卷是针对城市女性在家庭地位满意程度、两性社会性别定位、家务分担情况、家庭重大事务决定权、个人事务自主权、经济地位以及夫妻和谐等方面状况的总体调查。
2.测量量表的确定
为了保证所用量表的信度和效度,本文尽可能使用以前相关研究中的量表。各个潜变量的测量尺度均采用李克特五级量表进行划分,分别以1、2、3、4、5分进行量化测度。家庭地位满意度指标主要参考龚继红等[5]的研究,共有7个题项,分别是“您对您家务分担情况的态度”、“您对您家庭重大事务的决定权的态度”等。社会性别定位主要参考徐安琪[10]的研究,共有12个题项,分别是“ 男人以事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女人应该在经济上独立”等。家务分担情况主要参考贺峻峰[1]的研究,共有6个题项,分别是“采购食品”、“做饭”等。家庭重大事务决定权和个人事务自主权主要参考徐安琪[10]的研究,都是有6个题项,家庭重大事务决定权的题项分别是“买电视等一般奢侈品”、“买房子”等,个人事务自主权的各个题项是“购买个人一般消费品”、“购买个人高档消费品”等。经济地位主要参考徐安琪[6]的研究,共有六个题项,分别是“您家的人情开支主要由您决定”、“您家的日常经济开支由您决定”等。夫妻和谐的题项分别是“相互尊重信任对方”、 “你们夫妻经常谈心”等。
3.研究方法
本研究用各潜变量的测量题项作探索性因子分析,证明结构效度较好,社会性别定位共有两个因素,分别命名为“以男性为主”和“男女平等”,家务分担情况只有一个因素命名为“家务分担情况”(正向是女性承担),重大事务决定权只有一个因素命名为“重大事务决定权”,个人事务自主权只有一个因素命名为“个人事务自主权”,经济地位有两个因素,命名为“财产使用决定权”和“收入来源”(主要是男性收入),夫妻和谐只有一个因素命名为“夫妻和谐”。
在因素分析完成后,为了进一步了解问卷的可靠性与有效性,又对所使用的量表进行了内部性一致检验,女性家庭地位满意程度的信度系数是0.886,社会性别定位的信度系数是0.744,家务分担情况的信度系数是0.839,家庭重大事务的决定权的信度系数是0.849,个人事务自主权的信度系数是0.830,经济地位的信度系数是0.757,夫妻和谐的信度系数是0.781,量表的内部一致性信度较好。运用SPSS16.0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其中运用方差分析比较人口特征在家庭地位满意度方面的差异,运用回归分析探讨各因素对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的影响程度。
1.样本的描述统计分析
从表1可知,在924个样本中,年龄分布合理,通过年龄平均值、中位数、众数比较大小,其基本相等呈正态分布;通过女性和男性文化程度比较,女性跟男性还有一定差距,但这种差异与以前相比正在逐步缩小。在收入比较中,4000元以下收入中女性比例占到了77.2%,而男性占50.5%,通过所占比例比较,说明女性收入与男性收入差距还很大。
表1 样本的描述统计分析
2.基于人口特征的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差异分析
从表2可知,不同年龄段的城市女性在家庭地位满意度(P=0.303>0.05)不存在显著差异,这主要是不论在哪个年龄段,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物质水平的提高,衣食住行得到解决,人们在物质得到一定满足的情况下又可以增加精神方面的享受,家庭地位满意度有了很大的改善。城市女性的最终学历不同在家庭地位满意度(P=0.015<0.05)存在显著差异。进一步LSD分析表明,高中毕业及以下学历的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的平均得分均低于其他学历的女性,分别是-0.677、-1.223、-0.763、-3.173。收入不同的城市女性在家庭地位满意度(P=0<0.05)存在显著差异,每个人的收入都是家庭经济来源之一,收入越高家中的生活水平也就越高,从而在家中的财政支配权也就越大。
表2 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
3.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的回归分析
利用SPSS16.0,采用回归来分析以上提出的假设,由于要分析调节效应,将变量进行中心化[14]。影响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先对各个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再将夫妻和谐与各个变量相乘后,单独放在各自模型中,调节效应显著。但是,夫妻和谐与各个变量相乘后,整体放入模型9中,除与个人事务自主权和财产使用自主权的调节效应显著外,其余的调节效应都不显著。
表3 回归分析结果
*表示p<0.1,**表示p<0.05,***表示p<0.01
从表3可知,在模型1中,以男性为主对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有显著的负向影响,H1a得到验证。男女平等对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有负向影响,但是影响并不显著,H1b不成立。家务分担情况对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有显著的负向影响,H2得到验证。重大事务决定权对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有显著的正向影响,H3得到验证。个人事务自主权对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有显著的正向影响,H4得到验证。财产决定权对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有显著的正向影响,H5a得到验证。收入来源对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有显著的负向影响,H5b得到验证。温忠麟等[14]认为在原模型中增加一个调节变量,只要增大,则调节效应明显。但一般的判定标准是增加的调节变量的系数(c)只要显著的不为0即原假设(:c=0)不成立,则调节效应明显,本文用后面一个判定标准。
表4 假设检验汇总表
1.以男性为主对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有显著的负向影响,男女平等影响不显著。男女平等的社会文化对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虽然没有显著影响,但是社会文化如果是以男性为主,女性的家庭地位满意度却会大大降低。中国几千年来受封建传统的约束,在现实社会中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的男女平等,例如男女出生比例的不平衡发展、男女寿命均延长的情况下男女不同龄退休、女性升职中的“玻璃天花板现象”等等都是男女不平等的体现。应当利用网络、通讯等先进的科技手段,在整个社会上加大宣传,承认男女在身体结构差异的情况下实现真正意义的男女平等,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将大大提高。
2.家务分担情况对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在本次调查中,家务劳动仍是女性承担较多,每个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女性在繁重的家务劳动下,工作方面的投入就会减少,其他各种机会就会相应地减少。应当大力发展经济,提高居民收入,使大部分家务劳动社会化,这样既可以增加工作岗位,又可以减轻女性的家务负担。
3.重大事务决定权和个人事务自主权对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在家庭中,谁对家中财产的控制权和拥有权大,谁的威信就高;控制权和拥有权越大,威信就越高。
先前的女性,她们遵从“男主外女主内”,放弃了自己大好的前程,安于在家中相夫教子,结果不仅不能实现个人价值,反而与社会越来越脱节,与爱人的差距越来越大,家庭重大事务的决定权几乎没有,个人事务自主权丧失,使双方在无形中产生一种不平等,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大大下降。国家应当鼓励女性实现个人价值,为社会做贡献,有自己的见解。
4.经济地位对城市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有显著的影响。无论是国家还是家庭,经济收入都是基础,经济地位起决定作用。而女性的在家中的经济地位主要取决于女性在社会的经济地位[15],在现实社会中女性已经进入各行各业,与男性一样在为社会作贡献,但是从收入可以看到,女性收入还是比男性低,经济地位受到一定限制。而且在寻找工作时男女同等知识、能力、经验条件下,用人单位还是倾向于雇佣男性,用人单位的性别歧视无疑会使女性在就业方面落后于男性。女性社交网络的狭窄,使女性在各个行业中位于高级职位的人数也要远远少于男性人数。国家应当发挥监督功能,使各个企业在招聘升职环节上给女性和男性同等的权力,为女性平等就业和升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夫妻和谐作为一个调节变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夫妻和谐是家庭的稳定器,夫妻冲突是家庭稳定的拦路虎。夫妻的和谐有利于创造稳定的家庭环境,不论是对夫妻、对老人还是对孩子,都有利于身心健康;夫妻和谐无论是在家务分担还是在其他义务上,都会相互包容、相互理解;夫妻和谐在生活工作中就会相互尊重、相互鼓励、共同发展、共同进步。社会大环境的文明进步,有利于和谐家庭的建立,不论是网络还是影视,都应加大对尊重、理解、仁爱、包容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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