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红卫+宋晓波
摘 要: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丰则基础强,农业生产者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而在现阶段,在农业生产中的假冒伪劣现象仍然层出不穷,在农业生产流通中的农药、化肥、种子等等中经常出现制假造假的问题,所以,在推进我国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加大伪劣农业方面的打击力度,从而从根本上保证农业生产者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最终促进农业生产力发展,促进农业生产者增收,保证广大农业生产者都能够真正地享受到我国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成果。
关键词:农业生产;打击;假冒伪劣;现象;农业生产者;切身利益
一、引言
在农业战线的农药、化肥、种子等等的销售环节中,必须采取措施加大伪劣农业方面的打击力度,从而从根本上保证农业生产者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在现阶段,我们农业系统也加强了农业生产流通中农药、化肥、种子等等的销售环节中的执法力度,还专门成立了“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这个职能部门成立之后确实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是社会上那些丧尽天良的黑心商人,唯利是图,还是经常有一些报道坑害农业的事件虑有发生。鉴于此,有必要进一步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来在农业生产中打击假冒伪劣现象。
二、一些黑心商人的骗人伎俩分析
一些黑心商人向农业生产者倾销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时总是屡试不爽的原因是什么呢?最近,笔者通过走访受害农业生产者,深入到所谓科技下乡培训现场,发现了一些黑心商人的骗人伎俩,主要包括:利用农业生产者喜欢占小便宜的性格特征,通过设圈套让农业生产者上当受骗;利用农业生产者希望发横财的心理特点,通过设置大奖、抽奖等方式来进行欺骗行为;利用农业生产者亟待搞好农业生产、实现增产增收的迫切心理,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等各种各样的媒介来进行广告宣传,对于农业生产资料的效果实施夸张宣传。
三、在农业生产中打击假冒伪劣现象的对策建议分析
结合上述的一些黑心商人的骗人伎俩分析,为了做到对症下药,在农业生产中打击假冒伪劣现象的对策建议如下所述。
1.建立农业生产者自己的组织——农业生产者合作组织
在农业生产者合作组织之中,聘请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法律顾问等进行技术指导,同时,建设农业新产品示范、展示基地,通过试验的方式来验证新产品、新品种的效果,验证效果良好之后,才能够进一步推广应用。通过农业生产者合作组织来提升农业生产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建设一条防控农业生产资料假冒伪劣的坚固桥梁。农业生产者合作组织能够统一起来向一些具备较好的口碑、较强的知名度和信誉度的农资生产部门来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再将其一一发放到农业生产者手中,构建出一条两边设有护栏的坚固桥梁,保证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没有可乘之机。在这一过程中,倘若农产品发生问题,遇到经济损失,也能够及时进行索赔。
2.增强识别能力,避免上当受骗。
无论黑心商人打着何种招牌,推广的是何种所谓的天下第一流农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者都应该始终保持一定的戒心。无论黑心商人通过何种骗人伎俩,免费赠送价值多么贵重的物品,农业生产者都应该不能轻易地动心,否则,黑心商人钱一到手就跑的无影无踪,倘若农产品发生问题,遇到经济损失,也没有地方去进行索赔。
3.寻找真实诚恳地为从事农业生产者服务的机构
真实诚恳地为从事农业生产者服务的机构都具备正规的审批手续,也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更是由特定的上级部门来主管负责的。与此同时,这种真正的机构在向从事农业生产者提供技术支持以及服务的过程中,仅仅进行农业生产资料的介绍和推荐,却不会当场进行欺诈性的销售,倘若介绍和推荐的农业生产资料产生问题,也非常容易进行追责和索赔,因此,不存在过大的风险。
4.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提高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维权意识
可以借助于报纸、电视、网络等等各种各样的媒介来进行舆论宣传工作,向全社会公布工商农业执法系统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有关情况及查处的典型违法生产经营案例。同时,对于农业生产资料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拉网式检查,清除隐患,不留死角,加大对于违法生产经营情况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并针对农业生产资料抽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出维权提示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识别知识,对于农业生产者提供良好的消费引导服务。
5.规范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主体资格,重视商品源头监管,实施监管
对农业生产资料商品生产经营者,工商机关由以往的重视注册登记转变为严格规范农业生产资料主体准入行为、交易行为和退出行为的监管。与此同时,高度重视农业生产资料准入制度的实施,对所有生产经营农业生产资料商品主体实施全方位的彻底排查和清理,分类造册,并且实施经济户口信用管理,实施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主体资格监管关口前移。
6.培育和规范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机制,畅通农业生产资料商品流通主渠道。
鼓励和扶持具备条件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引进连锁经营、代理专卖、物流配送等各种各样的营销方式,确保进出(销)规范化,推进农业生产资料商品流通现代化。同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强化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参与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高产创建活动,鼓励企业按照农业标准和良好农业规范来生产经营农业生产资料,保证农业生产资料的有序生产经营。
7.进一步培育和规范农业生产性服务机构。
在农业生产中打击假冒伪劣现象,必须进一步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机制。要适应农业多功能拓展和农业生产者分工分业发展的新形势,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培育多元化、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业生产性服务机构,为农业生产者提供农业科技推广以及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等等各个方面的服务。
四、结语
作为从事农业生产者,是离不开种子、农药、化肥、激素等各种各样的农业生产资料的,它们对于农业的增产增收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今后的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业生产者(尤其是农民)在渴求科学技术、科技兴农的前提下,必须在农业生产中打击假冒伪劣现象,想方设法识别并且抵制假劣种子、化肥、农药、激素等,保证农业生产者不再遭遇经济损失,切实推动农业的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1] 文泽华,侯彦利.假冒伪劣屡禁不止的原因及对策分析[J]. 中国证券期货. 2012(10)
[2] 余红,李秉龙.新疆六大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及优势评价[J]. 新疆农垦经济. 2012(09)
作者简介:宋红卫(1959-),男 ,农艺师 ,长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及培训工作。endprint
农家科技下旬刊2014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