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 words were green and red, but of a light shade showing me he believed them.
如今看到这一池的莲叶,就像看到了一池的清凉。
上述两部分分开评奖,参赛者可任选其一进行翻译。译文请在2014年6月10日前在网上提交,网址为http://www.dogwood.com.cn/intro.html;或者用稿纸誊写工整,寄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新东方南楼19层《新东方英语》编辑部“翻译擂台”收,邮编为100080,截止日期为6月10日(以邮戳为准)。我们将隔期刊登有关译文的详细评点,并评出若干名最佳译手(奖品:《一瞥一惊鸿——一生必看的58部电影(下)》)和潜力译手(奖品:《漂亮的英文句子——英文这样写就对了》)。快来一试身手吧!
2014年4月号英译中获奖名单
杨龙 崔秀忠
葛娇娇 潘荪亿 黄媛
2014年4月号中译英获奖名单
陈晓燕 方埼逍逍
赵莉莉 肖月 吕鹏
在上一期的翻译擂台评点中我们提到,在翻译夸张修辞格时,译者在理解方面不存在太大问题,因为夸张修辞格的字面含义违背常规,很容易引起译者的警觉,联系上下文就不难理解其真正的含义,但如何在译文中表达有时却不好办。这其中的原因在于英汉两种语言的表达习惯不同,如果照搬原文的表达方式来翻译,译文读者可能不理解夸张修辞格的含义,或是虽然可以理解其含义,但会觉得生硬;如果在译文中进行灵活处理,又可能曲解原文的意思,或是削弱原文夸张的力度,影响原文的修辞效果。也就是说,即便理解不成问题,译者要翻译好夸张修辞格也要过两关:一是决定原有表达方式的去留,二是在决定舍去原文表达方式后考虑如何变通。在翻译实践中,这两关都不好过。本次翻译擂台的参赛译文就体现了这一点,我们在下文中具体分析。
2014年4月号翻译擂台英译中评点
英译中题目
At that time Bogota was a remote, lugubrious city where an insomniac rain had been falling since the beginning of the 16th century.
翻译要点
英文原文是最近刚刚去世的拉美作家马尔克斯的一部作品中的名言,已成为英语修辞学教科书中一句经典的夸张例句。其中rain had been falling since the beginning of the 16th century明显使用了夸张修辞格。无论什么地方也不可能从16世纪初开始就一直下雨,这么说的目的是极力渲染波哥大的阴郁,与lugubrious和insomniac两个词相呼应。这一处夸张理解起来并不难,但许多参赛译文在夸张的表达上出了问题,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
问题一 参赛者对原文的夸张进行增译,导致夸张的程度减弱,修辞效果受到影响。
例:那时的波哥大是一座偏远的、充斥着阴郁气息的城市,自16世纪初以来,它就经常阴雨不断,令人难眠。
评析:译文中添加了“经常”一词,把原文中过去完成进行时所表示的不间断的现象改译成了间歇性的现象,夸张效果大打折扣,甚至看不出是夸张,因为有些地方确实会经常阴雨不断。原文夸张所营造的心理上的压抑感在译文中消失了。之所以有这样的增译,估计是因为译者担心直译原文中的夸张表达法会让读者难以接受,但这种担心没有道理。既然是夸张,就是要突破常规,让人在出乎意料、不合常理之处看到内在的逻辑,增强表现力。有前面的lugubrious和insomniac两个词,读者应该可以理解夸张的用意。
问题二 参赛者套用汉语习惯用语,译文意思不准确,削弱了原文的修辞效果,或是赋予了额外的含义。
例1:在16世纪初期,那个时候波哥大还是一个地处偏远的小城镇,常常阴雨绵绵,一片凄然的景象。
例2:那时,波哥大是一个偏远、阴郁的城市,霏霏淫雨从16世纪飘落至今。
评析:第一个译文使用了常用的四字词“阴雨绵绵”,并在前面增译了“常常”,来译原文中的“… rain had been falling …”。译文读上去非常流畅自然,表达的意思也和原文接近。但仔细分析,译文和原文的意思还是有差异的。前者强调的不仅是“雨”,还有“阴”,即天一直是阴着的,但雨未必一直在下,这和原文中所说的不间断的雨有所不同。况且,“阴雨绵绵”也是一种自然现象,世界上许多地方都会“常常阴雨绵绵”,这样翻译使原文中的夸张消失了,译文的修辞效果因此也远不如原文。第二个译文用“霏霏淫雨……飘荡至今”来译原文的夸张,意思与原文接近,但也有细微差别。“霏霏淫雨”显然是借用了范仲淹《岳阳楼记》中“淫雨霏霏”的说法,描述的就是一直不停的雨,也是一种夸张的说法。但是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淫雨”指的是“连绵不停的过量的雨”,“霏霏”是雨雪纷飞的样子,二者合在一起,所表达的含义比英语原文要丰富得多,不仅多出了对雨的形状的描述,还多出了对雨的态度,即“过量”。这和原文貌似客观中立的描述有所不同,因此严格来说,这种译法也不理想。值得注意的是,有将近一半的译文都用了类似的译法,这说明参赛者对原文夸张修辞格所表达的意思都理解了,汉语的表达能力也很好,但没有意识到套用习惯用语的弊端。虽然有些翻译教材里主张多用“地道”的汉语表达,但在翻译实践中却要谨慎使用套用现成习惯用语的译法,除非迫不得已,不应削足适履,用不准确的惯用法去翻译外语原文。
问题三 参赛者误译时间状语,削弱了夸张的程度。
例1:波哥大曾是一个地方偏远,阴郁弥漫的城市,从16世纪开始,这里的雨就下个不停,从不歇息。
例2:16世纪初,在波哥大,这个偏远而阴郁的小城,雨一直下着,令人难以入睡。
评析:第一个译文把原文中的beginning漏掉了,第二个译文把原文中的since漏掉了。 “16世纪”和“16世纪初”、“16世纪初”和“自16世纪初开始”在时间上还是有明显差异的。这样一来,译文的夸张程度就不如原文了,表达效果自然会受到影响。再者,像马尔克斯这样的作家用词造句都很讲究,原文把时间描述得这么具体必然有其用意,译者不应轻易改动。况且把原文直译过来并不影响译文的可读性。两个译文还都把原文中的at that time省略了,这说明译者对时间状语很不敏感,忽视了其重要性。
除了在夸张修辞格的表达方面存在问题外,参赛译文还存在以下两类问题。
问题一 参赛者无故增译,译文增加了原文所没有的成分,意思与原文有出入。
例:那时,波哥大是一个幽远,阴郁的城市,从16世纪初开始整个城市笼罩在失眠的细雨中。
评析:译文中的“细”是原文所没有的,原文只是说波哥大的雨让人失眠,雨量如何并没有说,“细雨”把原文模糊的内容具体化了。汉语中的确习惯用“细雨”这样的表达法来描述人悲伤、哀怨的心理,但就本句来说,按照原文忠实翻译,读者同样可以看出原文所要描述的心理,因此这种增译是没有必要的。
问题二 参赛者对原文中的移就修辞格处理不当。原文中有两处移就。一是lugubrious,《新牛津英语词典》对这个词的解释是“looking or sounding sad and dismal”,也就是“悲伤,忧郁”的意思,其逻辑上的修饰对象显然应该是人,意思是人到了波哥大后会感到忧郁。另一处移就修辞格是insomniac,即“患失眠症的”,其逻辑上的修饰对象也应该是人,意思是波哥大的雨让人失眠。正如以前我们在翻译擂台的评点中指出的那样,移就修辞格的翻译在理解和表达两个环节都有不少陷阱,译者稍有不慎,就容易出现问题。下面我们分别来看参赛者在翻译这两处移就修辞格时在理解和表达方面出现的问题。
就理解方面来说,参赛者出现的错误主要是对移就修辞格进行解释,但意思不准确。
例:那时的波哥大既偏僻又阴沉,自16世纪初一直下着令人心烦意乱的雨。
评析:原文中的insomniac被翻译成了“令人心烦意乱的”。一个地方如果一直下雨,确实会让人心烦意乱,但心烦意乱是指心情烦躁,与忧伤或忧郁有所不同,与前面的lugubrious无法形成呼应。也就是说,这种译法是译者根据生活经验做出的推断,忽视了句子内部的联系。更重要的是,此处译者没有必要把原文所暗含的意义明确地表达出来,按照原文进行直译,读者也能够理解其含义。这种以明示代替暗示的译法是翻译初学者常犯的一个错误,误以为这样可以帮助读者理解,却没有想到任何明示都只是译者的一种解释,与原文的暗示并不完全相等。如果译者功力不够或是对上下文的理解不充分,这种解释甚至有可能是错的。因此,除非直接翻译过来确实难以理解,否则译者没有必要加以解释。
参赛者在移就修辞格的表达方面的错误要多一些,主要有三类:一是漏译移就;二是机械翻译移就,译文表达不自然;三是用词不当,移就修辞格消失,削弱了表达效果。下面来举例说明。
例1:自16世纪初以来,连绵不休的雨水落在波哥大,那时的一座遥远、阴郁的城市。
例2:那时的波哥大是个偏僻而可怜的城市,从16世纪初起,那儿的雨就日夜不寐地下个不停。
例3:在那时,波哥大是一个遥远、悲惨的城市,自从16世纪开始就一直下着失眠的雨。
评析:第一个译文漏译了原文中的insomniac一词,虽然译文读起来很流畅,但以省略原文关键信息为代价的流畅无论如何是不值得提倡的。在翻译实践中,有两种省略比较常见,学术界通常也予以接受:一是原文意思有重复,比如说近义词叠用,其含义在译文中没有必要完全体现出来;二是原文的含义在译文中难以表达出来,强行表达的话译文会太生硬。原文中的移就不属于这两种情况,因此这里的省略只能看做漏译。
第二个译文忠实地把原文insomniac的意思翻译了出来,译文意思没有错,但“日夜不寐”的主语是“雨”,译文读起来比较生硬。在汉语中,“不寐”一词明确指人,很少用来指物。连淑能在《英汉对比研究》一书中把人称主语和物称主语看做汉语和英语的主要区别之一,原因就在于汉语倾向于用人作主语,英语倾向于用物作主语。对于明确指向人的动词,汉语更倾向于用人来作主语,用物作主语读起来会很不自然。
第三个译文用“悲惨”来译lugubrious,虽然和“悲伤”只有一字之差,但修辞效果有很大差别。“悲惨”的逻辑主语未必是人,可以是波哥大这个城市本身,比如受到了灾害的破坏。也就是说,如果用“悲惨”,原文的移就修辞格就消失了,表达效果比原文要差很多。
获奖译文:在那个时候,波哥大是一个偏远而阴郁的城市,在那里从16世纪初开始一种令人失眠的雨就一直在下。(陈晓燕)
评析:译文对夸张修辞格的翻译没有问题,对移就修辞格的理解也全都正确,但“令人失眠的雨”这种表达略显生硬。对其略作修改,就有了下面的参考译文。
参考译文:那时波哥大是个偏远而忧郁的城市,从16世纪初开始那里就一直在下雨,令人失眠。(韩子满)
2014年4月号翻译擂台中译英评点
中译英题目
山歌手对歌对到狂热时会忘掉一切,谁也不服谁,把空气都能唱燃。
翻译要点
中译英原文中的“把空气都能唱燃”运用了夸张修辞格,形容对歌时的狂热气氛。这个夸张理解起来容易,在目标语言中表达起来却不容易。许多参赛译文都在夸张的表达上出现了问题,下面来具体分析。
问题一 参赛者保留原文的夸张,但英语表达有错误或是不自然。
例:The folk singers can forget everything in the heat of antiphonal singing. No one will ever admit defeat and even the air around them can be sung afire.
评析:译文的整体质量不错,语义上没有遗漏,用词和句子结构也体现了一定的水平,但译文中sung afire的说法很生硬。在英语中,动词sing和afire一般不会这么搭配,sing这个词后面很少接afire这类表示状态的副词。Afire的用法和fire的用法相似,通常与set搭配,比如说set a car afire (点燃一辆汽车)。
问题二 参赛者对原文的夸张进行解释,但解释有误。
例1:People, living in the mountain, are quite fanatic about singing folk songs. Immersed in the joyfulness of singing, they almost forget everything around them. Neither of them could be satisfied with the others. Passion and enthusiasm of the competition of singing folk songs makes the whole sky of mountain full of delight and noises.
例2:When mountain singers sang in antiphonary feverishly, they would forget everything, never yield to each other and liven up the atmosphere by singing.
评析:第一个译文用makes the whole sky of mountain full of delight and noises来译“把空气都能唱燃”,没有直译“燃”这个字,而是采用了解释的译法,但译文意思和原文出入较大。把译文回译成汉语,意思是“使得山的整个上空都充满了喜悦和噪音”,似乎说话人很讨厌山歌手的歌声,这种态度是原文所没有的。另外,原文的夸张表现的是山歌手唱歌时的情绪,“整个上空都充满了喜悦和噪音”表达不出这种情绪。第二个译文也避开了“燃”字,将“把空气都能唱燃”译为liven up the atmosphere,即“活跃气氛”,意思也不对。山歌手对唱或许有活跃气氛的目的,但到了“谁也不服谁”的地步,就不仅仅是活跃气氛那么简单了。这种解释性的译法将原文丰富的意思简单化了,因此不可取。
除了在翻译夸张修辞格时出现的问题外,参赛译文在用词和句子结构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问题一 参赛者对原文中一些词的理解有误。
例1:The ethnic singers will indulge wholeheartedly in their singing, regardless of all the other world and unwilling to give in; the great passion exploding between them seems to sparkle the air.
例2:Folk song singers immersed themselves in feverish antiphonal singing so much that they eventually forgot about everything. They were convinced of no one and could even burn the air by their songs.
评析:第一个译文用ethnic singers (少数民族歌手)来译“山歌手”,意思显然不对。根据《现代汉语词典》,山歌是“形式短小、曲调爽朗质朴、节奏自由的民间歌曲,流行于南方农村或山区,多在山野劳动时歌唱”。虽然许多少数民族都有山歌,但山歌并非少数民族独有,汉族也有山歌,因此用ethnic singers不准确。第二个译文用were convinced来翻译“服”,把这个字理解成了“说服”的意思,但这里的“服”显然是“服输,服气”的意思,翻译为admit defeat或give in to都可以。
问题二 参赛者的译文存在句子结构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从句缺主语,或是两个独立的句子直接用逗号连接。
例1:When the mountain singers singing in antiphonal style get so crazy that forget everything, neither will give in, which almost can ignite the air.
例2:Singers sing antiphonal songs on the hill, being avid and intoxicated, they were so enthusiastic that they cannot convince each other, even the air was to be burning.
评析:在第一个译文中,when引导的状语从句中有一个“so … that …”结构,其中that引导的是一个结果状语从句,应该有主语和谓语,但译文中that后面直接是谓语forget,没有主语,句子结构不完整。第二个译文中的前一个分句“singers sing …”是一个完整的句子,后一个分句“they were …”也是一个完整的句子,但两个句子直接用逗号连接,不符合语法规范,应改为分号,或写成两个单独的句子。
获奖译文:When folk singers are singing to compete with one another, sometimes their enthusiasm is such that they would put everything else behind and even kindle the air without the slightest intention of giving in. (杨龙)
评析:译文把“山歌手”译为folk singers,把“狂热”译为enthusiasm,把“服”译为giving in,把“唱燃”译为kindle,译得都不错。把“对歌”翻译为singing to compete with each other,意思也没有错,既然后面出现了“谁也不服谁”,说明相互之间确实有竞争。不过,put everything else behind的说法有点问题,原文说的是“忘掉一切”,那就应该是everything,不应加else。当然我们也可以更加贴近字面意思来翻译,形成如下参考译文。
参考译文:The folk song singers became so frantic in the antiphonal singing contest that none of them would deem others better and their frenzy would even set the air on fire. (韩子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