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宝席
新课程提倡对学生实行激励性评价。当下,很多教师和家长特别青睐“赏识教育”,非常善于用奖励的方式来刺激和换取学生的良好言行,这是必要的,在短期内也是有效的。然而,奖励是手段,绝不是目的。不恰当的奖励会使学生滋生一些不健康的心理,在他们暂时“规矩”、“听话”、“表现良好”的背后却潜藏着很多危机。无原则、非理性的“奖励”、“赏识”会造成“爱的教育”异化为“溺爱教育”,结果只能大大削弱奖励的应有功效。
一、“变味奖励”面面观
所谓“变味奖励”,即指哪些背离奖励本意、失去奖励意义、异化奖励作用的不恰当或不理性的奖励。在教育实践过程中,无论是家长还是教师,都经常自觉与不自觉地对学生实施着一些“怪味奖励”。
1.奖励“物质”。这种奖励措施是家长经常使用的。为了激励孩子能努力学习,取得优异成绩,家长往往给孩子许诺,如果考试成绩能进步多少名,或能进入班级、年级多少名,就给孩子买他梦寐以求的东西,如赛车、学习机、手机等。孩子在物质利益的诱惑下,自然是学习倍加努力。当获得自己喜欢的物品后,便会“偃旗息鼓”、泯灭斗志。家长不得不再次许诺,否则,孩子便会无动于衷,缺乏动力。因为,孩子已把奖励当成了行为的“诱惑”。
2.奖励“金钱”。当下,“分数”可谓是关乎着学校和教师的“前途利益”。一些教师尤其是班主任,为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取得高分,常常采用奖励“金钱”的办法来刺激学生。钱从哪里来?一部分是班费,另一部分则是那些成绩较差者所交的“罚款”。教师企图用这种“以奖代教”、“以罚促学”来激励优等生更优,同时警示那些成绩较差的同学努力学习,不再拉分。该不该向成绩不佳的学生征收罚款?能不能用班费奖励优等生?不用查阅法律条文,也不用绞尽脑汁去苦思冥想,仅凭良知和常识即可做出正确判断。
3.奖励“不做值日”。对于那些成绩优秀、表现突出、规矩听话的学生,教师也往往会另眼相看,倍加呵护,就连必须做的值日、大扫除、义务劳动等也不让这些同学沾手,而让那些违反纪律或成绩不理想的同学“承包”,使那些学生苦不堪言。
4.奖励“挑选座位”。在教育教学中,教师往往有意无意地偏爱一些学习成绩优异、听话懂事或“关系户”学生,可谓是“爱生如子”。而对一些成绩较差、有缺陷、违规违纪的学生则“恨之入骨”,百般阻挠,恨不得马上将其“扫地出门”。在每次考试结束或者一段时间后,都要对学生重新排座次。在排座次时,那些品学兼优的学生就会随便选择座次,这是班主任赋予的“特权”。而那些成绩较差和常常违规违纪的学生则被安排在偏、后、角的“三角地带”,其结果,往往是成绩优异的学生和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分别聚在一起,形成明显的“两派”。
二、“怪味奖励”之危害
“怪味奖励”追求的是一种“短期效应”,表明上看,在短期内十分有效。但事实上,却违背了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潜藏着诸多危机和危害,留下诸多“奖励后遗症”,引发诸多负面影响,阻碍着孩子的健康发展。
1.滋生“享乐思想”。在物经济发展、物质条件不再匮乏的当下,为了实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夙愿,一些家长对于孩子的投入可谓是“不惜一切代价”,举着“为了孩子成长”的大旗,对孩子“百依百顺”,千方百计地满足孩子的物质要求,用物质作“诱饵”来激励孩子,用钱财来诱惑孩子,以希望孩子能获得“成功”。殊不知,钱买不来教育,更买不来孩子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一般来说,孩子的物质欲望越强、越多,则学习的欲望就越少、越弱,家长越是不惜一切代价满足孩子的一切要求,孩子则越是不知满足,物质欲望就越来越大,以致欲壑难平。孩子物质上是富有了,但精神上却贫穷了,责任心丧失了,上进心泯灭了。现在的青少年学生可谓是生在“蜜罐”中,长在“福窝”里,一些青少年吃苦耐劳、勤俭节约、自食其力的精神丧失殆尽,代之而起的是攀比意识、享受思想和依赖行为,导致学生同一时代产生了相距甚远的价值取向和追求。家长们的泛爱、溺爱,不惜一切代价去满足孩子的一切要求,会使孩子染上了依赖、任性、享受之气,让孩子在小时候吃点苦,是理智的选择,是孩子一生的财富。“穷教”会教出孩子的自强不息、独立自主、克服物欲、勤俭持家、奋发图强等优秀品质。
2.消减“行为动机”。陶行知先生说:“真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动,惟独从心里发出来的,才能达到心的深处。”不论教育目前搞什么“花样”,我想,给孩子提供最优质的教育服务,激发孩子行为的自觉性才是最根本的。给孩子物质奖励要适度、要恰当、要科学。否则,再多、再好的物质奖励都无济于事。而我们的诸多奖励往往是感性的、非理性的。奖励的逻辑是:孩子做好了家长或老师“要求的”,就能得到“想要的”。在“诱饵”的诱惑下,孩子才去做“要求的”,目的是为了得到“想要的”,其行为的兴趣和动机大打折扣。一旦没有了激励,孩子的兴趣和动力也会急剧下降或荡然无存。没有走进学生的心灵,没有触动孩子的内心深处是我们教育工作的最大缺失。不恰当的物质奖励会严重破坏孩子行为的内在动机和兴趣,因为这种奖励没有使行为规范深入到孩子的内心,没有使行为守则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没有使行为制度内化为学生的心理需要。充满人性化的、理性的激励才能使学生在内心深处对行为产生积极的内在驱动和审美追求,从而大大提高道德动机与行为的自觉性和持久性,使学生在行为面前变“要我为”为“我要为”,变被动为自觉,才能真正把行为规范内化为自觉行动。
3.扼杀“创新能力”。创新教育是教育的永恒主题和追求。“怪味奖励”会使孩子滋生一种“应付”的心理倾向,泯灭孩子的创新意识,无形地戕害孩子的创新潜能。在奖励的驱动下,孩子只想快速地完成“要求的”,从而获得“想要的”。在完成任务时,他们会选择最熟悉、最稳妥的方式,甚至会“不择手段”,以期得到期望的奖励。而很少去探索、尝试其他具有创造性的可能性方式,以避免因另辟蹊径导致失败而不能快速得到奖励。心理学研究表明:孩子为了获得奖励而从事某种活动时,往往会尽量避免挑战,而且被奖励的力度越大,孩子就会越选择容易的、不具挑战性的方法,从而使孩子的创造力在应付的过程中被弱化。endprint
4.违背“教育公平”。爱是教育的元点,爱心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助推器。而公平教育是爱的教育的外显。教育公平一直是人们谈论的热点话题,也是每一位教育者应该努力追求和实施的教育理念。培养平等观念,消去人的不平等,应该从孩子抓起。我们教师有责任和义务追求、倡导教育的公平、公正,要身体力行地去落实教育公平,把教育公平落在心上,落在细处,落在言行上。然而,“怪味奖励”却违背了教育公平原则,给一些学生造成心理伤害。教师往往有意或无意地偏爱一些学习成绩优异或者听话的同学或者“关系户”,对他们另眼高看,倍加关心,在处理问题、课堂提问、排定座次时也迁就、偏向优等生,而忽视、疏远、冷漠后进生,这会在孩子的心灵深处种下“不公平”的种子。其实,学生的心灵是敏感的,眼睛是雪亮的,思维是活跃的,做事也是有主见的,哪怕是你认为微不足道甚至是根本就没有留意的小事,都可能给他们留下不公正的感觉和印象。
5.破坏“人际关系”。在“变味奖励”
过程中,家长或教师扮演着“裁判”的角色,孩子面对“裁判”,只想如何按“裁判”的要求去完成任务,以得到“裁判”的奖励。因此,孩子更多感受到的是“裁判”对自己行为的评价,而不是关爱,这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到浓浓的亲子和师生间安全依恋关系的形成。当孩子没有完成任务,或任务完成不完美时,自然得不到奖励,这会使孩子失望,甚至产生对家长或老师不满情绪,造成关系紧张。“怪味奖励”也会使学生之间产生对立,甚至是敌对,引发一些矛盾或暴力事件。
6.滋生“扭曲思想”。科学有效的奖励可以成为学生奋发图强的动力源、催化剂。但奖励本身应该是健康的、积极向上的。然而,纵观向考试分数较低的学生罚收班费,用以奖励优等生的做法,一看便知是剑走偏锋,不仅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而且容易助长“金钱万能”和“一切向钱看”的思想意识,扭曲学生的价值观和正义观,既可能使优等生滋生“过誉心理”,也伤害了后进生的心灵和尊严。即使是受奖的优等生也会心存不安,到头来,势必贻害无穷。奖励优等生“不做值日”,而让其他同学值日,不仅缺乏公正,而且将富有教育意义的值日活动失去了色彩和价值,扭曲了值日、劳动的存在意义。获得“值日豁免权”的学生会认为,值日、大扫除一类的劳动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只有那些违反纪律、成绩落后的学生才会“被值日”,会使他们在心里错误地认为,“劳动光荣,懒惰可耻”是骗人的谎言,逐渐滋生一种厌恶劳动、被动值日的心理,从而失去值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怪味奖励”矫正之策略
“怪味奖励”其实就是一种伤害,给处于成长阶段学生的心灵会造成消极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往往无法在短期内消失,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学生的一生。因此,家长和教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慎用奖励,理性奖励,要根据教育规律和孩子特点施以合适的奖励,激发孩子行为的内在动机,建立孩子良好行为的“长效机制”。
1.让学生懂得奖励的意义。奖励是
激发孩子人生信念的“孵化器”;是引导孩子健康成长的“导航仪”;是开启孩子智慧之门的“金钥匙”。但奖励是把双刃剑,是一种讲究技巧的教育艺术,使用不当,不但达不到奖励的目的,反而会挫伤孩子心灵,伤害教育。因此,要让孩子懂得,奖励仅仅是一种激励手段,而不是目的,要经得起奖励,承受得住奖励,不要刻意去追求奖励,在奖励面前要有一颗淡定的心态。获得奖励不头脑发热,不忘乎所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荣誉观、价值观。要认识到,每一个人都承担着一定的责任,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都要自觉地把自己应该做的事做好,无论有没有奖励。因此,成人必须对孩子的要求“设置障碍”、“跟孩子过不去”,以培养孩子的忍耐力。“再富不能富孩子”也许是我们理智的抉择。
2.对学生提出合理要求。家长和教
师在对孩子提出要求前,要掂量掂量我们的要求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孩子的身心特点,是否违背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如果要求过高,孩子的压力就会过大,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如果要求与孩子的身心需要相冲突,孩子即使在奖励的刺激下去做了,对其健康成长也是有害无益的。因此,要想激发孩子行为的内在动机,首要条件是让孩子能承受住来自家长或教师要求的适当压力,让成人的要求符合孩子的身心发展需要,使孩子能心情愉悦地从事某种活动。我们做家长的、做师长的要设身处地地站在孩子的角度,换位思考,想一想他们的内心感受?反省一下自己的行为是否违背了孩子成长的规律?深思一下我们的错爱对孩子造成了多么大的伤害?
3.引导学生认识“要求”的意义。父
母做梦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有出息,希望他们能高人一等,永远飞翔在高空之中;老师也都梦想自己的学生能超人一筹,梦想成真。于是,家长和老师都会对孩子提出这样那样的要求,当要求与孩子的个体需要相一致时,孩子从事某种行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就会被很好地调动起来。有研究表明,如果教师没有解释清楚要求的目的和意义,会造成孩子对行为的投入程度降低。即使他们去做,也由于他们对从事活动的目的、意义不明确,从而使行为失去自觉性、创造性。因此,当我们对孩子提出要求时,要让他们了解和领会被要求的行为对他们的作用、影响、意义和价值,激发他们行为的内在驱动力,使他们忘记奖励,淡化奖励,在没有奖励的条件下自觉参与某种有意义的活动。
4.给予学生自由和理性之爱。家长
爱子女是一种本能,教师爱学生是一种本职,但这种爱应是自然的、绿色的,而不是强硬的、苦涩的,我们不能把“居高临下的爱”强加给学生,不要总是左右孩子的行为,不要让他们感到被控制、被束缚,要给孩子彰显敢于探索、喜欢求知等本性的机会和环境。家长和教师要注意提出要求的方式,反思自己的要求是否会使孩子“戴着镣铐跳舞”,带着不良的目的行动。那些用“圣人”的做派、“完人”的思维、“强人”的方式、“怪味的奖励”去要求孩子、引导孩子、约束孩子,企图通过对孩子施以充分的“大爱”,来换取孩子的成长、成功,其结果却事与愿违,适得其反,甚至是自食苦果。教育的爱,应是以“智慧”做纸张,以“科学”当笔墨写就的美文绝句,教育的爱应使孩子成为高山,成为大树,成为“自由的人”、“大写的人”。家长和老师要让孩子不带任何“毒素”地成长,让他们自己做自己的主人,形成自律、勤劳、负责的能力或品质,开发自身的内在潜能,锤炼他们竞争意识、生存能力、自立精神,增强孩子对失败的承受力。多给孩子一些机会给孩子挑战自我的空间,从小培养孩子的社会适应能力,让他们学会生存,学会负责,学会创造,让孩子自然地、快乐地成长,幸福地生活,这才是最重要的。所以,父辈师长们,不要再用“怪味奖励”作“诱饵”来引导孩子,不要再善意地戕害孩子,应还孩子一片自有的天空,让他们自由地展翅翱翔。
5.激发学生潜能和好奇心。好奇心
是个体求知的内在动机之一,它可以激发孩子的探索兴趣、欲望和潜能。作为师长,可以通过设置悬念、创设问题情境来引发孩子的好奇心,调动孩子从事某种有意义行为的主动性,激发他们的内在潜能,从而使他们自觉地把所“要求的”做好。家长和教师要充分信任学生,相信学生的潜能无限,要注重培养孩子的兴趣和锻炼学生的能力。当孩子习惯于接受“奖励”时,他们就会依赖“奖励”,就会越来越失去提出“为什么”的能力和欲望,他们的思维就会悄悄钝化,创造力就会渐渐泯灭。因此,家长和教师要摒弃强加给孩子的种种不合理的要求,用合理的方式激发他们的内在学习动机和探索欲望,多给孩子展示自我的机会,搭建自我表现的平台,让孩子能有机会显露激情、彰显智慧、张扬个性、提示能力、升华德性,真正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孩子一旦获得展现自己的机会,潜能就会被开发、精神就会被唤醒、个性就会得以只有自由驰骋,就会充满对智慧的挑战和对好奇心的满足。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