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中国公务员录用考试分级分类的思考

2014-06-01 21:57潘婵
2014年45期
关键词:分级分类公务员

潘婵

摘 要:中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自推行至今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制度缺陷和操作不完善,在考录过程中仍存在诸多不足。推进公务员录用考试分级分类是公务员录用的本质要求,也是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现实方向。本文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推进公务员考录分级分类应建立以法律和制度为保障的基本框架,在操作层面从报考、考试轮制创新、笔试科目和内容、面试专业化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公务员;公务员录用考试;分级分类

一、中国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实施现状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自1994年正式确立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至今,经过大量的探索已基本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考试体系和运行制度。公务员考录制度关系到公务员队伍的素质、涉及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自实施至今产生了多方面的积极性社会影响。当前在公务员考录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招考环节存在违背“公平性”原则的考试资格限制;笔试科目缺乏针对性,笔试内容缺乏职业性;考试轮制单一,基本都实行笔试和面试二轮制;面试一般为模式化面试,缺乏科学的测评体系;考录的监督体系不完善,存在徇私舞弊的现象。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公务员录用权力相对集中,基层公务员录用渠道单一。我国公务员考录管理实行中央和省级二级录用管理体制,2009年后多数省份采取“同步招考”的做法,这使公务员录用权力进一步集中。我国主任科员级别以下的基层公务员的录用,除了考试之外几乎没有别的途径。

其次,公务员考录制度多元价值诉求间的失衡。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的价值取向主要包括:科学、民主、公平、公开等。在理想状态下,应该追求制度多元价值之间相互協调和相互均衡,但在当下实践中,考试标准存在“科学”和“公平”的失衡,考试成为目的,这很大程度上忽视了选拔人才这一根本目的。

第三,公务员录用评价体系不完善。公务员录用的关键在于评价体系,我国公务员录用的评价体系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缺乏职业性。公务员考试侧重政治性,而对应试者应该具备的知识状况、特定的技能等没有相应的考查;二是缺乏针对性。“以职选人”是公务员录用的基本要求,我国公务员不同职位所需人员的素质不同。故公务员录用仍然采用当下的考试模式缺乏针对性。

再次,公务员职位分级分类制度及招考法律体系不完善。公务员职位分级分类制度是公务员录取制度的基础和前提。当前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结构来看,并没有完全体现出公务员机关的职能属性。目前我国各类机关设置基本上体现的是行政本位模式,导致各类机关性质和职位层级差异的相对淡化。此外,招考法律体系不完善,这使公务员录用考试缺乏有力的监督和控制,也使得部分考生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二、推进公务员录用考试分级分类的必要性和现实性

十八大三届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2014年全国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确定,以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为重点,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制度。

从制度层面看,分级分类是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将公务员职位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并在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从实践层面看,现代国家公务员系统都是由多类型、多层级职位组成的复合型系统。基于“以职选人”的要求,公务员录用考试应该符合各级各类公务员职位的需求和标准,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能有效保障录用的针对性和职业性。

纵观西方主要国家,实行分级分类是各国的普遍做法。首先,在公务员录用中,普遍以公务员分类制度为基础。其次,公务员考试注重职业性和专业性。美国公务员录用考试强调按照职位分类制度中的不同职系和职级组织考试。第三,考试方式方法多种多样。法国考作文、文学、地理与翻译等较高级难度和知识水平的科目。第四,注重公务员录用考试相关法律体系的完善。日本《公务员法》对考试中的具体实施环节有明确的责任和处罚规定。

三、推进公务员录取考试分级分类的建议

1.建立完善的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录用考试划分的标准就是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我国公务员法中明确规定的公务员职位类别是综合管理、专业技术和行政执法三种基本类型,但事实上司法类职位也是我国公务员职位类别的基本构成之一。因此,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基本类型设置应该为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行政执法和司法类等四种主要类型。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在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切实落实专业技术、行政执法和司法类等三种类型。

2.完善公务员录用考试相关法律体系和监督体系

公务员考录制度分级分类有效的实施须以完善的法律为后盾。我国相关部门应加快相关法律规章的制定,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把考试程序、考官的资格、考试内容、考试由谁来监督、如何监督,以及各类具体的违法行为以单项法规的形式出台,同时出台配套的各种实施细则。完善的监督体系的建立需要大众的参与和法律的保障,而政府内部的监督亦很有必要。

3.建立公务员分类分级录用考试评价体系

公务员分级分类录用考试的实质是对应试者的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等的测评,而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职位,对拟任者的能力与素质要求有所不同,所以建立公务员分类分级录用考试评价体系就显得尤为必要。这个评价体系的建立需要以职位调查为起点,通过分析不同类别、不同层级的公务员职位典型样本,以工作分析建立公务员能力标准框架,经过对确定不同类别层次的公务员能力与素质标准。

4.在实践中探索公务员录用考试分级分类

首先在公务员报考条件的设置上,为了区分不同类型人才,可以借鉴外国的做法,不同的职位设置合理的学历要求。

其次丰富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方式和轮制,今后可以考虑针对不同类别层次的公务员职位用人需求和条件,分别采取“专业资格筛选-面试”、“技能测试-面试”、“履历筛选-面试”等多种形式。此外可探索建立一条“笔试一面试一笔试”的公务员考录模式,推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考试制度。

第三加强笔试科目和笔试内容的专业性和针对性。目前当前缺乏职业性和专业性的笔试,造成了一些被录取者无法胜任工作的现象。因此应该细化目前笔试科目设置,针对四个大类的职位增设相关科目,笔试内容也应该增加对职业技能和素质的考查。

第四促进面试科学化,推广面试旁听制度。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在面试考试过程中增加诸如笔记辨析、情景模拟、心理测试、经历评定等考试方法的应用。在面试中引入旁听制度,让公众参与到公务员的选拔过程中来,可以让公众更加了解公务员选拔的程序,同时也加大了对考官的监督。

(作者单位:青岛大学国际商学院公共管理系)

参考文献:

[1] 曹永胜.推进我国公务员考试分级分类探析[J].中国行政管理,2014(08)

[2] 陈娅慧.关于我国现象公务员选拔录用制度的思考[J].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2014(06)

[3] 吴志华.发达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及其启示[J].国家行政管理学报,2008(06)

[4] 曹永胜.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成效、不足与完善[J].中国行政管理,2013(07)

[5] 安迎春.中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J].社科纵横,2009(12)

[6] 曹永胜.王铮.近年来应该公务员录用制度的改革与发展[J].中国行政管理,2012(02)

[7] 闫建.黄登攀.西方各国公务员录用制度之比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行政论坛,2004(03)

猜你喜欢
分级分类公务员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
分级分类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有益探索
篮球公务员
“大学英语+”教学模式的构建与探索
教育部预科会考实施背景下预科英语分级分类教学研究
直销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备受期待
“5+2”“白+黑”是否应鼓励?
公务员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