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珺 许薇
摘 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建筑工程越来越多,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建筑施工企业在运行的过程中,需要与诸多项目联系合作等,在此期间,建筑施工企业难免会出现一些法律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轻者影响建筑施工企业的某项工程的顺利进展,重者对该企业的发展造成严重损害,包括经济上的损失、名誉上的损害等等。加强建筑施工企业法律方面的运用,能够减少企业在这方面的损失,促进建筑施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本文重点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律工作进行解析,希望能够为同行提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法律;运用
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法制经济,再贴近些说,是契约经济、合同经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及法制的进一步健全,企业法律事务逐渐得到各界人士的重视。建筑施工企业作为一个特殊性很强的企业,加强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也已是刻不容缓,必须通过法律服务来有效地控制日益增加的法律风险。
企业的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外部的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包括企业自身在内的主体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的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建筑施工企业常见风险有很多分类方式:如: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经济方面的风险、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以及各种知识产权、劳动纠纷、财务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都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规范。
在市场激烈竟争中,建筑施工企业的利润越来越薄,再加上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治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企业在经营中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而这些风险无一例外的最终都将以法律风险的方式表现出来,因而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愈发显得重要。随着我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的日趋完善,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活动和日常经营管理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越来越多,建筑业企业既要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做自觉守法的企业,还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于工程建设活动的合同额通常较大,生产周期长,涉及方面较多,质量、安全及其他管理过程相对复杂,与其他许多行业相比,建筑业企业被非法侵害或有可能违法的机率往往较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更为突出。如果建筑业企业不知法、不懂法或不守法,就很有可能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得不到应有的法律保护,或是因其某些违法行为而受到法律制裁。
国外建筑领域有句名言:每一根钢筋都充满着法律。在国外,许多大企业不仅聘请专业律师做常年法律顾问,而且在企业内部还有健全的法务机构和法务人员,将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的全过程。在国内,我国建筑业企业的法务工作还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许多建筑业企业还没有认识到提高自我维权能力的重要性,缺少应有的企业法务人员及工作机构,往往把法务工作单纯理解为法律诉讼,相当多的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律意识及观念非常淡薄,上至公司领导、中层骨干下至一线工人,长期以来只对施工技术、工程生产、财务管理相当重视,对法律法规所知甚少,根本认识不到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重要性,一旦出现了法律纠纷,通常只能是临时聘请律师进行事后补救,致使企业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因此,抓紧开展和推进建筑业企业的法务工作,帮助建筑业企业增强自身的法律风险防范及化解能力,将法务工作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及其实施的全过程,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维护建筑业企业和广大员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都将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当前,推进建筑业企业法务工作的重点是要帮助建筑业企业培养一批自有的法务工作人员,建立起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使企业做到知法、懂法和守法,提高依法经营管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及水平。①成立企业内部的法律事务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法律工作人员。企业内部的法律事务管理机构首先最重要的任务是协助企业领导人让企业的组织和行为遵守法律的规定,实现依法经营管理,它也是企业领导人在法律方面的参谋和助手。依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施各项管理活动,进而实现将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的目标。②依法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梳理好劳动关系。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也要合法,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来制订规章制度,不能危害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不能侵犯员工尤其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保证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保证法律赋予企业的权利在制度中得以充分体现。同时有利于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促进企业依法治企。③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构筑企业合同管理体系,尽可能做“事前防范”,而非“事后补救”。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从合同管理工作的发展看,企业法律事务机构作为合同的归终管理部门,更有利于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④聘请专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法律素质。特别要重視为本单位中心组成员或领导班子成员讲课,各级管理层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他们既是普法工作的组织者、领导者,也是普法学习的参与者,为他们讲好课,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领导者的法律意识,而且有助于企业进一步重视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国内实体经济危机,帮助我省建筑企业走出困境,防范建筑企业债务风险,实现建筑企业的重整重组,浙江省律师协会与省建筑业协会早已于2009年在杭州联合举行“推进建筑业企业法务建设启动仪式暨论坛”。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通过组织地方建筑业协会、律师协会逐步组建起建筑业企业法务工作专家库,形成建筑业企业法务工作的服务网络,指导和推进我省建筑业企业的法务工作,帮助建筑业企业培养一批懂工程、懂管理、懂法律的法务工作人员,提高其专业法律知识和实务操作能力,有效地推进建筑业企业的法务工作。省建协与省律协两家协会战略合作关系的签订、“浙江省建筑业律师顾问团”的成立和论坛的举办,对加强建筑企业的法律意识,提升其依法经营管理和维护权益的能力,防范企业债务风险,实现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等方面都将起到积极作用。2011年5月,上海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房地产业务研究委员会;江苏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浙江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共同签署了一项旨在为沪苏浙三地建筑与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共同提升建筑与房地产法律服务水平、法律服务质量和行业效益的合作文件。这标志着三地建筑与房地产法律服务一体化进程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根据合作文件,三地将共同推动长三角地区建筑与房地产法律服务一体化进程,共同打造长三角建筑与房地产专业法律服务品牌,为三地建筑与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并将就建筑与房地产领域中遇到的新问题及疑难复杂的案件或项目,共同研讨制定解决方案。
结 语
本文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法律工作管理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从文中我们可以看出,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大力加强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一方面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使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