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隐性侵权合同

2014-05-30 10:48许圣义许昌浩
职业 2014年7期
关键词:求职者小张用人单位

许圣义 许昌浩

很多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缺乏识别合同侵权行为的能力,以致劳动争议的案例增多。那么签约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如何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呢?

“二合一”合同

山东某高校的毕业生张纪强,去年底就通过招聘会顺利与一家大型企业达成就业意向,并签订了就业协议。但临到四月份,小张却接到公司电话,通知他不用来报到了,原来由于公司业务调整,小张所应聘的部门岗位被削减了一半,包括小张在内的5名毕业生都被劝退了。尽管小张拿到2000元的违约金,但正在准备论文答辩的他非常郁闷。之前根据与企业签署的就业协议,他在协议期内不得另谋工作,而现如今企业甩了人,大规模的校园招聘当时已经结束了,小张还要重新开始找工作。

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合同,两者虽然都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签订的书面协议,但却有着本质的区别。就业协议是由学校参与见证的,是教育部门制定就业计划、进行毕业生派遣、毕业生将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所以又叫三方协议。就业协议中就服务期、违约金等涉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权利义务内容的约定,应在日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予以认可。

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在明确劳动关系之后,劳动者应及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将协议中约定的报酬、合同期、福利待遇、社会保障和其他需要特别约定的内容等写入劳动合同,以防落入某些不规范企业设下的侵权陷阱中;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为避免用人单位“反悔”而造成的损害,可在就业协议上事先约定高额违约金或赔偿金。

“一边倒”合同

去年,应届毕业生柳慧、邵莹、康丽与一家物流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规定:新入职员工半年内必须接受公司的技能培训,公司负担主要培训费用,但是公司以端正职工培训态度为由,规定要从员工工资中酌情扣除部分培训费用。之后,这家物流公司不但半年才发一次工资,而且发工资时,扣除了柳慧三人工资的40%作为个人培训费用。三人愤而辞职,并提出索赔,不料物流公司老总说:“这是合同事先约定好的。”柳慧等人才感觉当时签合同时太草率,没细看其中的条款,合同完全倒向了用人单位,刚出校园便上了一课!

这类合同的內容往往明显有利用人单位,多数是用人单位事先根据自身利益拟订,对求职者持有“你不干总有人干”的心态,只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务工者义务,对求职者利益涉及很少,且不征求求职者的意见。应届毕业生在签约时要擦亮眼睛,尤其要注意和培训相关的条款,看准培训费承担方,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抵押”合同

在校大学生江冰去年暑假到一家饭店打工,等秋季开学领取工资时,饭店老板却坚持从抵押金中扣除所谓的“工装费”“培训费”。直到江冰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投诉时,饭店老板才不得不退还了扣下的抵押金。因为,劳动法明确规定,企业有义务给职工提供工作劳保服装和劳动培训,不得向职工收取任何费用。

目前,还有不少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把一些证件、财产抵押之后才能上班,并在劳动合同中有所体现。当员工辞职时,就以种种理由不退还抵押的财物。尽管劳动就业等相关部门一直坚持查处此类合同,但一些用人单位还是利用毕业生求职心切的心态,向毕业生索要抵押金、风险金、保证金、培训费等。毕业生的证件、财产属于个人隐私范畴,企业或单位不可在签约时用来抵押并向员工收取各种不合理的费用。毕业生也应在求职时沉住气,不可在慌乱中损失自己的相关利益。

“双面”合同

大学毕业生吴天奇、刘运生等12人在一家酒厂上班,而发工资时才被告知因为没有完成白酒销售任务,50%的工资只好用白酒抵顶。当小吴表示不同意时,厂长便拿出了当时小吴与公司签的两份合同,其中一份合同是对外的,上面规定工资发放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对于具体事宜只简略说明相关事项由企业与职工商定;而另一份企业自己留下的合同则具体规定职工必须完成所分配的白酒销售任务,否则可用白酒抵顶工资。劳动法明确规定,企业不得用产品和实物抵工资。小吴等人立即到法院立案,酒厂厂长得知情况,自知理亏,迅速到法院申请调解,补发了他们的工资。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检查,准备了两份合同,一份是合法、规范的假合同,仅由用人单位保管,为应付检查用,实际上并不执行;另一份不规范、不合法的真合同则双方持有,实际执行。刚毕业的大学生切记,与单位所签的合同正常情况下只有一份,如果两份并存也要逐一看合同所规定的条款,不能随意签订合同。

“生死”合同

学习机电自动化控制的许立明毕业后到一家电器修配厂上班,由于企业管理混乱,操作规程不够严格,原本谨小慎微的小许刚上班一年就出事了。一天,他在三楼阳台上维修一台自动化控制机床时,恰遇雷电天气,被雷电击伤,右臂截肢三分之二。小许及其父母亲朋向企业索赔,屡遭拒绝,企业方表示:“合同上写得很清楚:‘如有意外,企业概不负责。况且雷电击伤,与企业无关。”无奈小许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认为,虽然许立明是被雷电击伤的,但是由于企业管理不善,在雷电交加的情况之下,企业还安排职工加班加点维修机床,明显存在过失,应当予以赔偿。经调解,企业最终赔偿小许各项费用16.85万元。

个别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求职者“出现伤病自理,如有意外,企业概不负责”等条款。这类用人单位多为建筑、化工、采矿等高危行业。毕业生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或不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将面临巨大的费用压力。

专家表示,毕业生签约时一定要慎签上述五类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出现侵权行为,毕业生一定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向劳动保障及法律部门提出仲裁或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猜你喜欢
求职者小张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避免七个认知误区、切实保障职工年休假的合法权益
起初为娱乐,现在做招聘:直播帮中国求职者找工作
性骚扰的用人单位法律责任研究
餐厅经营模式多样 事先分清用人单位
巧妙的奉承
加纳移民局招聘:有妊娠纹不行
有缘人
民生表情
面试中的12个禁忌
谁逗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