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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零容忍可以做到
读了上期的《贪官的刑期,你看得懂吗》,感慨挺多。量刑标准偏轻的确纵容了腐败分子,激化了社会矛盾。这个解决了,社会矛盾势必缓解。零容忍在我们这种体制下,其实并不少,这个绝对也可以做到。
小编也是这样认为的,随着新一轮反腐大幕的揭开,越来越多的贪官将无所遁形。这也是一种零容忍。而且,在上轮反腐行动中,很多退休的贪腐高官也难逃法网,这也是一种零容忍。
检察官建议立法设出卖子女罪
江西省赣州市检察院检察官杨涛:现在,父母双方出卖子女被抓捕的案例不在少数,2012年,最高法院还专门通报了一起父母出卖子女的案例,案例中的父母双方以构成拐卖儿童罪获刑三年、缓刑五年。
以往,对于父母出卖親生子女是否涉嫌犯罪,涉嫌的是遗弃罪还是拐卖儿童罪,争议较大。但随着诸多司法解释的出台,这一问题在法律上迎刃而解。但是,并非父母将子女送人并收取了钱财的行为,都一律认定为拐卖儿童罪。有些人确实是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抚养子女,将子女送养他人,并收取了少量的钱财的,不宜以犯罪处理。
父母以“盈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所以,应当受到刑罚的打击。但是,父母出卖亲生子女,与一般人将子女从父母身边拐走出卖,在社会危害性上是有区别的,因为这种情况下,实际上是将他人的监护权剥夺,将他的儿童出卖,对父母和监护人产生严重的打击,引发社会的恐慌情绪更大。
因此,应当将父母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另行定罪名,并且量刑要比拐卖儿童罪更轻,事实上,在现有的案例中,相关涉案父母量刑一般都是缓刑。
因此,在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对于父母以“盈利”为目的出卖子女的,可以用拐卖儿童罪定罪,但量刑上要考虑从轻或者减轻。但将来,立法者是否应该考虑修改法律,在刑法上增设“出卖子女罪”,在量刑上比较拐卖儿童罪从轻处罚。
小编认为虽然从危害性来讲,出卖亲生子女比拐卖别人子女要轻。但是拐卖儿童罪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儿童的权益,亲生父母出卖子女对孩子的影响更大,从这个角度上似乎还需要多商榷。
乘坐公交出事故如何索赔
我家亲戚在乘坐公交车时,公交车与小车碰撞,导致我家亲戚在公交车内摔倒,头部摔破,花了医疗和交通费用共计5300元。找小车司机要医疗费,只给了3000元,后来就找不到了。请问,我能否起诉公交公司?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作为乘车人,如果受到人身损害,既可以起诉公交公司,也可以起诉小车,当然,如果认为构成伤残,可以先进行伤残鉴定;如果起诉公交公司,因为是交通事故,当然可以在交通事故发生地海淀区起诉,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误工费在法定假期同样可以计算,如果确定法定假期加班的,计算3倍。休息时间的误工费根据医嘱计算时间。确定营养费最重要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考依据是医疗机构的意见。其他费用须提供支付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