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问题一直是工程界比较难以解决的问题,各地已出台相关文件政策和措施来重点治理质量通病,本文介绍了质量通病的治理主体责任和如何进行过程控制及加大政府监督管理,力图有效治理质量通病问题。
关键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
引 言
近年来随着新技术新材料的运用,以及住宅工程的大量建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问题成为建设主管部门和社会比较关注的要重点治理的问题。笔者根据工作经验,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才能有助于控制质量通病。
1 明确任务要求,强化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是质量通病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组织实施质量通病控制工作,工程开工前应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任务书》,并采取相关管理措施,保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的贯彻执行。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质量通病的防治,因为住宅以后交给业主后,建设单位与住宅的购买者直接签合同发生关系,房屋的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直接对业主负责,发生质量问题业主首先找到的是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应采取《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中相应的设计措施,并将通病控制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交底,图纸上有相关的通病控制要求后,施工单位在过程中就可以按图施工。
施工单位应认真按规定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并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质量通病防治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施工单位应把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贯穿整个施工过程,是质量通病防治的直接责任人。
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和《旁站方案》,同时施工过程中对质量通病防治严格监理。
2 严格专项验收制度,加强过程管理
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把原材料进场关,严格按照见证取样制度进行进场复检,坚决杜绝不合格和劣质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合格的材料有助于质量通病的防治。
质量通病的控制应贯穿整个建设施工全过程,各项分部分项验收中应抓好这项工作,因此质量通病亦应进行全过程的质量验收,必须按检验批、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竣工验收等进行专项验收,相关人员对专项验收的结论进行签认,承担相应责任。验收程序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检验批验收时,建设单位应督促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必须按《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对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在检验批验收记录的签字栏中,作出是否对质量通病进行控制的专项验收记录。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工程验收时,必须对质量通病控制相关内容进行专项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量检查员填写、签认《地基基础与主体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专项验收表》。
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对质量通病控制专项验收进行汇总核查,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量检查员填写、签认《竣工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专项验收表》。
对未执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或不按《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规定进行验收的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通过过程验收实施质量通病的控制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做到质量受控。
3 加大监管,强化监督
质量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过程中,要加大宣传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的执行。在质量监督方案编制和交底中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做好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监督机构要把监督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在监督抽查中,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质量通病控制措施的落实,严查《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措施》的编制和落实情况,重点监督施工单位解决墙体、地面开裂空鼓,以及外墙、屋面、厨卫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处理情况。对未按要求落实的及时发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同时监督监理单位在关键节点工序的监理旁站责任落实。
各参建单位要按照《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每个房间全部进行检查;分户验收不符合要求的部位经整改完成后,建设单位方可组织竣工验收。强化分户验收的现场功能性检测,如蓄水试验、淋水试验等。质量监督部门在监督中要强化分户验收的监督工作,重点监督参建各方是否按规定执行分户验收标准。
严格永久性责任标牌管理,进一步强化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意识,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责任标牌中必须载明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责任标牌”纳入监管内容,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时,发现“责任标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责令建设单位整改并由监理单位重新检查验收。
4 采取措施,突出治理重点
针对日常投诉比较多的质量常见问题,采取措施,有针对性的重点进行治理,从而逐步控制工程质量通病问题,比较多的问题有空间尺寸问题、开裂问题、渗漏问题、节能保温问题等。
空间尺寸,主体验收时施工单位应进行一次全面测量,严格控制尺寸偏差,对于过大的偏差及时纠正,从而起到过程控制的作用,分户验收时验收单位应严格认真进行实测,并提供数据,监督员随机抽测。
开裂问题,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施工工期,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砌筑和粉刷及采取抗开裂措施。
渗漏问题,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进行防水施工,同时参建单位要加强雨后检查力度,此外分户验收时必须按要求蓄水和淋水到位,对发现的渗漏问题整改完成后方能竣工验收。
节能保温问题,质量监督部门日常监督中重点检查节能措施的图审情况和现场节能保温措施施工执行情况,严禁擅自变更,加强节能施工过程中隐蔽前的监督抽查,同时要求参建单位做好节能专项验收,节能验收不合格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5 结 语
质量通病的治理工作任重而道远,这项工作密切关系老百姓的直接利益,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能促进住宅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参建单位应高度重视,明确各自责任,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施工过程管理,规范验收程序,突出重点进行治理,政府部门应加大监督力度,监督参建主体全面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
参考文献
[1]《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05.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王成龙(1982-),男,工学硕士,工程师,主要從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