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被评为4A级社会组织

2014-05-29 01:54宋利云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
中国教育技术装备 2014年11期
关键词:全国性民政部行业协会

(文/宋利云 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

2014年4月25日,经民政部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全体会议终评,表决确定了2013年度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学术类社团、联合类社团、公益类社团、基金会、非内地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评估等级。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被评为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4A等级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201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民函〔2013〕69号),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积极主动报名参加评估工作。为将此次评估工作做好,2013年3月起,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就成立了以秘书长为主要责任人的工作团队,根据办会宗旨和业务范围,对照评估方案和评分细则的要求,逐条准备,分类整理各种资料30余盒,文件1000余份,做好自评和参评准备工作。2013年6月按期报送了评估资料,2013年9月参加了现场评估。

民政部根据评估标准,依据评估方法和程序,对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进行了客观、全面的评估,认为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各项业务均按照章程要求开展,按时参加年检,及时登记和备案组织机构,制定有发展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工作材料及档案管理明晰有序,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各项业务收支平衡,在行业内具有良好影响力,受到教育部、各地教育装备管理部门、会员企事业等单位的认可和好评,积极主动履行了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职能。

通过评估,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也审视了自身发展和行业发展的不足。结合评估意见,协会将加强体制建设和行业自律,代表会员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提供咨询,鼓励企业创新,积极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组织调研,针对教育装备行业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解决对策和措施;及时反映行业要求和企业及用户的诉求;在业务主管部门与会员单位之间发挥桥梁作用;在行业管理上发挥指导作用;在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及公共事业上发挥服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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