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天祺 徐永扬
摘 要:现如今,随着会计信息技术的发展,一方面方便了大众收集有效信息,但另一方面,财务信息的严重造假,财务诚信危机,严重扰乱了各国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由于财务造假屡见不鲜,且手法层出不穷,给各国带来了无法计算的伤害与损失。本文在分析财务造假概念和动因的基础上,就当前我国财务造假行为的危害及其主要手段进行简单的分析与总结,最后给出相应的治理对策供以参考。
关键词:财务造假;动因;危害;手段;治理对策
社会上的财务造假广泛存在,已经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问题,财务专家也在积极想出治理的对策。但要想知道财务造假的症结所在,必须先要搞清楚其概念这一基本问题,从而找出这一现象的最好办法。
一、财务造假的认知
财务造假主体是指有目的的策划、组织、指挥、参与和具体实施财务造假行为的有关个人、单位或部门。财务造假的行为包含造假的主体,造假的动机,造假的主要手段和造假的影响等要素。
二、财务造假的动因
(一)利益驱使是财务造假的根本原因
由于商品经济的负面影响,使一些人一切以“利”为目的,有“利”就想,有“钱”就图。为谋取一己私利而放弃诚实的做人根本,唯利是图,见利忘义。作为高级财务人员,其社会地位以及工资收入都相对较高,一般情况下绝不会轻言放弃这一职位。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这些人会毫不犹豫地执行和贯彻领导者下达的工作和意见,不管是否正确,是否有悖法律,仍本着“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决心,为了名与利,也因为存在着侥幸心理,许多财务人员走上了做假账、违法的不归路。
(二)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完善是财务造假的重要原因
有些法律条文在具体操作上表述不具体,法律法规贯彻不彻底,有法难依,甚至无法可依。这些年来,市场监管确实一直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市场上的造假、做庄行为那么明目张胆,监管部门不可能不知道,可是却迟迟难以解决,以致越拖越严重,这表现出监管部门本身的定位也并不特别的明确,而有法难依本身就是中国现实中纠缠不清的问题,在这种情形下,监管恐怕也只有徒叹奈何了。财务造假相关法律制度亟待完善,相关法律的建章立制应紧密联系财务工作中暴露的问题,但法律方面制订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监管部门在处理相关问题时无据可依,或者依据不明确,造成工作的延误,客观助长的财务造假行文的发生。
(三)财务人员工作的懈怠是财务造假的主要原因
财务人员没有认真学习会计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贯彻执行,形成事实上的程序或手续上的漏洞,使得公司领导层下达命令有偏差,以及销售、采购等部门有机可乘,蓄意虚构有关业务,导致财务人员没能及时通过审核程序发现,只好出此下策并对外公布,侵犯了相关利益主体的权益。
(四)财务造假后果处罚力度不够
在现行的财务造假处罚制度中,相关细则尚不够完善,一旦出现问题,易于敷衍,为了本单位的经济发展,在相关企业干预下,基本会放松或不进行处罚;同时,财务造假处罚中,只倾向于对企业法人的处罚,而忽视了对个体责任人的问题追究,以致相关人员有恃无恐,相关财管造假更是屡禁不止。总体讲,财务造假违法成本较低,责任不易追究,即使追究也处罚较轻,这也是财务造假难以根治的原因之一。
三、财务造假的危害
(一)降低社会效率
在“信息爆炸”的今天,人们对于财务信息的需求量也逐渐增大。他们会根据自己的需要筛选、辨别出有效的信息并加以利用。若市场涌现出大量的虚假财务信息,社会信息机构和利用者就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对信息进行选择和加工。本可以借此用来创造新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却都浪费在虚假的财务信息上面,大大降低了社会效率。财务造假情况的发生,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政府监督、审计等部门的工作难度和强度,造成社会工作效率的低下,政府难以掌握社会经济发展各方真实有效的数据信息,难以准确科学的做出社会经济发展的决策。
(二)危害社会利益
持续的财务造假和诚信缺失,造成投资者对经济改革成功信心的逐渐缺失,进而减少对国内的投资,或者海外投资。这对整个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广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造假丑闻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该上市公司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该公司的股票在其会计造假丑闻败露后股价大幅下跌,使广大股东遭受了巨大的损失,严重干扰了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严格、透明、公正的会计审核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是对社会大众百姓的负责,也与普通群众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联。
(三)侵犯公众利益
由于产品市場的激烈竞争,许多公司企业为了争取到更多的投资,获得更多的利润,便利用财务会计人员做假账,谋取暴利,偷税漏税。一旦东窗事发,企业形象近毁,面临倒闭;企业会计人员被吊销工作执照,更有甚者,触犯法律,受到法律制裁。由于不良现象的屡次发生,人们已经开始习惯不诚信现象在社会中的普遍存在,对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四、财务造假的手段
(一)构建复杂的组织结构,利用关联方进行造假
很多股份制企业一旦上市以后,就加速扩大自己的规模,不断成立各种分公司、子公司;或者是寻求多元化的发展,不断开拓新的业务,建立或收购新的公司,这样公司的规模就会越来越大,但效益会不会也随着越来越好呢,那就不一定了,有时盲目的扩张带来的是负面效应。当公司面临无法达到证券市场的盈利预期时,管理层就会利用企业复杂的组织结构进行财务造假,即做假账。
(二)虚增收入
公司虚收入的手段可谓是“以假乱真”。一是以真实销售客户的名义虚增收入。比如将虚增收入分散到数量众多的客户,这种手段查起来非常费时费力,客户是真实的,而且每家客户的虚增金额并不大;二是将企业资金来虚购原材料或者在建工程,转到“体外”,再以销售的名义“回流”到企业;三是将个人向银行贷款、政府补贴款等资金也伪造成营业收入。
(三)虚增资产
由于资产负债表现越来越引起学术和广大投资者的关注,投资者将焦点逐渐从利润表转向资产负债表,这驱使IPO上市企业希冀通过粉饰自己的资产负债表来达到上市以及筹集资金的目的。其中最惯用的手段就是虚增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例如广东新大地公司,在2009年-2011年,新大地向平远县二轻建筑公司以支付工程款的名义付款,由此形成在建工程,期末列入固定资产项目中,但是平远县二轻建筑公司并未实施建造工程,不满足资产的确认条件。新大地公司连续三年虚增的固定资产金额分别达到227.68万元、648.73万元、264.5万元。
五、财务造假的治理对策
(一)加强公民社会道德建设向诚信看齐
1.打造诚信社会市场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切实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道德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全社会都应达到共识,诚信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是一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一个信用缺失的国家必然会影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前,诚信缺失问题已经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全体公民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向诚信看齐。
2.打造信用社会政府
政府信用反映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个主要内容,政府信用需要政府的自觉,政府的良知与行为自主性能够提高政府能力、克服信任危机和提升政府形象。杜绝“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浮夸风,提高政府信誉度。只有这样,才能带动全社会走向诚信的道路。
(二)建立引入第三方委托审计制度
注册会计师应该是公正独立的第三方,在审计时应该向社会公众负责,而不是向审计对象负责。而在现实情况中,事务所和注会却是接受被审计公司的委托并向被审计单位收取费用,这使得会计师在要履行职责为公众负责,还是保护客户为其隐瞒甚至造假以取得报酬之间难以取得平衡。在这样的矛盾中,在造假没有灭顶之灾的情况下,很容易令会计师做出倾向保护客户的冲动,这也目前上市公司造假难以禁绝的根源。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提供正确可靠的审计报告。
(三)充分利用外部媒体监督
证监会2013年10月统计数据发现,境内上市公司数2489家,境内上市外资股107家。面对如此多的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力不从心;而广大公众势单力薄且对财务知识缺乏了解,无时间也无精力。不仅包括记者还有财务专家都应该充分发挥其监督优势。同时,政府应该为这些外部监督力量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在强有力的支持环境下它们才能更加充分挖掘企业背后的秘密。重视舆论监督,完善社会监督体系,通过社会媒体、新闻及群众监督,做好相关工作。
(四)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主要包括爱岗敬业、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等方面的内容。健全的会计职业道德,既要重视良心主导,更应重视制度规范。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时刻与利益在博弈,一旦利益占了上风,故意犯错或有意回避等现象就会产生。公司应定期组织会计人员进行道德培训,领导应起到带头作用,因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它比任何说服教育的作用都明显。同时,《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一规定更明确了单位负责人的职责,规范了单位负责人在会计工作上的行为。负责人若能及时发现并指出问题,才能有效地控制住造假的源头进而很好的遏制造假行为,避免造成更严重的损失。
(五)加快会计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
会计人员造假,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制度不健全。如果能做到对造假行为的零容忍,就会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法律部门完善会计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加大监督力度,社会各界完善监督体系,外界媒体及时曝光造假行为。各部门各司其职,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那些造假者付出惨痛的代价。
(六)应进一步提升会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养
关注财务会计人员自身素养的提升,建立会计从业生涯过程化动态监督和考核体系,切实提升相关从业人员自身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各级各类认证和考试,提升会计人员你的专业素养,同时,重视会计从业人员的诚信体系建设,做到一旦违纪,记录其生涯档案,与其以后发展相联系。
五、结语
虽然我国证券市场在过去的二十多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是财务造假的案例仍持有发生,这依然是一个严峻的问题。由于财务信息作为政府部门进行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越来越被广大投资者、管理者、企业决策者等财务信息使用者所重视。但造假信息的不断流入,为审计工作增加了难度,同时也对公司内部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证券市场的上市制度,无论是会计、审计准则的不断修订完善,还是公司相关人员自觉性的提高,应该都会对财务造假的行为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作者单位: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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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何燕仪.《试论会计造假的防范与治理》,商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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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曹靖廉.《浅谈财務造假的原因及手段》
[5] 王莹、曾秋跟.《IPO上市财务造假手段与对策分析》,现代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