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谢书鑫(1985-),女,汉族,四川省乐山市人,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经济学硕士,研究方向:财税理论及应用。
摘要:隨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社会保障体系并行的模式所带带来的危害不断凸显,在这种背景之下,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社会保障并轨的呼声越来越高,并轨已经是大势所趋。这客观上要求我国尽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社保体系并轨,构建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统一社保体系。本文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社会保障并轨的必要性进行探讨,总结了并轨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并轨的基本路径,希望能够给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一些思路。
关键词:社会保障;并轨;路径
社会保障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手段,建国之后,我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开始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形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社会两套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障体系,这种二元模式的社会保障体系虽然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时代,这种割裂的碎片化社保模式已经与时代发展的要求不相符合,客观上要求两套体系尽快实现统一。如何正视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社会保障并轨的必然性以及并轨的阻碍,制定针对性的解决策略,这是我国未来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重要内容。
一、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社会保障并轨的必要性
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社会保障并轨意义重大,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并轨无论是从社会公平角度来看,还是从减轻财政负担和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的角度来看,都很有必要。
1.促进社会公平。从社会公平角度来看,公平性是社会保障建设需要遵循的基本的原则,公平性要求每一个参加社保体系人都要履行缴纳费用的义务,但是长期以来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并不缴纳社会保障费用,企业职工却需要缴纳,从这一角度来看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职工之间在缴费方面不公平。从享受的待遇来看,机关事业单位享受的社保待遇要远远高于企业职工,这进一步的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社会保障并轨可以解决上述不公平,让每一个参加社保体系人员都公平缴费,并根据缴费公平的享受社保待遇。
2.减轻政府财政负担。目前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障费用完全由国家负担,随着事业单位退休员工数量的不断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不断加剧,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仅仅养老保险支出这一块儿就高达4000亿人民币,而如果现行政策不变的话,预计不久的将来这一数据将会超过1万亿,这对于政府财政来说是不可承受之重。通过并轨,可以拓展社会保障收入,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同时在整个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缺口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之下,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统账结合模式下,也有助于切实减轻国家财政的负担。
3.便于劳动力自由流动。二元社会保障体系导致了劳动力自由流动受阻,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是市场配置资源机制的重要体现,在知识经济时代,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是最大限度发挥人力资本对于经济发展推动作用的重要前提基础。并行社会保障模式阻碍了两大社保体系内劳动力的自由流动,突出表现在机关事业单位社保体系内优秀人才不愿意到企业劳动,这使得一些优秀的人才呆在体制内,其能力得不到充分的体现,实质上整体反映出来了劳动力资源得不到有效的配置这样一个现实,不利于人力资源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社会保障并轨的原则
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社会保障并轨涉及到数量庞大的人群,这一工作具有复杂性、艰巨性等特点,要想推动这一工作顺利开展,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循序渐进。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社会保障并轨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群体的既得利益受损,并轨中遭遇到的阻力可想而知,加上这一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项配套工作保驾护航,因此并轨注定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我国从提出并轨设想到实施已经至少有十几年,所以并轨需要谨慎设计,循序渐渐的开展。寄希望于一朝一夕就实现这一工作的成功显然是与现实情况不符合的。各级地方政府要充分论证、逐步推展,考虑到各方主体的承受能力,采取稳步快走的并轨思路。
2.兼顾效率。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社会保障并轨虽然更多的是基于社会公平的考虑,但是也要加兼顾效率,从公平层面来看就是做到社保体系统一,所有的人员都缴费,并根据缴费多少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效率层面,实施社保并轨要考虑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社保并轨不是减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待遇,而是通过提升企业人员的待遇,减少两种社保模式的待遇差距。
3.立足国情。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都不能够脱离实际,对于社保并轨这一重大工作更是要如此。无论是社保并轨方案的设计,还是并轨策略的具体实施,都需要分析国情,围绕国情来进行并轨各项工作的具体设计以及实施。
4.依法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社会保障并轨必须要做到依法推进,在并轨工作开始之前,国家要出台相关的法律规范,这样才能让并轨工作做到有法可依,一方面提升这一工作的权威性,另外一方面实现并轨工作的规范性,减少各种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以及放大工作人员的主观意志。
三、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社会保障并轨具体路径
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社会保障并轨是两种完全不同社保体系的融合,这意味着,要想实现并轨顺利,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破除利益阻挠。任何一种社会制度的实施往往意味着既有利益平衡状态被打破,社保并轨也不例外,这一工作更是因为触动了很多的人利益而遭受到巨大的阻力,因此社保并轨的关键就是要破除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对于既得利益群体要动之于情、晓之以理,让机关事业单位这一既得利益群体认识到社保并轨的大势所趋以及重要意义。政府需要坚定决心,本着公平的原则,在考虑既得利益群体承受能力的情况下,不断打破这一群体的阻挠,减少并轨阻力,为社保并轨扫清障碍。
2.完善制度体系。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社会保障并轨需要的完善的制度体系为前提以及基础,两种社保体系的融合,是相互妥协、还是非此即彼,这都需要制度体系来加以明确,并轨路径、流程等内容更是离不开完善的制度体系。社保并轨需要做到制度先行,在明确并轨基本思想以及方向的基础之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制定完善的社保并轨制度体系,为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完善支撑。制度体系明确以后,要严格要求根基地方政府都按照制度体系进行社保并轨工作的推进,确保制度体系能够得到落实。
3.完善配套措施。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社会保障并轨的具体推进并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而是涉及到很多方方面面的问题,这就需要完善并轨配套措施,这些配套措施是社保并轨成功的基础所在。社保并轨需要与延长退休年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配套法规、技术平台的搭建等工作一同考虑,只有将这些配套工作做好,才能够更好的推进社保并轨工作。举例而言,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方面要坚决打破“铁饭碗”,实现这一体系内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这样才能够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种观念层面的变革,为社保并轨减少观念层面的阻碍。
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社会保障并轨是未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这一工作的重要性无论如何强调都不为过,需要各级地方政府给予这一工作应有的重视,不断探索社保体系并轨可行性路径,确保最终形成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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