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飞 白宪生
【摘 要】 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和动机越来越受到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关注。文章在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基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08—2011年上市公司数据,对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影响因素进行比较分析、相关性分析和Logistic 回归验证。经研究发现,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和财务状况是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重要原因,而上市公司规模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对事务所变更的影响并不显著。
【关键词】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审计意见; 财务状况
中图分类号:F239.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3-0070-04
一、引言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是投资者、债权人、税务机关、供应商等众多利益相关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可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于保证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公允和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很不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权往往掌握在公司经营者的手中,造成了事务所对上市公司经济上的依赖,从而破坏了事务所的独立性地位,严重影响了审计经济监督作用的正常发挥。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公司甚至在短期内频繁地更换事务所。我们在关注这一现象的同时,其背后的原因和内在的动机也必然引发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思考。
二、文献综述
国外学者早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开始对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问题展开研究。Burton和Roberts(1967)以问卷调查的形式拉开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研究的序幕。Beding field和Loeb(1974)采用相同的方法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分析。由于问卷调查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所以在此后的研究中,国外学者通常采用实证方法对事务所变更现象进行分析。关于审计意见对事务所变更的影响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Chow和Rice(1982)以美国1973—1974年上市公司相关数据为样本,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影响因素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经研究发现收到非标准审计意见是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显著影响因素。Lennox(2000)通过对审计意见估计模型进行研究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即改善审计意见是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动机之一。但更多的国外学者持完全相反的观点。Smith(1986)、Lys和Johnson(1990)、Krishnan和Stephens(1995)、
Jagan(1996)分别对不同年度上市公司进行研究,发现审计意见类型与事务所变更并不存在显著的相关性。除审计意见以外,上市公司的财务困境对事务所变更的影响也成为国外相关研究的主要视角。Schwartz和Menon(1985)、Bryan、Tiras和Wheaktley(2001)通过比较研究和描述性统计分析发现,面临财务困境的公司更倾向于通过变更事务所来达到改善审计意见或延缓发表审计意见的目的,从而对利益相关者及时获取真实的信息设置障碍。此外,Defond和Subramanyam(1995)、Bockus和Gigler(1998)、Shu(2000)围绕事务所面临的诉讼风险与事务所变更的关系进行研究,发现事务所的诉讼风险越大,上市公司为了避免被出具“不清洁”的审计意见,就越倾向于选择那些风险意识较弱的小规模事务所来进行审计。
通过上述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相关文献的回顾和分析,我们发现国内外学者从多个研究视角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分别对来自不同国家和不同历史时期的相关样本数据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审计市场的供求状况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影响因素的研究并未取得完全一致的结论。本文借鉴国内外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以上海证券交易所2008—2011年上市公司数据为研究样本,通过比较分析、相关性分析和Logistic回归模型检验,对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为规范我国审计市场和证券市场提供依据。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在企业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背景下,财产所有者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产经营者的经营状况进行审查来了解财产的保值、增值情况以及对经营者可能出现的损害所有者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受托方应该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发表审计意见,不受任何主观因素的干扰,从而为企业财产所有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正确决策提供保证。但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还很不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也存在种种缺陷,导致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并没有完全分离,两者之间依然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往往是企业经营者自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信息等进行审查,并向事务所支付审计费用。也就是说企业经营者既是审计委托方,同时也是被审计方。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必然破坏了审计市场应有的相互制衡的委托代理关系。此外,由于我国审计市场供过于求,为了争取更多的客户,赚取更多利润,事务所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尤其是那些没有知名度,缺乏客户来源的小型事务所为了自身的利益在原则问题上很可能屈从于被审单位,从而违背注册会计师独立公正的本质,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
当上市公司经营不善,面临财务困境时,往往会通过各种手段伪造财务信息,以便对外界隐瞒企业的真实情况,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为了避免过高的诉讼风险,会依照谨慎性的原则对被审单位虚假的财务信息产生质疑,并提请被审单位进行更改或调整。当被审单位拒绝对不实财务信息进行更正时,会计师事务所就会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尤其是那些规模较大信誉度较高的事务所,在实施审计工作和发表审计意见时往往体现出较高的稳健性水平,通过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来维护其声誉。而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审计意见对于作为被审单位的上市公司来讲至关重要。它关系到上市公司是否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对未来股价的涨落和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决策都产生重要影响。上市公司为了避免被出具对自己不利的审计意见,常常通过变更事务所的方式来寻求审计意见的改善。而一些事务所迫于市场竞争的压力,不惜违背审计职业道德,按照上市公司的意图出具不恰当的审计意见,与上市公司合谋欺骗监管部门和众多的利益相关者。据此,本文提出假设如下:
假设1: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那么在下一年度很可能被更换。
假设2:上市公司如果面临财务困境,那么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可能性会增大。
(二)变量设计
参照前人的研究成果,本文在实证分析中,将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发生变更作为因变量,将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和公司财务状况作为自变量,将公司规模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作为控制变量,具体变量定义见表1。
(三)数据来源
本文的样本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08—2011年上市公司年报,并剔除了缺乏上年度审计意见数据的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以及具有较强特殊性的金融保险业公司和数据不完整的公司。此外,本文认为当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合并重组而发生名称改变的情形并不属于事务所变更。综合上述因素,本文选取了756家上市公司2009—2010年3个年度的数据,共2 268个研究样本。其中2009年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数为118家,2010年为43家,2011年为91家,共计252家,占样本总数的11%。本文运用Excel2007和SPSS17.0分析软件完成数据的整理分析工作。
四、实证分析
(一)比较分析
表2列示了2009—2011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和所有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类型分布情况。可以看出,在变更事务所的上市公司中,上年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明显大于在所有上市公司中上年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尤其在2010年,在变更事务所的上市公司中,上年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高达27.91%。从3个年度的总体情况来看,在252家变更事务所的上市公司中,上年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达到15.48%,而在所有上市公司中这一比例仅有7.72%。由此可以初步判断,非标准审计意见与事务所变更存在一定相关性。上市公司试图通过变更事务所来获取更满意的审计意见。
2009—2011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和所有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比较如表3所示。处于财务困境的ST公司在变更事务所的上市公司中所占的比重显著高于在所有上市公司中所占比重。在2010年变更事务所的公司中,ST公司所占比重达到32.56%,几乎相当于ST公司占所有上市公司比重的3倍。从3个年度的均值来看,ST公司占变更事务所公司数的19.84%,显著高于所有上市公司中ST公司11.68%的比重。由此可以初步说明,处于财务困境的公司更倾向于通过变更事务所来进行审计合谋。
(二)相关性分析
(三)Logistic回归分析
由于因变量AC(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与自变量OP(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和ST(公司财务状况)都属于二项分类变量,所以本文对样本数据进行Logistic回归检验,具体情况如表5所示。在模型(1)中,OP(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与AC(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在0.01水平上显著负相关,假设1得到验证。说明上市公司上年度如果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那么在本年度就越可能进行事务所的变更。在模型(2)中,ST(公司财务状况)与AC(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在0.01水平上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假设2也得以验证。这说明当上市公司出现财务困境时,更换事务所的可能性就会增大。但控制变量Size(公司规模)和L(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因变量的关系并不显著。
五、结论与启示
本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2008—2011年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对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比较分析和相关性分析以及Logistic回归检验。研究结果表明,当上市公司出现财务困境或上年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时,为寻求审计意见的改善,更换事务所的可能性会显著增大。而公司规模、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事务所变更的关系并未得到验证。
根据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建议:(1)在证券市场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方面,中国证监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仅要进一步完善事务所变更的相关制度,而且要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以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遏制上市公司与事务所利用虚假财务信息欺骗利益相关者的合谋行为。(2)在公司治理方面,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使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从而理顺审计市场的委托代理关系,保证审计聘任权掌握在企业所有者手中,从需求角度来防止上市公司通过变更事务所来操纵审计意见的违规行为。
【主要参考文献】
[1] 耿建新,杨鹤.我国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分析[J].会计研究,2001(4).
[2] 杨华.上市公司审计意见类型影响因素实证研究:以2004年沪深两市A股为例[J]. 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08(4).
[3] 陆正飞,童盼.审计意见、审计师变更与监管政策[J].审计研究,2003(3).
[4] 吴联生,谭力.审计师变更决策与审计意见改善[J].审计研究,2005(2).
[5] 赵文佳,安亚人. 审计意见类型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相关性的实证研究[J].经济视角(下),2011(5).
[6] 李四能.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与审计意见、盈余管理的关系——以沪深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1(1).
[7] 续飞,白宪生. 物流类上市企业公司治理与审计收费[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2(3).
[8] Simunie,D.A.The pricing of audit services;Theory and evidence[J].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1980 (18).
[9] Lennox C.Do companies successfully Engage in opinion-shopping evidence from the UK[J].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2000(29).
[10] Krishnan J,R Stephens. evidence on opinion shopping from audit opinion conservatism[J].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2000(14).
假设1: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那么在下一年度很可能被更换。
假设2:上市公司如果面临财务困境,那么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可能性会增大。
(二)变量设计
参照前人的研究成果,本文在实证分析中,将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发生变更作为因变量,将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和公司财务状况作为自变量,将公司规模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作为控制变量,具体变量定义见表1。
(三)数据来源
本文的样本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08—2011年上市公司年报,并剔除了缺乏上年度审计意见数据的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以及具有较强特殊性的金融保险业公司和数据不完整的公司。此外,本文认为当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合并重组而发生名称改变的情形并不属于事务所变更。综合上述因素,本文选取了756家上市公司2009—2010年3个年度的数据,共2 268个研究样本。其中2009年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数为118家,2010年为43家,2011年为91家,共计252家,占样本总数的11%。本文运用Excel2007和SPSS17.0分析软件完成数据的整理分析工作。
四、实证分析
(一)比较分析
表2列示了2009—2011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和所有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类型分布情况。可以看出,在变更事务所的上市公司中,上年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明显大于在所有上市公司中上年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尤其在2010年,在变更事务所的上市公司中,上年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高达27.91%。从3个年度的总体情况来看,在252家变更事务所的上市公司中,上年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达到15.48%,而在所有上市公司中这一比例仅有7.72%。由此可以初步判断,非标准审计意见与事务所变更存在一定相关性。上市公司试图通过变更事务所来获取更满意的审计意见。
2009—2011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和所有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比较如表3所示。处于财务困境的ST公司在变更事务所的上市公司中所占的比重显著高于在所有上市公司中所占比重。在2010年变更事务所的公司中,ST公司所占比重达到32.56%,几乎相当于ST公司占所有上市公司比重的3倍。从3个年度的均值来看,ST公司占变更事务所公司数的19.84%,显著高于所有上市公司中ST公司11.68%的比重。由此可以初步说明,处于财务困境的公司更倾向于通过变更事务所来进行审计合谋。
(二)相关性分析
(三)Logistic回归分析
由于因变量AC(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与自变量OP(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和ST(公司财务状况)都属于二项分类变量,所以本文对样本数据进行Logistic回归检验,具体情况如表5所示。在模型(1)中,OP(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与AC(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在0.01水平上显著负相关,假设1得到验证。说明上市公司上年度如果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那么在本年度就越可能进行事务所的变更。在模型(2)中,ST(公司财务状况)与AC(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在0.01水平上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假设2也得以验证。这说明当上市公司出现财务困境时,更换事务所的可能性就会增大。但控制变量Size(公司规模)和L(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因变量的关系并不显著。
五、结论与启示
本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2008—2011年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对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比较分析和相关性分析以及Logistic回归检验。研究结果表明,当上市公司出现财务困境或上年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时,为寻求审计意见的改善,更换事务所的可能性会显著增大。而公司规模、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事务所变更的关系并未得到验证。
根据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建议:(1)在证券市场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方面,中国证监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仅要进一步完善事务所变更的相关制度,而且要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以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遏制上市公司与事务所利用虚假财务信息欺骗利益相关者的合谋行为。(2)在公司治理方面,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使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从而理顺审计市场的委托代理关系,保证审计聘任权掌握在企业所有者手中,从需求角度来防止上市公司通过变更事务所来操纵审计意见的违规行为。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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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Lennox C.Do companies successfully Engage in opinion-shopping evidence from the UK[J].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2000(29).
[10] Krishnan J,R Stephens. evidence on opinion shopping from audit opinion conservatism[J].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2000(14).
假设1: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那么在下一年度很可能被更换。
假设2:上市公司如果面临财务困境,那么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可能性会增大。
(二)变量设计
参照前人的研究成果,本文在实证分析中,将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发生变更作为因变量,将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和公司财务状况作为自变量,将公司规模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作为控制变量,具体变量定义见表1。
(三)数据来源
本文的样本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08—2011年上市公司年报,并剔除了缺乏上年度审计意见数据的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以及具有较强特殊性的金融保险业公司和数据不完整的公司。此外,本文认为当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合并重组而发生名称改变的情形并不属于事务所变更。综合上述因素,本文选取了756家上市公司2009—2010年3个年度的数据,共2 268个研究样本。其中2009年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数为118家,2010年为43家,2011年为91家,共计252家,占样本总数的11%。本文运用Excel2007和SPSS17.0分析软件完成数据的整理分析工作。
四、实证分析
(一)比较分析
表2列示了2009—2011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和所有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类型分布情况。可以看出,在变更事务所的上市公司中,上年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明显大于在所有上市公司中上年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尤其在2010年,在变更事务所的上市公司中,上年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高达27.91%。从3个年度的总体情况来看,在252家变更事务所的上市公司中,上年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达到15.48%,而在所有上市公司中这一比例仅有7.72%。由此可以初步判断,非标准审计意见与事务所变更存在一定相关性。上市公司试图通过变更事务所来获取更满意的审计意见。
2009—2011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和所有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比较如表3所示。处于财务困境的ST公司在变更事务所的上市公司中所占的比重显著高于在所有上市公司中所占比重。在2010年变更事务所的公司中,ST公司所占比重达到32.56%,几乎相当于ST公司占所有上市公司比重的3倍。从3个年度的均值来看,ST公司占变更事务所公司数的19.84%,显著高于所有上市公司中ST公司11.68%的比重。由此可以初步说明,处于财务困境的公司更倾向于通过变更事务所来进行审计合谋。
(二)相关性分析
(三)Logistic回归分析
由于因变量AC(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与自变量OP(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和ST(公司财务状况)都属于二项分类变量,所以本文对样本数据进行Logistic回归检验,具体情况如表5所示。在模型(1)中,OP(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与AC(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在0.01水平上显著负相关,假设1得到验证。说明上市公司上年度如果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那么在本年度就越可能进行事务所的变更。在模型(2)中,ST(公司财务状况)与AC(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在0.01水平上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假设2也得以验证。这说明当上市公司出现财务困境时,更换事务所的可能性就会增大。但控制变量Size(公司规模)和L(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因变量的关系并不显著。
五、结论与启示
本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2008—2011年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对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比较分析和相关性分析以及Logistic回归检验。研究结果表明,当上市公司出现财务困境或上年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时,为寻求审计意见的改善,更换事务所的可能性会显著增大。而公司规模、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事务所变更的关系并未得到验证。
根据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建议:(1)在证券市场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方面,中国证监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仅要进一步完善事务所变更的相关制度,而且要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以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遏制上市公司与事务所利用虚假财务信息欺骗利益相关者的合谋行为。(2)在公司治理方面,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使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从而理顺审计市场的委托代理关系,保证审计聘任权掌握在企业所有者手中,从需求角度来防止上市公司通过变更事务所来操纵审计意见的违规行为。
【主要参考文献】
[1] 耿建新,杨鹤.我国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分析[J].会计研究,2001(4).
[2] 杨华.上市公司审计意见类型影响因素实证研究:以2004年沪深两市A股为例[J]. 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08(4).
[3] 陆正飞,童盼.审计意见、审计师变更与监管政策[J].审计研究,2003(3).
[4] 吴联生,谭力.审计师变更决策与审计意见改善[J].审计研究,2005(2).
[5] 赵文佳,安亚人. 审计意见类型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相关性的实证研究[J].经济视角(下),2011(5).
[6] 李四能.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与审计意见、盈余管理的关系——以沪深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1(1).
[7] 续飞,白宪生. 物流类上市企业公司治理与审计收费[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2(3).
[8] Simunie,D.A.The pricing of audit services;Theory and evidence[J].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1980 (18).
[9] Lennox C.Do companies successfully Engage in opinion-shopping evidence from the UK[J].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2000(29).
[10] Krishnan J,R Stephens. evidence on opinion shopping from audit opinion conservatism[J].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2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