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东雨
肖栋和妻子都没有北京户口,他们有一所小房子,即将到来的孩子让他们需要一套大房子,为了以首套房的首付和利率买大房子,他们选择了假离婚。
朱莉和老公都变成了北京人,但因为丈夫在老家贷款为父母买了套房,而只能以二套房的首付在北京买房,首付六成的压力实在太大,他们也选择了假离婚。
连遥远的《爱尔兰时报》都注意到了中国大城市离婚率的大增,在北京,2013年前三季度离婚率暴增41%。爱尔兰的观察家们也认为,这是户籍与购房资格捆绑后的产物之一。
肖栋的故事
恋爱十年、结婚两年后,肖栋与老婆回到老家悄悄地办了离婚手续。
2007年时,肖栋贷款在北京买了一套小一居,如今为了要孩子,需要换个大点的房子时,却遭遇了购房政策设置的门槛。肖栋和老婆均非京籍,因为曾经买过一套房子,不能直接购买第二套房子;即使卖掉首套房,因为有过购房贷款记录,再买时的首付仍要按二套房算。
反复权衡后,夫妻俩选择了离婚,让名下无房的老婆先买房,等安置妥当,再复婚。
肖栋夫妻俩来自同一个北方城市,两人都是80后,高中同校读书时就认识了,肖栋大一岁,高一届。后来肖栋考到北京,女生则去了东北一所大学,往返学校坐火车必经北京,肖栋帮忙买火车票、陪着去学校,忙前忙后,最终赢得了女生的爱情。熬过了大学四年的两地恋,2006年女友毕业来京,两人终于在一起了。
为将来结婚做准备,肖栋在2007年以自己的名义在东五环外买了一套64平方米的房子。那会儿房价还没暴涨,买房子也不限户口。
肖栋2005年才毕业,没什么积蓄,他买的那套房子单价8000多元,50多万,父母替他出了十多万的三成首付,按揭30年由他来还。那套房子说是64平,套内也就不到50平,但总算在北京安了家。2009年房子交付使用后,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下,两人结束了十年长跑,于2010年10月回到老家领证、办酒席,步入婚姻的殿堂。
2012年夫妻俩打算要孩子,但现有房子毕竟小了些,生孩子老人少不了来探望,肯定住不开。两人考虑换套大的,于是筹划着怀上孩子之前,要把房子置换好。
2011年2月,北京出台“京十五条”,规定符合条件的非京籍家庭限购1套房。肖栋当时并没有注意到这条新闻,不成想,这一政策给他们现在的生活添了一段插曲。
肖栋毕业当年,工作已经不好找,第一份工作没能解决户口。妻子是外地高校毕业的,同样没有户口。按照现行政策,除非他们卖掉现有房子,才有资格再买。
卖掉现有房子,首先得把30万的贷款清了;其次还得出去租房子住,在北京生活这几年也置办了不少家当,搬家很麻烦。关键是卖掉房子再买新房仍要按二套房标准支付首付。首套房首付只用三成,二套房首付则需六成以上,面积稍大点,这期间差距就需要多筹措出现金上百万。夫妻俩一合计,不如离婚来得方便快捷。
2012年9月,夫妻俩终于看好了一套房子,140平方米,单价2.4万。夫妻二人手头有30万,找朋友借了20万,从父母那里要了50万,只能凑三成的首付。看好了房子,也凑好了钱,两人找了一个周末急匆匆地赶回了老家。第二天是周一,两人各向单位请了一天假,上午就去了民政局。
那天是个好天气,肖栋和妻子没有其他心思,只求速战速决,好赶紧下午返回北京,第二天还得上班。
在民政局的电脑上,肖栋填写了离婚协议。
这是一份极其简洁的离婚协议。
离婚名义:感情破裂;
财产分割:无;
子女归属:无。
民政局工作人员问:是否需要调解?答:不需要。
于是夫妻双方签字,工作人员盖章,收回结婚证,颁发红皮银字的离婚证。眼看着好好的结婚证被人收回,啪给剪去了一角。肖栋内心还是挣扎了一下。他突然对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说:“(结婚证)你能不能给我保留啊?万一有一天我后悔了,我要是回来复婚,我拿这个(离婚证)再换回来好不好?”工作人员一怔,“回来复婚啊,回来复再给你发一个。”
回到北京家里,肖栋趁着新鲜劲,拿手机把离婚证拍了下来。此举遭到了老婆的训斥,“你拍它干嘛,又不是什么好事儿,千万别出去宣扬啊。”
妻子不仅不让肖栋对外说,从此还把离婚证藏了起来。“首先她觉得这件事儿不好,其次,也不想让别人来问她你就不担心你老公怎样怎样之类的问题。”
对于妻子是否有这方面的担心,肖栋还是有信心的,俩人有时也会开玩笑,说肖栋若真犯了错,他就净身出户。
两人也没有太刻意地一直隐瞒父母。2013年春节回家过年,一天晚上吃完晚饭与父母聊起了时下的高离婚率,肖栋就随口说:“我们也离了。”父母还不信,直到肖栋解释说是为了买房,他们才相信了。为了房子离婚,老人倒也勉强能接受,但也告诫他们赶快把事儿了结了去复婚。
没想到,复婚还真出了波折。
离完婚,他们很快以妻子的名义购买了大房子,这套房子离妻子的公司也非常近。
不料2013年初,她公司搬家,那套房子反而又变得距离遥远而不方便了,于是他们又仓促地把那套还没来得及装修的房子转手了。但这套房子,房本还没下来,所以尾款还未结清。
2013年底,妻子怀孕了,预产期2014年7月,但房子还没买好,肖栋决定等买好房子,再复婚办准生证。不仅时间很紧迫,他们还失去了享受首套房首付的资格。
离婚的价值,就这么下跌了一半。
朱莉的故事
朱莉夫妻是2012年年底登记结的婚,2013年6月就选择了离婚。虽然两人都来自外地,但找工作时双双解决了户口,之前在北京也没有任何房产,本来他们可以顺顺利利地买套房子的。
只因为她老公之前为了尽孝心,在老家以自己的名义贷款给他父母买了一套房子,结果现在他们两口要在北京买首套房时,却只能以二套房的首付买了。他们又想一步到位,直接买套大点的,但拿不出二套房六七成的首付,最终选择了离婚。
朱莉与老公两人也都是80后。
最开始两人还有侥幸心理,认为刚登记结婚不久,系统里婚姻状况估计还没来得及变更。2013年6月决定买房时,到房管局一查,他们的婚姻状况已经变成已婚。
这就意味着,必须查清双方名下的贷款记录,结果就查到了她丈夫做过贷款。“我们不知道原来在外地贷款买了房,在北京也不能算首套了。”
国家政策支持首套房,不仅可以享受基准利率的八五折优惠,而且首付三成即可。“当时他买老家那套房子时,可能也糊里糊涂的,没想到现在这个情况。如果我还跟他绑在一起,以家庭的名义买房子的话,我们不仅丧失了应享有的权利,而且首付差别很大。只能办离婚,以我个人的名义买房。”朱莉夫妇也是考虑到以后父母可能都要来北京跟他们一起生活、养老,就决定一步到位,一次性买了一个三居,免得将来还要折腾。
他们看中的房子,单价在三万五到三万六之间,总价四百多万。首付三成的话,是一百三十万。
朱莉两口双方父母都是普通工薪阶层,为了这套房子,她妈妈把养老金都搭上了。朱莉的老公出了五十万,她自己出了十几万,剩下六七十万都是朱莉妈妈出的,这其中包括她妈妈向亲戚借了二三十万。“我妈出这些钱,就是我跟她要的了,我也还不了。那二三十万的债,只能靠我妈平时工资,加上我给她一点,慢慢还亲戚了。”
为了孩子出钱没关系,但离婚这件事儿却着实让朱莉的妈妈难受了一阵子。“老人有时也迷信,她会说,哎呀,这兆头很不好。她会担心,以后怎么办啊?准备什么时候把事情给办回来啊?我说只能等贷款放下来了。”
但朱莉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比较着急生孩子这事儿了。父母会变着法地向他们表示:“你们这年龄也挺大了,也得赶紧了。”
虽然已经拿到了购房合同,但2013年七八月份办的贷款,还没有批下来。朱莉设想房子开始还贷以后,就去办理复婚手续。“反正都办(离婚)了,早点晚点(复婚)没什么。”朱莉的老公对此事非常低调,他不想别人知道这件事。朱莉自认为比较神经大条,但也仅仅是告诉了一两个闺中密友而已。因为买房贷款时需要单位出工作证明和离婚证明,朱莉才迫不得已让个别领导知道了。
尽管两人都很谨慎,但也会偶尔开玩笑说“哦,你现在已经是我的前夫了。”朱莉对老公有信心,认为他还是比较老实和沉稳那种人。
在民政局办手续时,倒是很顺利。朱莉还期待会像在电视上看到的那样,做个调解啊,不要轻易地分手啊之类的。结果什么都没有。准备好离婚协议等材料,工作人员就问有没有其他纠纷,回答没有。没有就给办了。
那天他们还碰上了一对老夫妻,连结婚证都找不到了,工作人员只好建议他们去开证明,然后再来办离婚。
朱莉记得,老夫妻特别一条心,高高兴兴地去办手续了,“很显然,一看就是为了卖房。”如果是满五年唯一住房,卖房时就免收那20%的税。这样房子就好出手了。
(文中人物为化名)
(摘自《中国周刊》)